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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103)

作者:孟冬十五 时间:2023-02-14 12:12 标签:种田文 穿书 宫廷侯爵 美食

  楚溪客一时推上了瘾,满院子乱跑起来。
  大伙纷纷笑了,直到此刻才意识到,这个不忌惮他们的过往,将他们拉出泥潭的小郎君,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
  “跑腿小分队”去送货了,楚溪客没着急走,想着万一中途发生什么意外,也好及时解决。
  出去的人两两一组,一共二十个,剩下的就是负责打扫卫生的清洁组,还有负责记录工时、分发工钱的董书生。
  董书生原名并不叫这个,他刚刚搬来的那两年十分颓丧,不愿与人交流,左邻右舍只知道他姓董,是个读书人,因此就“董书生、董书生”地叫了起来。
  他原本因为缺了一条腿,最没有希望找到活计,怎么都没想到能成为楚记肉丸坊的管事,因此他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对楚溪客也很是感激。
  旁人都去休息了,董书生还在埋头写写画画。
  楚溪客瞅了一眼,发现他居然自制了一个表格,上面写明了每个人的工种和工作量,就连哪个人捶打出来的肉分到了哪个锅里,又送到了哪家食肆都是一一对应的!
  打个比方,万一哪家食肆收到的肉丸散了、坏了或者有其他问题,在董书生的表格上一查,立马就能知道这个肉丸经过了哪几个人的手,责任在谁身上!
  楚溪客看向董书生的眼神立马不一样了:这妥妥的是个人才啊!
  然后他又看了看水缸里映出的自己的影子:能不断吸引到人才的自己,是不是四舍五入也算个人才了?
  楚溪客看着董书生,吃吃地笑了起来。
  董书生被他瞧得心里发毛,转身躲回屋里了。
  旁边坐着几位老妪,似乎担心楚溪客怪罪,你一句我一句地替董书生解释起来。
  原来,这董书生不是一般的读书人,而是从太学出来的,还是因为成绩优异被太学特招的那种平民学生。
  众所周知,太学中以官员子弟为主,这些人不用参加科举就能派官,而平民子弟学成之后要么回到家乡担任地方小吏,要么就是去往各地的书院任教。
  其中,出路最好的则是留在太学,成为助教。但是,太学的助教都要经历层层考核,考过了才能留任。
  董书生接连考了三次,每次都是差那么一两名就中了。
  原本他不想再考了,但是他的母亲为了他把家乡的田地和祖宅都卖了,千里迢迢来到长安,靠做绣活供他读书。
  董书生不想辜负母亲的期待,然而屡考不中又实在没了信心。正赶上一位昔日的同窗帮忙,给他在洛阳的书院谋了一个直讲的名额。
  董书生犹豫着是再考一回,还是去洛阳教书。
  就在这时,他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太学换了新的祭酒,这位赵祭酒是当年名冠京城的姜家才子的老师,为人刚正不阿,在他主持的考试中,没人敢徇私舞弊。
  因此,董书生信心倍增,决定再考一回。
  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次应考的途中,一辆运送石板的马车将他撞倒,生生轧断了一条腿!
  最后,董书生的命虽然保住了,却彻底断了前程——国朝律法,身有残疾者不能做官,包括任教。
  正因为这个,董书生才会变得十分敏感,但凡有谁盯着他看,他就会以为对方是在看他的腿。
  楚溪客自责道:“是我的错,竟忘了这一点。”其实他是被董书生的才能震惊到了,早就忘了那条腿的事。
  一名老妪叹息道:“小郎君无需自责,这也不是你的错,是董书生身子特殊,难免多想。”
  另一人道:“唉,也是可怜!为了给他治病,他娘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被屋主赶出来,这才流落到大杂院。”
  老妪又道:“真是可惜了,我听董婆子说过,董书生在太学那会儿时常被夫子夸奖的,不知为何考了几次都考不上。”
  众人纷纷惋惜起来。
  楚溪客心里也缓缓打上一个问号,连考三次,每次都差一两名,真的只是巧合吗?
  来不及深想,就听到门外响起辘辘的车轮声,一辆手推车回来了。
  楚溪客迎上去:“这么快就回来了?”
