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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绅士(14)

作者:木三观 时间:2023-08-25 09:05 标签:豪门 都市

  然而,唐小姐还是努力保持着镇定的外表,强迫自己保持笑容,否则就真的要沦为珍珠岛名媛圈的笑柄了。
  张小姐是唐小姐的朋友,便替她转移话题,说:“这里就是晚宴的场地了?好像有点简陋。”
  众人看这绿油油的草地,也都纷纷点头,觉得确实是朴素得过分。
  唐小姐一笑,趁机批判道:“元氏也是没人了,新上任的大君连宴会都不懂举办,真叫人看不下去。”
  她的话引起了一些人的共鸣,有人轻声嘀咕道:“确实,元氏以前的宴会可是相当盛大。”
  言谈中,自然也不乏对这位临时上任的新大君的质疑:“不是这儿长大的,到底是差了点意思。”
  与其说他们议论的是元氏宴会,不如说他们议论的是元氏大君。
  要是老大君在这儿,这些小辈只有低头问好的份儿,哪里敢这样口舌生非?
  现在他们都自感和新大君是一个年纪的,都是差不多的人,更有些觉得新大君出身粗野,还不如自己,才有种种轻视的表现。
  其实,要说这个场地布置得简陋,也不尽然——准确来说,应当是“原生态”一些,但却也不乏精致感。
  这是在溪边开阔地上布置了篝火地毯。
  夜幕降临时,篝火在黑暗中闪烁着温暖的光芒,散发出温暖的热量。篝火周围摆放着舒适的坐垫和绒毯,供宾客们休憩和交谈。虽然豪华不足,却也温馨有余。
  元大君出现时,只穿白色衬衫和灰色休闲裤,看起来非常随意。他依旧没有佩戴任何的饰品,也没有用任何发型产品,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朴素,却很显挺拔英俊。
  众人的目光不自觉地聚焦到他身上。
  元淑君也出席了这场活动,只见她身穿一套高贵的长裙,裙子选用上乘丝绸,轻盈飘逸。裙子的剪裁恰到好处,衬托出她优美的曲线和婀娜的身姿。
  在草地上,她的长裙摆动得轻盈而优雅,似春天绽放的第一朵花,触动无数人的目光。
  自然,也有人感叹:可惜她当了太多年大小姐,父亲一走,就立不起来,不能自己当家主,找了个不知哪儿来的野种说是自己儿子,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也有人轻声道:“不如嫁一个有本事的男人,让他当赘婿好过。总比便宜一个野种好吧!”
  “赘婿你也敢想?男人是养不驯的。”
  “别的也就算了,就元淑君这个性子,根本没法对付。”
  ……
  这元淑君确实天生丽质,元大君也遗传了她的好皮相,才如此俊俏。
  只是元淑君从小娇养,从商也不太懂,老大君手把手教她,也教不出来。
  老大君一直是家族中的商业翘楚。他希望能将自己的知识和智慧传授给元淑君,原本也不求她能有所建树,只盼她能当个守成之主。然而,尽管元淑君努力学习,却始终难以符合父亲的寄望。
  这并不是因为元淑君缺乏智慧或努力,而是因为她的兴趣和天赋更倾向于绘画。在年仅十三岁的时候,她的绘画才华就广受认可,获得了多个海内外奖项。随后,元淑君的作品开始在多地的艺术展览和画廊中展出。如今的她已是一名蜚声国际的艺术家。
  但艺术不能为她守住家业。
  前些年,老大君突发器官衰竭,情况危殆。
  眼看着,元淑君的侄子便要继任大君,成为新一代的元氏掌门人。
  谁想到,一直未婚的元淑君却突然带来一个来自外地的小伙子,说那就是她失散多年的儿子。
  有人怀疑,元淑君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才凭空冒出这么一大的一个儿子。否则,她自己立不起来,就只能把大君之位过渡给侄子。
  这侄子一家和元淑君素来尴尬,要是侄子当了大君,她恐怕很难维持如今的体面。
  侄子对于元淑君带来的儿子的突然出现感到愤怒和挫败。作为家族内的合法继承人,他从小接受精英教育,也在家族企业中当了多年高管。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应该是最合适继承家族产业的人选。然而,与这来历不明的野小子相比,他竟然失败了。
  老大君临终前立下遗嘱把家业传给这位野小子。
  新任大君在集团内部站稳了脚跟,但在外头还并未受到普遍的认可。
  元淑君对此颇为在意,她希望这次晚宴能让元大君展示更佳的形象,获得更多的认可。
  对此,元大君认为:母亲仍是一个天真的千金小姐。
  像金大君或王大君便不会跟元淑君一个想法。
  她们不会认为元大君是因为不懂礼数才不被接纳,更不会把功夫花在衣服打扮、讨好他人之上。
  不过,如果母亲是金大君或王大君那样的女人,他也不可能年纪轻轻就当家了。
  金氏大君今天也是穿得一派干练自信。只见她身着一套剪裁合身的裤装,一条银灰色真丝围巾点缀颈间,增添了几分高贵和优雅。
  没有人会质疑她怎么不穿修身长裙、怎么不配细巧高跟?
