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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录(178)

作者:阿堵 时间:2020-05-05 09:45 标签:情有独钟  年下  天之骄子  天作之和  师生  

  只听见暗哑的嗓音带着一丝凶狠:“想我吗?”
  方思慎习惯性地要点头,然而整个人被他箍得没有一丝自由活动的余地,一个字直接从心中淌了出来:“想。”
  仿佛有什么无法克制的东西随着这个音节的发出沛然决堤,势成汹涌,瞬间泛滥至不可收拾。忧虑、悲伤、委屈、愤懑、疲惫、孤独、恐惧、凄惶……种种折磨自己的情绪,都在这一个字里得到了释放。这么多天隐忍挣扎、努力坚持,在没有见到对方的时候,思念几乎挤压得只剩下薄薄一片,贴在日子的背面。这一刻,却好似真空袋裂开一丝缝隙,以谁也无法阻挡的速度,呼啦啦充满了整个世界。
  方思慎根本没意识到,顺应情绪放纵流淌的泪水沾得满脸都是。他只是觉得眼前慢慢亮堂起来,那张乍相见时尚有些迷糊的脸,此刻变得极其清晰:刀削斧砍一样的线条,深井幽潭一样的表情,唯有那双眼睛,恍若熊熊燃烧的乌金,跃动着灼烈的火焰,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加惑人心神。
  “我也想你。天天想。”
  洪鑫垚的动作陡然疯狂起来。胡乱地亲他,舔他脸上的眼泪,迫不及待地撕扯剥脱彼此的衣服。用骨头都压按得咯吱作响的力量抱他,用差一点就能穿透皮肤的劲道咬他,当某个互相摩擦的部位一片湿热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孤注一掷地,狠狠闯入那个能让身体和心灵都得到安憩的圣地。
  温暖柔软,如同最美妙的梦境。记忆中再没有什么能这般熨帖地安抚自己。洪鑫垚的理智稍微回归了一点,看清了是在什么地方。贴着墙壁堆垒而上的书籍已经有些摇摇欲坠,怀里的人眼角泛着泪光,眼神茫然没有焦距,然而不论是滚烫的颊,嫣红的唇,还是密合无间状态下微微颤抖的身体,都告诉他他需要他。
  忽然觉得时过境迁是如此美好。他小心地抱着方思慎坐起来,胳膊从两边膝弯绕过去,一手圈住腰,一手托起背,然后含着耳垂叮嘱:“抱紧我。”
  站起来的时候,比想象中更加轻松。纤瘦柔韧的躯干整个团在自己怀中,令他有一种牢牢保护的成就感。只是他心里清楚,这成就感目前仅止于虚幻的错觉。心痛愧疚、无奈愤怒、以及杀伐决断,种种复杂情绪纠结翻腾,最后都抵不住强大的欲望。借着椅背的支撑,放任自己彻底遵循本能的操控,在无休止的熔炼中把他化在身体里。
  方思慎睡醒,被头顶的灯光晃得睁不开眼,继而听见咕嘟咕嘟水烧开的声音。一股非常原始的食物香气飘过鼻端,很熟悉,白水煮挂面的味道。他勉强转动脑袋,眼睛这时也适应了,看见那家伙光着膀子,裤子松垮垮挂在腰间,正蹲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盯着冒热气的电锅。
  “你在煮面?”
  “嗯,饿了。”洪鑫垚两步跨过来,在床边坐下,顺手一下一下摸他的脸,“我以为你要睡到明天早上。想叫醒你说话,又舍不得。”
  方思慎惦记着更重要的事:“你会煮面?”一边努力抻长脖子,想看看锅里是何惨状。可惜全身使不出丝毫力气,下巴差点磕到床沿。
  洪鑫垚干脆把他脑袋搁在自己腿上。
  “怎么不会?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你煮过那么多次,看也看会了。”洪大少坐在床边不动,伸长了腿把放着电锅的椅子往这边勾。
  方思慎瞅着越扯越紧的电线和在椅子上花枝乱颤的锅,满脑门冷汗黑线:“危险,住手,你就不能起身去端……”就在他的抗议声中,椅子已经拖过来了。
  “嗓子疼不?先喝口热面汤。”洪大少说着,斜着身子,绷直了胳膊去拿书架上的碗跟勺。
  方思慎胆战心惊地看他取了工具,带得书架哗啦一阵晃,头上直冒青筋。真是,不出现则已,一出现就鸡飞狗跳……
  “我舍不得起身。你醒了,不用怕吵醒你,我就想挨着你,一秒钟也不要分开。”洪鑫垚说着,从锅里舀了几勺面汤,边搅边吹,送到他嘴边。
  眼眶毫无准备地湿了,方思慎赶紧低头,小口小口喝汤。喝得差不多,看见他光溜溜的上身,想起竟然在宿舍里,做到那种程度,顿时面红耳赤。
  洪鑫垚看他低头不动,放了碗搂住:“怎么了?很难受?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疼了你要说,你不说,我会不记得收手。”
  方思慎轻轻摇头:“你不冷吗?”
  “不冷。我把电暖器也开了。”
  今年宿舍暖气给得足,加上一个电暖器,屋子里确实感觉不到丝毫寒意。
  “什么时候来的?”方思慎已经明白没必要问怎么进来的了。
  “昨天夜里出发,清早到的,你已经出去了。我想你反正会回来,干脆在这儿睡觉。”
  洪鑫垚挑了根面条尝尝:“熟了。”捞出一碗,“没你煮的好吃,凑合填肚子。”
  把方思慎扶起来靠在怀里,喂他一口,自己扒拉一口:“唔,好像味道也还成。”
  千言万语,惊涛骇浪,似乎都不及眼前分享这碗光头面重要。方思慎笑:“第一次吃你煮的面,值得纪念。”

