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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8)

作者:行清 时间:2018-11-26 11:06 标签:励志人生 穿越时空 随身空间 民国旧影

  林家表小姐拿着点心,心情明朗地走了。
  这头林家兄弟正在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
  “有人给你起名了吗?”
  小孩子怯生生地抬眼看大哥,然后摇了摇头。没有,从来没有,出生爹刚走,娘嫌弃,跟人跑了,旁人只叫他小杂种,自然没想过给他起名字。
  林葳蕤听完,上楼去,小孩看着他的背影,想追上去又怕惹他生气,不知道大哥这是何意。林葳蕤下来的时候手中拿了本字典和纸笔,递给他,“那你想取什么名,自己翻字典找。”
  小孩子接住,看着眼前厚如砖头的字典,翻开来,果然,仿若天书。
  林葳蕤看他半天没翻一页,瞥了眼,问他:“找好了吗?不过,这一页的字词不太好取名。”
  小孩踌躇半天,拿着笔,在纸上歪歪斜斜写了三个……符号。是的,在林葳蕤看来,这就是三个符号,两个木,两个草字头。
  林大哥一言难尽,“你想叫这个?”
  “大……大哥……我不识字……”
  今天屡次失策的林大少爷:……
  “大哥帮我取名可……可以吗?”
  林大哥拿起画了符号的纸,盯着想了十秒钟,最后提笔,在旁边写下——林蓁芃。
  其叶蓁蓁,芃芃其麦。
  多年后,林蓁芃在诗经中读到这两句诗的时候,才读懂了大哥对自己的期许,愈发看懂了那人的面冷心热,毕竟彼时的自己对他而言,不过一个累他名声的私生子。现在还小的他,只是高兴自己跟大哥一样,有了同样的姓,同样的偏旁。虽然这两个字尤其是蓁这个字,笔画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实在太多了。
  看着纸上小孩在旁边仿照自己写的扭扭曲曲完全看不出叫什么的三个字,难得沉默,“明天起每天写一百遍这个给我看,直到你写的字能看为止。”
  小孩,不,现在应该林蓁芃,红着小脸,点了点头。
  取名完,林葳蕤又说道:“明日送你去上学。”连有字典都不识字,这种文化水平估计只能读幼儿园,不过想来这年头没有幼儿园的,只有收留孤儿的育婴堂,只能勉强送去学堂为难老师了。小时候自己翻遍字典识字,给自己取了个一眼就看出很有文化水平的名字的林葳蕤暗暗想。
  林蓁芃于是大胆问道:“是像刚才的芙萱表姐一样,穿着校服去学堂读书吗?”
  林大哥点了点头,林小弟瞬间眼睛都亮了,嘴巴两边的小酒窝再次重现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林葳蕤:取什么名好呢,这个吧,笔画多,别人都不认识。
众人:啊,这人的名字好复杂啊,怎么念来着,一看就很有文化!
来,大家跟我念,林葳wei(一声)蕤rui(二声)
林蓁zhen(一声)芃peng(二声)


壬子年谷雨·春种忙

  林四夫人这几日心情甚好,脸色红润,莲步都走的轻巧,“该吃饭了,慕英,去书房叫你爹出来吃饭了。”
  从廊下经过的林慕英应了一声,又带着期冀问道:“娘,今天还有那种绿色小团子吃吗?”
