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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69)

作者:初禾 时间:2019-01-12 00:22 标签:推理悬疑

  “会是傅大成的侄子吗?”柳至秦道。
  明明是半截话,花崇却听明白了,“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如帖子里所说,林骁飞很照顾傅大成的侄子,而这个侄子又与林骁飞一起讨论过《永夜闪耀处》,那么五年前,《永夜》被造谣,他知不知道?如果他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难说。”柳至秦道:“毕竟对于他来说,在化工厂家属区的那段日子,是童年少年时的往事。他的反应和林骁飞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关。”
  “如果,我是说如果他就是那个黑客。”花崇道:“会不会太年轻了?”
  “年轻?不。”柳至秦摇头,“网络安全领域的很多天才,都是不到20岁就锋芒毕露。”
  花崇不经意地勾起眉,“那你20岁时呢?”
  “我?”柳至秦一顿,“我20岁的时候……”
  喜欢上了一个人。
  “嗯?”花崇瞄了他一眼。
  他笑道:“还是个混子。”
  “我不信。”花崇说:“20岁还是混子的话,怎么混进信息战小组?”
  柳至秦看向窗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对了,《永夜闪耀处》的出版徐戡谈得怎么样了?我听说很多家出版社都在抢。”
  “徐戡关系网很宽,对这件事也很上心,肯定会找到一家最合适的。”
  “那就好,林骁飞的心愿总算是实现了。”
  “但终归是遗憾的。”花崇声线一沉,“人死万事空,只有我们这些旁观者会得到安慰,他什么都不知道了。”
  
  泽城经济比不上洛城,但是夜晚的市中心还是灯火辉煌。因为路上堵了一截,花崇和柳至秦赶到时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中途两人换了座位,柳至秦开车,花崇靠在副驾上订酒店。
  说是要订个豪华的,但也不能太铺张浪费,关键是放眼整个泽城,也没有房费在500块钱以上的。花崇看了一圈,问:“我们订两个大床房还是一个标间?”
  “标间吧。”柳至秦说。
  花崇戳着屏幕,“我也是这个意思。”
  订的酒店在市中心,花崇开门一看,就感叹道:“什么时候公费住宿也有这待遇就好了。”
  柳至秦笑:“想得美。”
  两人都没带什么行李,不用收拾,歇了口气就直奔附近的夜市大排档。
  夏天是吃小龙虾的季节,花崇点了三大盘,外加各种烧烤海鲜和卤味,落座后想起乐然,遗憾道:“我还跟乐乐说,完事了让陈队请吃饭,想吃什么随便点。结果还没赶上呢,他和沈队就回去了。”
  “没事。”柳至秦往两个玻璃杯里倒花生浆,“他想吃什么,沈队难道还能短了他?”
  不提这一茬就罢了,一提花崇突然来了兴趣,“他俩关系不一般啊,亲戚?”
  “差不多吧。”柳至秦将杯子推到花崇面前。
  “什么叫‘差不多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他们是家属。”
  花崇微张着嘴,愣了三秒,懂了,“你是说……他们,是一对?”
  “嗯。几年前就在一起了。”
  花崇一拍大腿,“我就说!乐乐看沈队那眼神,沈队跟乐乐说话那语气,啧啧啧!”
  柳至秦目光有些深,试探着问:“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什么怪?”花崇剥着毛豆,往嘴里一抛,“我去,小柳哥,你觉得奇怪?”
  “我没有。”柳至秦温声说:“我认识沈队很久了,怎么会觉得奇怪。”
  “那你还问我?”
  “我是担心你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花崇继续剥毛豆,“喜欢谁是别人的自由。人家沈队乐乐不偷不抢,彼此喜欢而已,又没碍着我们这些旁观者,我们凭什么觉得奇怪?”
  这时,油爆小龙虾、蒜香小龙虾、麻辣小龙虾被一起端了上来,花崇一边戴手套一边招呼柳至秦,“来来来,赶紧吃,不够再加。”
  大排档的生意越到晚上越好,吃到后面,花崇果然嫌不够,加了两盘才勉强过瘾。
  因为第二天有正事,两人谁都没喝酒,也不敢吃到太晚,10点来钟就埋单离开。不过回酒店之前,花崇还打包了两份烤猪蹄。
  柳至秦说:“其中一份是给我的吗?”
  “是啊。”
  “你很喜欢吃猪蹄啊?”
  “嗯?”花崇想了想,“一般,看着香,就买来尝尝。”
  “我都跟你吃好几回猪蹄了,以前是蹄花汤,现在是烤猪蹄。”
  花崇乐了,“还真是。要不这样,回头我买些回去,你来我家里烧?咱们挺久没在家里开伙了。”
  “行。”柳至秦按下电梯上行键,微抵着厢门,将花崇让了进去。
  花崇斜了他一眼,“绅士小柳哥。”
  柳至秦微笑着站在一旁,“为领导服务。”
  500块钱的酒店住着果然比几十块钱的招待所舒服,花崇躺上去就睡着了,中途却梦到了牺牲的队友。
  半夜,他突然醒来,捂着额头轻轻喘息。
  这些年来,重案要案破了一个接一个,但最想找到的谜底却始终在云雾之中。
  他坐了一会儿,看向旁边的一张床。
  柳至秦正背对着他,睡得很熟。
  他看了许久,重新躺下,却再也没能睡着。
  
