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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宿敌(31)

作者:青轩书生 时间:2018-07-09 08:34 标签:快穿 爽文 励志人生 架空

  双方都是爽快人,签了合同后,龚耳便在老板提供的主机内安装好了这个被他命名为“智管系统1.0”的网吧管理系统,又连接了两台电脑组成局域网,开始测试这种系统的实用性。
  三人注册了几个账号,轮流测试系统功能。测试的结果让老板叔侄十分惊艳,无论是会员注册制还是开机还原,都最大限度方便了网吧管理。老板将所有功能测试完毕后,拍板决定买下了这个系统的使用权,并与龚耳签订合约,付了五百元的软件使用费。
  五百元在这个时代算是不少钱了,不过相比动辄上万的电脑用却廉价许多。谈下这个费用时,老板还提出让龚耳在这里多停留两天,确定软件使用无误后,再结算资金。
  龚耳同意了,反正这两日他也没打算离开。他现在有些近乡情怯,想去找养母,也想去看看这个年代的自己。可是心理上他还没完全做好准备,便打算再等等,等过几日调整好心情,再去找寻他们不迟。
  作者有话要说:
  攻君(即将)拿到第一桶金。而受君还在为第一桶金而奋斗。
  两只下章就能见面


第四十章 光芒5
  在家宅了两天,莫西南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幅画作,看着纸上那幅生动的“百鸟朝凤”图,他不禁皱紧眉头,陷入沉思当中。
  这幅画,和他想象中好像有点不一样。
  在莫西南的印象里,凤凰那种高傲且不可一世的臭屁模样非常清晰,它那长长地、萦绕着火焰的尾羽更是光彩夺目。然而现在他纸上绘制出来的——无论是姿态还是尾羽,好像都差了那么一点点。
  思索片刻,他脑海中灵光一闪,从旁边的调色盘中挤出些许黄色的颜料,调成淡色,用另一只毛笔沾染些许,手腕潇洒翻转,在纸上洒下一片金光。这次在看,画面上的成品就比之前耀眼许多,他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将他的大作挂起来风干,正好后天就是交稿时期,到时候他带着作品去见编辑,一定会让对方惊艳的!
  他的画风和季辜衣不同,季辜衣擅长的是现代画风,他则更倾向于古典画法,不过古画重意境,现代重细节,两者侧重点不同,以此为理由,多少也能糊弄编辑一二。
  等以后他参详明了现代画法,再说其他不迟。
  打定主意后,莫西南伸了个懒腰,决定出门走走,顺便出去尝尝这个世界的美食。
  今天正好是季辜衣计划中外出采购的日子,莫西南看了看季辜衣的衣柜,基本都是较为中性化的装扮,实在不怎么讨人喜欢。
  他有轻微的洁癖,不喜欢穿别人穿过的衣服,于是干脆将衣柜里的衣物尽数打包清空收入空间内,而后从空间的衣柜里挑选出一套平日里常穿的衬衫西裤,简单打理了一下自身,便出门向着记忆中对方常去的那个超市走去。
  今天天气不算好,天色阴沉昏暗,云层压得很低,太阳躲在云后时隐时现,倒是省了打伞遮阳的功夫。到了超市附近,莫西南左右看看,这个世界的餐饮业发展的很一般,超市附近的小吃店装修的多半也比较简陋,选来选去,最终他还是走入一家季辜衣常去的快餐店。
  嗯,就是那个什么麦×劳。
  点了一个据说卖的很火的套餐,莫西南端着餐盘找了张空桌坐下,捻起个鸡腿张嘴咬下第一口后,眼泪差点掉出来:
  无他,太难吃了!
  口感干燥的面皮裹上入味不均的鸡肉,肉质绵软无嚼劲,油炸食品所特有的香味仍旧遮挡不住其下浓浓地肉腥气,勉强咽下口中的食物后,莫西南满脸不可思议地盯着手里的鸡腿:
  季辜衣的口味究竟有多奇葩,才会对这家店里的食物情有独钟?
