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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173)

作者:青猫团 时间:2019-03-02 11:11 标签:种田文 甜文 美食 布衣生活

  顷刻间一股浓郁的酒香在厨房门口四溢开来。
  婶娘痛心疾首地大叫一声:“——哎呀!”
  含笑微敛首,惊慌道:“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一下子也不知怎了,突然就掉了出去……”她蹲下帮着收拾,没等婶娘想捡起一张碎片来舔舔鲜,含笑已飞快地将所有碎片都收拾干净了,“您看这弄的。算了,碎了就碎了罢,我那还有盒桃花酥,待叫人取了来……”
  说着抬起头,发现余锦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含笑立即移开视线,匆忙起身往外走:“我这笨手笨脚的,就不在这儿碍事了。那桃花酥,我遣人送来。”边走边往回看了一眼。
  余锦年皱起眉,目光在地上那摊已渗入地里的酒渍上停留了片刻,又随着含笑最后那道视线,看向案上已切了一半的肉菇,菇肉发白,看着并不像是他认得的任何一种毒菇。再者说,若当真有毒,婶娘一家三天两头吃它,早该中毒了才对。
  只是,总觉得有一件事卡在脑子里,就是想不起来,他心下琢磨道:这东西我似乎确实在哪里见到过,究竟是哪里呢……


第105章 蘸水兔
  晚上吃饭几家并不在一起, 只是婶娘家的小媳妇专程来给隔壁的吕公子一家子送饭菜,再加上余锦年想要碟辣子和两头姜蒜, 就顺道也给他们送了两道菜, 其中一个便是小炒肉菇。
  这菜端上来时也没什么稀奇, 便是切成粗丝的肉菇用当下时蔬搭配,加了豆酱一起翻炒, 瞧着和普通的素炒蘑菇差不太多,倒是口感上确实有些像肉丝, 只是远没有真肉那么劲道罢了,但胜在滋味鲜美, 对他们几个来说, 已经称得上是一道“山珍”。
  小娘子笑道:“若是吃得好, 来前头我再炒一份就是。方才那吕公子也是第一次吃这肉菇,欢喜得很, 正说着明日走时要带些回去呢!这肉菇呀,还得是现摘现吃的好, 明儿个我便早起一会儿,到后头山林里掘些来, 小公子您若是也要,我就顺道多采些。”
  如此一套寒暄, 余锦年收下姜蒜,放好菜盘, 也拿出银两谢过她, 便送她出院。
  回来后, 揭开桌上小炉的盖子,一股清淡的肉味飘出来,正是段明打回来的那只野兔。这兔子是烫褪了毛,冲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才下的锅,虽然刚开春,并不是多肥的胖兔,但对他和季鸿两个来说是绰绰有余,此时兔子已在小炉里煮了有一段时间,火候刚好,肉质弹嫩。
  石星在一旁打下手,剥着那小娘子拿来的蒜瓣,他自然知道余锦年的手艺,是故那锅子一掀开,就立刻探头过去瞧,见了里头的东西又不由大失所望,奇怪道:“……白水煮兔?这是个什么吃法。”
  余锦年把熟兔捞出来,浸过冷水,便放在一张大碟上开始切片:“本想做麻辣兔丝,吃不完也好带到路上解馋。可此地条件实在简陋,动不得大火大油,只好退而求其次,做个蘸水兔来吃。”
  季鸿伸手去剥蒜瓣,被余锦年抢了回来扔给石星,悄悄道:“咱不剥这个。我闻了这蒜,越冬的老蒜,剥它辣手。”
  石星闻了闻手指,眼睛当即被熏疼了:“……”
  所以就要扔给我剥?