  天亮,市中心从纸醉金迷中走出来,像个充满活力与朝气的少女。
  花崇和柳至秦赶到位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化工厂家属区,正好碰见林母买菜回家。
  “你们又来了。”她笑道:“进来坐吧。”
  连日来,很多媒体涌向这破败的家属区,老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这两天记者们见实在捞不到新闻,再加上派出所一直有人盯着,才成群结队地离开。
  “我不清楚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母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么多人来我家骂我和骁飞,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来采访我。我只知道我的儿子是个好人,他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
  花崇将临时买的水果和牛奶放在桌上,听林母倾述了一会儿,顺水推舟地问:“陈婆婆,您还记得林哥的好友傅大成吗?”
  “大成啊?当然记得。骁飞当初去地铁站卖书就是为了给他筹款。”林母说着不住叹气,“可惜啊,他俩命都不好。”
  花崇又问:“傅大成是不是有个侄子,有事没事就来找林哥玩?”
  林母想了许久,浑浊的双眼微亮,“你是说小欢?”
  花崇回头,看了柳至秦一眼,柳至秦从容道:“我们听说林哥喜欢小孩子,小欢经常到您家里来吃饭。”
  林母笑了,“是的。那孩子可怜,父亲犯了事,在监狱里服刑,母亲也不管他。大成和媳妇把他接过来一起住,供他上学。但他俩忙,有时一日三餐都在厂子里解决,小欢在家顿顿吃面。骁飞见小欢瘦猴儿一个,就招呼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花崇跟拉家常似的说:“上次怎么没听您提起他?”
  “老糊涂了。小欢都被他母亲接走多少年了,我啊,健忘,都快记不得这孩子了。”林母摇摇头,“他母亲不喜欢大成一家,小欢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叫傅欢还是傅什么欢?”
  “我不知道,记不清了,骁飞和大成都叫他小欢。”林母说:“他喜欢看骁飞写的小说,骁飞工作忙,写得慢了,他还经常催骁飞。”
  “林哥待他和附近其他小孩不大一样?”花崇问。
  “骁飞和他比较合得来。对了,他刚被大成接来住时,骁飞给他买了台电脑,大成还和骁飞吵一架。”
  “买电脑?”柳至秦忙问:“怎么想起送小孩子电脑?”
  “骁飞说小欢对那个什么很有天赋,如果家里没台电脑,实在是耽误了孩子。”林母想了想,“电脑不是新的,骁飞好像是跟熟人买的,给我说花了几百块钱,我也没管。”
  柳至秦说:“林哥是不是说,小欢很有编程天赋?”
  “对对对!”林母说:“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小欢还经常给骁飞演示什么自己做的程序,高兴得很。我看不懂,就老听骁飞夸他。”
  柳至秦心里有了数。
  林母上了年纪,记心不太好,回忆不出更多有关小欢的细节了,花崇打算等会儿去市局请熟人帮忙查档案,便岔开了话题,叮嘱老人家注意身体,又说林骁飞的书很快就会出版。
  林母先是一愣,接着欣慰地落了泪,连声感谢,不停说着“好人有好报”。
  花崇安抚她一番,正要离开,忽听她道:“我,我想起一件事。”
  柳至秦上前,将老人搀住,“什么事?您慢点说。”
  “能出版的是不是《永夜闪耀处》?”林母颤声问。
  “对。”
  “你们今天如果不来,我可能再也想不起这事。”林母自责道:“如果真的忘了,我以后怎么去见骁飞!”
  花崇道:“您别急,慢慢说。”
  “骁飞当年病重时,写了一封信,说是将来如果有机会,就交给小欢。”林母说得急,“告,告诉他《永夜闪耀处》已经写完,可惜无法出版……”
  花崇与柳至秦对视一眼,都明白这一趟来对了!
  “你们等等,我去找找那封信。”林母颤颤巍巍地往里屋走,边走边说:“能出版了,能出版了!”
  柳至秦唇角浮起一丝苦笑,轻声叹息。
  十几分钟后,林母拿着一个牛皮信封出来,“这,这就是骁飞写给小欢的信。我没有看过,也找不到小欢。《永夜闪耀处》能够出版的话,能不能麻烦你们再帮骁飞一个忙?”
  “找到小欢吗?”花崇说。
  林母含泪点头,“骁飞走之前还惦记着小欢,说不定这篇小说对小欢来说也很重要。我老了,不中用了,不能为他找到小欢。你们……”
  “您放心。”花崇接过信封,“我们一定尽力找到小欢,将这封信交给他。”
  
  回到车上,柳至秦手指停在信封的封口处。
  那里没有用胶水黏住,五年来却没有人将信拿出来。
  “要看吗?”柳至秦问。
  “当然得看。”花崇说完补充道:“我们是刑警。”
  一封字迹歪扭的信,道出了一段尘封的往事。
  收信者叫傅许欢,应当是草稿上那两处丑陋笔迹的主人。
  大概是写信之时,林骁飞的状态已经非常糟糕,信写得不长,断断续续的,纸也被揉出褶皱。信的大意是自己患了肺癌,查出来时已是晚期,今生恐怕没有机会再见面,有生之年,一起构想的《永夜闪耀处》也无法出版了……
  “不过赶在无力再动笔之前,我已经尽全力完成了它,一个字都没有敷衍。
  小欢,谢谢你给我的灵感、建议。毫无疑问,它是我写作十几年以来最好的作品,我为能够写出它感到骄傲、满足。
  世事无常,我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年纪染病。疾病来得太突然,将我未来的计划全部打乱。
  我没有未来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一定会竭尽所能,让《永夜》出版。因为它不是我一个人的作品,它是我们俩共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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