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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小吏(166)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时间:2019-12-29 10:22 标签:美食 穿越时空 七五

  后面的话没说了,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找到官家打广告。
  其实那么商家指着让自家的东西成为御供的,最大的目的,不就是“打广告”么,皇室用了,就证明这是最好的。在这个时代,皇室就是最大的全民偶像,引得大家纷纷跟风。
  而云雁回只是打广告的心更纯粹一点——虽然对外他都说好东西要献给官家——什么光宗耀祖、扬名立万对他来说没啥,他就觉得官家打广告效果真的格外好,比他费力做营销还好……
  而他能成功,也完全是因为质量过硬啊!官家都是心甘情愿的有木有!
  郝老板那边在人群中找到云雁回,和他对视一眼,远远作揖。
  虽然早就想到了会很火爆,但是真正看到后,还是令郝老板很激动。管中窥豹,只看这些人,就知道新品上市后的状况了。
  事实上,这一天也的确成了好烧色这个家族品牌飞升的一天。
  大相国寺第一届国际美食节举办成功后,好烧色成功获得了国民度。而从这一天起,从倒流壶和倒流香炉发售这一天起,好烧色奠定了它在业界的地位和逼格。
  ……
  当新品发布会结束后,云雁回和白玉堂、公孙策一起回开封府,走出店铺时,天空中飘起鹅毛大雪。
  云雁回抬头看了看,“汴京的冬天越来越冷了。”
  小冰河期还未过去,这样的冬天还有好些个。
  公孙策点头,“今年的救济比早年也提早发放了,希望今冬的状况也比去年好。”
  路旁有很多商贩,支着摊子卖东西,看到这样的天气,好些人都收拾回家了,只剩寥寥几家还不肯走,只是借用路边商铺的屋檐,挪到了他们的屋檐下面。
  云雁回三人,便看到了一名妇女带着两个八九岁的瘦弱小孩,一起吃力地搬着东西,要去屋檐下继续做买卖。
  他们的脚步不约而同停下来,然后拐了个方向,不急着躲雪或者回去,反而去帮那妇人搬东西。
  有三个大男人帮忙,很快就把东西都搬了过去。
  妇人带着小孩一起行礼,“多谢三位郎君,奴家感激不尽。”
  云雁回看到两个小孩穿得单薄,蹲了下来,一握她们的手,冷冰冰的,而且也有做活的痕迹,便问道:“这么冷的天,娘子还是带孩子回去吧,官府不是发了粮和炭吗?”
  妇人苦笑一声,“炭只够烧晚上,家中有病人有老人,皆受不得凉,故此要多赚些买炭钱。官府已经帮了一部分,剩下的还得自己动手。”
  这世上,贫穷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懒而贫,有的是因病而贫。听这妇人言语,再看她手上的茧子,和摊位上商品的手工,可确信是后者了。
  然而看她那些堆积起来的针线什物,生意恐怕是不大好的。
  以白玉堂的性子,自是看不得,一摸怀中,正欲慷慨解囊,却被云雁回按住手。
  “我来吧。”云雁回说道。
  
   
    第166章 防寒利器(上)

