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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纨绔(138)

作者:枫香 时间:2025-05-11 11:45 标签:种田文 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轻松 基建

  常禾看看灶肚,用火钳扒拉了一下,都没扒拉出一块骨头或者毛:“毁了啥?蚊子?”
  本地的蚊子又大又多,实在是让常禾开了眼。
  院子里的玉米种得晚了半个多月,还没完全成熟,外面大田里试种的玉米已经成熟了。
  顾朻他们不知道浪去了哪里,还没回来,赵淩就只能和周知府一起主持玉米的收割工作。
  由于是试种,试验田按照地形、日照条件、湿度和贫瘠程度分成了不同的地块。
  采收玉米倒是不花多长时间,毕竟试种的量不大;就是来回跑这些试验田,在路上花费了更多时间。
  最后统计结果还没出来,周知府已经兴奋到胡子都在往上翘了。
  这亩产量也太高了!
  比起水稻,玉米几乎不需要管理,对水肥的需求也低,产量竟然高出这么多。
  哪怕是最贫瘠的土地,亩产……好叭,太贫瘠的完全不管理的土地虽然也结了玉米棒子,但是颗粒稀疏干瘪,产量不太行,只能作为牛羊饲料。
  普通坡地的亩产量竟然都能有五百斤往上,最多的甚至达到了惊人的六百五十斤!
  就算要扣掉玉米芯的重量,也不老少了。
  种玉米可比种水稻省力多了。
  而且按照玉米的生长习性,完全可以利用种不了水稻的地方来种玉米。
  玉米不需要成片种植,完全可以这里种几棵,那里种几棵,把一些边边角角利用上。
  刚收起来的玉米,马上又被种植下去。
  梁州几乎无冬,理论上全年都适合玉米生长。
  水稻在梁州能够一年两熟,玉米应该也可以。
  赵淩自己院子里的玉米是分月播种的,看看怎么能够尽量多种一些。
  赵淩开始写起玉米小论文,几乎天天都钻在玉米地里,偶尔被工部的大师傅们逮去水泥作坊指导,作业是一个字都不碰。
  顾朻带着人马回来,问起作业的事后,赵淩一脸懵:“咦?”
  顾朻在野外一个多月,整个人的气质都精悍了许多,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没做完?算了,做了多少我这会儿给你看看,看完我就去休息了。”
  天天钻林子,他感觉自己跟个野人一样。
  野着的时候其实不觉得,等到回来才觉得浑身难受。
  回来洗了三桶水才干净,这会儿他正在晾干头发。
  赵淩看着顾朻,有些大逆不道地想:怎么不干脆摔死算了?
  家里的平地走着都能摔,外面的山林里,顾朻竟然能平平安安好胳膊好腿地回来,还要检查他作业?
  侍卫们一定很辛苦吧?
  顾朻见他纹丝不动,怀疑:“你该不会……一点都没写吧?”
  “嗯。”赵淩坦白,然后理直气壮,“没人盯着,我想不起来要写作业!谁叫你们都不在!你们都出去玩了,把我一个人丢下!小时候你们也是自己玩,不带我!”
  顾朻听他开始翻旧账,赶紧叫停:“不写作业还有理了?扯什么小时候的事?你不是天天和豆豆玩?你跟豆豆玩的时候,也不带我们。”
  赵淩刚想开溜,神出鬼没的闻公公过来,一把抓住递到顾朻跟前:“请殿下处置。”跟递个小猫小狗似的。
  闻公公显然也是刚洗完澡。
  两人手边都没什么适合教训人的东西。
  顾朻左看看右看看,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就往赵淩的手心上打过去。
  赵淩闭着眼睛,五官都皱到了一起,玉米棒子还没落下,就嗷一嗓子干嚎起来:“哇——”
  几个路过院子的人听见赵淩的鬼哭狼嚎,内心暗爽:该!
  这几个人就是原来守军营大门的。
  自从惹到赵淩之后,无论他们背后是谁,原来看大门的活都没法干了,就留在这里给赵淩干这干那。
  也不知道赵淩小小一个人,怎么事情那么多。
  由于是惩罚,他们干活非但没有钱拿,有时候还得倒贴钱,还要时不时被赵淩冷嘲热讽一下,还要被当做陪练殴打。
  他们真的没有放水,但就是打不过赵淩,就很气!
  偏偏这臭小子对自己的武力值完全没数,坚信他们打不过是他们太菜了,逼他们天天练武。
  不是,他们就几个看门的小兵,哪怕打仗都不用冲在前面的,为什么要练得比精兵还要刻苦?
  果然,臭小子就是仗着太子不在狐假虎威。
  现在太子殿下回来了,马上就挨教训了!
  打!
  狠狠打!
  往死里打!
  院子里,其实一下打都没挨着,一滴眼泪没掉的赵淩。
  闻公公已经受不了赵淩的吵闹,把人放下了:“别叫了,小孩子嗓子也太尖了。”
  顾朻也被他嚎得耳朵疼,有些疑惑地看着赵淩:“水灵十四,快十五了吧?个子也不矮,怎么还没……”
  这个年纪的少年,嗓音不是应该已经变成公鸭嗓了吗?
  怎么赵淩还是一副小孩子的样子?
  难道赵淩也像窦荣一样,会长很高?
  赵淩踮了踮脚尖:“我还能长很高,比豆豆还高!”
  顾朻摸摸他头:“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梦里什么都有。


