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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无乡(99)

作者:顾言丶 时间:2020-05-20 08:22 标签:系统  无限流  悬疑推理  架空  情投意合  HE  

  “你很少单凭直觉来断言什么。”严岑实事求是地说。
  “任务做多了,总该养成点危险本能。”许暮洲说:“而且我觉得,找到凯瑟琳的生活区,找到她的死因,或许能成为这个任务中最重要的一环。”
  “那就找吧。”严岑一向对许暮洲的判断信任度极高,拍板道:“吃过早饭后,去凯瑟琳的琴房看看。”
  “琴房?”许暮洲一愣。
  “那是凯瑟琳自己的地方。”严岑说:“罗贝尔对钢琴一窍不通,大概率平时也不会去那。”
  有了阶段性的任务目标,许暮洲也不想再赖床下去,于是掀开被子准备起床。
  “要换的衣服在床脚。”严岑冲他示意道:“自己拿着穿。”
  许暮洲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才发现床脚的脚蹬上整整齐齐地叠着一整套衣服,衬衫烫得非常平整,一些小巧精致的衣饰已经被固定在了外套上,旁边还放着一小块怀表。
  “这哪来的?”许暮洲从那堆衣服里抽出衬衫,随口问道。
  “管家送来的。”严岑见他要换衣服,于是非常绅士地转过身去,借着拉过轮椅的动作背身不看。
  许暮洲叹息一声,心说他果然睡得很好,连这屋里进来外人了都不知道。果然严岑这个人不管怎么说,给人的安全感都显得非常可靠。
  礼服穿起来有点费劲,许暮洲背对着严岑,一边扣着扣子,一边生无可恋地问:“所以,你管家知道我昨晚住你这了?”
  “对。”严岑的声音里带着分明的笑意:“而且他进来的时候,你嫌外面阳光晃眼,正抱着我不撒手。”
  “……”许暮洲手一顿,觉得自己离没脸见人大概就差临门一脚。
  没事,他在心里艰难地说服自己,反正就是个任务世界,脸皮厚一点也就过去了。
  严岑自力更生地将自己从床上挪到轮椅上,又抖开毯子盖上了腿,才好以整暇地坐在原地看许暮洲折腾他的外套。
  在这种欧洲背景下,永无乡也会对许暮洲的容貌进行一些微小的调整。拉塞尔家的小少爷养尊处优,皮肤白皙。可能连许暮洲自己都没发现,他脑后的头发有一点微微的自来卷,深栗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
  小少爷的手腕纤细,折腾起纽扣来也不显得粗鲁,反而有一种手忙脚乱的青涩感。
  伯爵大人手肘支在轮椅扶手上,饶有兴趣地观赏了半天,许暮洲才终于把半个指甲大小的宝石纽扣全都服帖地塞进扣眼中。
  “穿完了?”严岑适时开口。
  “嗯。”许暮洲抻了抻衣服下摆,说:“就这个外套难穿点。”
  他说着侧过身,就要从床另一头下地。
  “等会儿。”严岑叫住了他:“过来,这边。”
  许暮洲不解,还解释了一句:“我鞋子放在这边了。”
  “过来。”严岑冲他摆摆手,又说了一遍。
  许暮洲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依言往他这边挪了过来。
  严岑微微让开一点,然后弯下腰,从他床头柜的最下一层中取出一只垫着红色绒布的托盘。
  托盘上放了一双精致的鹿皮靴。
  严岑将那双靴子拿了出来,却并没有递给许暮洲,而是捞起了许暮洲垂落在床沿的小腿,替他套在了脚上。
  许暮洲下意识往回一缩,想说他自己来,然而还没缩回去,小腿就又被严岑握住了。
  严岑不容拒绝地替他将裤脚掖在靴筒中,又仔细地抚平了,才换过去替他穿另一只。
  “早上一块送来的。”严岑说:“你昨天那双鞋不是不合脚吗。”
  这双鹿皮靴皮料非常柔软,尺码也正合适。许暮洲不自在地动了动小腿,发现活动时几乎感觉不到。靴底只有窄窄的一点厚度,增高十分平均,也不会让穿不惯的人有什么不适感。
  许暮洲的手指抠了下被单又松开,也说不清自己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
  他心跳得很快,又隐隐感觉有些慌,这种心慌来得非常莫名,让他下意识不敢去看严岑的脸。
  于是许暮洲的目光只能被迫落在严岑的手上,那双手骨节分明,正一点一点,仔细地替他将裤腿上的折痕抚平。
  ——就在这一刻,许暮洲忽然觉得,严岑对他的细心似乎已经超过了正常限度。


