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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59)

作者:阿辞姑娘 时间:2018-12-26 21:58 标签:快穿 情有独钟 未来架空 科幻

  苏锦之双手放在腿上,听到里维斯这么说想了一会,正准备开口说好,一号就忽然插嘴道:“拒绝他。”
  “为什么?”苏锦之一愣,回问道。
  一号说:“因为你的拯救总目标在奴隶市场,你得去把他买回来。”
  苏锦之闭口沉默,一言不发。
  一号又说:“你是不会再尝试一次违抗我的下场的。”
  零号也用担忧的语气劝说他:“宿主大人……”
  “不用了。”苏锦之面无表情,冷冷拒绝了里维斯,“到了皇都之后,我要去一趟奴隶市场,买些奴隶带回来。”
  里维斯微微皱着眉,抬头望着他:“可是那些卑贱的奴隶血液味道很低劣,就像是最粗劣的过期酒——”
  苏锦之掐指算了算时间,他从来这个世界的那天起就没打过里维斯,而原身打他的频率基本是三周一次,看来是时候给他一巴掌了。
  于是里维斯话还没说完,苏锦之就摘下右手的白手套给了他一巴掌。
  清脆的巴掌声在室内响起,将本来就安静的空气压抑到停滞,服侍苏锦之的其他仆人纷纷低着头屏住呼吸,生怕伯爵的怒火蔓延到自己身上,他们可没有里维斯先生那样的本事,能够让伯爵宽恕他们。
  苏锦之冷冷地望着里维斯,对着那那双灰色的眸子一字一顿道:“里维斯,是不是我平时太过宠爱你了,让你遗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不过是个仆人,有什么资格质疑我的决定?”
  里维斯来黑天鹅堡之前,是圣殿魔武双修的圣骑士,乔希·希利尔这一巴掌对他来说不痒不痛,甚至连块红印子都没留下,唯一扇到的可能就是他的自尊。
  但在乔希·希利尔面前,里维斯从来都是没有“自尊”可言的,他也不在乎这种东西。
  里维斯望着苏锦之眼睛缓缓勾起唇角,俯身近乎卑微地在他被擦得干干净净的白鞋尖轻轻一吻,道歉道:“里维斯错了,请乔希大人您能够原谅愚昧的我。”
  苏锦之把右手递到他面前,开口道:“为我戴手套。”
  里维斯迅速接过手套为他重新戴好。
  于是仆人们就见刚刚还在盛大怒火中伯爵大人忽然笑开了,像摸一条狗的头那样摸着里维斯先生的脑袋,说道:“我亲爱的里维斯,你真是我最忠诚的仆人。”
  而他们的里维斯先生没有丝毫感觉,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垂首道:“感谢您的赞美,能陪伴在乔希大人您的身边,是我的荣幸。”
  苏锦之上了马车后,和一号总结道:“这个里维斯有点不正常,他有病啊?”
  一号叮嘱他:“小心点,他杀人很溜的。”
  零号也接话道:“是啊宿主大人,您要小心呢。”
  已经被捅死过一次的苏锦之:“……”
  豪华的马车驶过利兹山脉荒凉的山腰,穿过冷杉林和深绿色的橡树,压出一串长长的辙痕。越往皇都走,天气就越暖和,到了有灌木丛的地方,在晴朗的早晨就能听到冠蓝鸦的鸣啭的歌声。
  他们坐的马车被施了了风系魔法,因此黑天鹅堡道皇都只需要七天的时间。
  苏锦之没有同意把玛丽珍带着,里维斯只能为他准备了许多口味的血酒,在他坐的马车架子上放满了深棕色的酒瓶,垂下的吊牌上标注了它们的名字:[迪莉娅]、[奥德丽]、[露西娅]……苏锦之看着它们就有点头痛。
  好在零号给他的调味包福利不是盖的,那些血液果然没有铁锈似的腥气和咸味,在他嘴里变成了不同口味的饮料和酒水。
  比如[迪莉娅]的口感和玛丽珍差不多,不过要更加复杂华美一些,浓郁沁甜,因为她不是处女,而是某个贵族娇养的情妇;[奥德丽]则充满了活力,有着丰富的果味,清新悠长,她是某个商人的女儿;而[露西娅]就像是薄荷味的利口酒,清爽洁净,再细细品尝却能尝出一股厚重的橡木香气,她是一个勤劳的农庄平民女孩……
  苏锦之觉得这三者之中他最喜欢[迪莉娅],忍不住一喝再喝。
  有了调味包福利的帮助,苏锦之再也不抗拒喝血酒了,但是他喝这些都是人血啊,心里还是有些愧疚,他问零宝贝:“宝贝啊,这些是人血啊……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零号想了想,说道:“可是她们不是宿主大人您杀的啊,再说您不喝这些血的话,就会死的。”
