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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37)

作者:初禾 时间:2019-01-12 00:22 标签:推理悬疑

  柳至秦坐在副驾,听他絮絮叨叨,问:“花队,你以前经常过来?”
  “多少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刚从警校毕业,被老特警们带到郊区搞体能特训。啧,要命,在村儿道上没命地跑,有的猪懒,一边晒太阳一边眯着一双眼看你,跟地主家的老太爷似的,有的猪跟他妈打了鸡血一样,你跑,它跟着你跑,还呼噜呼噜地吼,把田里的土狗也嚎来了。”花崇说着便笑起来,“人跑,猪也跑,后面狗边叫边追,画面忒美。”
  柳至秦想了想,也笑起来,“是挺美。”
  “前面就到了。”花崇放慢车速,声调一沉,“命案发生在学校,真够闹心的。新校区又大又偏,今天周末,学生没课,小部分‘进城’逛街,大部分留在学校里搞社团活动,人多难管理,年轻人好奇心又旺盛。我看啊,现场八成又给破坏了。”
  
  发现尸块的地方在新校区北边的小树林,现下已经拉起了警戒带。
  那片区域恰好是洛大未修校舍与教学楼的地方。
  当初洛大虽然低价买了地,但规划盖房并不便宜,加上已建的楼栋已经能够满足需要,校方权衡之后,便在暂时闲置的地块上植树造林,搞了个天然氧吧。
  不过去那天然氧吧吸氧的人却极少,学生们活动的区域几乎固定在南区,平常很少有人往北区的小树林跑,就连小情侣约会,多半也选在南区漂亮浪漫的人工桃花岛。
  但现下,警戒带外面已经围满了好奇张望的学生,里面的泥地上也全是层层叠叠的脚印。
  时值5月,暑气阵阵,空气中弥漫着尸体腐败独有的渗人恶臭,遮盖了林木与泥土的清香。赶来看尸体的学生们显然是有备而来,大部分带着花色各异的口罩,看样子都是秋冬季节戴在脸上挡风御寒用的。不少人手中还拿着六神和隆力奇花露水,更有甚者,直接将万金油捂在鼻子下方。一些女生虽然被熏得退到外围,呕吐的声音此起彼伏,但仍有很多人兴冲冲地从南区跑来。
  花崇戴好手套,拿出一叠医用口罩,分一半给柳至秦,再拉起警戒带,将对方让进去,“戴着,虽然不怎么管用,该闻到还是能闻到,不过戴上多少有点儿心理安慰。”
  柳至秦接过,叹了口气,“你说得没错,现场果然被破坏了。”
  “这地儿恐怕给百来人踩过。”花崇说着回头看了看警戒带外抻着脖子一脸求知欲的学生,无奈道:“他们要是把对凶案的好奇放在学习上,挂科的人肯定少一半不止。哪儿那么好看啊?”
  
