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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穿越者啊(149)

作者:狱明王 时间:2023-04-17 09:31 标签:快穿 灵异神怪 系统 奇幻魔幻

  想到这里,孤鸿信就觉得:我得找个厨子来养我。
  会做饭的那种。
  不需要太好看,会做饭就行,反正也不需要厨子暖床。
  实在不行,就只能在中陆找一个合适的仆从了。
  嗯。
  这么想着,孤鸿信又扯了些草,把姒无妄给埋住了,遮的严严实实,还布下了一个迷踪阵遮掩视觉。
  做完这些之后,孤鸿拍了拍衣服,坐在刚刚从系统那里买来的飞舟里,看着飞舟升空,孤鸿信掰着手指盘算着接下来该做什么。
  找个地方住,然后明年进入太渊宗。
  嗯,不需要拜好师傅,当个内门弟子就可以。
  修为不必太高,反正周数那个家伙没办法继承他的修为。
  给他留个皮囊继承就行,虽然得不到我的修为,但是他可以得到我美丽的皮囊。
  想到这里,孤鸿信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思索着,要不要死前毁个容。
  在幽冥的洞府里也只找到一些金银,连块灵石都没有。
  也正常,这个世界或许有灵脉,但却没有灵石矿。
  修士武者只见的交易也是兽核伴以金银。
  比如说妖丹和魔核。
  一者是妖兽的内丹,一者是魔物的内核。
  这些东西类似于修仙里的灵石,可以作为资源吸收里面的力量,也可以作为能源,来之所法器。
  孤鸿信手里就有很多内丹和魔核,都是便宜爹妈积年累月给的。
  雁城最初只是个贫瘠的小城,君鸿信出生之后,才逐渐繁华起来,也是因为这样,才会被石城盯上。
  所以妖丹魔核他多得很,不缺钱。
  刚才在洞府里,也搜集到了不少金银,不过内丹魔核却没抓到,难道是被幽冥随身带着,一起被烧了?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孤鸿信摸出不死草,正想吃吃解解馋,毕竟他是个修罗,最喜欢吃这些东西了,那些妖丹魔核就是因为他喜欢吃,便宜爹妈才会塞给他那么多,但是这根草不一样,一拿出来,还没送到嘴边被系统阻止了。
  不死草,食之不死,而他需要死遁,当然不能吃。
  孤鸿信撇了撇嘴,收了起来,反手又摸出一颗妖丹啃了起来。
  还行,今天这个是猪肉味的,估摸着是个猪妖的内丹。
  宛如啃没核的桃子一样啃完了内丹,孤鸿信又拿出一颗有鹅蛋大小的不规则晶核,看起来像是什么炫彩水晶一样,被孤鸿信咬了一口,咬掉了一个角角,里面浓郁的汁液,清爽甘甜,就跟果汁一样,被孤鸿信喝了个干净。
  这是魔兽的晶核,魔力精华,也被称之为生命之泉,今天这个是椰子味的,清甜不腻。
  喝完了之后,外表的晶壳就被他收起来,还是可以卖点钱的。
  孤鸿信又拿出一颗魔核,咬开喝了一口,哦呀,草莓味的。
  吨吨吨。
  孤鸿信啃着内丹,就着魔核,惬意的在天上飘了半个月,这才抵达中陆。
  不得不说,东岳冥渊的面积,着实有些大。
  抵达中陆的时候,孤鸿信顺手救了个人。
  原因也很简单,系统说,这个人做饭特别好吃。
  唐糖,一个被妖兽追着屁股咬的悲催青年。
  孤鸿信喜获厨子一个。
  这是个面向憨厚的青年,除了运气差,是个老倒霉蛋之外,没什么别的短处,做饭还挺好吃的。
  孤鸿信啃着猪蹄,看着那边正在烤猪排的唐糖,觉得带个倒霉蛋也不错。
  至少能吃点除了内丹之外的东西。
  “有没有解腻的菜蔬,光吃肉好腻。”
  “哦哦,等我看下,给你做个凉拌葱丝吧,这会也没其他蔬菜了。”
  “成吧。”
  唐糖也是中陆人,而且还是土生土长的中陆人,有他在,省了不少事情,孤鸿信从他嘴里套出不少话。
  比如说中陆现在有几个国家,那个城最繁华,以及太渊宗收徒的时间、地点,等等一系列信息。
  甚至孤鸿信还跟着在唐糖家住了几天,然后跟着唐糖一起进了城。
  唐糖所在的村子,就叫唐家村,附近的城,叫做芙蕖城,是一座在水上的城池,十分繁华,因为这边水运频繁,所以商人也很多。
  城主玉芙蓉,更是个有名的美人,有钱,有权,能打,且单身。
  据说这位玉芙蓉城主,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纳妾。
  嗯,男妾。
  :,,