  被上一世修行世界富含灵气的食物养叼了嘴,莫西南实在有些无法接受这种粗劣制作的食物,吃了一口就不想再吃第二口了。望着面前点了不少的套餐,在浪费食物和继续吃上纠结片刻,他还是向着下一样食物伸出了手。
  而龚耳刚走进店门,见到的就是他这副纠结的表情。原本抑郁彷徨的心情因为对方那生动的表情微微一动,面色也随之缓和下来。
  结束了与之前那家网吧的生意,龚耳就拿着新鲜出炉的五百元钱踏上了寻亲之旅。他第一站去的就是福利院所在的方向,打算先找寻到幼年的自己——见到后做什么且另说,至少在这个世界的自己处境最艰难的时间,多少能伸出些援手。
  但这一去,龚耳却发现了一个惊悚的事实:这个世界居然没有“龚耳”的存在!
  确切的说,无论是之前倒闭的幼儿园,还是现在幼年的他本该在的那个新幼儿园,都没有“龚耳”这个人存在,更没有任何一个小耳症患者!
  这个发现让龚耳陷入一种诡异的焦躁当中,他不知道究竟哪里出了错。明明蓝城的一切与他过往的记忆相仿,为何“他”却成了不存在的人?
  又或者,一个世界只能存在同样一个人,因为他回来了,所以幼年的“他”也就不存在了?
  带着这些疑惑,龚耳离开了孤儿院,漫无目的地走上了街头。天气阴沉沉的,带着山雨欲来的窒闷感,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这样沉甸甸透过他的身躯压降下来,按在心头一点一点下压,又闷又涨又难受。
  龚耳的步子不自觉越迈越大,越走越快,最后竟跑了起来,穿着半身西装,顶着旁人或诧异或冷漠的眼神狂奔在大街小巷。他却全然顾不得旁人的视线,只想逃离此处,跑到他所熟悉的地方,那个能让他安心的、住了许久的家。
  就这样一直跑到熟悉的地盘,他的脚步终于慢慢停了下来,身体上的疲累让他忍不住扶着街边的灯柱弯下腰大口呼吸,周身散发着剧烈运动后的氤氲热气。
  抬手擦了一把汗,龚耳抬起头游目四顾,认出这里是他小的时候常去的商场。养母的家离此不远,他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去敲响那扇熟悉的房门。
  万一、万一连季辜衣都不存在呢?
  万一这个世界,只是外表与他记忆中相仿,内里与他有关的人都不在了呢?
  饶是坚强如龚耳,此刻也难免为之忐忑不安。
  正自彷徨,视线忽然扫过一道熟悉的背影,让他不由自主站直身体,向着那个方向望过去。
  那是一家麦×劳,落地大前窗的设计让来往行人能够清楚看到坐在里面的客人满足的品尝美食的模样。而坐在玻璃窗旁角落中的那个身影,与龚耳记忆中的人逐渐重合。
  他下意识迈步走入了那家店,推开挂着风铃的玻璃门,向着那边走过去。
  “先生,点单请往里走。”
  守在门前的迎宾向他做了个“请”的手势,所指的方向与他前行的地点并不相同。龚耳回过神来,又看了眼那边的角落,到点餐台前随意点了个套餐,端起来一步步向着那边走去。
  走得越近,对方的模样看的也越清晰,龚耳的脚步却越来越慢,原本炙热的心绪逐渐被狐疑所替代。
  他刚见到养母季辜衣的记忆,过了十五年已经逐渐淡化了,但也隐约记得,对方当时的模样和现在看起来——似乎有那么点差别。
  这个人究竟是不是他的养母?