第83章 静夜(十一)
  许暮洲有心想说点什么来打破这个气氛,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聒噪的心跳声不减反增,许暮洲耳根发热,甚至觉得这动静已经大到连严岑都能听得见了。
  他偷偷瞥了一眼严岑的脸色,只见对方神色与平常时候并没有什么分别,好像没注意到他的动静,不由得轻轻松了口气。
  严岑替许暮洲掖好了靴子,才直起腰来冲他伸出手:“下来,去洗漱吧。”
  这床还没高到需要人扶才能下来的地步,许暮洲依然不太敢正眼看严岑,于是摆了摆手,大咧咧地往地上一蹦。
  “不用。”许暮洲说:“这才多高一点。”
  新的鹿皮靴十分合脚,许暮洲动了动脚踝,也不想问严岑从哪知道他的尺寸了。
  ——这一早上从睁眼开始,严岑给他的冲击就太大了些,他想问的事情太多了,一股脑堵在胸口,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反而成了最不值得问的那种。
  严岑点了点头,并不在意许暮洲避开了他的手。
  “那去洗漱吧。”严岑说:“一会儿一起去一趟琴房。”
  “嗯。”许暮洲点了点头,逃也似的转过身,一脑袋扎进了卫生间。
  许暮洲拧开水龙头,鞠了把水扑在脸上,才觉得耳上的热度有稍微减弱的趋势。
  许暮洲不算一个迟钝的人,年幼时不同于旁人的生活轨迹让他更早明白了什么叫人性。他善于捕捉别人的态度和情绪,对于“厌恶”或“不满”这种感情有着出乎常人的敏锐。
  但如果把这种感情换做“看重”和更出格的“喜爱”时,许暮洲反而对自己的判断就没有那么确信了。
  凭心而论,自从他进入永无乡系统的那一刻开始,严岑就一直对他很好。
  严岑这人一直很细心,从面试到实习,不但将许暮洲的性命护的很好,在永无乡也没有让他受过委屈。
  ——但今天这模样,看起来又太过了些。
  许暮洲一时无法确认严岑只是一点一点地与他熟识之后对他更好,还是忽然有了些什么别的缘由。许暮洲隐隐想到了些什么,但又觉得太过胡扯,于是晃了晃脑袋,硬是从脑子里甩了出去。
  他又鞠了捧水泼在脸上,准备一会儿寻个不经意的话头问一问严岑。
  城堡中的供水系统断断续续,水流像是生挤出来的,接个十几秒钟才能接满一捧水,许暮洲洗得断断续续,万分艰难,在卫生间里磨蹭了许久才重新走出来。
  严岑正坐在外间等他,面前的小茶几上放着只白瓷盘,里面装着切成三角的两片烤面包,两三片培根连带着一小把煮熟的豆子。
  “吃点东西垫垫。”严岑手里拿着一份类似报纸的刊物,头也不抬地说:“午饭还有一会呢。”
  许暮洲蹭到沙发上坐好,发现只有他自己的一份。
  “你的呢?”许暮洲捡起小银叉,将培根卷了两卷塞进嘴里,含糊地问:“你不吃吗?”
  “我早上醒来的时候吃过了。”严岑说。
  于是许暮洲也不在说话,安安静静地低头对付那两块三角面包。
  严岑似乎看得正入神,屋中除了叉子和瓷盘接触的细微声响之外,安静的不像话。
  早上那种莫名的不自在卷土重来,许暮洲三口两口吞下最后半片面包,拿过茶杯咕咚咚灌了半杯茶下去,又顺了顺这口气,好歹没噎着。
  许暮洲刻意想打破这种静谧却自然的气息融合感,于是放下叉子,开口说道:“你在看什么?”
  “在看报纸。”严岑闻言抖了抖纸页,重新叠好,将其中一面露出来,让给许暮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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