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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茉莉(98)

作者:Ashitaka 时间:2019-05-28 00:21 标签:温馨

  郑斯琦手背到后头比了个V,食指和中指又兔耳朵似的俏皮地弯了弯。乔奉天看了就没辙地在心里笑了——郑斯琦在逗他,安慰他,让他别怕,没事儿。
  “咱大院儿里哪儿真有贼啊。”
  “上月您那小电驴是自己长腿儿跑的是吧?”郑斯琦侧身让乔奉天从门外进来,顺手合了铁门,“现在人杂,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天儿说什么好好地侯爷府成了大杂院儿。”
  “你甭跟我抬——哟,谁啊这?”
  郑寒翁盯着眼生的乔奉天一怔。
  乔奉天本来就显小,今儿又特意穿了白T白鞋,搭一条天蓝色的水洗牛仔裤,学年轻人的时髦穿法,往上翻了一道裤脚,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截脚腕儿。相较之下看起来更小,二十不得了。
  “你学生啊?”
  郑斯琦听了想扶额,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作者有话要说:
  不久大概就完结了吧大概,毕竟生活里的很多问题对我而言是永存的,不可能一次解决清楚的,给予一个迎阳的正确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


第111章
  郑寒翁风华正茂至垂老,从来没讲究过,没一点儿文化人看着该有的样子,横看竖看看不出他能写一手好软笔。在市博物馆研究的也是青铜器,专门玩儿锅玩儿鼎,手劲儿大,特符合他鲁直的急脾气。
  郑斯琦和他的关系难以定义,好与不好,都说不上。郑斯琦年轻的时候,郑寒翁膈应他不学无术;这几年人沉下来了了,郑寒翁又嫌他净端架子假正经。除却找了个铁饭碗又生了个好闺女以外,郑斯琦没做几件让郑寒翁称心顺意的事儿。
  典型中国式的亲情悖论,彼此牵着一根不咸不淡的沉默父子关系,玩笑偶尔也开,体己话却几乎不说。像有个顷刻就能崩裂的趋势预兆,可又相互都清楚,这感情血浓于水,没想象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叔叔您好,我叫乔奉天。”乔奉天无意识的背手,抿嘴笑了一下,“郑老师的朋友,没招呼就跟来了,打扰您了。”
  郑斯琦在他后头笑,看乔奉天白衣领上那截雪白的脖子直直的。不错,还挺不卑不亢,没磕磕绊绊心虚的话也不会说,上来就掉了链子。
  “嗐,看我老眼昏花张嘴就胡说。”郑寒翁笑了一下,抬手举着小铁锹忙往屋里头比划,“行行行,天热,赶紧进屋喝点儿水吧,甭搁院子里蹲,这儿蚊子多。”
  乔奉天回头看了一眼郑斯琦。
  “走,进屋给你泡壶龙井”郑斯琦向前推着乔奉天的肩,“平常老爷子都舍不得喝的。”
  “哎对,用我那个紫砂的壶泡。”郑寒翁在手里比划了个似是而非的圆,冲着郑斯琦,“客厅脚柜上摆着的那个,你大舅送我的那个你知道吧?”
  “知道,您恨不得拿来当传家宝的那个。”郑斯琦开了纱门,转过头问郑寒翁,“您不进来啊大热天儿的?”
  “你俩先进去呗,你姐领枣儿一早上菜市了,西瓜酸梅汤什么的搁冰箱里头镇着呢。”郑寒翁把帽檐往下按了按,“好些日子没下雨,那虎皮兰瞅着都干巴了我来给翻翻土。”
  “哎,爸。”郑斯琦听完想起来个什么,伸手拍了拍乔奉天肩,“正好,我今儿给您带来个养殖顾问,专业的。”
  乔奉天在纱门边上一愣,特想说“你甭听他扯”。
  “谁啊?你这朋友啊?”郑寒翁在那排毛竹边上蹲下,搬了个小马扎放稳在屁股底下,“干这行的?”
  “那倒没有,不过人是实践出真知,不比专业的次。”郑斯琦朝乔奉天比了个眼色,轻轻笑,“你去给老爷子莅临指导一下呗,我去给你找顶草帽去。”
  乔奉天转头呲了下牙,不动声色地朝他比口型——坑我。
  郑斯琦慢吞吞地眨了下眼——哪儿敢。
  郑寒翁的虎皮兰长势尤其不好,叶子蔫吧着恨不能打起卷儿来,看着倒是油亮可色泽不佳,绿里隐了一层衰萎的浅淡黄。乔奉天猜老爷子一准从花市买回来的时候没破土,三下五除二就挖坑进地了,为省成本,里头包准被贩子包进了块热塑料;虎皮兰又素来喜阳好光,植在毛竹荫下,自然打黄。
  乔奉天手脚勤快地帮着破了土,将掘出的虎皮兰原地前移。这玩意儿跟人似的也娇贵,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不能一时手快给直接拖到阳光底下。用锡皮壶盛了桶里澄着的白水,调了点营养素进去,摇匀浇上。
  约摸是错觉,这么一摆弄,郑寒翁掸眼瞧着是比刚才恹恹的模样,显得娇艳活泼不少。
  乔奉天洗净了手心里沾上的泥土,进了书房。
  “完了?”郑斯琦把手里的书塞回郑寒翁满当当的书架,把手边的水杯端起来递过去,“先喝点儿水,我的杯子。”
  乔奉天抬着两手走过去,在他面前一弹十指,溅了郑斯琦一脸的水星子,躲都来不及躲。
  “嗬。”郑斯琦闭眼摘了眼镜,一抹湿润的鼻尖,“进嘴了都。”
  乔奉天忍住不笑,“凉快么?”
  “岂止,心飞扬了都。”郑斯琦把眼镜架回鼻梁,伸手把人往身边一拽,“我看你是要学坏了。”
