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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占鹊巢(49)

作者:猛猪出闸 时间:2023-05-28 08:54 标签:甜宠 搞笑 沙雕 脑洞 幻想

  “没事了,您就当我没说吧。”
  作者有话说:
  预告:很久很久以前,狼哥变相对小小告白,可惜……
  (恭喜:青花鱼d5b08hq82zx 获得冰箱贴一套~请来WB私我~)


第54章 你撩到他了
  温寒稳而快地推着车,将老人家送到农贸市场,又从背后的帽子里接到新任务:“温十,去给那边的环卫工人买几份早餐,用我的手机付款。”
  “我觉得还是别了。”温寒从裤袋摸出小酒壶,倾在掌心几滴,立即从中读出了最优解,“要用理性思维思考,你给他们买早餐,只会降低人家的工作效率,甚至有可能导致完不成任务而被扣工资。”
  “我……”缩在帽中的喜鹊舌头打结,不得不承认,话糙理不糙。唉,自己的法宝只是一个破收音机,而人家的是先进的数学模型,差距真大。
  温寒舔了舔掌心的酒液,说:“先飞,如果你真想帮忙,就该去帮他们争取更多的合理福利。”
  “你知道,我做不到,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喜鹊闷闷地嘀咕,顿了一顿,“别买早餐了,买几瓶水吧。不过,肯定不如热乎早餐温暖人心。”
  温寒并未提出异议,拐进24h便利店,出来时手中抱了几瓶纯净水。他一一送给在这条街边忙碌清扫的环卫工人,做好事硬要留名,每次都说:“乌善小托我送你一瓶水,辛苦了。”
  对方只是懵懂道谢,殊不知幕后推手正躲在帽子里,因颠簸和过于舒适而昏昏欲睡。
  四周嘈杂喧攘,气息鱼龙混杂,吆喝叫卖声、围观卖艺的叫好声不绝于耳。
  浅山岭第一美人停下脚步,嗑着瓜子,开心地看了会儿杂耍,继续漫步于市井之间。
  他布衣背篓,刻意扮成进城赶集的农夫。只是,一张俊脸皎好如月,一头青丝亮若黑缎,压根儿不像务农的。身上的妖气,令街边待卖的狗子全都夹紧尾巴,低声呜咽。
  路过水果摊,他顺手牵羊抓起一个脆梨,用袖口擦了擦放在唇边,回头瞄一眼埋头理货的摊主。若对方叫住他,他便付钱,不然就直接走。
  修成人形后,他在城里向来是这样“买”东西的。
  他以同样的方式顺走两条猪肉,许多点心,一些馒头、面饼,几条手帕、小首饰。都说匪过如梳,兵过如蓖,官过如剃。小妖轻轻走过,只拿你一点点,如清风拂过,不痛不痒。
  出城时,他的背篓满满当当,没花一个铜板。最上面,是笔墨和宣纸。
  他特意绕路,去了李秀才家。对方不在,他便把油纸包裹的猪肉放在门口,并在地面留下自己的名号。他说不清为何如此,也许是想用施舍带来的快意,来抵消昨日的挫败感。
  回到洞府,他将另一条猪肉丢给安然而卧的巨狼。然而,对方居然挑剔,说只吃鲜活的。
  “就这,爱吃不吃,不然就自己去捉。虽然没花钱,但一路背回来也很幸苦的。”
  山美气鼓鼓地坐下,取出顺手牵羊而来的墨条,学着李秀才的样子,在一块微凹的石头上研墨。
  十郎默默吃光肉,瘸着腿走近,“你要做什么?”
  “现在呢,我已经会写字了,我要给大肥鹅写一封信。”山美提笔,以优雅的姿态蘸了蘸墨,悬腕于纸,神情庄重。
  然而落笔时,却是画了一条简单的小鱼。紧接着,是一只小鸟,一张嘴巴。随后用歪歪扭扭的字迹郑重落款:浅山岭第一美人。
  “这就是信吗?哈哈哈嗷呜——”十郎亮出肚皮,笑满地打滚,像村里的疯狗。
  “这就是信,我叫他抽空送点鱼来,很好懂吧?”山美将纸卷成筒状,走到洞口召来一只喜鹊,命它叼住信,去附近的野云渡芦苇荡,送给那里的大白鹅。
  喜鹊冲向蓝天,飞得倒是挺快,就是不知有没有听懂。
  “哈哈哈,这封信的落款,比内容复杂多了……”十郎仍在笑他。
  “来来来,你来写,我倒要看看你识得几个字。”山美愤懑地将笔杆戳进它嘴里。
