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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回古代好养老(6)

作者:兰人 时间:2017-08-28 16:52 标签:励志人生 架空 种田


 

    该买的都买全了,风夜也不想再逛下去了,他的手脚冻得都快僵了,脸庞也被风吹得麻麻的好像不是长在自己身上。他把手拢在袖子里,疾步往李大叔的铺子走去。

 

    经过一家小客栈门口时,风夜被围在一圈的人挡住了路。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风夜凑上去好奇的看了一眼,原来是在看人。那里被围在中间的是一个满脸憔悴的中年大叔,听议论似乎是病得不轻。他歪坐在地上,背靠着客栈一边的门,背上耷拉着一个旧包袱,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客栈门口站着的老板娘模样的女人操着大嗓门驱赶着围观的人:“看什么看?走开走开!别围在这儿挡着我的门……”可围在外面的人却无动于衷的挪了挪步子继续看着。

 

    风夜低声问旁边的一个大妈:“这是怎么啦?”

 

    大妈叹了口气,“可怜啊!那位爷听说是从京城来我们这里投亲的,没想到他家的那个亲戚早去世了,他亲戚的家人不肯收留他们。这位爷先前是住在这家客栈里,住到现在没钱了,又生了病,老板娘说他还欠着钱没结清,又做不了事抵债,这不,把爷儿俩赶出来了……”

 

    原来是这样啊,是挺可怜的。家里是有什么变故了吧?找不到亲戚也不走。跟着的这小孩子也真可怜的。

 

    风夜摸了摸怀里的钱,犹豫到底要不要给一点呢。想了想有摇摇头,就算给也不可太招摇。

 

    他转身钻出人群,来到客栈斜对面一条巷子里的一家医馆,拿出钱对里面的大夫吩咐了一番。

 

    没一会儿,客栈那边围观的人就看见叶家医馆的叶大夫带着两个伙计过来,“大家让让啊,让让,别耽误人看病。”他上前去给地上的男子把了把脉,“是得了伤寒又发烧了。”说着指挥两个伙计上来将男子搀扶起来,自己接过他手上的孩子,一并送到了自家的医馆里。

 

    众人看有人出头了,议论几句也就散了。风夜站在医馆外面看着那父子被带进医馆,过了半柱香左右那位叶大夫出来,风夜迎上去问:“怎么样?那人能治得好吧?”

 

    叶大夫迭声道:“治得好治得好,只是个风寒发烧,吃几天药再将养几天就好了。那人的底子不错,恢复应该快的多。”风夜又掏出一块二两的碎银子,“那就麻烦大夫了。这是他的药钱和饭钱。”

 

    叶大夫没接,“要不了这么多,一两银子足够了。”

 

    “您还是收下,剩下的一两银子等那位爷好了,您给他做路费好了。好药麻烦大夫帮忙照顾好那小孩儿。”风夜把银子放到叶大夫手中。

 

    “那行!老夫就代劳了,会好好看顾着父子俩的。”叶大夫也不再客气,收下钱回医馆去了。风夜往医馆看了几眼,耸耸肩,也转身走了。

 

    难得做一回好事呢,风夜心里有些得意,心情愉快地往李记杂货铺走去。

 

    其实说起来他根本不是个乐善好施的人,前世时看见乞讨的卖艺的他仁心大发给的钱统共也没有五十块,主要是现代很多人利用乞讨行诈骗之事,形形□的手段让人不辨真伪,也看得麻木了,所以那点同情心很难转化为实际行动。刚才他看见那男子时也觉得可怜,不过让他感触的却是那个小孩子,还这么小,如果大人出了什么事,那孤苦无依的孩子不知道会怎样,也许就会像自己刚穿过来时一样四顾无门,冲动之下就决定帮他一把。

 

    能帮到别人也不错,毕竟只是几两银子的事情,还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人在受难的时候都希望有人伸出援手,而自己在艰难时也曾受过别人的恩惠,饮水思源,尽力帮帮别人也是应当的。

 

 云吞

 

    赶集回来没几天,小至就到了。

 

    这里的冬至跟现代时候差不多,也叫冬至节。古代人认为冬至是一年节气的起点,从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长起来,春天的脚步在冬至之后就会向人们慢慢走近,人们把冬至也叫做小年,其隆重程度在有些地方甚至超过春节,有“冬至大过年”的说法。冬至的前一天称为“小至”,村里的人就开始忙活着包粽子、做年糕、炒香麦,家家户户一派喜气洋洋的热闹,一大早的,村里就陆陆续续响起了串串鞭炮声。