  乔奉天拍开他环上来的手,“你还以为我多乖巧呢?我要真放飞自我,人设早就在你面前崩个稀巴烂了。”
  “烂成水我都喜欢。”郑斯琦脸不红心不跳,不死心地继续伸手环。
  乔奉天端着杯子抿了口水,在他怀里恶意地打了个寒颤。
  要不怎么说是父子呢,明里暗里,总有地方是心照不宣地相似的。郑寒翁书房里的布局,风格,乃至玄之又玄的所谓气质,和郑斯琦的都堪称一致。冷峻的主色里有温暖的辅光,四平八稳的空间格局里又有秩序之外的跳脱摆设。
  乔奉天环视一周,最先被墙上两幅装裱过的书法吸引去了注意力。
  一幅行楷,写着“梅子黄时雨”,一幅隶书,写着“残虹收度雨”。相较之下,隶书难练,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分外考验人腕间运笔的功夫;可行楷则更有随意性,写起来灵且肆意,平静之中求动,婉若游龙翩若惊鸿,更符合大众审美。
  都写得好看,却又都没有落款私印。
  天花上一定老式的铁质三叶吊扇嗡嗡地转,书房里弥漫着一股墨混着紫檀香的气味儿,一楼潮气重,闻起来则稍微显得苦而湿滞。乔奉天是被郑寒翁先头叫进来纳凉的,他人还在院儿一阵打理捯饬。
  郑斯琦把五指穿进乔奉天的五指里,“你觉得哪副好看?”
  说不上来,不懂。乔奉天琢磨了一阵儿,如实摇头,“说不上,反正都好看,我写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非让你选一个呢。”郑斯琦继续追问,“里头有一个是我写的。”
  “真的啊?”乔奉天侧过头看他,“我要没选中你写的那个你不生气吧?”
  “生,我肯定生。”郑斯琦笃定点头,“你这辈子只能当我的无脑吹,捧别的谁我都不高兴。”
  “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儿?”乔奉天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撇嘴望回墙上的两幅字,佯装正经地一摸下巴,“我觉得……梅子黄时雨好看。”
  “怎么说?”
  “你要问我笔法还是结字墨韵什么的,我一点儿都说不上来。”乔奉天盯着那个走势悠游的“雨”字的最后一笔,“但我觉得这个不一板一眼,循规蹈矩,很……随意,但其实又有我看不出来的方法次序,看起来气定神闲的,和你这个人还挺像,看着特舒服。”
  郑斯琦笑了,“你夸人还挺专业,字儿夸了人也夸了,两边都不耽误。”
  “那你就说我选的对不对?”
  “对。”郑斯琦点头,抬手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恭喜你押重宝了,捧对地方了。”
  郑斯琦没说实话,两幅其实都是他写的。隶书写于十岁,郑寒翁立在背后提着条花岗岩,硬逼着郑斯琦习的,心思稍微毛躁一点儿,一板子就落屁股上了;行楷写于十七,郑斯琦第一次高考失败之后,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满心的怅惘迷茫。
  相较而言,乔奉天喜欢的这一幅,郑斯琦确实将心境意绪揉了进去,每一笔都是他彼时看不清前路,又执意想往前走的稀声短叹。
  那时候,几乎就把郑斯琦一辈子的冲劲儿与偏执给用光了。拒绝走专科,拒绝郑寒翁托人给找的博物馆的工作,拒绝北上实习,一腔孤勇。那时候有挂在眼前的胡萝卜似的目标,后来就又凭空没了。抽筋剥骨,攒着的一口气儿,也就幽幽懈了。
  乔奉天是他的另一根胡萝卜,长成了一挂葡萄的样子,更酸甜水灵,更教他喜欢。求而所得以后,又第一次想把这些籽儿珍重地埋进土里,期待明年今日,长久长久,往后往后。
  “老爷子跟你说什么?”
  郑斯琦把乔奉天抱在怀里,在他后脑勺上一下一下的摸着。书房里拉了层遮光帘,里看不清外,外看不到里。
  “也没什么,就问我干什么的,多大了,怎么认识你的,巴拉巴拉,都是些闲话。郑叔叔人……挺好挺热情的,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那说明他还挺喜欢你。”郑斯琦在他耳边乐,“你没看他以前追着我院子里打的时候,更热情,更跟你想象的不一样。”
  “那有什么。”乔奉天不敢抱他太紧,就怕万一一个冷不丁,分开都来不及,“我阿妈追着我和我哥打的时候,也差多一个样子。”
  “咱们真惨,净给摧残着长大。”
  可惜的是我不如你。我避世装深沉,没你那么坚强,咬牙看遍了雨打风吹。
  “……可能这件事要说,我也不能告诉老爷子。他心肺功能都不好,我不能因为这个让他承担风险,可以么?”
  “恩。”乔奉天没想就点了头。
  “你觉得委屈么?”
  “一点都没有。”乔奉天又摇头。
  “奉天。”郑斯琦短暂地叹了一下,把胳膊收紧,弓腰把自己的下巴搭在郑斯琦的肩上,“要是别人都知道你的好,理解的不能理解的,我觉得他们都能理解了。”
  说的像句绕口令,但乔奉天听得很明白。
  他想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种东西,你清楚就够了,不必给别人看。


第112章
  郑斯仪进门的时候总是很热闹,按形容王熙凤的话来说,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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