第80章
  赵淩当然没去睡, 而是溜达到巩盛的营房里,见他脏兮兮地打着呼噜,就把人摇醒:“起来, 吃过饭洗过澡再睡。你都要臭掉了。”
  本地夏季容易干旱, 但海拔低一些的地方并不缺水。
  森林密布中, 水气环绕。
  在这样的林子里钻了一个多月的巩盛是个啥模样……只能说是个人。
  巩盛迷迷糊糊醒过来, 先看到一只脚, 再看到赵淩,实在没力气生气:“干嘛?把你的脚拿下去。”
  带腿的家具不过才流行了二三十年, 神都、象州之类富庶的地方,已经比较普及;但梁州这里还是以矮矮的家具为主。
  尤其是军营里, 巩盛睡的也就是个离地三寸的矮榻,赵淩踩着很顺脚。
  他抬起脚, 看了看自己的鞋底,觉得自己的鞋底脏了。
  巩盛看懂了他的表情,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跳起来就要给赵淩一个教训。
  没想到几个小卒抬进来一个浴桶,一桶桶的热水往里头倒。
  一个膀大腰圆,肩上搭着一块白布巾的汉子走了进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看到巩盛的时候, 直接笑没了:“小郎君放心, 定给这位小将军搓得干干净净,按得浑身舒坦。”
  这可是个大活啊!
  赵淩顿时就塞了两粒银裸子给他:“那就劳烦师傅了。”说完又踹了巩盛一脚,“快!洗完澡给你煮了玉米。”
  巩盛跳都跳起来了, 只能服从,然后被搓澡师傅搓得感觉浑身的骨头都重新组装了一遍。
  别说,一套下来, 整个人都像是轻了好几斤。
  榻上的刚才铺着的床褥已经换了新的,榻都重新擦洗过一遍。
  煮熟的花玉米摞成小山包,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巩盛二话不说,抓起一根玉米就啃,感觉甜甜嫩嫩:“怎么好像比去年的还好吃一点儿?”
  去年他就分到了一根,也就是吃着新鲜,好吃是好吃,但没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眼前这个玉米口味明显要甜。
  “那是,这是我种在自己院子里的。”赵淩又推了推煮玉米的汤水,里头加了一丢丢盐,很适合补充水分。
  巩盛永远相信赵淩吃东西的口味,啃完一根玉米就抬起碗咕嘟,这才注意到一大碗红艳艳的……“鸡?”
  他出门的时候,辣椒还没熟,还没吃过。
  赵淩说道:“口水鸡。你先小口试试,有一点点辣。”
  巩盛刚想大口炫,还是听话地先吃了一小口。
  常禾做的是微微辣,巩盛感觉到片刻的刺激,又吃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
  常禾准备的饭食,量其实不大。
  巩盛吃完就去睡了。
  大夫过来给他把脉,给开了一副调理的药,让他亲随去熬了,等巩盛醒过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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