 

    风夜前世的家乡在冬至节这天也有包粽子、吃米线云吞的风俗,不过现在他孤家寡人的,不打算那么麻烦,就想自己做顿云吞来下火锅。

 

    云吞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北方所说的馄饨,只不过在北方,馄饨就是将肉馅包在面皮里蒸熟了吃,跟饺子的区别不大。而传到南方之后,人们将之改良了,把面皮做得更薄,馅料更鲜美多样,少少的一点馅掐着面皮和着汤水吃,就成为了南方特有的小吃“云吞”。

 

    风夜小的时候在姥姥家,每次跟着大人去赶集,到了集上就喜欢先去吃一碗云吞,小巷子里的老招牌面馆常常是坐满了人,后来的都要排队等着座位,那时候的云吞里面的肉馅真的特别小,指甲盖的一半都不到,可是那家人做出来的云吞不仅好看,高汤的味道更是独此一家的好,所以很多顾客愿意去吃。每次风夜去都看见老板娘坐在角落里桌子边捏云吞,一手抓着一支筷子一手拿着一叠面皮,膝盖上是一个圆簸箕,老板娘的筷子飞快的从手边的肉馅盘里挑来馅料,在面皮上一点,手指灵活的一捏,云吞就落在簸箕上。她那动作练得快极了,简直跟耍魔术的有得一拼,看得人眼花缭乱的,来店里的顾客都喜欢在等云吞上来的时候看她这一手,人们还给她起了个外号,叫“蝴蝶飞”,是说她捏出来的云吞像个小巧的蝴蝶,动作翻飞间如蝴蝶蹁跹,听说还有人为了专门看“蝴蝶飞”飞蝴蝶而来她的店里吃云吞的。

 

    而今,风夜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云吞了,小至这天,他依然很晚才起床,吃过早点之后,他踹上钱出门往李长生家去了。听说他昨天在在蝶山支脉的深山里发现了野猪的踪迹,就回来叫上村里的几个壮小伙子和经验丰富的老猎人进山去围捕,傍晚时才回来,还抬回来一头尖嘴长毛的大野猪来。风夜想去跟他买点新鲜的猪肉来包云吞。

 

    到了李长生家,风夜发现他们家还来了很多村人,几个手脚勤快的后生正在把那野猪去毛开膛,其他人在一边说话看着,李长生的爹李胜林也在。风夜跟在一边看着,等到看到处理猪内脏的那小伙子要把东西扔去一边的垃圾兜时赶紧阻止:“先别扔!那东西还可以吃的。”

 

    众人回过头来,看见是风夜,李胜林才笑着说:“那猪下水时可以吃,不过现在这头是野猪,下水不比家里养的猪干净,又不是没有肉吃,何必要那脏东西呢!”旁边的几人也纷纷点头。“平常我们乡下人没肉吃馋得紧了就买猪下水回来做菜,人家城里人啊可不碰这玩意儿,嫌脏。”

 

    李长生也在一边搭腔:“是啊。这野猪吃的都是生野食,不干净着呐。要是你缺猪肉,赶会我切几斤给你得了。”

 

    风夜知道是他们误会了,赶紧说:“不是。我家里还有上次赶集的肉没吃完。那猪肝、猪小肠炒了还是很好吃的。”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过我确实想跟你们买两斤新鲜的猪肉。”

 

    李长生爽快的一挥手:“嗨!买什么呢,直接给你切就是了!”

 

    “哪能呢?你们辛辛苦苦去打来的,我就白白来分肉。长生哥要这么说我可走人了。”

 

    众人听着他调侃的语气,都不由大笑起来。

 

    李胜林笑着拍了拍风夜的肩膀:“这后生啊,也长大了呢,知道跟你堂哥客气了。”

 

    “哪是客气啊。这是应该的嘛。”风夜坚持。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风夜以五文钱一斤的价格买了两斤瘦肉,还免费得到了处理干净的猪肝和一大截猪小肠。

 

    ——

 

    回到家,风夜先起火把猪骨肉排高汤炖热,把猪肝和小肠切了用盐腌着便着手做云吞。

 

    风夜把野猪肉用热水洗干净,切片再剁成肉泥,又把桶里养着的山沟鱼踢去鱼刺骨头,剁成鱼松再和猪肉泥混在一起剁,直剁得他手腕酸累才停下。风夜在肉泥里调入几个蛋黄,放上肉桂粉、甘草粉、蘑菇粉、花椒粉和盐、少量黄酒等调味料搅拌均匀,放在一边待用。

