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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文坛马甲指南(120)

作者:反弹十一琵琶 时间:2023-04-17 09:38 标签:重生 爽文 星际 业界精英

  蓝蓝懊恼道:“这种细节我居然没有看见!我以为晨曦说阿金去世有蹊跷,是因为直觉,没想到推理从一开始就有,证词的漏洞才使他决心侦查。完全不是想当然。”
  蓝蓝接着看下去。
  晨曦先生在阿水面前停下。
  “再来看阿水先生的证词。水手需要夜观星象,夜视能力比一般人好,所以绕过花园,对阿金行刺是能做到的。你想说你拥有一艘渔船的证人?你的想法很好,因为渔船太多了,警方排除必定需要很多时间,而这段时间里,你已经能逃跑了。可是完全不需要,因为你的证词有个很明显的漏洞。你说清晨风平浪静,可是却挂上了救命的布。试问,没有风,怎么能把帆布鼓起来,才能让两百米开外的渔船看见你的求救信息呢?”
  “啊!这是利用了职业说明和常理漏洞!”读者迎来第二波恍然大悟,“原来单是‘水手’二字,就足够说明许多事情!还有要有大风才能把布鼓起来,远处的人才能看见,这种简单的逻辑我居然没有注意到。”
  晨曦先生似乎是为了放松,随意道:
  “心虚之人总会做出过多不必要的解释,以增强他们的说服力,这是我的心理学家挚友告诉我的。”
  “虽迟但到!这次的挚友是心理学家!”一些读者激动了。
  另一些读者忧郁了:“为什么要让我想起钟先生,永夜老贼,为什么啊,雪地里的治安队长,为什么啊……”
  蓝蓝看见也心头一哽。
  其他读者不理解,但觉得可能是个有趣的梗,默默记住。
  在警局门口,晨曦先生看向阿水,稍微弯腰,几乎要贴上强壮的水手:
  “当然,这一切都不够,还是不够,因为最关键的凶器在哪。难道已经被处理掉了吗?那样真是被你逃脱了,阿水先生,但我刚才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确认,你的贪婪拖累了你。”
  他从水手胸口出抽出那支钢笔。
  “你的凶器,是钢笔。你没有扔,因为你打算继续谋害阿木,或者阿火,最好是在签字的时刻,这样就可以嫁祸给他人。钢笔的笔囊,就是承载毒药的容器,所以致命创口才是又小又尖的。”
  阿火像看到洪水猛兽般从阿水身边跳开。
  “至于毒药,应该是阿木先生提供给你的。船只不会放这么危险的事物……你和阿木串通谋害阿金先生,所以阿木才去宣布阿金已经去世了。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揭发阿金先生的秘密,大概是因为,你们还看上了阿金的遗产吧……”
  阿水颓丧地垂下手臂,确认晨曦先生说的完全正确。
  蓝蓝看完晨曦的推理,被接二连三的恍然大悟冲击大脑。
  雾面的选择!未展开的风帆!作为凶器的钢笔!
  晨曦的推理完全依照已经出现的条件!
  而它……没有推理成功……
  对小说内容的震惊、输掉挑战的不甘心,在回味整篇文章过后,成为了推理解密的快乐!
  智械论坛已经炸开了锅。
  “原来是这样!居然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可怕,每个证据都摆在我面前了,我却视而不见……”
  “我之前怎么没想到?究竟是拥有什么脑回路的作家能想出这些的。我只能夸!永夜!厉害!”
  “好刺激!这种调动全身脑细胞决斗的感觉!比星际穿越还惊险!这就准备拿去考我的朋友……”
  之前再嘴硬的读者,都无法否认,永夜确实把所有信息都塞进了正文里,并且大大方方地给足时间请读者阅读。侦探与读者,是站在同一个舞台。
  然而最终结果是,这位名为“晨曦”的侦探,以出色的推理,夺得了胜利。
  侦探胜利了。
  永夜赢了。
  论坛读者说:“第一次见识到侦探的魅力,我已经不可自拔,待会就把永夜的小说全部补完。其实互动文学有些缺点,就是讲究时效性、缺乏文学性。但侦探小说却完全弥补了这些劣势,冷静细腻的细节描述、关于人性的探讨,还有作为侦探的挑战,能让所有生物为之疯狂!”
  从其他星系来的老读者说:
  “是我输了……不意外……哈哈……永夜你写侦探真是该死的好看!下次还来破案!”
  无数的夸赞汇聚在一起,渐渐涌起另一个声音:它们想再玩一局!
  仿佛听见了读者们的心声,永夜再慢悠悠地放出下一段。
  ……
  阿火只难过了一会儿,就兴奋地说:“既然如此,我是无辜的,能否把那两箱宝石送还给我呢?”
  警方在银行里打开宝箱,里面沉甸甸的全是宝石。
  晨曦先生仔细看了那位老人留下的遗嘱,决定把这两箱宝石判给阿土,警方、银行和律师都同意了他的做法。
  “亲爱的读者们,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皮尔当人头骨造假案,英国人为了证明第一个人类来源自欧洲的考古伪造案,当时有人谣传说是柯南道尔伪造的,因为这位小说家恰巧去过那里
  *实力有限,有很多很多灵感来源,推荐大家看埃勒里奎因的悲剧系列和国名系列!