  长陆区分局的刑警正分头在林子里寻找零散的尸块,已经找到的统一放在一张塑料布上。花崇朝一位上衣全被汗水浸透的警察走去,瓮声瓮气地喊道:“老钱!”
  钱志峰转过身,一脸焦躁,一见是花崇,明显松了口气,“花队,你们总算来了!这案子我们分局应付不了,还得劳烦你们处理。”
  花崇走近,瞥一眼塑料布上爬满蛆虫的尸块,皱起眉,“大致给我讲讲怎么回事。”
  “中午派出所接到学生报案,说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发现了一颗头。”钱志峰是分局刑侦大队的副队长,队长出差,现场临时由他指挥,“这儿不是靠近城郊了吗,我们来得再快,也快不过南区的学生啊。派出所的同事拦不住,学生们居然自发在林子里找其余尸块,我到的时候,还听到有人高呼‘注意秩序,注意素质,一个一个排队进去’。真他妈的日了……”
  花崇知道他想说日了什么,拍拍他的肩,“报警的学生呢?”
  “那儿!”钱志峰往人群里指了指,“哟,还在看呢!”
  花崇顺着钱志峰的手望去,果真看到一个身材瘦高,戴着眼镜,身穿格子衬衣的男生。
  这是正宗的大学工科男生打扮,阶梯教室里一百个男生九十九个都这么穿。
  “安排人向他了解一下情况。”花崇说,“尸块找到多少了?能拼出来吗?”
  “头、一只手、两只脚,躯干找到一部分。”钱志峰紧皱双眉,“肚子里的东西全流出来了,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花崇看向堆放尸块的塑料布,见柳至秦已经蹲在塑料布边。
  他眸光一动,立即向塑料布走去。
  柳至秦拿起乌红泛黑紫的手,小心地避开蛆虫,查看断截面。
  “心理素质不错。”花崇也蹲下,“要是换张贸在这儿,肯定已经吐了三轮了。”
  “伤口不整齐,像砍了很多刀才把手砍下来。”柳至秦说:“花队你看这儿,有出血现象,难道死者是活着被砍下右手?”
  “有可能。”花崇接过那只手,“徐戡马上到了,让他仔细看看,再通过这些蛆虫的长度计算出死亡时间。如果是死前砍下右手的话,这起案件的性质就变了,从死后分尸成了生前**。”
  正说着,两名刑警表情痛苦地从远处跑来,一同提着一个黑色垃圾口袋。
  “又找到一包!”其中一人说。
  花崇刨开塑料袋口,饶是现场经验丰富,胃里也翻滚了好几下。
  口袋里装着的是内脏,彼此粘黏在一起,还附着有血黄的脂肪,触目惊心。
  一名刑警放下口袋就冲去一旁呕吐,花崇站起来,手肘撞了撞柳至秦,“没事儿吧?”
  柳至秦脸色比平时苍白一些,额角渗着汗珠,“没事,我也去帮忙找找。”
  搜索一直持续到深夜,尸体才基本被拼凑完整。
  “心脏没找到。”徐戡说。
  “先带回去做尸检和理化检验,留一组人继续在附近搜索。”花崇扯下脏污不堪的手套,“尽快确定死因、死亡时间和死者身份。小柳哥,和我去见见报案者。”
  