 

    他又拿来前天磨好的面粉,取出一些来和入少许碱水和鸡蛋,加水揉面,又用面杖擀成薄片,切成孩子手掌宽的正方形。

 

    面皮和馅料弄好了,包起云吞来也快,风夜又不追求好看,只随便捏一下把馅料包住就行。

 

    忙了几乎一个早上,风夜也饿了,包好的云吞足有一大盘,够风夜一个人吃上一天的了,时间也正是中午,风夜把一半的云吞下到开水里煮熟,云吞捞起来时面皮呈半透明状,裹在中间的肉馅透出淡粉色,整个像一朵朵小花,盛在碗里放上高汤,汤里撒上香菜末和葱花点上芝麻油,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着。风夜也不顾汤水烫,端起碗来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新鲜的野猪肉配上没有一点儿鱼腥味的山沟鱼松的肉馅鲜美甜脆,混入了鸡蛋和碱水的面皮柔韧爽口,一口一个吃起来别提多带劲,连着一碗浓汤进肚,胃里暖呼呼的舒爽极了。风夜连汤带水的吃了三碗这才过瘾。

 

    下午,风夜取出半斗麦子,起火爆炒。

 

    炒香麦是这里特有的冬至必备之物,象征着人们的红红火火的生活的祝福和祈求。这东西吃起来就跟现代的爆米花差不多,但是却更香更有嚼劲,最适合拿来消磨时间了。

 

    傍晚,风夜正要做晚饭,高大娘就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串粽子。

 

    “风夜啊,做饭呐?大娘给你送粽子来了,我晓得你肯定是不会自己包粽子的,明天冬至可不能缺粽子啊,祭神供祖宗没粽子可不行!”

 

    风夜心里可不这样认为,没了粽子节日一样过,不过高大娘的好意总不能驳了,谢过了高大娘,风夜顺便拿出一些没煮的云吞,用叶子包好,“大娘,这是我自己做的小吃,叫云吞,可能你们没吃过,您拿些回去尝尝。”

 

    “嗨!你这孩子,还跟大娘客气呢!”看着捏的小花似地云吞又惊奇了,“这小东西真是别致啊,你这孩子怎的会做咧?”

 

    风夜窘了,“是……是我在集市上看见别人做的,觉得挺好看就自己做来试试。您把它下到汤里半一炷香时间就可以吃了,我试过了,还挺新鲜的。”看来以后自己做什么新鲜玩意儿还得事先想好理由啊。

 

    “行!那我回去就尝尝你的手艺。我也不打扰你做饭了。”高大娘也不追问什么,笑眯眯的走了。

 

    高大娘拿了两双粽子,风夜觉得留着明天祭神祭祖。他将早上腌的猪肝煎了一部分,用香菜、枸杞叶和自制的椒盐弄成猪肝汤,又炒了猪小肠,一顿美味的晚饭就出炉了,也算是过了小至。明天还要早起祭神,风夜这天早早的就上床睡觉了。

 

 冬至

 

    冬至这天一大早,风夜还在睡梦中就被一阵阵鞭炮声吵醒,睁开眼看看,外面天才蒙蒙亮,还很早嘛,他迷糊着又要睡过去,一连串的鞭炮声又传了来。风夜烦躁的翻了几个身,在床上磨蹭了半天才叹着气无奈爬起来。

 

    胡乱吃了点东西,风夜就开始准备祭神祭祖的东西。他烧水将一大块的扣肉煮开,顺便将一碟云吞蒸熟。

 

    冬至祭神祭祖家家户户备肉、粽子、炒香麦、年糕、香茶、烧酒是这里的习惯,风夜没有做年糕,就用云吞代替了,希望这不要引起不满才好。

 

    肉可以是鸡鸭鹅猪羊牛中的任一种,前一次赶集回来风夜就将买来的猪肉大部分都做成了扣肉,精选的五花肉经过水淖酒浸油炸之后,外层的皮肉已经焦黄香脆,可以放很久。前世风夜的姥爷最喜欢吃扣肉,逢年过节的都会做,梅菜扣肉、红烧扣肉、酸焖扣肉……这些菜式都是姥爷经常做的,风夜非常喜欢吃,过年过节去姥姥家,对风夜来说最高兴啊就是有美味的扣肉吃。

 

    油炸过的整块肉在这样的冷天可以放上一两个月而不坏,想吃的时候切下一块来把切口再炸一遍就可以了。炸过的扣肉在沸水中煮开后,肉质就会变软,焦脆的猪皮吸水后起了一个个小疙瘩,风夜最喜欢吃的就是扣肉的皮,酥软爽口,开胃极了。