第68章 回信
  读者们纷纷打趣道:
  “就算叫我亲爱的读者,我也不会认输。”
  继而开始思考。
  “但是晨曦为什么笃定地把宝箱给阿土?其他人都没有反对?”
  “我已经很仔细地看了,出现阿土的只有几处地方,相关资料有,阿土破例被博物馆馆长允许在馆内悼念,阿土撞翻了展览柜。阿土又老又瞎,还不能说话,住在修道院里……晨曦侦探把宝石判给阿土!啊啊啊根本看不出来,这究竟是为什么?”
  永夜在稍后给上补充说明。
  “这个附加谜题与凶案无关,真相或许有些离奇,但只要一说出来,书里书外的看客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认可。”
  外星读者们听着更被钓足胃口,什么真相可以同时满足这两点?永夜到底写了什么?它们盯着原文,就像饿狼盯着美食。
  “之前猜正文没有猜对,那这个附加题我必定拿下!”
  “获得一个新提示,这个身份与凶案无关。”
  “按着逻辑推理我不会,但论离奇的脑洞,永夜说不定还比不上我。”
  在这种必定要扳回一场的气氛中,相关讨论帖再次迎来井喷。
  一个读者的回复获得了大量赞同:
  “我知道真相了!这个阿土,其实就是那位富商!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金木水火都是正值壮年的中年人,只有阿土一个用了‘又老又瞎’这种形容词。而故事里另一个老人是谁?正是那位富商!所以可能根本没有什么带离箱子的赌约,真相是金木水火绑架了阿土,还毒哑了他。等三年一过,阿土的家人放弃寻找阿土,宣布阿土去世,金木水火就能分赃了。”
  “太有道理了。”许多读者认同道,“感觉按照永夜过往的作案手法,这个凶杀案的真相很可能是这样。”
  “注意主语啊,不是永夜作案,是永夜笔下的坏人作案。”
  “永夜在以前的案件杀过好人也杀过坏人,但是活着的好人能得到补偿。我认为阿土拿到宝箱至少证明阿土不是坏蛋。”
  “不要省略句子成分,是永夜在以前写过的案件里……”
  也有小部分读者提出反对意见:“我觉得这个真相太突兀了,文中根本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这点。以永夜的作案准则来看,正文风格明明是事无巨细的,每个证据都呈现了……但也可能附加题就是考验读者脑洞的。”
  看到读者们逐步达成一致,永夜放出了《原始头骨之谜》的最后一段。
  ……
  修道院的人把阿土带过来,在晨曦先生和众多围观人士的旁观下,接受富商的遗产馈赠。
  “我们十分感谢阿土。”代理富商遗产的律师以优雅的语调说道,“阿土以其吃苦耐劳,在修道院挨过艰苦的日子;以其先知智慧,撞倒了展览柜,从而扯出阿金先生的死亡之谜;以其力大无穷,成功把装满宝石的箱子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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