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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得罪魏国全员后我走上了人生巅峰/狂士楚歌(21)

作者:积羽成扇 时间:2020-10-09 08:28 标签:爽文  打脸  古典名著  历史衍生  

  学子:……
  他不甘寂寞地继续道:“你若想让其他人坦白,除了恐吓他们——已有其他人认罪,还必须设立奖惩。例如,坦白认罪的人可以减轻处罚,检举他人、提供线索的人亦可以从轻发落;顽固不化,拒不认罪的,按律严惩,甚至罚得更重。”
  学子分析得头头是道,将“分而化之”的关窍看得极清。
  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博弈论”,却深刻地明白自己这方存在的致命弱点。
  “只是,有一点我不懂:如何判案,应当由律法,由县衙决定。县衙会同意你‘坦白减罪,顽抗加罪’的提议?”
  他更不懂的是,断案一事本该由县官负责,为什么现在会任郑平做主,设了个大圈套来设计他们?
  学子不敢深想。他想套郑平的话,从中分析出更多的信息,哪知郑平不动如山,仍然对他不做理会。
  学子的心渐渐沉下去。
  他不愿坐以待毙,又继续道:“即便县衙同意‘以受害者的意愿适度量罪’,你也未必能够成功。几人中,有半数人和覃绰交好,对他马首是瞻。覃绰早已嘱咐他们严守口风,不要被套了话。在见到覃绰之前,他们定会牢记覃绰的事先叮嘱,一口咬定证词,否认罪行。”
  学子为了引郑平说话,竟用重要信息为饵,透露了覃绰等人的关联。
  郑平如他所愿地瞥了他一眼,说的却不是他想听的内容:“这话可算‘口供’?”
  在磨了一阵后槽牙后,学子咬牙切齿地点头:“当然算。”
  郑平总算“大发慈悲”地给了他回应:“相互包庇,因利而为也;相互攻讦,亦是因利而为也。”
  不管是互相包庇还是互相揭发,都离不开“利益”二字。
  根据现代博弈论,囚徒困境假设,要增加囚徒背叛的可能,势必要让天平做出正确的倾向。
  单纯只是打人一事,犯了治安罪,因为结果不严重,没有致残致死,得到的惩罚也是不痛不痒。
  在这种情况下,学子几人很有可能会为了所谓的“共谋者的义气”,拒绝认罪——即便最终被人拆穿,逃不过惩罚,但因为后果较轻,几人心中并不存在敬畏。比起“因为胆小怕事没义气,背叛朋友”这个恶名,他们也许更愿意一同承担后果。
  哪怕得知覃绰已经“认罪背叛”,剩下的人也会继续遮掩、包庇。而若是这队伍中有半数与覃绰关系好,便更有可能倾向对方,信任对方,增加冒险的概率。
  所以郑平从未想过用单纯的诈唬手段哄人认罪。博弈论之所以产生,正是因为人性接受不住考验。
  “覃绰所犯下的并不仅仅是‘恶意伤人’这一项罪名。他与你们共谋,偷走极珍贵的宝物,并供认宝物在你们其中某一人的身上……”
  学子脑中“嗡”的一声,懵了。
  “什么宝物?”
  他们和覃绰不是打祢衡泄愤吗?只是情节轻微的伤人罪,关宝物什么事?
  学子隐约有了不好的预感,不等他再次询问,便听到郑平的声音仿佛地府催命的阎罗,惊得他冷汗暴出。
  “藏匿御赐之物者,会遭到怎样的惩罚?”
  郑平语气和缓,仿佛极普通的询问。可学子在听清他说的这句话后,只觉得眼前一黑,几乎要厥过去。
  打人还能说是个人纠纷,行为失当,若无严重的结果,基本可以轻拿轻放,最多说一句扰乱治安。
  可盗窃罪……
  盗窃关乎一个人的根本品行,是比伤人更严重的污点。
  何况盗窃的量罪,和所窃宝物的价值有关。盗窃普通的宝物已经足够严重,合伙盗窃御赐之物……他虽然对律法不太精通,却也知道,一旦涉及皇家的事,严重性不可同日而语,若真有人执意追究,甚至能硬扯上“对君王不敬”。
  哪怕现在诸侯并起,汉室倾颓,对天子不敬的人已经排了个长队……可那是在建安元年之前。自从去岁曹操“奉天子以令诸侯”以来,为了表达忠于汉室的态度,曹操对天子格外尊重,不仅明面上恪守臣子之礼,还优先紧着天子的各项需求,将一切好的事物都奉到御前。
  初迎天子之时,因为宫殿未建,曹操还将自己的宅邸送了出去,给天子居住,自己则与家人缩在一间农院小舍,成就了一段佳话。
  不管曹操对天子的恭敬有几分真实,至少明面上是从不懈怠的。
  上行下效,这次的事竟牵扯到“御赐之物”,势必会引起县衙的重视,严加查审。
  更别说曹操那边……或许为了天子而横插一手,狠狠处罚他们,以儆效尤?
  学子满身冷汗,声音无意识地变得尖利:“御赐之物?怎会有御赐之物?”
  没得到郑平的回答,他不由又加了一句,“覃绰当真动了御赐之物?”
  这句质问没有等来郑平的回应,先一步被协助审理案件的主簿冷言怒斥道:
  “县衙乃清净之所,若无此事,谁敢用御赐之物造次?”
  听完这话,学子再不复原有的沉着之态,对覃绰的恨意达到顶峰:
  他们几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宝物,更别提所谓的御赐之物!
  覃绰怂恿他们对付祢衡,竟是为了趁机谋算御赐之物吗?
  很快,学子又意识到另外一件严重的事:那件御赐之物若为“祢衡”所有,祢衡的来历定然不简单。他们殴打祢衡,岂不是……