第115章 孤鸿信【五】
  孤鸿信【5】
  芙蕖城很不错。
  除了房子贵了点之外,物价很便宜。
  所以不少村子的人,哪怕赶路好几天,也愿意到芙蕖城来进货。
  孤鸿信就拽着唐糖,直奔菜市场。
  模样十分热切,他要吃海鲜,吃椒盐大虾,吃清蒸海蟹,吃贝类。
  唐糖苦逼的背着个巨大的背篓,全被各种鲜活海鲜给塞满了。
  大龙虾的脚脚从缝隙里戳出来,时不时戳他背上。
  不太好受。
  孤鸿信买了个院子住下,得益于这个世界超凡的设定,所有搬家工作,都在一个小时内彻底收拾好。
  唐糖就在这新买的小院里,给孤鸿信做了个海鲜大咖。
  做完了饭,唐糖就回村了,虽然孤鸿信挺想他留下来的,但是唐糖想了想村里的小花,他还是决定回村。
  不然小花饿瘦了,年底就没有杀猪菜吃了。
  这个理由太强大了,孤鸿信也就没有强留,反正芙蕖城内餐馆酒楼众多,他可以天天下馆子,倒也不必一定需要厨子。
  然而第二天下馆子的时候,孤鸿信就有幸目睹了玉芙蓉抢亲。
  忘了说,玉芙蓉是个女人,美丽的女人。
  虽然他后宫妾侍众多,但是正室之位空悬,所以,说他单身,好像也没毛病。
  被玉芙蓉抢的那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一般般,不丑,但是也不太英俊,就普通人,不过……
  体格是真的好。
  孤鸿信嗦着面条,就看玉芙蓉当街调戏对方,甚至还伸手在对方腹肌上摸了一把。
  咦,好油腻哦。
  孤鸿信咬断了面条,转头夹了一筷子辣椒去去油。
  虽然看热闹的人不少,但是大家似乎并不惊讶,估摸着也不是玉芙蓉第一次当街抢男人了。
  莫名感觉这个玉芙蓉,挺接地气的。
  嗯,油腻的接地气。
  为什么一个大美女可以这么油腻?
  孤鸿信放下面碗,拿起一边的猪蹄,一边啃一边陷入了深思。
  嗯?
  噢噢噢噢。
  玉芙蓉把那个男人的脑袋拧下来了!
  这个我真没看过。
  孤鸿信捧着猪蹄走到栏杆边上,一边啃猪蹄,一边俯身去看。
  男人好像拒绝了玉芙蓉,于是玉芙蓉就把他头拧了下来。
  怎么说呢,这人找死。
  玉芙蓉可是合欢宗的长老,实力在化神期以上。
  说是纳妾,实际上压根就是找炉鼎,这个男人看起来甚至都不到筑基,乖乖当炉鼎还能混个全尸,当街拒绝这不是找死吗?
  孤鸿信嘟囔着啃完了猪蹄,看着男人被玉芙蓉手撕成肉块,那潇洒利落的模样,隐隐有几分罗刹女的狠辣无情,顿时就觉得没什么看头。
  毕竟酆都看多了各种酷刑,感觉没啥意思。
  孤鸿信还是更喜欢玛丽苏小甜文甜甜蜜蜜的恋爱。
  腥风血雨的有什么好看的,酆都数千大小地狱里,什么酷刑都有。
  腻了。
  扔掉手里的猪蹄,孤鸿信端起丝瓜汤,慢慢的喝了起来。
  算了,古代娱乐匮乏,为数不多的娱乐项目,都不太适合七岁孩子的身体。
  还是……
  还是先回小院,从系统那买投影仪看电影吧。
  打游戏也不错。
  果然,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就是游戏机。
  它能让一个修罗沉迷,也能阻止修罗堕落。
  多么神奇的东西。
  下个世界就去游戏多的世界,多搜集一些游戏,好在酆都打发时间。
  捞出汤底最后一片肉,吃完了的孤鸿信擦了擦嘴,跳下楼,回小院了。
  街道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完全看不出来刚才有一个人被肢解,连一丝血气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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