  因为她是备受认可的大君。
  众人围坐篝火旁,温暖的火光映照在他们的脸上。
  篝火熊熊燃烧,但众人却饥肠辘辘,都在等待上菜。
  然而,礼仪让他们不敢发问。他们努力保持镇定,相互交流着眼神,温和谈笑,试图通过分散注意力来缓解腹中的饥饿感。
  盘子和餐具已经准备好,整齐地摆放在每个人面前的桌子上,但上面却空空如也,似和嘉宾们一起苦苦等待着食物的降临。
  因之前结下的梁子,唐氏少爷第一个开声质疑,皮笑肉不笑着说:“篝火虽好,但总不能充饥啊。”
  唐小姐也跟着笑道:“会不会是元氏大君第一次筹备这样的宴会,准备不充分,后厨还没准备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不好意思催他了。”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元大君爽朗一笑,似乎根本听不明白任何阴阳怪气。他耸耸肩,对梅子规道,“开席吧。”
  这时候,空气中已飘荡起似有若无的食物香气,众人闻到,不禁越发饥饿,但仍克制着自己的欲望,让自己看起来一点儿都不稀罕食物——这才是贵族风度。
  金氏大君嗅了嗅空气中食物的香气,饶有兴味问道:“看起来,今晚的宴会十分别开生面啊。不知道主菜是什么?”
  元大君笑着宣布:“今晚我们吃馕!”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十分震惊,因为这可是他成为大君后第一个主持的晚宴,如此隆重的场合,居然是要用馕招待贵宾?
  梅子规轻咳一声,站起来说道:“大家好,请注意,今天我们的主食是馕。虽然这是一种在珍珠岛不常见的食材,但是相信大家会像享用任何一道美食一样,品尝出它的独特风味。”
  梅子规的话并没有让大家的惊愕减少,反而更加强烈了。
  唐小姐立即抬高声音问道:“馕?这个东西能当正餐吗?”
  她身边的闺蜜张小姐负责帮腔:“恕我直言,这种食材似乎配不上贵府的档次。”
  “谁说馕没有档次?”元大君笑着问道。
  大家顿时都看向他,却见他微笑着说:“这可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食。而且,做馕也需要技艺和工序,一块好的馕,可不是谁都能做得出来的。”
  他的话说得头头是道,有理有据,让在场的人眉头一皱,似乎真的有点被说服了。
  元大君拍拍掌,穿着黑色的燕尾服的服务生便鱼贯而出,每人手里都端着一个镶金边的托盘,上面放着一个圆形的铜盘。盘子中央,是一个个热气腾腾的大馕,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原本是很普通的馕,却因为服务生的打扮动作而搞得充满仪式感。
  大家静静地看着燕尾服帅哥拿金盘子端大馕的画面,一瞬间还真觉得挺有档次。
  在梅子规的安排下,一个身穿异域风情服饰的女子走上前来。
  众人看着这个女子,非常疑惑。
  梅子规解释道:“这位女士叫做艾米丽,是一位专业的文化推广大使。我们邀请她参加这次活动,是希望她能为我们的宾客们带来一些独特的文化体验。”——其实她是网上找的一天二百块管饭的群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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