  发现尸体的人叫周明,洛大轻纺学院大一学生,19岁,坐在市局刑侦支队问询室,还不安分地左看右看,好奇全写在脸上。
  用曲值的话说,简直是好奇得没心没肺,活脱脱的缺心眼儿。
  “怎么发现尸块的?”花崇问:“我听说北区的小树林离南边的生活区和教学区太远,很少有人过去,你上那儿去干什么?”
  “我跑步啊。”周明有些激动,“我报上今年马拉松的名了,我们全系就我一个男的报上,竞争可激烈了!也是我运气好,嘿嘿,我运气一直不错的,高考就是低空飞过,挂线录取……”
  花崇咳了两声,柳至秦温声说:“同学,请说重点。”
  “哦,好的!”周明调整了一下坐姿,“下周比赛不就开始了吗,我得抓紧时间训练,虽然不争什么名次,但总得跑完是吧,不然多丢脸呐!”
  近几年国内马拉松比赛热度极高,报名堪称挤独木桥。花崇去年凑热闹报过一回,没报上,今年开年就忙得晕头转向,便没怎么关注。
  “洛大面积不小,光是运动场就不止一个,怎么想起去北区小树林跑步?”花崇又问。
  “一看你就不了解我们学校!”周明分毫不怵,“今天是周末啊,运动场再多又怎样,还不被那些谈恋爱的狗男女给占了!我们洛大是面积大,但我们洛大情侣也多啊,简直辣我单身狗的眼睛!”
  花崇嘴角略一抽搐,又听周明滔滔不绝道:“为了我的狗眼,呸,为了我的眼睛着想,我当然不能去运动场啊。我们学院平时课业挺多,我抽不出时间去北区,只能在南区绕着湖跑几圈。今天起床我一想,下周就比赛了,再不找个清静的地方跑一回,我可能真的跑不完全程!”
  “尸块大多散落在小树林深处,而小树林只有外围有步道,你怎么会跑到里面去?”
  “我起初也没进去,就跟外围的步道跑呢,跑到11点多时,太阳晒得我受不了了。”周明一边比划一边说:“你们也去看了,小树林外围虽然也有树,但不如里面遮阴。我自己带了水和干粮,打算在那儿奋斗一天,南区北区离得远,我既然去了,中午就懒得回宿舍。可中午又是日头最毒的时候,我想着进去歇一歇,困个午觉再继续跑,没想到往里面走了一会儿,就隐约闻到尸体的味儿。”
  柳至秦打断,“你能辨别出尸体的气味?”
  “能啊。”周明居然有些得意,“去年夏天我去西藏看过天葬,二十多具尸体被天葬师剖开,等着被秃鹰啄食,我当时站在第一排!”
  花崇险些翻白眼。
  柳至秦无奈道:“好吧,你继续说。”
  “我就想,肯定出事了,这林子里绝对有尸体!”周明摸摸后脑勺,“我一个人在那儿,还是有些害怕,立即打电话给卢庆,让他带宿舍的哥们儿一起来,咱们一起找找尸体。万一找到了,也算是为咱们洛城的治安事业、为死者沉冤得雪贡献一份力。你们说是吧!”
  “你倒是挺会说。”花崇道。
  “我是我们学院辩论队的!”周明乐了,“下个月我还要代表我们……”
  “打住。辩论才华还是回学校里展示吧。”花崇敲了敲桌子,“你刚才提到的‘卢庆’,那是谁?”
  “卢庆就是我们室长。”周明往下说:“我打完电话后越想越慌,不敢往里走了,就在小树林外面等他们。我本来以为吧,就我们宿舍那几爷子来,结果我靠,大半个院儿都来了!”
  花崇神色轻微一变,又听周明道:“警是我报的,不过那个头吧,其实不是我找到的。”


第四十章 知己(05)
  凌晨,法医科完成尸检,DNA比对和失踪人口查询仍在进行中。
  “死者是男性,从耻骨联合状态推断,年龄在22岁左右。”徐戡将详细的尸检报告递给花崇,“尸体一共被分成19个部分,心脏缺失,右手的断截面有生活反应,是生前伤害,其余伤处没有生活反应,是死后分尸。死者头部有钝器伤,鼻骨骨折,身上有多处约束伤,下颌脱臼,可以确定遭受过虐待。”
  尸检报告上附有细节图,花崇边看边问:“致命伤位于颈部?”
  “是。”徐戡点头,“凶手在实施一系列虐待后,用利器割开了他的颈部动脉与气管。然后用斧头进行分尸。”
  “能确定斧头的大致类型吗?”
  “每一处断截面都有多处伤痕,凶器不大,也不算锋利,最常见的是菜市场屠户的斧头。普通家庭现在很少用这种斧头。”
  花崇继续往下看,“死亡时间是7天之前……”
  “这是从蛆虫的长度计算出来的。”徐戡道:“最近气温越来越高,尸体腐败得比较严重。”
  “22岁,死了7天,尸体被分解抛弃在洛大的小树林。”花崇站起身来,单手支着下巴,在桌边踱步,“是洛大学生的可能性不小。”
  “死者面部毁坏严重,DNA比对暂时出不了结果。”徐戡双手插在工作服的衣兜里,“还有件事。”
  “嗯?”
  “死者十指曾经被汽油烧灼过。”
  花崇站定,“是为了抹去指纹?”
  “看样子是。不过以汽油炙烤的方式抹去指纹不大常见。”徐戡说:“这很麻烦,凶手既然有斧头,为什么不直接将死者的十指砍掉丢弃?而且凶手已经给死者分了尸,不想让我们通过指纹查身份的话,把双手丢在其他地方就行。”
  “没错,汽油烧灼比较耗时。”花崇想了想,“就算凶手嫌分开抛掷麻烦,也可以拿强酸直接将死者的十指腐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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