  冬天天黑得早, 当云雁回三人回到开封府时,已经天黑了。
  他们进去之后,便听到身后有人迟疑地喊:“是雁哥儿吗?”
  这分明是展昭的声音,云雁回便回过头说道,“展护卫, 你出去办事回来吗?”
  “我是, 你这又是怎么……”展昭看着云雁回的造型, 有些不解。
  云雁回摸了摸自己头上的耳罩,“天冷,保暖啊,这个东西在靠北边的地方很多人用的, 最近开封也越来越冷,想来可以戴了呢。”
  展昭竟无言以对,是,这是很保暖, 但是, 云雁回的耳罩左边和右边分别有半截针织的胡萝卜, 乍一看去,还以为他被一根胡萝卜穿脑而过了呢。
  云雁回摸了摸耳罩,“哈哈,你在看这个啊?不愧是展护卫,眼力这样好,路上偶有人擦肩而过都看不清的呢。有趣吗?我本来想买一柄刀穿过来的那个,但是有人用更高的价格买走了。”
  展昭心想,汴京的新玩意儿也是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奇特了。
  “……嗯,不过,你身边的是玉堂和公孙先生吗?”展昭发现那两人站在云雁回旁边,都没有回身,但是看背影分明是那两位。
  云雁回戳了戳公孙策。
  公孙策一直微低着头,他转过身来,展昭竟然才发现,公孙先生虽然没有戴耳罩,但是他的手上却多了一副手套,与其他不同,这副手套的五指是分开的,更利于活动。
  不过,手套不但是水红色,上面还有两只铃铛……
  展昭目瞪口呆。
  可是更加叫他目瞪口呆的还在后面,云雁回又把白玉堂也戳得转身了,“还有这个,口罩,既可以保暖又可以防尘,若是遇到疫病还能防传染,过几日在州南桥头就可以买到哦,图案可以现场定制。”
  白玉堂脸上戴着一副棉口罩,素色的底,口鼻处却画了简笔画的鼻头和嘴巴,一点粉红色的舌头,以及几根长长的胡须,看上去仿佛半张脸都成了小动物。
  展昭:“……”
  白玉堂:“……”
  白玉堂忍无可忍,把口罩摘了下来,“你不要太过分了,我都是为了照顾那家人的心情,你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有什么用,干干净净的耳罩、口罩不就行了!这样的图案,谁要买啊!”
  他仿佛是为了撇清自己的干系,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话,“含蓄”地解释了一番。
  公孙策郁闷地抬手看了一下自己的绒布手套,不过他年纪大面皮厚,倒也没摘下来,客观地道:“还是有人买的,你没发现带装饰的更受欢迎吗?尤其是小娘子们喜欢,雁哥儿那种男子也觉得有趣。”
  白玉堂很想说没有,然而事实上,在不到半个时辰之前,他还见证了那母女三人做的几个样品,被无意中看到的人高价抢下。
  当时,云雁回说完让他来之后,就开始给她们描述自己想要的东西。
  首先出来的是雏形,什么装饰也没有,但是白玉堂试了一下,的确很保暖。
  接着,云雁回又要求把它们装饰一下,并告诉她们可以与普通物件卖不一样的价格。
  这母女三人双手飞快编织着,完成了数件样品,路人忙着顶风冒雪回去,没有注意,然而她们躲雪的店铺老板却是看到了,要求买下,正是高价抢走云雁回要求做的那个“带刀耳罩”的人,他还以为云雁回他们是来买东西的呢,一看“只剩下几套”,生怕买不到。
  而且,老板还现场就付了定金,要求她们再做几套。
  白玉堂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居然有那么一点莫名的兴奋。
  ——当然了,当时间转到现在,他就兴奋不起来了。
  展昭的表情简直一言难尽。
  虽说现在流行戴花涂粉,但是和这样的打扮……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而且白玉堂深深的觉得,这都是云雁回的恶意。因为他们三人之中,就云雁回的最正常。
  “其实……”白玉堂还想解释。
  “我知道了,”展昭立刻说道,“你们一定是看到了贫民在卖这些,为了让他们早点卖完回家,所以买了一些。”
  非常贴心,非常照顾别人心情的做法。
  白玉堂又想说,结果被公孙策打断了,“虽不中,亦不远。本来玉堂想直接给他们钱的,但是雁哥儿则提议教她们做些东西来卖。就是这些了,你看我这手套,十分的实用呢。就是用料还不是特别好,雁哥儿建议她们用定金去买一部分丝绵来了,这样可以卖给富人。”
  这时候棉花还没有传入中国,有钱人用来填充的,是丝绵。
  “我也说,到时可以去书院外卖,学生们冷天写字手僵,若是戴了这样分指的手套,既能保暖,又便于写字。”公孙策畅谈了一番那些手工品的好处。
  展昭一听,也十分赞同,表示自己过几日也去买一些来支持,何况的确实用。
  一番话都被憋死了的白玉堂:_(:з」∠)_
  ……
  这样的东西,第一批是最赚钱的,因为只有一家有得卖,之后肯定会出来很多仿制,到那时候就卖得贱了。这一点云雁回也和那姓毛的妇人说了,让她们第一批多在家做一些,然后再卖,要抓紧时间。
  这肯定也会引起一些绣坊的注意,若是能借此进绣坊做正式工,就再好不过了,这才是真正的有了稳定经济来源,汴京的绣娘可以赚得很多的。
  过了大约半个月,云雁回已然看巡逻的衙役带着手套回来,而且这时候,郝老板有约,于是叫上赵允初一起去好烧色,顺便绕路去看看那家人。
  经过半月之前那场新品发布会,倒流系列的产品已经在京中大热起来,完全呈现了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预定的订单都已经排到两个月后去了。非常是汴京地区,一些外地商人也在大批预定。
  这倒流壶和倒流香的原理,只要肯砸烂了研究,肯定能在短时间内研究出来。
  但是,好烧色借了皇室的名气,又占了一个先机,已经把品牌树立起来了,所以即使有山寨品出现,那些有点追求的人,还是愿意去定好烧色的壶和香炉。
  而今日里,在好烧色实际上是要办一场庆功宴。
  非但是郝老板要庆祝好烧色的成功,还有一件大喜事。
  之前云雁回将倒流壶和倒流香炉进贡到御前,官家大为赞赏,云雁回便将沈括也拱了出来。官家也知道他爹,后来便将其招入宫中考校了一番。
  前几日,有旨意下来,一是点了沈括之父沈周去明州为官——是个好地方。二就是叫沈括在工部当差,即日走马上任,比他爹还先有差事呢。
  这与云雁回记忆中的是大不相同了,原先沈括应该是在他爹死后,才以父荫为官,现在,却成了经官家考校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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