  第93章

  一锅挂面吃见底,洪大少连汤也倒出来喝了个干净,活像多久没吃过饱饭似的。因为最近瘦了不少,反而突出骨骼的魁伟来,长手长脚,宽肩阔背,完全是独当一面的大男人模样。方思慎摸着他凸起的骨节,心里难过,心疼的话却又说不出口,只看着发呆。
  那么多那么多话要说,偏偏谁都没有出声。互相搂着紧贴在一块儿,好像只是这样,就足以驱散一切阴霾,抵挡所有风浪。
  洪大少忽道:“我去刷碗。”
  让方思慎躺好,然后丁零当啷一顿收拾,把碗筷勺子都扔到电锅里。
  看他站起身,方思慎忍不住问:“你就这样出去,被人看见没关系吗?”
  “你忘了今天周五?”周五晚上,绝大多数人都在外找乐,是宿舍楼最清净的时候。洪鑫垚把连帽外衣随意套在身上,帽子往头上一罩,直遮过眉际,又从兜里翻出个卡通口罩戴上:“天冷就是好,包得认不出来也没人奇怪。”
  方思慎趴在床上。这种情形下,身体累到极致,精神毫无疑问也亢奋到极致。各种急于知晓的问题、渴望诉说的内容在脑中盘旋,最后却莫名其妙着落到一件事上:他居然主动去洗碗,不知道会不会摔碎……
  若在平时,早就跟着去了。此刻心有余力不足,只好企望某人天赋异禀,自学成才。
  洪大少回屋送了一趟碗筷,全须全尾,无一破损。然后端着满满一锅自来水进来,插上电。又拿出毛巾面盆摆在旁边。
  方思慎看他动作轻巧熟练,想到什么,犹豫着问:“你是不是……最近在家里也自己动手?”
  “嗯,家里干活的只留了最可靠的几个,我妈病了,住在医院里,还有三个半大小孩得人照顾,我总不能还要保姆看着。”
  果然,环境永远是最好的老师。
  “那……你爸爸的事,现在怎么样了?”
  “有些眉目,等我这趟回去再看。”洪鑫垚捏住方思慎的手掌,“秋嫂跟我说你要卖黄帕斜街的院子,我差点以为你想跟我划清界限,还好她解释得快,否则非当场气死不可。”
  方思慎反手捏他:“胡说什么呢……”
  “我说真的,当时听见那话,心都要冲出来了,血哗哗直往头上冒。我才知道,游戏里暴体而亡什么的,一点不夸张。”说着哼一声,“你们动作真够快的,才几天啊,老子两年心血就成了一张纸。”
  方思慎低声道:“你见过秋嫂了?”
  “天没亮见的。我定期联系她,她找不到我。上星期就想过来,一直到昨天才得空。”
  方思慎猜想他的行踪只怕随时有人监督,担心地问:“怎么来的?”
  “蹭了跑高速的货车,入夜动身,凌晨进京。家里那边设了点儿障眼法,一天工夫没问题。一会儿就走,明儿早晨能到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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