  它甩开笔,龇了下森森利齿:“能比你多几个吧,像你的鸟儿那么大的字,我认得一筐。”
  山美登时脸色涨红:“你,你下流!”
  “我指的是,去送信的那只鸟。”
  他微微一怔,笑了笑。随后靠坐在洞口,出神呆望山林间的片片浓翠,梳理着发丝轻声道:“你不觉得,写信是很美好的事吗?可以留下一些东西,就像那幅画一样。”
  十郎眼中流出赞同,却故意气他:“没意思,不如直接嚎一嗓子来得痛快。”
  山美白它一眼:“你这种不解风情的粗糙男人,肯定不会有人喜欢的,和你的狼群过一辈子去吧。”
  “那正合我意。”
  山美摆弄着顺来的手帕,让它也给狼群写封信:“就写,我在恩公家里好吃好喝地养伤,不用挂念。”
  十郎笑道:“它们都是山间的寻常野狼,不懂这些。”
  “那你和它们在一起,不会无聊吗,都没什么可说的。”山美直白地问,“你会不会觉得,它们是累赘?毕竟,你要负责填饱几十只狼的肚子,不断的送走老狼、接生小狼,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没空提升修为。”
  “你倒是清闲,好像也不太强。”
  山美微愠,丢石头砸它。
  十郎敏捷地侧头闪避,回答他方才的问题:“家,怎么会是累赘呢?就像齐天大圣,从没嫌弃过他的猴群。小猴子们在,他的家就在,那一席水帘是他永远的退路。不开心时只要回家,一切就都好起来了。所以,他修成正果后,没有选择名山大川,而是将道场设在花果山。佛尚且恋家,何况我辈凡夫。”
  “我发现,你可真会自夸,直接把自己跟齐天大圣例举在一起。”山美转着手帕,笑吟吟道,“这么说,我和凤凰也有共同点,都会飞。”
  十郎笑了笑,又习惯性地把大脑袋搭在前爪,幽幽地看着他:“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你比凤凰更好看,是天地间最好看的。”
  “那人肯定是瞎了。”山美不以为意,置之一笑。
  傍晚,残阳刺透枝叶落在山洞前,将被妖气滋养的奇花异草染上血色。
  山美登高望远,余晖洒进明亮的眼眸,他忽而壮志在胸,觉得不可荒废光阴、虚度时光,要闯出一番功业!
  于是,他立即扛着锄头下山打劫。
  他劫了一个独自赶路的行商,凶巴巴地抢走盘缠后,迎上对方惊恐的目光,遥指前方:“那边有条岔路,记得走右边,左边的妖怪吃人不吐骨头。这个提示,就算你用盘缠买的,不亏吧?”
  “谢谢大王,谢谢大王!”商人磕个头,仓惶而逃。
  山美满意地掂了掂钱袋,静候下个目标。很难想象,此时这个蹲在山脚等着打劫路人的小妖,和日后蹲在警局旁等着行善的,会是同一个。
  此时,远处传来脚步声。
  他站出来一看,竟是李秀才。后者也看见了他,微微一笑,加快脚步走近。
  山美问:“天快黑了,你要去哪?”
  “我来找你,没想到真找着了。”李秀才抬手,亮出几枚铜板,“这是猪肉钱。”
  山美略感不快,蹙眉道:“肉是送你的,算你教我们写字的学费。”
  “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要钱。”李秀才不紧不慢地抬起另一只手,将用短绳提着的猪肉放在他眼前,“你不收,就把肉拿回去吧。你是要钱,还是要肉?”
  “我……全都要!哈哈哈——”山美同时抢过钱和肉,狡狯地做个鬼脸,转身便跑,清澈而放肆的朗笑响彻山林。
  待跑出书生的视野,他放慢脚步,敛起笑意,在再度袭来的挫败感中,慢腾腾地走回洞府。他看着抢来的钱袋,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秉性十分卑劣。他有了人的身体,却没有人的品格。
  见他又提着肉回来,十郎有些无措,低沉的声音中夹杂着感动:“干吗对我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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