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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14)

作者:莫晨欢 时间:2019-12-04 10:13 标签:强强 重生

  戚暮忽然一愣,反射性地问道:“谁?”
  一句晦涩难懂的德语从卡尔教授的嘴里流出,让戚暮倏地怔愣住。
  直到这场比赛完全结束、郑未乔载着他向B市交响乐团而去时,戚暮才慢慢回过神来。他转首看向窗外,只见透过那干净的玻璃窗是B市难得的湛蓝天空,仿佛与全球各地一样的蔚蓝无垠。
  “奥斯顿·柏特莱姆……”
  “小七啊,你刚才说什么了?”郑未乔问道,“虽然你只是第二名,但是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你这么多年不碰小提琴,能恢复到现在的水平真的很不错!”
  戚暮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他笑着点点头,道:“郑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
  郑未乔仔细地打量了戚暮许久,确认他真的是没有一点失意后才转过头、继续开车。而在一旁,戚暮慢慢蹙紧了清秀的眉峰,良久,他忽然勾唇笑开。
  柏特莱姆是德国的贵族姓氏,是四大公爵之一,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即拥有了属于柏特莱姆家族积累了数百年的无数资产。但是很可惜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这个家族也不再如过去几百年中那般荣耀显赫,据说他们数百年的资产也已经缩水了大半。
  但是就算如此,它依旧是矗立在德国上层阶级的巨无霸。
  而到了这一代的柏特莱姆公爵,可怜的他却再也没有了下一代来继承自己的爵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新任的公爵不再拥有德国国籍,除了一个取出来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名字,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
  闵琛。
  想到这个名字,戚暮唇边的笑容里多了分无奈。
  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的耳边提到闵琛这个名字,如果不说,他差点忘了在金色大厅的那个休息室里、在他最后闭眼的地方,他曾经和罗遇森那个人渣说过哪些话、曾经刻意用“闵琛”两个字来惹怒他。
  “我的风格……和他很像?”呢喃似的自言自语淹没在了车内轻轻流淌的音乐声中,戚暮想了半晌,然后笑着摇头:“我和闵琛的音乐风格……怎么可能像?”
  而此时此刻,相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
  能够享有“天下第一团”的美誉,柏林爱乐乐团确实是不负虚名。从世界一流的乐团成员,到享誉全球的小提琴首席,乃至是那个出色到让人无法嫉妒的指挥,只要是提到柏林爱乐乐团,音乐界里从来没有人能挑出一点错来。
  这个乐团继承了德国人严谨肃穆的品格,他们表演得每一首曲子都完美到让人觉得是上帝的作品。同一个乐团,不同的指挥,都会指挥出不同的风格。
  如果有人要问闵琛的风格是什么?
  维也纳殿堂级音乐报刊《维也纳之声》曾经评价过两个字——
  完美。
  简直就是把德国人苛刻精细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闵琛所指挥的音乐会中,所有人只能感觉到这首曲子就该是这样演奏,就该是用这种情绪渲染、这种乐器搭配、这种节奏控制。
  而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正响着如同灵魂轰鸣般的曲声,等到一曲终了,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才略微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抬首环视了一下乐团四周,与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番后,才启唇道:“明天就是最后一次预演了,你们……准备好了?”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从指挥台上向四周扩散出去,说着的是晦涩拗口的德文,但是却让人觉得好听到堪比大提琴演奏般的醇厚。
  台下众人齐齐点头,道:“准备好了。”
  已经合作多年,闵琛对于这些伙伴也是非常有信心的。他满意地颔首,转首看向一旁的小提琴首席。
  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说道:“那么后天我们就要开始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球巡演了,这两天大家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我们的第一站是伦敦,中间还要去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和柏林,最后还要去华夏的首都B市,大家都知道的吧?”
  所有人齐齐“嗯”了一声。
  那首席闻言,笑着转首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道:“闵,那我们今天还用继续吗?”
  俊美淡漠的男人轻轻摇首,不过多久,在场所有人便秩序井然地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排练厅。
  到这个时候,在一旁看了许久的金发男人才走上前,笑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道:“闵,马上就要开始今年最后的巡演了,你怎么把B市当作是今年的最后一站了?”
  舞台聚集的灯光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男人深刻的面容雕塑得更立体几分。他轻飘飘地斜了金发男人一眼,问道:“丹尼尔,明天的预演准备得怎么样了?”
  “……你连这都要我去做?!”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
  “……是。”
  “哦,那准备得怎么样了?”
  “……”
  看着丹尼尔挠着头发远去的模样,闵琛深邃幽黑的眸子慢慢垂下。
  为什么最后去的是B市……
  其实他也不知道。
  只是觉得,好像该回去一趟了。
  
