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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222)

作者:莫晨欢 时间:2019-12-04 10:13 标签:强强 重生

  他们……只是一起走吗?
  盛彦辉总觉得,或许,这两个人真的是住在一起吧。
  就像他那天晚上在s市看到的一样,其实这两个人的关系……真的很·不·一·般吧。
  ……
  维也纳深邃漆黑的夜色下,戚暮单手提着琴盒,走在红色的砖石路上。今天难得地月色偏暗,于是漫天的繁星便绽放出了无限的光芒,密密麻麻地点缀在黑色的夜幕中,仿若是钻石星光,璀璨非凡。
  “这次演出的曲目有好几首是你的啊,其实前几天我还特意练习了几遍,免得等到临上场了万一忘谱了,那就太丢脸了。”戚暮笑着说道。
  毕竟是在维也纳,即使此时已经天色变暗,但是戚暮也小心翼翼地戴上了一盯宽帽檐的鸭舌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而闵琛则是戴了一副墨镜,勉强算是遮挡住了一点面容。
  走在音乐之都维也纳,就是得小心谨慎,因为这里的人或许不认识贝克汉姆,却可能认识维爱的首席。对,相比于有着现代古典音乐之王称号的闵琛而言,很明显,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更受这座城市的市民们的欢迎和喜爱。
  听着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笑道:“练习了哪几首?”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d大调》、《f小调》,还有那首《e小调》的奏鸣曲,我也稍微练习了一下。”
  闻言,男人语气低沉,似有不悦地开口:“那……《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呢?”
  戚暮微微一怔:“你什么时候有一首《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敛眉:“它还有一个别名。”
  戚暮好奇:“什么?”
  俊美淡漠的男人淡笑着勾起薄唇,在满天浪漫璀璨的星辰中,只见他慢慢地俯下身子,在戚暮的耳边轻声说道:“它也叫做……《献给我的暮色》。”
  霎时间耳尖一烫,即使没有看见,戚暮也能猜想到自己此刻肯定耳根全红。他赶紧地往后一步、躲开了男人的动作,然后道:“我练习《月光下的暮色》干什么?这次表演又没有这首曲子,况且这也是一首钢琴小提琴的合奏奏鸣曲啊。”
  望着青年羞赧的模样,闵琛表面上仍旧是一副面瘫的模样,但是却掩饰不了眼神中的愉悦。他轻轻颔首:“好,那我们回家……慢慢合奏。”
  ……
  虽然话是这么说了,但是当戚暮和闵琛到了家中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真的再合奏《月光下的暮色》。
  两个人随意地吃了点晚餐后,闵琛便拿出总谱开始细细地研究每一个细节,甚至连每个音符的强弱、高低都做了详细的研究。
  等到闵琛将明天要排练的总谱研究得差不多的时候,戚暮也拿出了自己的小提琴,演奏了一遍明天要排练的曲子。
  青年削瘦修长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按动着,每一个跳跃和按揉都仿佛是上天恩赐的视觉享受,那熟练高超的技巧就算是闵琛,都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来。
  在这次华爱的维也纳音乐会上,他们所演出的曲目全部都是华夏人原创的。因为邀请了闵琛进行指挥,所以在表演的六首曲目中,有四首选自闵琛的交响曲,还有一首是关峡老先生的《第一交响序曲》,以及陈刚、何占豪先生的《梁祝》。
  而这首《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协奏曲》就是明天要排练的第一首曲子,是闵琛二十一岁的时候写下的。
  这首曲子风格轻快明朗,曲调激昂热烈,尤其是本次音乐会上要演奏的第一乐章——《康斯进行曲》,拥有着恢宏欢悦的音律和振奋轩昂的气势,非常有年轻人的活力。
  虽然这首《康斯进行曲》被很多小提琴家暗地里称作是“地狱”,但是对于戚暮而言,这首曲子并没有太大的难度,甚至还是他非常喜欢的曲子之一。
  等到一曲结束后,当着作曲家的面,戚暮还笑着又将其中一段最为熟悉的旋律又用花式手法炫技了一遍,然后才放下自己的琴弓,看向那位坐在钢琴凳上的作曲家,笑道:“闵琛,我记得你写这首《康斯》的时候……好像才21岁吧?”
  忽然听到这话,闵琛淡定优雅地挑起一眉,反问道:“嗯,所以?”
  戚暮翘起唇角,一边走向对方,一边毫不留情地揭短:“唉,真是岁月不饶人,这一下……可都十年过去了啊。”
  岁月不饶人的闵琛:“……”
  “你现在写的曲子倒是没有了当初的棱角和锋锐,好像更为圆滑了一些。”戚暮拿着小提琴坐在了钢琴凳上,轻笑着撑着下巴,说道:“不过我也很喜欢你当年写的曲子,都非常有活力,有一种蓬勃向上的希望,势不可挡。”
  听了这话,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笑意,他佯怒地问道:“所以……我现在没有希望了?”
  戚暮立即摇首:“也不能这么说吧,大概就是……嗯,岁·月·不·饶·人吧。”
  调戏不成、反遭锥心一击的闵琛:“……”
  不过片刻,生起闷气来的男人直接拿过了青年手中的小提琴,在后者惊讶诧异的目光中,男人倏地站立起来,将琴弓轻轻地搁在了琴弦上,然后——
  猛地演奏起来。
  那双刚刚还在钢琴键上按动着的手,此刻正一边按动着琴弦、一边拉动着琴弓。无数美妙动人的音律便从那音孔之中流淌出来,旋律重复而又陌生,就连戚暮都没听过这首曲子。
  事实上,这音律算不上有多动人,但是却有一种激昂热烈的蓬勃朝气,仿佛在寻找着一个突破的出口,不断地努力进发。不断重复的旋律也证明着这一点,等到最后的时候……猛然间又倏地停滞下来,最后在三个简短徐缓的音符中结束。
  “bravo!”
  戚暮情不自禁地鼓掌。
  所有人都认为闵琛并不擅长小提琴,不错,但这是和他的钢琴相比。事实上,闵琛的小提琴实力虽然恐怕无法顺利地进入柏爱小提琴组,但是如果要评价他的小提琴水平的话,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用“糟糕”两个字来评判。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刚才的音律,好奇地问道:“这样重复练习的指法,是一首练习曲吧?我以前竟然没有听过?是哪位当代作曲大师的新曲子吗?”
  昏黄黯淡的琴房灯光下,闵琛一手扶着小提琴,一边目光幽邃地望着眼前的青年。在朦胧昏暗的月光下,他的身遭映上了一层淡淡的月色,看上去十分柔和,但是那凌厉卓然的气场却让人无法忽视。
  只见闵琛低笑着勾唇:“是一位作曲大师?……嗯,不错。是他刚刚即兴演奏出来的一首练习曲,你可以叫它——《活力练习曲第一首》。”
  猛然明白过来的戚暮:“……”
  过了半晌,戚暮无语地问道:“第一首?难道还有第二首、第三首?”
  闵琛理所当然地颔首:“嗯,从那位作曲家的31岁到41岁、51岁……乃至是和他的爱人相处过的101岁,我想,应该会有无数首《活力练习曲》吧。”
  “你确定他能和他的爱人过到101岁?”低笑着轻哼了一声,戚暮语气平淡地说道:“唉,今天还听长笛组的珍妮雅说,她异地恋十年的男友最近和她分手了啊……”
  “你敢!!!”
  俊秀漂亮的青年噗哧一下笑出声来,他眸子一转,道:“我记得当年在这间琴房里,有的人不厌其烦地给我连续演奏了《唐璜的记忆》、《彼得鲁斯卡》、《死之舞》……当时我就在想,你的手不酸吗?”
  一句话,便将时间重置到了一年前。
  闵琛将小提琴轻轻地放回了琴盒里,抬步走回钢琴前坐下。
  在他的身旁,青年还坐在两年前的位置上,这架钢琴和两年前的也并无区别,而那几首高难度的炫技钢琴曲也依旧好像在琴房里久久地回荡。
  戚暮不由自主地靠在了男人的肩膀上,低声呢喃道:“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啊……闵琛,我好想听你再弹奏一遍《死之舞》啊……”
  青年话音刚落,漂亮华丽的钢琴声便倏地响起。
  这首曲子和一年前的没有丝毫的出入,但是听这首曲子的人,却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关系。
  这是他们一起走过的第一年,听着这首激烈华美的《死之舞》,戚暮忍不住地勾起唇角,暗自想到:他们,还会有很多很多年,一起走下去……
  