 

    风夜将煮开的扣肉、蒸熟的云吞、昨天炒的香麦装到一个大提篮里,又用一个藤兜装了一壶酒、一壶茶和杯子香烛等物,两手拿着这些东西往村头的庙里走去。

 

    风夜出门时已经有点晚了,去庙里祭神的人家差不多都已经回了家,到庙里时有几家同样晚了的也正要回家祭祖,大家互相问候了几句也各自忙去了。

 

    天神庙、观音庙、土地庙都是要去的,有些人家认了神主的也要去拜神主。

 

    说起这个神主,它可以是任何东西,譬如村里有块大石头,样子比较大比较奇特的,也许就会被人认成是自己的神主,过年过节时家里人就要去祭拜。而对于谁认什么样的神主还要看那个人的生辰命相,比方说认石头为神主的是因为命相太薄太轻,认了石头神主,一生才会平安长寿,命相坚定。还有人认树、水井、燕子窝等等作为神主、干婆、干祖的,都是些迷信而愚昧的做法,可是这里的人们就是对这些怀着很虔诚的心。风夜第一次听说时简直是惊奇又好笑,不过在现代时也有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有类似这样的风俗习惯的,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一种精神信仰吧。

 

    祭神的仪式无外乎是摆上食物、酒、茶,上香烛说几句吉祥话,烧纸钱放串小鞭炮就完了。风夜虽然对这些极不以为然,但是他还是依足了仪式做好,不敬神佛、亵渎祖宗的罪名可是不轻的,别到时候被这里的人给家法灭了。

 

    祭了神又去宗祠祭了祖宗,忙完时早过了午时了。

 

    风夜将拿去祭神的扣肉在锅里再煮开,切成片,又将腌柠檬、酸梅子、酸荞头、几头大蒜切碎放进扣肉里,再放上酱油、蘑菇粉、少许盐和辣椒粉,搅拌均匀腌上十几分钟,期间不断的翻搅让肉片入味。

 

    风夜又把一小把梅菜切好,等肉片充分腌好了就用一个大碗把肉片皮朝下码整齐,梅菜铺在上面,放到锅里猛火蒸,等那边饭熟了,梅菜扣肉也蒸好了。

 

    还没揭开锅盖,一股香味就直冲鼻头,风夜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唾液分泌急剧加快。拿来盘子,将肉倒扣进去,上面撒上香菜末,光卖相就已经很诱人了。他拿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真香真好吃啊!肉香之中透着一股淡淡的土酿酒香,咸、甜、酸适中,又混着梅菜特有的味道。太香了!

 

    风夜本来就很饿了,有了这个梅菜扣肉,这顿饭吃的更加香了。

 

    吃了饭,风夜看切好腌制着没蒸的扣肉还有好多,就干脆又切了些梅菜,将肉分装在两个碗里全部放进锅里蒸,出锅后再倒扣到另外的碗里,肉上再放上几根烫过的香菜,把其中大的一碗放进篮子里,风夜出门去了高村长家,给高大娘他们送扣肉,也让他们尝尝自己的手艺。这里的村民也会自己做扣肉,他们不管它叫扣肉,叫烧肉,不过他们做菜的手法可能跟风夜不一样,拿去给高大娘他们尝尝也好。

 

    前世的风夜一个人在城市里生活久了,对邻里亲友之间的迎来送往都生疏了,昨天要不是高大娘给他送了粽子来,他都忘了乡下农村关系好的邻里年节或者有什么大点的活动,相互间都会送去自家的东西,这不仅是一种友好融洽的古老社交,更多的还是表达自己对他人的关怀、对生活的喜悦的真诚分享。就像高大娘,每次有什么好吃的都没忘了风夜,她对风夜就像对自己儿子一样,风夜心里非常感激,也将她当成自己在这里的亲人,虽然他现在有钱了,不过也不能拿钱去对高大娘说我要感谢你云云,这样做未免太功利失礼了,风夜不愿意,高大娘肯定也不会接受的,大家就像亲人般相处就好了,相互照应相互关心,这样生活也温馨快乐许多吧。

 

    将扣肉送到了高大娘家,风夜又将另一份送去了张木匠家。这两家算是这蝶山村里跟风夜最亲近的人家了,为人性情也比较对风夜的眼。

 

    ——

 

