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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45)

作者:行清 时间:2018-11-26 11:06 标签:励志人生 穿越时空 随身空间 民国旧影

  不过,有些人的手可能就只适合用来摸枪。
  “连小孩都比不过。”这是林老师对两位大龄学徒的评价。林葳蕤只教了一遍,林蓁芃就包得像模像样,并且还举一反三,颇有童心地捏了动物饺子,小巧精致,这水平已经可以出师开馆子了!而叶家两兄弟包的饺子要么馅多了挤爆皮,要么根本就是散开的饺子……
  叶鸿鹄抢先申辩:“我会切菜。”
  陆予夺慢了一步,不过他紧接举出有力证据:“我会煮腊八粥。”也只会煮腊八粥了。
  “学了三天,废了我一袋粮食和十口锅,最后只能干看火和搅拌的活……”
  林老师就差在脸上写一行字:你们两个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一届学生!
  叶大帅:媳妇,起码我会切菜给你打下手啊!
  陆大佬:……我媳妇喜欢喝腊八粥就行。

第58章 壬子年大寒·小团圆

  鉴于另外两位学徒不能出师的技术, 饺子最终大部分还是手工小能手蓁芃包的,这还是小蓁芃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展现出厨艺天分,虽然到底还是太小了, 不过林葳蕤却是托着下巴开始思索, 自己是不是可以再考虑收一个徒弟了。或许, 小弟就是个不错的苗子。
  从前林葳蕤还不是林大少的时候, 他曾经也有过一个徒弟。
  饺子包完, 吴冕和飞扬李也上门来了。飞扬李过年前几天就一直嚷嚷他爹不让他回家,要想回家就得继承家业,他铁定是回不了家的, 也就赖上了大帅府要蹭饭。林葳蕤问过主人家的意见后, 便随他去了。
  年夜饭桌上除了有凤来居的招牌菜和诸如冻豆腐、猪肉炖粉条、年年有余这样的传统关东年菜外,也有叶鸿鹄点名要的神仙煲作为大菜镇席。第一次直面有凤来居大厨手艺的陆予夺拿着筷子看着周围人, 难得愣了会。
  旁边的吴冕和江坤对这位大帅的堂弟因为平日里大帅和陆六爷私下一些不为人知的交易,来往也多,所以也算得上熟悉, 不过这么多年来, 还是第一次一起过年。
  然而他们早已见怪不怪了, 自从有了林先生, 这大帅府的惯例嘛,就是用来打破的。于是两人打了招呼, 就熟门熟路地赶紧跟在飞扬李屁股后头去帮忙端菜了。那模样, 猴急得很, 生怕去迟了被人捷足先登。
  陆予夺有些稀奇地看着大帅府众人。大堂里摆了两桌, 左右伺候的亲近的人虽然没有上主桌,被安排在了下桌,但是这种主仆相亲的场面还是多少令人感到惊讶。还不止,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有别以往的笑容,有说有笑,以往冷清肃然的帅府热热闹闹。然而,就在半年前,他探访这里时,还未曾有这种光景。
  就连他那个自从伯父伯母均逝世后,准确地说是八年前完全变了个样的堂哥,都不一样了。此刻他坐在那位林先生旁边,正侧着身与他说话,嘴角带着不自知的笑意,不知是说到了什么,那位林先生瞪了他一眼,他笑得便更明显了。
  陆小六突然觉得他叶哥简直没眼看。
  屋内是暖黄色的灯光,微抬头可以窥见桌上升腾而起的雾气。坐在首位的叶鸿鹄简单说了几句,众人才开动。
  热腾腾的饺子摆了一圈,家有大厨,饺子馅自然是选择多多,猪肉白菜馅和荠菜猪肉馅算是传统馅料。冰天雪地里北方不见一片菜叶,然而此刻长在地底下的野菜们便成了难得的美味了!荠菜根有股特殊的香味,连根剁碎了和猪肉末拌在一起包饺子别提多香了!毫不夸张的说,荠菜能让人吃到春天的气息。这是众人心中的最佳。