  季鸿笑了下,自觉放下蒜,听话地袖手旁观起来,看少年将片好的兔肉整整齐齐地码在空碟里,他像是个解肉的行家,快刀几下,总能避开大小所有兔骨,只削得那白嫩兔肉在盘子里。
  石星苦哈哈地剥好了几瓣蒜,又照小公子的要求,把蒜切成蒜泥,各分到几个小料碟中,另又切了几丝姜进去,做完这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指甲缝里火-辣辣的。
  余锦年用酱油、盐、和小娘子送来的农家特制辣子末调成了一碗酱碟,与方才石星切好的蒜末姜丝合在一起,这就是蘸水兔里所谓的“蘸水碟”了。
  几道菜都摆好,正要吃,发现外头石星还在洗手,余锦年还算有些良心,倒了碗醋冲院子里叫道:“哎呀,石大哥,辣了手我可与那姜家的小霸王交代不起!你快来,指头在醋里泡一泡再洗,就不疼了。”
  石星一脸委屈地走进来,端了那醋嘀咕道:“我就知,这种打下手献殷勤的好事怎么轮不到段老五,原是小公子故意要看我笑话。”
  余锦年歪着头笑,叫他拿一碟兔肉回去吃。
  季鸿也道:“只你嘴皮子利索。”
  石星还冤枉起来:“属下前阵子还教了公子做钳花小包,那时您还嫌我嘴笨,讲不清楚这工序,怎么今日又道属下嘴皮子太利索?”
  他要是有段明一半稳重,也就不会和姜秉仁那朵小霸王花走到一块了。听石星又在余锦年面前提起这茬,显然是故意漏主子的底,季鸿一个茶杯掷过去,半真半假地笑斥道:“话多,下去。”
  石星正正中中接下茶杯,假里假气地哎哟痛呼了一声,便拿过余锦年赏他的兔肉,笑嘻嘻地跑出去了,走前还知道要把门给他们带上。
  天色沉了,房门一关,屋里顿时暗了几分,剩下两人围着三两盘菜,相视一笑,余锦年也没继续提那钳花小包的事来薄季大公子的脸皮,于是拿起筷子给季鸿布菜。
  “尝尝兔肉,正嫩着。蘸这个碟来吃。”
  薄薄的一口入腹的鲜嫩兔肉,酱汁浓郁口感厚实的肉菇,配上一碗香糯养生的青精饭,虽然都是些粗物,并没有什么珍贵的食材,也没用到多稀珍的调料,但正是这充满了乡村田园风味的一餐,让两人在旅途劳顿之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院中是几株经年无人打理的花树,也不知叫什么,开着满头稀稀落落的黄白色小花,肆意地长着,开窗即见。有晚风卷着那么几瓣碎花进来,落在余锦年面前的酱碟里,也搅起了一波小小的“涟漪”。虽说马车被季鸿打理得得柔-软精致,但到底是比不上这脚踏实地的感觉,他一时感慨,胡诌道:“你瞧,人说花开半妍,酒饮半酣,浮生半闲。我这前后二者俱全,就差这么一壶佳酿了……”
  季鸿刻意板着脸道:“小小年纪,成了个酒鬼。”
  余锦年不服:“我年纪如何小了,你瞧婶娘他儿子,也还没你大呢,就已生了个那么大的萝卜头。我这要不是被你耽误了,都算晚的了呢!你看在都耽误我了的份上,还不许我吃两口酒啦?再说,我吃了酒到底是谁受益?”
  季鸿张了张嘴,本想与他一辩,可听余锦年说完最后那句话好一会,才后知后觉地发觉自己被调侃进去了。虽然事实如此,他不仅是受益了,还乐在其中,只是心底还有最后一丝文人矜持在挣扎,终于是在被余锦年带歪之前,守住了最后那点被拉低的脆弱下限。
  说他是下山来勾引人的小妖怪,可是一点错都没有。
  季鸿其实摸透了他这吃酒的小癖好,早就准备了酒葫芦,此时只想赶紧堵住他的嘴,少叫他突然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赶紧从身后摸出来,在余锦年脑门上轻轻一敲:“你这嘴,总有说不尽的歪道理,我看石星他们俱是被你带坏的。”
  余锦年欢天喜地捧过酒葫芦,倒是对此供认不讳:“没办法,上行下效嘛!”