  推车的是两个年轻的汉子,愤愤不平道:“还差一筐没送完,被野狗帮劫去了!”
  野狗帮?
  一听就不是啥好人!
  楚溪客不认识,大杂院的人却是一副恍然大悟又无可奈何的模样。
  董书生从屋里出来,心疼道:“他们无非是想要铜钱,给他们便是了,怎么还让他们劫了整整一筐肉丸?”
  汉子丢了肉丸,满心愧疚:“也是赶上了,这次碰到的不是那些寻常的小混混,而是他们的头头。那小子难缠得很,我给了他买路钱,他却给我扔回来了。”
  楚溪客满心好奇,给了钱还能扔回来,这劫道贼挺有意思啊!
  汉子面对楚溪客很是忐忑,支支吾吾道:“那小子说,说他们有手有脚,能偷能抢,不是要饭的……”
  楚溪客都给气笑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有手有脚,能偷能抢,不伸手讨钱,比要饭的就光荣了?
  推车的汉子对楚溪客道:“这是我们的错,小郎君别生气,一切损失就从我们的工钱里扣吧!”
  楚溪客摆摆手:“不是扣不扣钱的问题……这样,库房里还有两筐备用的,我原本想等你们回来做一锅丸子汤犒劳大伙的,你先拉一筐给买家送去。”
  汉子连忙点点头,和同伴搬肉丸去了。
  楚溪客帮他们把筐子捆好了,送他们出门,这才转过身问:“那个野狗帮是怎么回事?”
  董书生一脸无奈:“一帮半大孩子,都是没爹没娘的,平日里在附近的几个坊间流窜,饥一顿饱一顿的,比小乞儿强不到哪去。”
  楚溪客更为惊奇:“那为何方才提起来你们皆是一脸忌惮的样子?”
  董书生叹道:“就是因为没爹没娘,又都是孩子,大伙才对他们下不了狠手。而且,那些小子们记仇得很,一旦把他们得罪了,就会像小狼崽子似的盯上你,直到狠狠地报了仇。”
  更让人头疼的是,这些孩子不是孤军奋战,而是带着他们的猫猫狗狗一起。那些野猫野狗从小和孩子们四处流浪,比家养的凶残许多。
  “尤其是那条大黑背,据说连狼都咬死过!帮主腰上围的那条狼尾巴,就是它的战利品。”
  “野狗帮”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董书生叹息一声,总结道:“都是苦孩子,平日里小偷小摸的,也没人跟他们计较。小郎君不必担忧,我之后重新安排一下押车的人,尽量避开他们吧!”
  楚溪客皱了皱眉,他小时候日子过得也苦,可没有这么理所当然地偷抢过。
  “这次就算了,如果再有下次,我非得会会他们不可。”丸子的生意要常做的,有这么一帮小强盗在旁边虎视眈眈可不成。
  董书生执了执手,道:“某代那些小子们谢过小郎君了。不瞒小郎君,我同他们有些私交,稍后我会过去劝说一二。”
  楚溪客瞅了他一眼:确认过眼神,有着一颗圣父心没错了。
  他从来不觉得“圣父”是个贬义词,因为如果没有像董书生这样的人,上辈子他能不能平安长大都不一定。
  但是,任何事都讲究适度,又敏感又拎不清的人,他可不敢放心用。
  因此,楚溪客也就不想藏着掖着了:“董叔,我拿你当长辈,因此有些话我想跟你说明,免得之后再发生类似的事,加深误会就不好了。”
  董书生似乎意识到楚溪客要说什么,点头道:“小郎君但讲无妨。”
  楚溪客清了清嗓子,说:“倘若你的劝说他们不听,再发生野狗帮劫肉丸的事,要怎么办?”
  董书生顿了片刻,说:“或者报官,或者私了,都听小郎君的,某绝不横加阻拦。”
  楚溪客基本满意,这才说后面的话:“董叔,我一开始就没觉得你有什么特殊的,让你做管事也是因为你读过书,而不是出于别的什么。倘若你没读过书,我可能就把你和王娘子他们安排到一起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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