  第二百一十八章
  
  九月份的维也纳,晚夏的太阳渐渐没有了曾经的炙热火辣。温暖的气息弥漫在整个维也纳的大街小巷,在这座城市里,到处可以听到欢快优美的音乐声,尤其是在音乐之友协会大楼的第三排练厅里,那乐声更为磅礴大气。
  当戚暮提着自己的琴盒来到排练厅的时候,正好是一首《康斯》排练结束,此时闵琛正低声与一旁的首席陈政说着什么,而戚暮便悄悄地走上了舞台。
  “嘿,小七!”
  第一小提琴组的某个成员发现了他后,高兴地与他打招呼,之后所有人才发现戚暮的到来,然后纷纷和他打起招呼来。
  刚来到音乐之友协会大楼,戚暮先是去了维爱将一些日常的事务打理完毕。他尽量在一个小时内完成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接着便很快从维爱的日常排练厅赶到了这里。
  见到戚暮来了以后,闵琛不动声色地抬眸看了他一眼,接着才低首又继续与陈政说了起来。戚暮径直地走到了属于自己的位子上,他将小提琴从琴盒里拿出来后放到了一旁的桌子上,接着开始擦拭松香、调试音准。
  等到他全部准备结束后,闵琛也正好与陈政交流完毕,戚暮笑着问道:“所以接下来我们还是继续《康斯》的排练?”刚才闵琛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因此坐在一旁的戚暮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是从第一段直接开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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