  苏锦之觉得也是,有些事情不是他愿意就能改变的,比如他的死亡。
  “我应该安心享受现在的生活。”苏锦之又抿了一口[迪莉娅],“等到了皇都开始做任务就没那么爽了。”
  “说到任务,我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啊,为什么现在还是看不到?”苏锦之问零号,和前几个世界不同的是,他在这个世界根本看不到他的任务是什么,有几个拯救支目标。
  “嗯……这个嘛……”零号支支吾吾的,就是不肯正面回答他的问题,“等宿主大人您见到拯救总目标之后就能看到啦!”
  苏锦之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49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3
  这个不详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马车忽然猛地停下了。苏锦之一时不慎往前一冲, 上嘴唇狠狠地磕在水晶杯杯沿上, 牙齿也扣进柔软的唇肉里,温热的鲜红停顿了片刻,就争先恐后地顺着伤口涌出, 痛得他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车外传来马匹的长长的嘶鸣声, 其间还掺杂了一些人在说话的声音。
  “乔希大人。”里维斯掀开车帘, 看见少年捂着嘴巴眼眶通红的模样时愣了一下。
  苏锦之放下捂嘴的手,从软椅上起身靠近里维斯, 嘶着气抽出他塞在左前兜里的白色手帕擦着唇角的血,冷声问道:“马车为什么忽然停下?”
  “是圣殿的人,乔希大人。”里维斯垂着头, 恭敬地站在门边:“听说他们在追杀一名血族, 但是射出的银弹却打死了我们的一匹马。”
  “哈,血族?”少年扬起尖细的下巴, 漂亮地眼睛愤怒不耐地眯起,“那他们杀死了那名血族吗?”
  “……并没有。”
  苏锦之拔高声音:“所以他们弄出这么大动静,杀死了一匹马, 还令我受伤了, 却让那名血族跑了?”
  里维斯倏地抬起头, 担忧地望着他:“乔希大人您受伤了吗?”
  苏锦之把那帕子狠狠扔到里维斯的脸上:“瞧啊,这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乔希大人——”
  “闭嘴!”少年厉声喝道,“你曾经和他们就是一伙的,我现在看到你就生气!”
  “他们就是故意!”金发少年胸膛快速起伏着, 显然十分生气,“圣殿的人简直就像旮旯里肮脏的蜘蛛,又黏又恶心,四处结网和我作对!”
  少年撑着软椅的扶手起身想要下车,里维斯赶紧示意一旁仆人在地上铺开地毯,同时为他打开遮阳的大伞,少年却一把将他推开,伸手召来旁边的另一个男仆为他撑伞。
  里维斯站在马车旁,看着少年走远几步后弯腰捡起那张掉在地上的,沾了他亲爱的乔希大人鲜血的手帕。他把帕子上的不存在的灰尘拍去,然后郑重的收起,却没有再放回左前兜里,而是插进衣内袋之中。
  他笑着赶紧跑到少年身边,用高大的身躯遮去来自东边烈阳的一部分光线,关心地提醒着少年:“乔希大人,今天的太阳太大了,走太快您会不舒服的。”
  少年哼了一声,但没有出声赶走他。
  圣殿的侍者们穿着统一的白色圣袍,在袖角和领口绣满了金色的魔法纹路线条,捧着圣水整整齐齐的待在圣者后面,为首的圣者穿着绛红色的神父袍,手中抱着一本圣经,而那些保护他们的圣骑士则有银色的铠甲加身,骑着威武的金髯白马,仅将一双冷肃的眼睛露在头盔之外,阵势瞧着不比乔希·希利尔出行的众多随从和浩荡侍卫弱到哪里去。
  苏锦之看了他们一眼,湛蓝的眼珠将他们齐齐映入眼中,圣殿出动这么多人只是为了抓捕一名血族,却还抓不到,由此可见,那个血族绝不是什么一般货色。
  圣者见苏锦之走过来,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不变分毫,一只手搭在左胸向苏锦之鞠了半躬:“尊贵的希利尔伯爵,很抱歉我们打扰到了您的路程。”
  “呵,你以为道个歉就算没事了吗?”苏锦之冷冷地笑了一声,用最讨人厌的语气高傲地对圣者说道,“我的马死了!”