    冬至之后,天气居然渐渐的回暖了,一连好几天的灿烂阳光把冬日的寒冷和阴霾都驱散殆尽,人们纷纷出门来晒太阳透透气。难得天气这么好,风夜把被褥都搬到院子里晒,又下地把所有的农作物都视察了一遍。

 

    冬小麦和荞麦的长势不错,这一个多月的冷天过去,麦芽又抽了不少。土豆长的也很喜人,苗子都壮壮的,倒是各种蔬菜地,因为一个月光吃不种,出现了好些空缺。菜地边上的雪豆苗已经爬满了竹架子,苗上挂的不少雪豆也可以采摘了。大白菜、椰菜和卷心芥菜有好些也已开始包成圆球状,生菜、春菜、菠菜被拔了不少。风夜把地里空着的地方翻平整,移植进去一些幼苗,育苗地里重新撒上菜籽,一个多月后又可以拔来下火锅了。风夜最喜欢吃的芥蓝已经摘了好几茬了,叶根上还是不断长出新的来;旁边的香菜、芹菜和葱蒜也都长得不错。风夜给菜地除了草,又把土松了一遍。

 

    由于天气冷,秋天时风夜移植回来的野山椒都长的不好,有几棵甚至掉光了叶子,幸好还活着。看来还是得明年春天再种比较好,还要种多一点。风夜从山里摘回来的山椒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除了一小罐留着做菜用的剁椒,剩下的也只够做一次泡椒凤爪了。

 

    风夜把菜地整理了之后又去打扫鸡舍,清理鸡舍里的稻草时,风夜看见了掩藏在里面的三枚白白圆圆的东西——天啊,是鸡蛋啊,他养的鸡终于下蛋了!风夜高兴得什么似地,打扫那臭烘烘的鸡舍时也卖力了很多,走出旧院子时,风夜又把小母鸡们暗暗夸了一遍。而被风夜放到院子里晒太阳的母鸡们正围着那几只公鸡在地上扒着虫子吃,完全不理会手舞足蹈的风夜。

 

 购物

 

    过了几天,天气依然晴好,一日,风夜去山上捡了栗子回来,就想去县城里逛一逛,年关渐渐近了,得把该添置的东西都添置好,免得到时候天气冷了又不想出门,急用时又没有。

 

    吃了午饭,风夜先后去了高大娘、李长生和张木匠家,问问几家里需不需要带东西,他给顺便买回来。

 

    高大娘家和张木匠家风夜是很熟的,串门都是去的这两家。从小至那天之后,风夜跟他堂叔李胜林、堂哥李长生家的关系亲近了许多,尤其是李长生家。李长生只比风夜大四岁,娶亲已经一年了,早早的就分家出来自己过,房子也是凭自己能力盖起来的,风夜对他其实很有一点佩服的意思,经过几次相处特别是最近的接触,风夜觉得他为人友好热情,对人很讲义气,又有着年轻人的活力和干劲,他的媳妇燕娘据说也是很贤惠会持家的,没有乡下村妇那样爱说长道短,所以现在风夜也是很乐意跟李长生来往。能跟更多的人打成一片总是不错的。

 

    风夜的性格属于不太主动的那种,与人交往相处总是要等别人做出友好的表示,自己才会放下戒心与之往来,又要经过长久的相处才能成为关系亲近的朋友,总之一句话,风夜就是那种超级慢热、神经又有点粗的人,前世他的老爸就经常说他缺心眼。

 

    李长生无疑是风夜比较喜欢交往的那种类型朋友,他周围跟他关系好的那些小伙子的性情大部分也像他那样,风夜那天去他家,看到他们融洽相处得如亲兄弟一般,心里就生出隐隐的羡慕,对李长生的好感指数也不断上升。

 

    这也许是出于风夜对同龄人的一种向往和依赖,就像是前世时风夜对那些经常呼朋唤友的朋友团一样,他即使并不想那样吵闹的生活,但是却非常高兴能够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不想玩闹时能够在一边看着别人闹哄哄高高兴兴的玩在一处,自己要是愿意也能够跟大家一起喝喝酒泡泡吧什么的,他心里就十分欢喜。

 

    风夜刚到这个山村时,对这里的人和事总是怀着很深的戒备,而且总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过客,总有一天还会回到现代去,与别人相处时就总是不自觉地表露着冷漠疏离。现在,好几个月过去,回去的念头已经被他深藏在心里,或者说,他其实对能够回去这件事已经开始绝望,最开始那种挣扎焦虑煎熬的心情慢慢的平静下来,蝶山村里与他有关的一切才开始渐渐地进入他的注意范围,进入他的心里。而现在,他已经在潜意识的接受了自己就是李同,是这个时空的蝶山村的人,慢慢地试着融入这里的生活,接纳这里的人。虽然他还是有很多别扭,但是他现在至少在努力改变。这对于风夜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