  前世是南方人的林葳蕤则偏爱三鲜馅,小海参的处理有小秘诀,不能像其他两位主料--虾肉和猪肉一样跺成茸,需切成极细极细的参粒,这样的三鲜饺子吃起来除了有海味的鲜美和肉茸的软绵口感外,还有海参轻微的颗粒感,一咬下去嘴里有咯吱咯吱的声音,让人上瘾。
  饭桌上除了碗筷交错的声音外,突然叮咛的一声,叶鸿鹄看着手里的铜板面色古怪。
  吴冕立马接道:“恭喜大帅拔得头筹,来年一定财源滚滚,心想事成!”底下人也纷纷祝贺。有了第一个吃到铜板的,就有第二个,最后林葳蕤、陆予夺和飞扬李都吃到了铜板,有多有少,叶鸿鹄吃到的铜板是最多的。林葳蕤觉得纯粹是因为他吃的饺子最多所以概率大而已。
  不过旁边的小蓁芃不知道呀,他看的眼馋,也想吃到铜板,小孩子总是喜欢模仿大人,最后还是林葳蕤看了他一眼,夹了个饺子给他。叮咛一声,也出了铜板,可把人小孩乐的,估计拿压岁钱都没这么开心。
  他指导做出的饺子,从饺子皮到馅料每个的分量都应该是差不多的,里头包了个铜板一看一夹立马就知道了,所以他都是绕开这些铜板饺子的,没事吃铜板干嘛。唯一一个带铜板的饺子还是旁边的叶四哥夹他碗里的。
  众人举杯庆贺癸丑年即民国二年的到来。
  酒上的是林葳蕤这个冬天新酿的屠苏酒,屠即割,苏指药草,屠苏即割药草酿酒,这屠苏酒其实便是药酒的一种。方子是《千金药膳方》里头的,倒是跟寻常民间的酿法颇为不同。过年的屠苏酒要从最年幼的一人喝起,林蓁芃这个小家伙第一次被大人允许喝酒,立马就抱着酒杯子不放了,不过等到他喝了一小口,白面团子脸立马皱成一团,直吐舌头,众人大笑。另一桌的胡奶奶和胖婶赶紧劝着主人家别让小少爷喝太多酒,林葳蕤把酒杯夺了去才罢。林葳蕤第一次酿药酒,不知道味道如何,自己便也尝了几口,心中颇有几分得意,看来自己虽未正经学过酿酒,但手艺还是不错的。
  他这评价着实谦虚,屠苏酒是椒酒,辣的很,是不同于神仙酿的浓烈醇厚,酒入喉咙便是一路**到肺腑的通透舒爽,大冷天一杯入口,酒劲差点的人立马出一身热汗。若说神仙酿是醉里南柯一梦似神仙,那么这屠苏酒便是铜锣一震关西大汉吆喝起,对于这群军旅大汉来说格外带劲!
  酒过三杯,都有了醉意,众人的话茬子都打开了,吴冕开始絮絮叨叨地回忆当年绿林往事,江坤沉闷一些,不时插几句话,醉地趴在桌上的林蓁芃和飞扬李是最捧场的听众。
  “……当年我才18岁,还在奉天学堂读着书,有一天就听同窗那些人在说东瀛人打进东北了,报纸上也铺天盖地都是哪里哪里被东瀛人占领了,先生们都开始收拾行礼南下了。我当时慌得很,老爹老娘可还在北边呢……当时学堂里好多厉害人物,但是最厉害的还是大帅,他带着我们这些北上的人躲着东瀛人的炮火回了家乡,可惜迟了一步,都……”
  吴冕轻微哽咽了一声,然后喝了口酒,清了清嗓子若无其事继续说,“后来我们寻思着这世道都成这样了,朝廷派来的巡阅使都自个逃命去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了,打死一个东瀛人算一个,家仇国仇皆是血仇,不共戴天。大家找着大帅,当时不到一百个弟兄便脱了学生装,当梁山好汉去了……”
  “一开始没枪没弹药的,弟兄们就挖陷阱搞埋伏,搞化学的还能自己做点土弹药,学战术的提出打游击战,这方法不错,最初的那批武器装备就是咱的战利品来的。别说东瀛人的枪还真是不错!偶尔碰上那些作恶多端的土匪窝就当练手剿了,当年老坤就是大帅从土匪窝里捡出来的。”
  江坤接上他的话,“我们黑风山寨干的是劫富济贫的活,不过人多了难免就有异心的,我爹手下一个还算得力的人看上一户人家姑娘将她抢了去。那户人家跟大帅家有点关系,找了大帅求助。大帅说我爹是个重情重义的,素有美名,此事肯定有误会,为了避免冲突和无谓伤亡,所以就一人单枪匹马上了我们的山头……最后事情解决,我佩服大帅的事迹和英雄气概,就辞了我爹跟大帅打东瀛人和老毛子去……”
  飞扬李醉酒,胆子贼大,好奇道:“那姑娘莫非是大帅的青梅,指腹为婚之类的关系?不然你们大帅怎么这么不辞辛劳去救人?”
