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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未来的老婆(26)

作者:橙子雨 时间:2025-04-15 20:11 标签:甜文 强强 成长 救赎 都市 逆袭

  但站在厉非的角度,谁让同居两年,一直都是傅斯霆做饭喂养他?傅斯霆做饭超级好吃,把他的味觉早就养刁了。
  由奢入俭难。一个星期连续的煎鸡蛋、煎培根类白人饭,傅斯霆没吃崩溃厉非都要吃崩溃了。
  更糟糕的是他们这儿的配套管家因为是白人,也只会做白人饭。
  厉非后来是宁可点外卖也不让管家做饭了。
  在他看来白人味觉都跟有问题似的,放糖就巨甜,芝士就齁咸,肉又烧得腻,什么味同嚼蜡的东西都咽得下!
  综上所述,尽管骗失忆的、十六岁的男高去做饭很残忍。
  但对他不残忍,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话虽如此,厉非还是装了一下好人:“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勉强。不然还是点个外卖吧,你想吃什么?汉堡?”
  手机被握住。
  傅斯霆眼神坚定:“我做。”
  傅斯霆很擅长用普通的食材做出美味的东西。毕竟他的人生快乐有趣的事情也不多,吃于是成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件能够带来些微幸福的事情。
  最简单、快捷、他又最拿手的早餐,就是鸡蛋饼。
  只要一些面,几只鸡蛋,一些油和糖,煎到微焦一些的火候。傅斯霆万万没想到这么熟稔的自己,竟会在厨房遇到困难——
  他过于擅长家里要点几次才能燃的煤气灶和缺了口变形的小铁锅了。反而此刻对着这奢华大厨房里一系列的专业级的高档多功能燃气灶具和厨具……有一种茫然感。
  他更没想过,他做个饭还有啦啦队。
  他刚拿起锅,厉非就从背后给他系上围裙。他刚敲鸡蛋,厉非就他递橄榄油。他开始搅拌,厉非就坐在旁边的橱柜上看,基本上傅斯霆每动一下,都有夸夸。
  “看看我们小霆打鸡蛋面糊,就是永远那么丝滑。”
  “我们小霆的火候一向最精准可控。”
  “嗯——好香。”
  男人都是傻狗,一夸就上头。
  傅斯霆手速都快了很多,毕竟他从小自己做饭,做了十年也从来没有人夸过他。
  第一次掌勺是什么时候?傅斯霆想想,大概是六岁吧。
  自从五岁那年外婆去世后,他就得自己做饭了。
  江月萍反正是没给他做过一顿饭的,傅斯霆依稀的印象中,外婆去世后那一年,她喂他的一直各种买来的馒头、花卷、油饼,偶尔也有不加装饰的鸡蛋糕。
  只有各种各样的面制品。傅斯霆一年几乎都没有吃到肉和蔬菜,十分营养不良。
  等他回过神来,他已经在试着拿冰箱里那些蔫了吧唧的肉和菜,学着外婆做饭的样子,试着拿锅弄熟了。
  六岁的傅斯霆就这样学会了自己做饭。同时学会的还有补旧衣服,拿强力胶粘鞋等等。甚至偶尔家里没有了米面,他为了填饱肚子还会从零钱罐里拿几十个硬币,然后拖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工地小推车,搬回家成口袋的米面。
  当然,一个穿着旧衣服,破鞋子,一个人买面的六岁孩子,在邻里街坊中还是太过显眼了。
  风言风语很快就来。大家常在背后窃窃私语,说他妈江月萍自私自利。只顾着自己在外头找男人逍遥快活,根本不管那么小的孩子。
  大人们逗傅斯霆说你妈妈不爱你,不要你了。
  说你妈妈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坏女人。
  那时傅斯霆还小,听他们这么说,真的会一个人躲在无人的家里对着剥落的墙角偷偷哭。
  可渐渐长大,他却开始在那些人面前维护自己的妈妈。
  她确实经常不在家。
  但至少不像他爸一样直接跑了。她不照顾他,但至少还会买点东西,也给他一点零用钱,让他不至于挨饿。