 

    ——

 

    再说风夜,他背着他的必备装备——背篓,迎着暖洋洋的太阳,漫步往梧县县城走去。今天天气好,风也不大,村里赶集的人除了赶早集的几个人其他人都不想去,高大娘说大家是趁着天气好整整地里山上的活儿去了,人家没东西买也不想跑到县城去。唉,没办法,一个人赶集吧。他哼着小曲,脚步轻快,倒也不觉得冷了。

 

    进了城,风夜先拐去了李大叔家,张嫂子托他买一罐搽脸的香膏,也就是这时代的脸霜,李大叔的铺子里就有,价钱也相对便宜些。

 

    这种香膏看起来有点像现代百雀羚产的那种凡士林护肤霜,闻起来香味很浓,保湿效果倒是不错的,就是有点油,入冬时风夜也买了一罐,没搽几次,主要是受不了那股浓香味,皮肤干裂得厉害了才搽。这东西有点贵,普通种类的一罐就要十五文钱,品质上乘的听说几十上百文钱都要的。

 

    风夜给张嫂子买了她指定的桃花香味,李大叔就拉着他在店里烤火。风夜把背篓解下放在一边,从里面拿出一小罐榄角来,“李大叔,这个东西给您尝尝。是我自己做的小菜。”

 

    “什么小菜?你小子会捣鼓什么东西啊?”李大叔接过去,笑眯眯的揶揄道。

 

    “也没什么,就是我们村里山上的黑橄榄。”风夜也嘻嘻笑着。

 

    李大叔钳出一点放进嘴里,吧唧几下,皱皱眉,又钳了一小块嚼着,好一会眉头舒展开来,笑着赞道:“你这小菜做的不错啊,够味!下饭下粥都好。黑橄榄……嗯,咱村以前都没人吃,经你这加工,可不正是上好的小菜么,这要是黑橄榄树再多点,都可以专门做出来放到铺子里卖了!”

 

    风夜巴巴盯着李大叔,听到这话一喜:“真的?那……大叔你觉得如果做出来会有市场么?……我是说有人买不?”

 

    “嗨!怎么没人买?!这种腌制小菜不是可以放很久么?到了那青黄不接、菜价上涨的时节,家家户户找的不就是这样省钱的下饭菜?就是平常时候也会有很多人买啊,我看这个……你叫榄角的,吃起来很开胃啊,价钱合适的话,小户人家甚至乡下村人都愿意买。”

 

    风夜听得心花怒放,他心想着明年弄个果园,种田之余也创收创收,果树嫁接也不是很难,前世风夜的舅舅的主业就是搞果园的,嫁接技术很有一套,县里还请他专门去做过技术演讲呢。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呢,要做起来风夜还是会的。不过果园计划也只是个雏形,真能不能搞得成功还得详细合计,看看实际情况再说。

 

    在李大叔的店里聊了一会,烤热了手,风夜就窜出门在街上闲逛起来。

 

    先找了一家小作坊订做了一个炉子,原来买的炉子口子太低太小,放炭火不方便,火力也不是很足,风夜想根据前世自己老家的那种大开口、通风、火力集中的专门的火锅炉让工匠做出来。

 

    跟工匠讨论修改,定下了样式并约定下一个集日再来取,风夜慢悠悠的继续逛着,今天集上的人还是很多的,估计很多人都是想趁着好天气出来溜溜。

 

    风夜在逛完了整个东市,就转到地摊一条街去,看看农人们卖的东西,看见不错的就停下来问一问,转了一圈,他就发现今天的好东西还真不少啊,有一个老猎户卖的蜂蜜,用长颈瓶子装着,据老猎户说是去年夏天采的野蜜,风夜尝了点,味道很纯正,看成色很不错,买了;一个小伙子卖的新鲜的一小篮子草莓,风夜很久没吃过水果了,野果不算,这草莓看起来很新鲜,也买了;有一个中年农夫笼子里的两只鸭子挺肥,家里只有鸡,养着这俩鸭子过年的时候再宰也很划算,买了;一个皮肤黝黑的山里汉子牵着的小羊也买了,一圈下来,风夜手上的东西急剧增多,兜里的银钱急剧减少,活像个几百年没见过街市的购物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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