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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夫郎 上(243)

作者:不曾阿 时间:2023-05-22 10:52 标签:生子 种田文 穿越时空 天作之合

  “那就一边做饭一边分礼物。”黎荞笑眯眯的道。
  陶竹也道:“其实不饿的,不过提前吃晚饭也行,天热,吃点酸辣开胃的,不要太油腻,要不吃凉皮、凉面吧,再配上几个凉拌菜。”
  “好!”
  陶竹熟悉的点菜口吻,让黎春桃、黎菽、黎大山等人都笑了起来。
  于是,黎春桃黎菽以及黎春生媳妇带着黎瑜宁黎瑜安姐弟俩去了厨房,而其他人则是开始分礼物。
  黎荞和陶竹去京城时带了五万两银票,这五万两银票如今只剩下了不到二万两。
  剩余的三万两,除了一路上的花销,剩下的都变成了礼物,这些礼物足足装了二十辆马车。
  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玩的,凡是黎荞和陶竹看中的,通通买下来。
  “来,小胖子的如意长命锁,能让他从现在戴到十岁。”
  黎荞将一精致的木盒递给郑浅浅,里面是陶竹给黎睿买的金锁。
  “嘿嘿,谢谢小叔竹叔!”
  郑浅浅笑嘻嘻道了谢,又对黎小睿道:“快,谢谢你两位叔祖父!”
  黎睿才一岁多点,喊人的时候发音不怎么标准,叔祖父到了他的小嘴巴里变成了叔父父。
  他被黎大山抱在怀里,小身子很有劲儿的往上一跃一跃的,咧着小嘴巴很清晰的喊道:“谢、谢叔父父!”
  “哎,乖!”
  黎荞很响亮的应声,来到他身边捏了捏他的胖脸蛋。
  手感不错,他便多捏了两下。
  小胖子以为他在和自己玩,便又很大声的喊叔父父,喊的黎荞脸上笑容不断。
  “呐,这是给浅哥儿柚哥的,二十匹料子,绫罗绸缎,全都有,都是盛京时下卖的最火的。”
  “这是大嫂、春生嫂子的,也是每人十匹。”
  “这是春桃……”
  布料,男女都有,每个人十匹,足够做很多套衣服了。
  另外还有首饰,吃的,用的,每人都有份。
  “我都喝不出各种茶叶有啥区别,给我买这么贵的茶叶干啥,乱花钱!”
  “我也一大把年纪了,手粗糙的跟老树皮一样,这么好看的镯子戴我手上可惜了!”
  “诶,这羊脂膏好好闻,肯定很贵吧?咱们县城也有,不必买这么贵的!”
  “啧,都是小孩子,写个字拿树枝在地上写就成,给他们买这么好的笔墨,浪费!”
  “呀,这碗碟好看,这上面的花纹太漂亮了,我都舍不得用它吃饭了。”
  “这就是人参、灵芝啊?哎哟肯定超级贵吧!身子骨硬朗着呢,用不着这么贵的东西!就算真病了,也用不上!”
  ……
  众人知道黎荞大方,但瞧着如此多且昂贵的礼物,心里还是忍不住心疼。
  给他们买一点儿意思意思就成了,结果一下子买的能堆成山了!
  黎荞听着这些话,脸上始终笑眯眯的,大家伙儿都节俭惯了,觉得买这些纯粹是浪费。
  但他不觉得浪费。
  他有钱,也爱买东西,现在日子富裕了,不用跟从前似的苦哈哈了,生活品质要提上去。
  等晚饭做好,这边礼物还没分完,于是先吃饭,再分礼物。
  礼物分完,天已经黑了。
  天黑之后,众人先各自散去,让黎荞和陶竹好好休息。
  奔波了这么久,肯定很累了。
  洗漱之后,黎荞将夏日里用来纳凉的竹床搬到了院子里,天气炎热,他和陶竹睡在院子里。
  一夜好眠,睡眠够了,精气神便足了。
  接下来的几日,整个三柳村都处在空前的兴奋中,外村、外镇的人都过来看热闹,比黎荞庄文中举时热闹多了。
  在这种热闹下,黎荞和陶竹则是忙着收拾行李,安排入京的事儿。
  这一起去京城,短时间内肯定不回来了,所以用惯的物件包括书籍都得带走。
  他们夫夫去了京城之后,这处院子得有人照顾着,点心铺、鸭货作坊也得运转。
  但是,黎荞和陶竹想带上自家熟悉的人。
  因为到了京城之后,两人打算把点心铺和鸭货作坊开起来。
  虽然现在很有钱了,真的有钱——
  在入京之前,黎荞特意找上江知县,表示以后由黎谷和黎粮帮他领取粉条的分成。
  这次回来之后,黎谷黎粮把去年粉条的分成给了他们夫夫,加一起足足有二十二万两。
  去年永兴县-通吏县的互利试验很成功,所以明知府打算今年在河西府五县推广,这么一来,哪怕今年红薯欠收,那所得的粉条银子应该也有二十万两。
  这还是只是粉条。
  他们夫夫还有皇家点心铺的分成。
  皇家点心铺因为仓促开业,所以人手、牛乳都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盈利比不上粉条,目前黎荞陶竹两人只拿到了一个月的分成,只有一千两出头。
  但因为生意火爆,圣上今后肯定会想办法扩大生产,到那时两人分到的银子就多了。
  但是,谁会嫌自己银子多呢。
  反正黎荞和陶竹不会嫌他们银子多。
  此时交通不便,鸭货作坊的鸭货最远只能供应府城,所以盛京的广大市场是空白的。
  如今鸭货作坊一日可做一千五百只鸭子,一个月的纯利润是四千五百两,一年下来便是五万四千两。
  当然,中间会因为种种意外而不开工,比如说此次的流水宴,但总体算下来,一年五万两银子是妥妥的。
  而且现在鸭货作坊的运营根本不需要陶竹操心,今后三柳村这边鸭货作坊的五万两银子等于是白捡的。
  盛京的市场只会更大,这么大的市场,谁能忍得住?
  不过,除了挣钱,更重要的原因是陶竹想找点事儿做。
  今后黎荞每日去翰林院当差,不再跟从前似的读书,陶竹不需要再给他炖汤汤水水,而且黎荞也不愿意把陶竹禁锢在厨房,他想让陶竹干点儿其他的。
  所以两人想在盛京做鸭货生意。
  当然,因为人生地不熟,再加上货源不足,一开始肯定会困难重重。
  但开头是困难的,前途一定是充满小钱钱的,所以鸭货作坊要搞起来。
  要建鸭货作坊,涉及到独家秘方,得让自家人上手才放心。
  该带谁呢?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是架空,所以各种官职就是大乱炖,宝子们看个乐呵哈~么么!