  只是她爱他好像确实没有爱外面的那些男人多。每次只有被甩了,她才会痛定思痛回到家里小住一段,在那段日子里,她也会适当地扮演一个亲切的好妈妈。
  江月萍年轻的时候相当漂亮。
  之所以能在和傅斯霆爸分手后还结了四次,就是因为她美,勾勾手指就有男人源源不断。
  可美貌常常又没用。
  江月萍自己也想不通,那些她勾勾手指就来的男人,明明每一个她都菟丝花一样紧紧攀附了,却为什么一个都抓不住。
  虽然外面都传她水性杨花,但江月萍其实并不是那种一脚踏两船的女人。
  她非常专一,缠男人总是很紧,动不动就夺命连环call。
  可她这种美女都这么主动了,男人们却往往都喜欢占完了便宜就开始嫌她泼、嫌她疯,迫不及待甩掉她。
  总是这样的循环,江月萍自己也想不通,天天哭着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她也不知多少次抱着小小的傅斯霆哭着说她以后再也不找男人了,一辈子就跟着儿子过。可转天过去,还是一遇到新男人就昏头。
  弄得小小的傅斯霆才七八岁就早早明白,有些人发誓你就纯当耳旁风,一句都别信就好。
  锅里咕噜噜,鸡蛋饼煎好了。
  即使厨具不熟,他随便一煎仍旧是最好的火候、金灿灿的微焦鸡蛋饼完美出炉。
  端饭上桌,傅斯霆尽力把江月萍的那些事藏在脑后。
  厉非居然还给他的鸡蛋饼郑重了拍照。
  “……”左一张,右一张。鸡蛋饼何德何能。拍完终于夹起来,咬上一大口。
  “好吃!”
  傅斯霆耳朵红了,眼里泛出浅浅笑意。
  谁说苦难没意义?十几年孤孤单单做饭,在这一刻全部有了回报。原来B612星的小王子,也会爱吃他做的鸡蛋饼,吃得那么香。
  总算有点浅浅的心安。
  这些天,他其实常常会想,厉非到底看上将来的自己什么。
  是,二十八岁时的傅斯霆是长得还行,也有事业。条件不差,可不要忘了厉非从小身在的是什么地方。
  他本身就在娱乐圈,同时还在富豪圈。这两个圈子里随便拉个人过来哪个不帅哪个不美,哪个身材不好,哪个没有大把的钱?
  厉非从小就是被整个世界最顶尖、最光鲜亮丽的人包围的。傅斯霆跟那些人比并没有必然优势,到底凭什么脱颖而出?
  他一直都没有找到答案。
  但至少,厉非爱吃他做的食物。
  这么一想傅斯霆眼里都有了光彩,因为他不仅可以做早饭,午餐晚餐也都会烧,保证色香味俱全。
  哦,他洗衣服纯手洗,也都能洗得特别干净!
  ……
  然而事实上厉非家是没有给他当灰少年洗碗和洗衣服的机会的。
  Golden Oak的专任管家每天定点会来,买菜备菜洗衣洗碗之类的都会处理好。
  吃完饭,厉非推了推他:“选件好活动的衣服,收拾收拾出门了。”
  但他还没有告诉傅斯霆今天的活动内容。
  会是什么?直到上了车,傅斯霆才忍不住终于问。
  “哦,是去接狗。”
  “……”
  “上个月咱们去逛中华城,你捡到的脏兮兮的小流浪。一身的病,还有虫,放在宠物医院治了一个月才好,之前就定的今天去接。”
  他抬眼,突然发现傅斯霆表情在一瞬间特别难以形容。
  “……”
  “怎么,高中时候的傅斯霆不喜欢小狗?”
  不是。
  不是的,他喜欢。
  他特别喜欢小狗!
  他很想养小狗的,一直一直都想养。
  小时候家里特别冷清,他特别希望能有一只小狗陪伴。可那个家实在好像又没有什么条件去养活一条小狗,他也怕照顾不了,就这么过去了很多年。
  而现在,他终于要有小狗了?
  宠物医院很快到了,傅斯霆心跳剧烈看着医院里那么多笼子。直到医生抱出来一只比巴掌大不了太多的奶狗,抱到他面前。
  那完完全全,就是傅斯霆梦想中的小狗。
  他做梦想要养的小狗,就是这种介于奶白和奶黄之间的短毛小土狗。他还曾经想过,要给这样的小狗取名叫名芝士。
  因为他从小到大吃到过印象最深的东西,就是一小块芝士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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