  许是近乡情怯,龚耳终究没在对方面前坐下,而是选了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视线能看见对方,又不会太过突兀。他看着对方因为食物不合口味而皱眉,又为了不浪费食物闭着眼睛强塞入口,满脸纠结地咀嚼,心情奇异地平复下来。
  能看到如此鲜活的对方,真好。
  重生前季辜衣车祸身亡的一幕,这两日一直沉甸甸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在午夜梦回之时都有种喘不过气的压抑感。但这一切在此时此刻,都因为对面那人而有所松动。
  莫西南并未注意到龚耳的出现,等终于吃下那些味道差强人意的快餐后,便干脆利落地起身走人——天色越来越暗,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下雨了,他得快点买完东西回去。
  就在他站起身的时候,龚耳下意识向旁一躲,眼角余光瞥见对方身上的衣物,忽然怔了怔。
  这种十分正常的男性化服装,他从不曾在养母身上看到过。
  季辜衣一直偏好中性服装,甚至更偏向于粉蓝、粉红一类较为女性化的颜色。唯有男装他很少穿,尤其西装、西裤之类,在龚耳的记忆当中,对方根本碰都不碰。因为她曾说过——
  “过于刻板的衣服会影响我的心情,不是非它不可的场合,能不穿就不穿。”
  然而从他眼前走过去的那个人,西裤笔挺,衬衫也熨烫的整整齐齐,浑身上下都透出一丝不苟的气息,与记忆中那人的穿衣风格完全不同。
  而且,气质明显也有偏差。
  他的养母周身萦绕着的气质,一直都是温婉中透着淡淡的悲伤,前世她在三年后被查出患了轻度抑郁症,很长一段时间情绪都不稳,唯有在面对他时倾尽了温柔与耐心。直到后来她做完手术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情绪才恢复正常,然而那种略显压抑的性格却已经养成很难再改了。
  如今他眼前这个人,眸中神采奕奕,情绪又如此生动鲜活——性格、穿着打扮都如此不同,他真的会是她吗?
  在龚耳呆怔疑惑的时候,莫西南已经离开了麦×劳,很快就融入到人群当中消失不见了。龚耳回过神后起身想要去追,跑出门后却再也看不到对方的身影,不禁有些烦躁的揉了揉额头,转身走回店内。
  ——算了,何必那么着急?是与不是,等到了养母家中一看便知。
  念及此,龚耳又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起有点冷了的食物咬了一口,食不知味地嚼了嚼——
  果然不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嗯,不是故意黑麦当劳,虽然我真的觉得这东西很难吃ORZ
  主要是受君刚从修行界回来,嘴已经养叼了,寻常食物也还能忍,洋快餐完全不合他口味。
  还有就是,忘记在哪里看到过,西方的快餐刚传到国内时,很多人都不太喜欢那种味道。就算发展到如今,我也依旧觉得这东西吃起来真的太容易腻了,尤其芝士,简直是邪物,每次看到那种白色粘稠液体都无法直视(喂!)


第四十一章 光芒6
  等到龚耳吃完饭,从麦×劳中走出来时,门外的天色已是黑云压城。雨前风吹在脸上,带着明显的燥热,空气中发酵许久的窒闷感开始横冲直撞,仿佛焦躁的小兽,正试图找到逃出生天的突破口。
  忽然一缕清凉划过面颊,龚耳伸手一摸,是水迹。转眼间又是三四滴落下来,跟着便一发不可收拾,酝酿了许久的大雨终于倾盆而下,一瞬间将空气中的燥热尽数打落尘埃,还满世界清凉。
  周围的行人纷纷加快脚步,回家的回家,躲雨的躲雨,龚耳也下意识往家里跑去。
  但跑到那个熟悉的小区外时,他的脚步却忽然顿住了。
  那里现在,还不是他的家。
  也许以后也不会是了。
  龚耳呆呆地站在原地,当年养母将流浪在外的他带回家,是因为他仍是个小孩,没有攻击性,看起来也可怜巴巴的。但如今的他已经是个一米八五的成年男人,身上穿的是不算昂贵却也不廉价的西装,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像是个能被人可怜的对象。
  更何况养母如此敏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随随便便允许一个陌生人进入她的家中?
  理智在脑海中将一个又一个不可能细细密密罗列出来,感情却还是诱惑着他一步一步走入小区,向着曾经的家中慢慢走过去。
  路过之人瞧见这个在大雨中“漫步”于小区中的人,有的目光仿佛在看个傻子,也有人权作未见自顾自闷头跑回家,人世百态,对于旁人的事情,又有几个会真正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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