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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34)

作者:莫晨欢 时间:2019-12-04 10:13 标签:强强 重生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
  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里再次出现在你房间隔壁,这任谁都会觉着……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跟踪狂?
  戚暮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这个词,然后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将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抛去。闵琛怎么可能是跟踪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
  “没想到你也住在这儿啊,但是音乐节是在下个星期才正式开始呢,闵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吗?”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们一起吧?”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看向了闵琛手中拉着的小型行李箱。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诧异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轻轻颔首:“好,那就一起吧。”
  戚暮:“……”
  难道不应该是回答“我还要放行李,以后再一起吧”吗?!
  无论过程是如何,结果就是从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后,戚暮每一天都会跟隔壁邻居一起四处游玩。有的时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说好了第二天的行程。
  总而言之,戚暮已经对“这段港城之旅似乎与这个男人分不开了”这件事实,真正认命了。
  虽然心里是稍稍有点忐忑,但是真正和闵琛相处以后,戚暮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往对这个男人的认知似乎有些偏差。
  戚暮以前曾经去听过几场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在那样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这个男人总是用不可比拟的气势将压住全场的躁动,将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就像郑未乔说过的一样,用《命运》作为结尾曲,这种事情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可以做到。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理当高雅矜贵的男人,却能够跟着他一起,在铜锣湾拥挤的人流中穿行,在浅水湾温柔的海水中脱鞋下海,体验细细的海风吹拂过脸颊的触感。
  如果说做这些事的时候,闵琛仍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那么在音乐节开场前一天时,两个大男人在迪士尼乐园里游玩时发生的那件事,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对闵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无法破坏的童年梦想,戚暮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要去电视上提起的这个乐园,但是他的养父养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这样的地方,确实是有些高消费了。
  所以当来到了港城以后,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
  原本戚暮想着到这种地方的话,闵琛可能会不大乐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自己最后一天想要去迪士尼乐园的时候,那个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点点头,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
  在这样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话梦犹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带着孩子的家长。所以当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并肩走在迪士尼钻石一样的小道上时,不少或是惊讶、或是惊艳的目光毫不犹豫地向这二人看来。
  戚暮的皮肤一直很白,他用一顶黑白的棒球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只露出饱满的唇。而闵琛似乎不怎么畏惧热带刺目的阳光,但是任这样一个戴着一副墨镜、写着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钻石小道上,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虽然一路上闵琛都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应,但是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戚暮还是忍不住问道:“闵琛……你确定,你下午还要继续逛下去吗?”这几天的相处,戚暮感觉到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已经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盏,微微蹙了眉头:“你下午不想逛了?”
  戚暮摇摇头:“我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我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在这里逛?”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闵琛便抬了凤眸看向他,镇定从容地道:“不,我很喜欢。”
  “……”
  于是在下午的行程中,这个刚刚才说了“我很喜欢”的男人,仍旧淡漠着脸色,一副随意看看的模样,全然没有半点激动与喜悦。戚暮见状真是哭笑不得。
  事情就发生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刚逛到小飞侠的主题区,还没再多走几步,便听到一个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了,所有在今天来到小飞侠区的游客们都可以上台演奏一首曲子,小飞侠会给大家颁发礼物的哦!”
  戚暮诧异地往那个方向看去,他的视线还没跃过从从的人头,便听到一道结结巴巴的钢琴声忽然响起。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识地低声道:“柴可夫斯基的练习曲op.7?”
  低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旁响起:“嗯,是这首。”闵琛的语气淡定冷静,等到两人剥开人群终于见着了那个正在弹奏的人时,都是齐齐愣住,顿了会儿,闵琛语气无奈地道:“难怪这么结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岁吧。”
  只见在小飞侠的小舞台上,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弹奏着,他的小指头才那么一点长,但是却能从头到尾把一首曲子给弹完,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等他演奏结束时,穿着小飞侠服装的工作人员给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见着有礼物了,台下的小朋友们更是跃跃欲试,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小朋友得到了曲奇。
  眼见着上场的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们都是笑着给他们鼓掌,等到大概第五个人的时候,才上去了一个看上去似乎有十多岁的小男生。那黑头发的华裔小男生腼腆地在钢琴前坐下,才弹了第二个音,戚暮便倏地睁大双眼,惊讶地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
  只见在傍晚昏黄绚烂的晚霞下,闵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无尽的霞光,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台上那个正在认真演奏的男生,语气平淡地开口:“《d小调奏鸣曲》。”话音刚落,闵琛便敛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个音你就听出来了,很熟悉?”
  戚暮无奈地笑弯了眸子,点头道:“你的曲子我都听过,这首《d小调》是你十七岁的时候在伦敦首次演奏的。”
  闻言,闵琛微微垂下眸子,装作不经意地凝视着戚暮,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没有再多说。
  而舞台上,那个男生还在努力认真地弹奏着。他的年龄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而这首《d小调奏鸣曲》虽然只是闵琛十七岁写下的曲子,但是难度却也不低,等那男生弹到快结束的时候,终于还是错了几个音,漏了几个节拍。
  戚暮看着那男生红了眼眶的接过小飞侠的曲奇,清挺的眉头蹙起,叹气道:“这首曲子还是很难的,我看那个男生应该已经练习了有一段时间。虽然我不大懂钢琴,但是我想……他的错误大概不小吧,发现自己失误的时候都好像要哭了。”
  这种专注努力的人,是戚暮最为欣赏的了。他们或许是天赋上差了一些,但是确实是很喜欢自己的乐器,才会这么努力地想要将其演奏好。
  戚暮看着那男生较为普通的穿着、有些发旧的球鞋,眉头微蹙:“可惜了,估计请不起好的老师……”
  戚暮的声音很低,只是在嗓子里低低的呢喃着。但是这声音却直接地传入了一旁某个音感超强的男人耳中,闵琛垂眸看着戚暮一脸无奈的模样,薄唇勾起,低声问道:“你认为这个男生很不错?”
  戚暮轻轻颔首,一边转过头道:“嗯,至少他够努力,即使天赋够不上,也比许多人强很多。只是可惜,他的天赋……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撑他拥有一个优秀的老师,进入一个很好的学院。”说着说着,戚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事。
  而见着戚暮似乎深有体会的神情,闵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
  戚暮惊讶地抬首问道:“你这是……”他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停住,只见闵琛直接将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再配上一副宽宽的墨镜,几乎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
  戚暮惊讶地睁大双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对方是要做什么。
  只见闵琛将食指放在了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接着在戚暮惊骇的眼神下,迈步——
  跨上了舞台!
  
