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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172)

作者:青猫团 时间:2019-03-02 11:11 标签:种田文 甜文 美食 布衣生活

  余锦年摸了一把小娃娃的毛揪揪,乐道:“你娘是哪个呀?她还说什么了?”
  “我娘就是我娘啊,还有哪个。”他噘着嘴,不开心道,“我娘说,说要烧菜,爹要劈柴,还有……呜,我给忘了……”说着就要哭起来。
  这小萝卜头一看就是在家里备受-宠-爱的,嫩得跟块豆腐似的,这么一皱脸,整个眼睛都红通通水汪汪。余锦年哪里还敢大声说话,把人抱起来哄了哄,又从兜里掏出几块果脯给他吃:“好好好,忘了就忘了,小孩子不记事很正常呀!过会儿我也去帮你爹娘烧菜,好不好?”
  “唔,好……”小萝卜头嘴-巴里鼓囊囊含着一粒果脯,眼睛还盯着远处食奁里的酥点,许是他娘教他不许乱要别人的东西,所以眼见他都要馋死了,也没张口讨要。
  季鸿最不会与聒噪的东西打交道,尤其是还在吃手的小孩子,更是令他头疼无比,于是远远躲到一边,拿了本书装模作样地看,余锦年却看穿了他,耍宝似的把萝卜头往他这边抱,叫他自己去挑想吃什么酥点。
  萝卜头趴在桌上,口水快流下来,才挑了一块兰花酥。
  这兰花酥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即是用面、糖和酥油揉成团子,擀成酥皮,后用刀切出划痕,再用蛋液叠成兰花的形状便可,炸后颜色白中透黄,入口酥松香甜。
  想到一路上长途跋涉,这些都是季鸿准备了给他打发时间的,这会儿见少年一个接一个地送那小娃娃吃,他隐隐皱了下眉,出手将食奁往旁边拽了一拽。余锦年抬头看他,他又装作是不经意间碰到的,仍旧垂着视线读他的圣贤书。
  此时小娃娃已两手都握满了,拿不下更多,恰好外边段明回来,道是抓了只兔子,余锦年便将小孩子放下,哄他瞧兔子去了。
  季鸿看着书,冷不丁那册子被人一抽,露出张古灵精怪的少年脸庞来:“做什么,吃你几块点心,还心疼上啦?”
  “我心疼什么。”季鸿转过身子,换了个方向,换了本书,气定神闲地继续看,“只是某些人,可不要到时候再说嘴里寂寞。”
  余锦年又将书抽掉,盯着他看了看,突然身体前倾附上去,一手压着他的袖子,似乎是要凑到面前来一个亲-吻:“我怎么嘴里寂寞了?你可说清楚些。”可等男人往前一靠,他又向后一躲轻巧跑掉,让季鸿捕了个空,之后便朗声笑着把书扔回他手里,也跑去找段明看兔子了。
  季鸿低头看了自己被压褶的袖子一眼,也不知有什么好笑,嘴角就莫名地翘了起来。
  那兔子是被活捉的,此时挣脱了困缚正满院子乱窜,余锦年蹲在门槛上嘻嘻哈哈看段明追兔子,那小萝卜丁跑过来,摸出一把树叶,献宝道:“给你玩,这个揉烂了可以写字!”
  小小年纪,字是什么都还不知道呢,就知道要写字了,余锦年摸了摸他的头,夸道:“这么厉害,一看以后就是要高中状元的料!”说着接过那叶一瞧,眼睛瞬间就亮了,“告诉哥哥,这叶子是哪里摘的?我们再去摘点好不好?”