  季鸿真是哭笑不得。
  有酒有肉,这一餐吃得也不算寒酸,不过是季鸿没动几筷子,菜都进了余锦年的肚子。吃到后半程,那一只兔子也没吃完,索性又连骨带肉放回炉子里慢慢烹,这兔肉虽说也是补中益气的,但性偏凉,脾胃虚弱的还是不大好一口气吃太多。
  余锦年便照着自己的口味,加了一点点盐和酱,用倒了一盅酒下去提鲜,然后边吃那剩下的几块肉菇,边趁热直接从小风炉里舀兔肉汤来喝,他也不忘也给季鸿盛上一小碗,自己则大马金刀地坐在他对面,灌一口酒,欣赏一眼他慢条斯理饮汤的模样。
  风炉里火苗正旺,烤着旁边的人,季鸿又天生有着一点外族血脉,瓷玉似的白,温度一上来后,整个露在外面的肌肤都呈出一种娇嫩的粉,看起来又比平时细腻许多,只是还没来得及让人觉得娇艳,就被男人一双略显凌厉的眉眼稳稳地压住了。
  余锦年坐姿很不端正地歪在坐榻上,一只脚压-在身下,另一只则俏皮地垂在榻沿晃来晃去,他一手托腮,眯着眼睛去看季鸿,晕晕乎乎地想起一句诗来,道是“美人遗世应如此,明月前身未可知”,念了两遍,季鸿摇头笑问:“哪里诹来的句子。”
  “人家咏梅的……”余锦年老老实实交代了,站起来要往季鸿那边走,话还没有说完,视线却糊里糊涂地打了个旋儿,脚下一个乱绊,险些给季大世子当场行个大礼。
  季鸿脸色骤变,忙丢下碗,堪堪将他扶住了,这么一提一带,余锦年就没骨没架地歪到他身上来,笑嘻嘻地说:“人家咏梅,我咏你。”
  “行了,不许再喝了。”闻到一股酒味,季鸿把他扶稳,按在身旁坐好,他还动手动脚不消停。
  酒确实是好酒,可季鸿深知余锦年的酒量,肯定不至于这么一壶就能醉,只是余锦年眼下确实表现得很兴奋,看什么都兴致勃勃的,随便被人拿什么一挑-逗,都能跳起来撒欢——往日里要喝到这种状态,起码应该再多来两壶才行。
  而且也不知是怎了,这少年以前喝酒从来不会轻易脸红,便是大年下那日与闵懋斗酒,也是最后一个才趴下的,这回才这么一壶,两颊就酡红一片,甚至于胸脯往上到脖颈,都隐隐地冒出了一层粉星,像是被人搁在笼架上蒸烤过。
  余锦年低头靠在他肩膀上,迷迷糊糊地闭着眼,歇了好一会儿,却觉得那酒气不仅没散,反而愈往血管里冲,他手指在衣襟上焦躁地抓了抓,小声哼哼两下。
  季鸿眼尖地握住他手,轻声问他怎么了。
  “难受。”余锦年喃喃道,眉毛微微拧起,“渴,有点恶心……”
  季鸿听他呼吸略显粗促,忙将手搭在余锦年的脉上,他虽然不懂医术,但至少清楚少年平日心跳如何,只这一搭不要紧,指腹下只感觉如战鼓一般咚咚咚地敲过,似那心脏要蹦出来。收回手后,季鸿连忙起身去拿茶盅,就这两步的功夫,余锦年竟跟着他要站起来。
  他下意识伸手,把人钳住了,摁在坐榻上:“别动,我去拿便是。”
  余锦年咽了口唾沫,点点头。可等他回来时,余锦年已出了满头潮汗,脖颈赤红滚烫,正抱着个木盆干呕。季鸿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把茶水递到他嘴边,看他双手捧着咽了几口下去,又漱了嘴,最后慢慢长舒了一口气。
  季鸿:“有好些?”
  余锦年静默了一会,还是摇摇头,他抬起眼来看了看季鸿,哂笑道:“这酒后劲这么大……好在是我喝了,若是你来喝,还不知要醉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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