  第三十二章
  
  温暖湿润的海风从碧蓝的大海上吹拂进这座岛屿,吹入了迪士尼乐园的每一个角落。 小飞侠的梦想舞台附近,到处可见仿制动画场景的玩偶和山林水溪,将这个舞台点缀成童话般梦幻的乐园。
  而就在这个舞台的中央,此时正摆放着一架贝森朵芙的七尺三角钢琴,漆黑亮丽的顺滑琴面,黑白鲜明的漂亮琴键,这架钢琴就这样安静地屹立于舞台之中,却好像是立于舞台闪亮的聚光灯下。
  戚暮对钢琴并没有太深入的研究,这种乐器很贵,尤其是品质优越的钢琴更是贵到离谱,所以在那个年代,一般只有家境优渥的人才会去学习钢琴,而他小时候最多在初次学琴的琴行有见人弹奏过。
  但是虽然以前对钢琴没有太深的研究,可音乐到了最终,始终是相通的。戚暮听过很多钢琴曲,包括了贝多芬、柴可夫斯基、维瓦尔第等人的多首交响乐,也有很多练习曲。
  迪士尼乐园还是下了本钱的,给游客使用的都是七尺的贝森朵芙。
  但是,即使这样的钢琴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上品了,可是戚暮大概能猜测到,恐怕闵琛从小到大……还没弹过九尺以下的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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