  “就在房子后头……”
  这村上没有几个和萝卜头一般年纪的小娃娃,年纪长些的又嫌他是个吃手指玩泥巴的幼稚鬼,都不爱带他玩,所以余锦年提出要去摘叶子,自然当他是“好兄弟”,立即欢欣雀跃地扯着余锦年的袖子出去了。临走前,余锦年还悄悄吩咐段明,将那兔子剥皮剖腹清洗干净,等他回来好烧了吃。
  两个幼稚鬼绕到老宅背后,果然在山坡下看见翠生生一片,路旁生着几棵南烛木。
  南烛木在江南多见,到了北边则少了许多,这几棵南烛木因生在向阳的地方,长势格外喜人,甚是高大,旁边还冒出了几株小苗苗。余锦年兜起衣摆,挽起袖子一片接一片地摘叶子,小萝卜头虽然不知道他要这么多叶子做什么,却也高高兴兴地跟着忙前忙后。
  说起要做什么,自然是要吃了!
  因为习俗的差异,北边是不常用这南烛叶的,而这种树在南边还有个别名,叫乌饭树。树上的叶子臼出来的汁水颜色深沉,所以才会被这小萝卜头拿来做写字游戏吧。
  每年清明左右,南边城镇大街小巷摘叶搦汁,淘米浸水,用这树叶汁水浸泡过的米,可以蒸出一种色泽青黑的饭,而这“乌饭”所用到的叶子,便是南烛叶。
  乌饭不仅在民间流行,在佛道两家都很受宠爱,留下了不少传说。不过在道家,此饭还有个更难捉摸的名字,为“青精”。
  据说先古道家真人初创此饭,为的是轻身而长生。青为春之主色,春乃阳气升发之时,天地俱生,万物以荣,故而此之青字有春之长养之意,而南烛木向阳而生,聚阳之精,是故取名为“青精”。这些说法也只是后人的推测,具体如何,那只能去追问那位千万年前的真人神仙啦。
  不过南烛能够强身健体倒是确定无疑的,其枝叶果皆入厥阴少阴,有强肝肾、添精气的作用,久服能够乌发驻颜、补虚强身,也不怪道家认为服之可长生了。
  余锦年摘了满满一衣兜的南烛叶,便领着小萝卜头回家,正好遇上他娘亲自外头回来。
  两相打了照面,小娘子年纪也不大,许比季鸿还小,脸上还带着些少女特有的娇嫩,谁能想到她已是个五岁萝卜头的娘。那小娃娃冲上去将对方抱住,把余锦年是如何陪他玩的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小娘子朝他又是道谢又是赔罪,说是自家小儿不懂事,叨扰了贵人。
  两人前后进了厨房,余锦年把南烛叶用水泡起来,就寻了个石杵准备将叶子捣烂。
  转头看到萝卜头他娘正从篮子里往外掏东西,可不就是先前余锦年在路旁见的那白胖玩意儿,他好奇地瞧了一会儿,有点眼熟,好像以前见过,可是一时半会的实在没想起来,遂虚心好学地问道:“敢问夫人,这是个什么?”
  小娘子瞧他衣着华贵,却并未自视高人一等,也就不那么紧张了,答道:“肉菇罢了,林子里的野味。前两天刚下了雨,我今日见冒了许多,便给采了回来。”
  余锦年笑问:“既然是叫肉菇,可是因为吃着如肉一般?”
  他们一家住的虽然看似宽敞,实际上不过是占着个祖上留下来的空宅子而已,实际上和一般村户没什么两样,也并不是能日日天天迟到肉,因此余锦年这么一提,小娘子脸上就微微红了起来,颇有些羞愧道:“正是……我们哪里如贵人们一样能成天吃肉,也就吃个这,解解馋罢了……”
  余锦年本意不是说这个,虽然是无心之谈,却也让对方心生尴尬,到底还是他的错。他也就不再多嘴,闷下头来仔细清洗南烛叶,洗好了的放在一旁的石臼里浸泡,待泡软后用杵子搓碎舂烂,舂出沙泥色的汁液来。
  从车上把自带的上好粳米搬进厨房,那小娘子正好奇地观察那盆南烛叶汁,见余锦年回来,忙躲到一旁继续切她的肉菇。过会扭头再看,余锦年正把汁液过滤了,泡进淘好的白米里,不禁奇怪道:“这是做什么呢?”