  也就是乔希·希利尔身份尊贵,这要是一般的贵族纨绔还真不敢这样挑衅圣殿的人,毕竟乔希·希利尔所在的诺维王国虽然是人族最大的国家,但是大陆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而圣殿教皇的势力可是遍布整个大陆的。
  所以面对乔希·希利尔的挑衅,圣者蒙德无奈地叹了口气,将声音放得更柔和了一些:“那希利尔伯爵,我们需要怎样道歉才能获得您的原谅呢?”
  苏锦之上前了几步,靠近蒙德盯着他的脸瞧,忽然绽开了一个笑容:“圣殿侍者的血我已经喝腻了,圣骑士的血我也尝过了,但是……侍奉在教皇身边的圣者,我还没有尝过呢。”
  少年的全身都藏在伞的阴影之下,但是那头金发却像是最灿烂的阳光熠熠生辉,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珠嵌在笑弯了眼眶之中,像是来自神的恩宠,甚至给人一种发着微光的错觉,他精致的脸庞甚至比艾露尼森林中的精灵一族还要美丽,饶是心智坚定的蒙德,在看到他的笑容时也怔了一瞬。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身后的一名侍者猛然上前,将金杯里的圣水撒向少年:“你这个魔鬼!”
  一直站在苏锦之身后沉默的里维斯见状立即朝前迈了一步,伸出手掌口中默念着风系魔法咒,将圣水挡了回去,一滴不漏地重新装回金色圣杯里。
  “蒙德大人。”里维斯微微笑着朝蒙德打招呼,“您的侍者似乎不懂礼仪。”
  那名侍者已经被人制止住了,但他还在不断叫嚣着:“里维斯·卡洛!你这个圣殿的叛徒!你竟然帮助一个恶魔!他是吃人的魔鬼,你是疯了吗?!”
  “啊,原来是里维斯啊。”蒙德装模作样地感叹着,“你的魔法还是这样好,真是令人羡慕。”
  “感谢您的夸赞,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挚爱的乔希大人。”里维斯重新站回苏锦之身后,英俊的脸庞沐浴在阳光下,这对主仆浑身似乎都散发着明亮的光芒,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血腥残忍的本性。
  “怎么样?”少年不耐地打断他们俩的寒暄,“你考虑好了吗?”
  “当然可以。”蒙德笑了笑,招手让人拿来了圣杯和匕首,毫不犹豫地捋起袖子从自己手腕上放血。
  其他侍者见此不由惊呼一声,想要劝说他改变主意:“蒙德大人——!”
  但蒙德却摆摆手示意他们停下脚步,将那个圣杯都放满血液后,蒙德又为自己施了一个治愈魔法,等手腕上的刀口愈合后,他将圣杯捧到苏锦之面前微笑道:“只要能得到希利尔大人的原谅,蒙德愿意做任何事。”
  苏锦之:“……”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
  里维斯伸手接过圣杯,苏锦之探头过去瞧了一眼,嫌弃道:“居然也是红色的,我还以为高贵圣者大人的血液会是金色的。”
  蒙德笑着:“金色的血液,那可是神才有的。”
  “是吗?”少年问了一声,他伸出一根纤细白皙的手指沾了点圣杯血液,如同品尝什么美味的果酱那样吮掉指尖的红色,“醇厚干净,没有多余的香气,但是有些烈,我认得它,这是光明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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