第112章 回到盛京 安排诸事
  拿不定主意, 黎荞便干脆召集全部黎家人,让他们自己选。
  此次入京,一去便是一辈子, 回来的可能性极小,远离故土,对于安土重迁思想浓厚的众人来说,这实在难以抉择。
  因此黎荞特意强调一切自愿,哪怕最后没人愿意去也行, 因为现在他和陶竹不缺银子,只靠着平城的家业就可以富足一生。
  开鸭货作坊, 更多的是给陶竹找个活儿做, 赚钱是次要的。
  这次回京之后,他和陶竹会找人牙子买几个下人,所以也别担心他和陶竹会没人使唤, 一定要慎重考虑, 不要冲动。
  在众人考虑时,平城的新知县给黎荞递了拜帖, 要前来拜访黎荞。
  去京城时,黎荞只是举子。
  如今回来,平城的新知县得给他递拜帖了。
  新知县姓方, 是一个五十多岁有点严肃的老头, 黎荞回平城时路过府城, 他和庄文去拜访了明知府。
  按照明知府的话说,方知县能力比不上江知县, 也没什么野心, 但不会霍霍百姓, 他交代下来的事儿都能认真完成。
  不能拓新, 但能守成。
  平城这份刚富裕没几年的热闹,方知县在任时,若无意外,是可以保住的。
  黎荞觉得挺好。
  平城的百姓都投入到粉条生意中了,一年当中有半年都在为粉条忙活,这种情形下,也没精力去干新事业了。
  方知县能守住这份富裕,那就足矣。
  方知县对黎荞挺尊敬,黎荞虽年轻,但已经是六品京官,前途无量,而且平城这一份基业,黎荞出了一半的力气呢。
  方知县一口一个下官,黎荞也没拿乔,他虽然是京官,但方知县是他故乡的父母官,三柳村的人要想过的舒坦,更多的还是靠方知县这个县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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