  第十一章
  
  华夏官方与慕尼黑音乐学院联手举办的小提琴大赛即使是放在全球,也是颇有分量的。当比赛一结束,不少舆论媒体对此事纷纷进行了报道,一时间整个华夏音乐界都稍有震动。
  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是却鲜有人知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是奥尔德林。这场比赛一结束,获得冠军的盛彦辉是大出了风头,很快也便要跟着卡尔教授去慕尼黑音乐学院进修。
  当然,戚暮的报道虽然少了许多,但是卡尔教授却在采访中时不时地提到他,也算是有一点名气了。可是这样还不够,郑未乔第二天就联系了几家关系比较好的音乐媒体,亲自动手为戚暮写了几篇乐评。
  这样的双重炮弹下去,戚暮的名字才真正是在华夏响亮了。
  S市。
  “戚暮这小子……真的变化这么大?”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诧异地说道。
  H市。
  “同名同姓了吧?诶不对,写这稿子的郑未乔不是如月的学生吗?这还真是戚暮?!”一个中年男人惊讶地看着手中的《音乐殿堂》杂志,久久不能回神。
  N市。
  “能得第二名已经很不错了,这小子混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点长进喽。我要不要去看看呢……”一个气质优雅的贵妇人想了想,放下了手中的《音乐之声》。
  ……
  这样的情景在华夏大地到处都在发生。关注界内时事是每一个音乐界人士都会去做的事情,而郑未乔特意选取的几份杂志报刊也确实是华夏比较重量级的,不枉费他在这一行干了十多年、现在豁出老脸去求别人。
  一开始戚暮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非常对不住他,但是郑未乔却说:“小七啊,你也不要觉得对不住我,我这帮你不是应该的吗?当年我家里出了事故老师那么帮我,我现在回报一点是应该的。不过也是看你自己的努力,说实话之前我本来差点就放弃你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没这个耐心和信心再改变你了。你可要继续努力啊,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戚暮闻言倒是诧异:“放弃……我?”
  郑未乔点点头,回忆道:“也不怕你知道,就在你说要拿回小提琴的那一天吧,我去你家那次是想跟你摊牌了。小七,其实说起来也有点惭愧,我那天给你介绍的工作应该是最后一个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熬不住了。”
  原主混了这么多年,给他介绍工作能撑上一个月的已经是少有,能撑上一个星期的才是正常。郑未乔就是再如何懂得知恩图报,也差点就心灰意冷。倘若让他知道原主还堕落到去吸了大麻,恐怕更是要怒其不争了。
  戚暮自然是明白郑未乔的心理,他安慰了对方几句让郑未乔稍稍放松一些后,两人很快便驱车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小楼。清晨的阳光温和灿烂,虽是秋日,今天却是难得的一个并不肃冷的好天气。
  “嘿小七,今天来得挺早啊。”
  “小七啊,听说昨儿个你拿了慕尼黑那比赛的第二名?真是不错啊!”
  “诶小七你来了啊,我们来练一下第三部分的和声吧,马上就要进行预演了,我还真有点紧张。”
  ……
  戚暮和已经到场的乐团成员们一个个打了招呼后,便取出自己的小提琴开始先进行和声练习。郑未乔见他似乎已经进入状态,只是与乐团里认识的朋友说了几句话后,便先行离开。
  今天是B市交响乐团的最后一次排练了,明天就是预演,对于乐团里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B市交响乐团自成立来在华夏进行了多场演出,就是欧洲、美国也都是去过好几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掉以轻心。
  没有人会为一个乐团永远的成功而鼓掌,他们只会对乐团一次的失败而另眼相看。
  等到谭正辉进入排练厅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番情景——
  乐团里所有人正专心致志地调音、练习,电视其中最为瞩目的还是第二小提琴组的那一群人,几个人围在一起互相练习着。尤其是中间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任何人一眼看去都会发现这“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不是别人长得太过平凡,要怪只能怪……
  你个该进军娱乐圈的偏偏进了古典音乐玩小提琴了!
  谭老轻轻地咳了一声,其他人便赶紧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使了个眼色给坐在小提琴首席的杜胜,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开始宣布今天最后一次排练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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