  叶鸿鹄看了林葳蕤一眼,见他好像没听清楚,正夹了个饺子,因为吃出了铜板而皱眉。吴冕看了那边两人一眼,赶紧给大帅正名,“误会误会,那户姑娘是大帅的爹娘在大帅还在奉天读书的时候定下的一门亲事,大帅那时候都不知道,不过后来那户人家见大帅上山当了土匪也不想要这门亲事了,找上门求助打的也是让大帅帮忙然后两家各不相欠,退了这门亲事的主意。那姑娘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说完他还看了自家大帅一眼,见他眼露赞赏,就知道自己这番解释不错。
  林蓁芃催着他吴哥继续讲:“后来呢?”
  “后来就是我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最后把敌人打跑了!”
  这个故事显然让被吊起好奇心的听众们很不满意,连连追问:“给我们讲讲你们打的战呗!”
  “让我想想,那就说大帅的吧。后来我们壮大起来,有还几百人了吧,被官府的人和东瀛人合攻,你说这气人不!自己人帮着外人打自己人!咱人少武器也少,兄弟们有大半折在那次里头,我们守了三天,弹尽粮绝,我和老坤没事,都是大帅给挡的,那次差点人就没了,好在后来都挺过来了。”
  林葳蕤听着听着,不觉便多喝了几杯,等到叶鸿鹄被人敬了一巡酒回过头就发现旁边多了只醉猫。
  他夺过对方手里的杯子,吩咐人去端一碗醒酒汤来。
  林葳蕤满脸醉红,手撑在精致的下巴上,眼见着手劲没人大,杯子被抢走,下巴一抬,倏的一下丹凤眼瞪过来,连名带姓叫:“叶鸿鹄!”
  叶鸿鹄手在他腰后头扶着,防止他醉倒,应了一声:“诶,我在呢,小祖宗。”
  林葳蕤继续盯着他,“谁是你祖宗了,我是你大爷!”
  眼见着桌上的饭菜都被扫光了,他便让人收拾收拾,一行醉汉转移客厅。
  叶鸿鹄忍俊不禁地看着眼前醉了硬要跟他“攀亲戚”的人,低声哄着要扶他去屋里休息。
  林葳蕤一板一眼地摇头道:“不行,院长说了,要守岁,不能先睡着。”
  叶鸿鹄动作一顿,突然整颗心都软了下来,他也不执著将人抱回屋里去了,只是叫人搬了张贵妃椅,让他舒服地躺着。
  两人在一处说悄悄话,屋里的人开始搓麻将,不敢去打扰。
  “那我和你一起守吧。”醉猫没理他。
  他自顾自问:“小草过年有拿到红包吗?”
  侧躺着看雪的人有一会没动静,隔了半饷才软软道:“有。”
  “开心吗?”
  “开心。”
  “压岁钱要用来做什么?”
  “不动,存起来,去上学。”
  叶鸿鹄心脏骤疼了一下,他抬眼看天空,隔了一会抬手摸了摸他又软又黑的发,“这样啊,那小草一定是班里成绩最棒的。”
  手下的头一动不动,许久才轻微点了点。
  是的,他确实是班里成绩最好的。

第59章 癸丑年立春·雪初霁

  去年冬天那场罕见的大雪后, 小草已经在悦家饭店呆了半年。悦家饭店是这个落后小镇上最好的一家饭店。在这半年里,他从洗碗工升级成了饭店后厨的帮工,因为掌勺天赋一言难尽, 小草自然是当不了当初应聘的学徒。他平日里只负责切东西, 与他糟糕透顶的烹调技巧不同, 他的刀工堪称天才, 这也是饭店老板留下这个小孩的原因。因为长得好, 偶尔人手不足时还兼任端盘子的。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自然从来不知道饭菜除了能吃外,还要讲究色香味俱全。尽管他从小就有洁癖,也就是人们嘴里常说的“富贵病”, 为此没少被孤儿院的其他人嘲笑,但是那也只是有限范围内的讲究罢了,饿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 你不吃, 自然有别人要吃,孤儿院里挑食的人只会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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