  余锦年说:“过会蒸个青精饭来吃。”
  正说着青精饭是何物,之前为他们引路的婶娘骂骂咧咧地走进来,嘴里咕哝道:“什么不三不四的玩意儿,老娘我做大小姐的时候,见过的奴才多了去了,也轮得到这种玩意来指手画脚!真是刁奴一个!”
  那小娘子忙上前去劝解,低声道:“阿娘,当着贵人的面,说什么呢。”
  婶娘气道:“我说什么了,我年轻时候——”抬头看见厨房里果然有个外人,这才闷闷不乐地止住声音。
  闵季两家的人马都肖主人,训练有素,礼数周全,出奇高冷,能用两个字解决的绝不多说第三个字,更不说被人指着鼻子骂“刁奴”了,把人气成这样的,左右出不了吕大官人手下。余锦年说:“婶娘别气了,不值当。待会儿吃点这青精饭,疏肝补身,头发也能反青呢!到时候和小夫人一样貌美如花。”
  婶娘耳根子软,一听余锦年这嘴甜的,跟化了蜜一般,纵然心里知道再怎么也不可能真重返青春,但是心里还是美的,再加上余锦年瞧着年纪不大,生得又惹人怜爱,遂抚了抚发鬓,偷偷拿出一块私藏给大孙子的麻糖来给他吃。
  用南烛叶汁水浸泡粳米的功夫,他又做了道荠菜鸡蛋汤,至于野兔,是打算晚上与季鸿一起开小灶的,便不拿来前头的厨房里处理,只等着待会儿回了房,用自家带的小炉子来烹。
  做够了菜,米也被南烛叶汁浸成了乌绿色,这时便可将其倒进饭甑里来蒸,出来的米饭就是乌青色的,吃时拌些红糖或者甜蜜,滋味能更美。
  青精饭刚上了火,吕家的小夫人含笑过来了,手里拎着坛酒,进来便道:“婶夫人,方才是我府上小厮不懂规矩,口无遮拦。您能让我们借宿此地,已是心善,听说您好酒,这坛子桃溪红就给您解个嘴馋罢!”
  吕家上下都是一群王八蛋,唯独这姐妹俩没被同化,与那嘴臭脸长的小厮和他的混蛋主子相比,她们两个简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了。
  含笑进了厨房,四处看了看,想来是想讨点饭食。
  他们吕家的下人既不似余锦年,识医认药通百膳,也不像段明石星能够飞檐走壁、猎禽捕兽,在城镇里时吕言嘉还能呼风喝雨,可一旦到了这种地方,他们这些人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只能依赖于随身所带的干粮,或者主人家的招待了。
  那婶娘自然明白,也不想招惹这种官宦人家,于是就贴着含笑给砌的台阶往下走:“不过是多拌了两句,哪还劳驾得夫人亲自过来,您看看想吃些什么,我们这荒村野岭的也没什么好物招待您……”
  含笑与余锦年错了一眼,立即心虚地避开了,看来是还没有从上次的砒-霜事件中抽回神。
  她也没要求什么做不到的菜色,都是挑着厨房里有的,随便点了几道家常,又留下两锭银子做辛苦钱。那婶娘确实是个贪吃美酒的,隔着老远就闻到了那坛酒里的香味,含香刚想把酒坛放下,视线忽地扫过婶娘儿媳手下正处理的肉菇上。
  婶娘笑道:“姑娘可要尝尝,这是我们村里特有的美味呢!虽然瞧着是粗陋了一点,但吃着一点不比外头那酒馆子里的东西差,这才叫真正的山珍呢!”
  “是吗,那就辛劳姑娘,匀些给我们这些外乡人尝尝鲜?”含笑说罢,忽然顿住了一瞬,连余锦年都以为那一瞬只是自己眼睛被烟火燎花的错觉,随即她脸上已是寻常无比,看不出什么来了。
  婶娘正介绍着肉菇是如何好吃——只听“哗啦”一声!
  好好一坛桃溪红,竟从含笑手里滑了出去,径直摔在地上,碎成了千片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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