  “说了那叫青团,今天青团是没得吃了,蕤蕤那孩子特意给我们送过来的糯米粉已经用完了,要吃也得等到他地里种出来才行。”
  林慕英显然十分失望,“我也听说大哥要亲自在田庄那边指挥春播,不过靠谱吗?大哥从前可从未碰过这种田舍汉才干的事情。我还以为爹是开玩笑的。”
  林四夫人倒是很有信心,或者说她天性里对孩子们的能力都挺乐观的,“那孩子是个厉害的,你且看着吧。”
  这会林四爷也从前院书房走了过来,一家三口入席。家里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林四夫人吃到一半突然想起自家侄子送的两瓶酒水,当即兴致高昂地吩咐底下的人去库房取来。等过了会,来回话的人却是说,那酒被四爷取走了。
  边上的四爷也奇怪,想了想,才拍着脑袋对爱妻道:“阿英实在对不住,我前日赴那新任都督上任宴会的时候,走的匆忙,估摸着挑礼物的时候,错手拿了你那酒塞礼物堆去了。”
  “倒是可惜了,蕤蕤做的东西,肯定非凡品。”林四夫人也不好怪他,只在心里遗憾了会自己没口福也就揭过了这一茬。
  ·
  ·
  伏仙山除了有名的仙人传说外,没什么稀奇的,地势高峻的,冬季山上还会降雪,山脚往上一阵山地都光秃秃的,附近的农人都挺喜欢到这里砍柴烧水做饭的。
  倒是再往上走一两百米,才有了一点森林的模样,一些自然生长的果树和前人栽种如今却被荒弃的果树肆意生长,什么都有,看着多但是树干有的枯黄,有的则是树底下杂草丛生。
  “以前有富贵人家包了整座山头,想要经营果园,移了别处的一些果树在这种着,看着有模有样的。没想到没过多久,那户人家就因为贪污被官府抄了家,这地充了官府,后来被陈家低价买下,如今转到您的手上来,就是一个烂摊子。这山都不知道荒了多久了。”
  “大少爷,您小心些,这山里头到处都是草木枝叶,偶尔还有小动物,小心刮着绊着您。这山挺危险的,平常除了那些打猎的,都不上来这么高的地方。”
  眼前带头的是林家姜庄田产的负责人老衡,此刻小心翼翼地朝后头跟着自己的主家叮嘱道,自己则在前面带路。他心里头直嘀咕,这年头的有钱人真是爱看新鲜,穿的这么齐整说是要来巡山,这山有什么好看的呢?还不都是一片绿,这不是瞎折腾嘛!不过这话他却是不敢当面问的。主家虽然年纪轻轻,但威势极重,眼风扫过来,能将人看得腿软。
  “大少,我们上山来干嘛?”
  “巡山。”阿福明显一噎。
  “有养牛羊这类牲畜吗?”林葳蕤扯过树上的果子在手里瞧。
  “这倒是没有,牛都用来耕种了,这襄城也没有冬季吃羊肉的习惯。不过山下倒是散养了一圈鸡鸭鹅这些畜生,平日里割下来的杂草和捡到虫子喂他们就成,就是长得不快。”
  “回头去附近村落看看有谁出小羊羔或者小牛的,有多少买多少,把一部分山围起来,养在山上。”
  “……”
  “怎么了?”
  “没什么,小的记下了。”原本想说这样随便放养根本就是浪费钱,这两种畜生都不好养的老衡看到大少爷撇过来的眼神,瞬间住嘴了。算了,反正亏的不是我的钱。
  几人往山下走,林葳蕤边走边问:“这几年山下周遭地里收成如何?”
  老衡赶紧回答:“大少你也看到了,除了我们地里上游刚好有条河经过,地肥一点,其他人家的地往年到了小麦玉米高粱需要水的季节,都要缺水的,这一缺水,农作物就得死,没的商量。加上最近几年老天要么大旱要么大涝,就没个消停的时候,我们地里的收成是越来越少了。这也是没办法,到处都这样,年头光景不好。”
  “一缺水就死?”
  “可不是嘛,这农作物都挺娇气的。”
  “伏仙山只有这么一条河流吗?”
  “其他的地方也有,但这不是旱年嘛,大都断流了,要么就是水比较小。只剩下我们旁边这条伏仙河还跟从前一样。”
  “带我去源头那里看看。”
  “村里的人用水是哪一条?”