第22章 狂士楚歌
  哪怕学子已经隐约意识到深层次的问题,开始后悔自己过多的坦白,此刻也无济于事。
  他不能收回已经说出口的话,更不可能决定他人的选择。
  最终,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在得知坦白从宽,且覃绰利用他们盗窃稀有珍宝后,所有同伙者供认不讳,承认了罪行。
  一部分人单纯不忿覃绰挑唆利用他们,还想让他们背锅;另一部分人则暗恨覃绰竟然独吞宝物,没有分给他们半点好处。
  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出于利己本性,他们都不会搭上自己,和覃绰一起承担他们事先并不知情的“盗窃罪”。
  被晾在案堂的覃绰绞尽脑汁地想办法为自己脱罪,刚想出些许头绪,就收到了同谋几人的认罪书与检举书,不由傻眼。
  同谋几人自以为撇清了盗窃之事,单论伤人罪最多被羁押几天,略作处罚。哪知他们写完认罪书与检举书,竟被告知他们“打伤铜鞮侯,等候发落”,同样傻了眼。
  不是,这铜鞮侯是哪里来的?难不成说的是祢衡?祢衡他是铜鞮侯!?
  伤人者震惊无措,县尉与县令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们原先听“祢衡”报案——说他不但被打,还丢了御赐之物——尽管因为涉及御赐之物而不得不予以重视,但他们根本没往“祢衡”的身份上想,只以为他出自簪缨之家,祖上有人做过官,得过皇帝的赏赐,这才有一件御赐的珪瓒。
  因此,县尉与县令对郑平虽然客气,但这客气只是基于祢衡本人的恶劣名声,是为了避免麻烦,不愿招惹对方的假客气,极度浮于表面。
  当最后收集好犯事者的证词,县官们准备结案的时候,郑平突然取出代表铜鞮侯的金印,差点把所有县官吓得忘记呼吸。
  世人常说“天下辐裂,诸侯并起”,可这时候的诸侯并非真正的“诸侯”,不过是一个戏称。真要说起来,唯有彻侯才能及得上“诸侯”二字。
  秦汉爵制,彻侯为首。彻侯又分县、乡(都乡)、亭(都亭),以县为尊。
  铜鞮侯正是县侯,享有封邑,甚至能以县立国,非乡侯、亭侯可比。
  虽说整个大汉江山,可以拎出的县有一大堆,但是能封县侯的,若不是宗室,便是于汉朝有大功劳的功臣及功臣的后裔。
  以东汉特殊的立国背景,除了个别几个权势滔天的宦官,能成为县侯的人,身家背景与世家人脉都不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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