  “为了不跟地里抢水,都是用东北边上的一条河里的水。”
  主仆三人逛了一上午,才饥肠辘辘地下山去。老衡告别前被林葳蕤叫住吩咐:“明日召集地里的长工和短工,要开耕播种了。”
  “这稻谷和玉米还是用往年的种子吗?”此处虽在北地,但因为有伏仙河流经,且气候和土壤都异常湿润,为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农人们都是种的水稻。
  “准备去年一半的量就可以,其他的用我从国外带回来的改良种。”
  夜深人静,入梦时分,林葳蕤凭着感觉再一次进入到了小洞天里,查看自己昨日放到小木屋里浸泡着的种子。
  在国外的时候,他偶然间发现这方小世界里地里栽种的农作物生长速度极快,远远超过寻常人的想象,而且品质极佳,口感更是令林葳蕤这个生长在现代农业飞速发展时代、尝过无数美味的厨师都惊叹。
  后来,他修完了原主拟定的科学学士学位之后,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申请了另外一所大学的农业种植系。在那里,他利用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和小世界里的意外收获,尝试培育了很多粮食作物的优质改良种,并且在空间里种植成功。如今在眼前可见的范围内,有小半部分地方种的都是他改良的农作物。
  明日里播的种子现下正泡在透明清澈的水中,若是伸手入水,便能发现这水同普通水的区别,普通的水流畅无滞,这里头的水却是有些微的黏度和厚重,他把这水叫做灵潭水,源于这是在那小水潭取的,又是来自异界小洞天的水。
  经过林葳蕤上百次的实验,如果在播种前将种子泡在这样的水中,并且加入那水塘边上载着的树木的叶子,便能将作物的品种提升到另外一个层次。打个比方,在外头普通的种子,哪怕不经过任何杂交培育,只要经过这道工序,便能有抗旱、抗病虫害的特症。
  这是林葳蕤第一次在自己所在另一方世界大规模用这种方法培育出来的种子进行栽种,他心里说到底也没底。
  次日大早,林葳蕤从小别墅来到田庄的时候,老衡已经带着二十几个短工和十几个长工在等着了。阿福将晒干的种子分给他们,里头除了有稻谷和玉米的种子外,还有其他的蔬菜种子。林葳蕤吩咐老衡在自己昨天指出的田地上播上这些蔬菜种子,便让人散开去了,自己又上了山,就连阿福也没让跟着。听说是从国外带回来的种子,农人们一个个都挺新鲜的,都是干活的老手了,二话不说就开动。阿福眼睁睁看着少爷往山上去了,只好留在田庄这边冲当监工的监工。
  却说这头的林葳蕤却是按照昨天的路线,来到了山上伏牛河的源头处,蹲了下来,小溪中的水清澈见底,隐约有银色的小鱼在溪水涧中流动,竟然是极品的小银鱼,就是体型比普通的银鱼更小了些,在水中一甩金色的小尾巴,一转眼就不见影。四周无人,林葳蕤拿出昨日准备的水壶,拧开盖子,将从小洞天里带出来的水和叶子一同倒进了溪里。
  谷雨断霜,雨生百谷,一侯萍始生,二候呜鸠拂其羽,三候戴任降于桑。今天起早林葳蕤确实在枝头上又见到了布谷,往后到见到戴任鸟前的日子,他打算每日都来这边浇灵潭水,希望来年能通过不被人怀疑的寻常渠道用上这些食材。好的食材是一个厨师毕生的追求之一。
  因为灵潭水,水中的生物凭着本能的天性循着源头来了,附近很快就聚集了很多小银鱼和其他鱼种,林葳蕤用水壶捞起满满一兜小银鱼,往山下走的时候,林葳蕤意外的发现了几株开的正好的桃花,采了些最新鲜的,满载而归。
  一进门,胖婶接过林葳蕤递过去的鱼时就惊叹道,“哎哟,大少爷,您的运气真好,竟然碰到了伏仙鱼,这可是好几十年没见过了!竟然还有粉色鱼眼的!”
  林葳蕤挽起袖子进厨房,“粉色鱼眼的怎么了?”
  “嘿嘿嘿,听周边的人说,这伏仙鱼是从前仙人下凡留下的,百年前还有人碰见过手臂这么长的鱼,说那是仙鱼,吃了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都不怕。遇见了粉色鱼眼的,则是说吃了可以遇见好姻缘。附近的人都去抓,卖到城里头那些大酒楼里能值不少钱呢!抓得多了,如今这些小的鱼也没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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