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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5)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时间:2018-01-02 14:49 标签:快穿 爽文 穿越时空 现代架空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
  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
  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
  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
  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真是…好努力啊。”
  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
  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
  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上白天赚的钱了,再加上付给安闲的工资,路鹿算了算,估计自己这个月不但赚不了钱,还要倒贴一部分钱才行,所以,他才限制晚上的客人每人只能拿三件商品,然而就这样他还是亏本。
  初次经营便利店,路鹿有很多方面都不懂,好在有安闲帮助,他才知晓了经营便利店需要知道的事。
  在最开始的几天,路鹿曾看到安闲把两种商品用胶带捆绑起来,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安闲是在忙什么。
  之后,他问了安闲才知道这是因为有些商品不好卖,但是保质期快到了,所以必须把这些卖不出去的食物和热销的商品捆绑在一起才能卖出去,这样可以减少便利店的损失。
  对待那些快要过期的食品,除了捆绑销售,还有打折的方式可以把它们卖出去。
  那些连半价都卖不出去的,安闲会带一部分自己回家吃,而路鹿在呆了几天也习惯了,也会把一些类似于三明治、酸奶的食物解决,以免造成浪费。

第 12 章

  这天晚上,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怪东西回去了。
  一开始,他看到店主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晃晃的,他就好奇的问了一句,结果听店主说这是快要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扔掉。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些食物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浪费食物了。
  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这样浪费粮食的举动也会感到诧异和气愤的。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一般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识,所以他知道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十分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物赏给下人,自己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物的。
  而直接扔掉食物,这样浪费的事一般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豪门大户会做出扔掉粮食的事,但那些距离宋程太遥远了,他只能猜测他们的生活。
  在以前,宋程的理想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时常羡慕豪门大户的奢华生活,但这些和店主给他讲述的世界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据店主说,他们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这样品质的生活,所以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
  店主说的很平淡,就像在说生活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羡慕。
  人人都能吃饱饭,而且能得到读书机会的世界,真是好啊。
  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肉,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
  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
  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提供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
  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
  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
  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
  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
  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
  非常甜。
  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
  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
  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
  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
  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 13 章

  “好困。”
  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插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
  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
  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
  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
  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
  “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
  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
  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
  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
  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
  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
  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性,‘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
  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
  “蜡烛!蜡烛!!!”
  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蜡烛,拿那个白色的蜡烛!”
  何蓝感到娃娃在衣兜里的爪子挠了自己一下,这让她吓的一哆嗦,同时娃娃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她十分心虚,忍不住总往路鹿那里瞄。
  他不会听见吧?
  虽然知道常人是听不见娃娃的声音的,但她还是感到心虚,好在便利店的小哥和她周围的邻居一样,不管娃娃闹腾的再厉害,也像个聋子一样,不管不问。
  这让何蓝更确定娃娃具有魔力,但有时候也会暗暗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会不会是她换上幻听症了。
  但是在她请了娃娃的当天,跟她有竞争关系的女主播就出了车祸,而且她一直看不顺眼的闺蜜也突发精神病,砍伤了一个人,当天晚上就被送到精神病院了。
  她实在无法用巧合解释这些事。
  第一次养娃娃就有这样的受益,何蓝感到很兴奋,也有对未知的畏惧。但是娃娃带给她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她放下了这点不安,屡屡用娃娃诅咒看不顺眼的人,把那些讨厌的人都整进了医院,再也不能阻挡她的路。
  可是,她没想到娃娃竟然那么难养。
  一开始娃娃老实干活不求回报,渐渐地向她要血食。再往后娃娃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让她觉得非常不耐烦,就没有听它的,把它锁到一个抽屉里眼不见为净,谁知她才没理它一分钟,恐怖的事就降临到她身上了。
  那天她遇到了两小时的鬼打墙,死也走不出自己的房间,而且逐渐地她的天花板上开始流血,最后她忍不住爬进了被子里瑟瑟发抖,结果娃娃竟然从抽屉里跑了出来,用爪子扒开了她的被子,坐在她的枕头边狰狞地看着她……
  那天的记忆太过恐怖,让何蓝想也不愿意想。但是自从那天起,她就再也不敢不听娃娃的命令了,娃娃让她放血她就放血喂给娃娃喝,娃娃让她买蜡烛她就买蜡烛,俨然成了娃娃的傀儡。
  就像现在,娃娃让她买那盒白色的香烛,她就不敢不从。她乖乖的从货架上取下蜡烛,顺带买了娃娃要的香油,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了。
  “五十二块三。”路鹿扫码报价道。
  “给你,不用找了。”
  娃娃催促的紧,何蓝心里慌张,就懒得找钱,既然何蓝不要,路鹿也强求,他巴不得何蓝和娃娃感觉离开他的视线。
  知道一个诡异的娃娃就在他身边,他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要是晚上便利店能来个道士,哪怕能来个阴阳师也好啊。”
  对灵异现象深恶痛绝,路鹿十分期望便利店里能来一个有法力的道士。
  本土的和尚和道士他求了个遍,哪怕是岛国的阴阳师他也见过,结果他们都是骗子,没有一个是真有法力的。
  他们给的护符完全不起效,遇到鬼连自.燃都做不到。直到他把一张符篆扔到了一只鬼身上,结果遭到了鬼的嘲笑,差点把命丢在哪儿,他才确定本土的道士和尚都是骗子,遇到鬼他们自己都要着慌。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的世界是灵异位面,是不是很惊喜?

第 14 章

  看到何蓝付了钱后慌慌张张地就像跑,路鹿很想提醒她一句,留这个娃娃在身边会有大祸事。然而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是别管别人的闲事好了。
  根据他对鬼的认识,缠上何蓝的鬼绝对是她自己请的,属于养小鬼的分支。
  请神容易送神难,自己作死谁也救不了她。
  而且养小鬼的一般都有不可告人的企图,这样的人管了也是给自己找麻烦。
  心安理得的收下何蓝给的一百块钱,路鹿继续趴在收银台上和死狗一样。
  他的身体和咸鱼没有区别,好在他的脑子还没进水,暂且还能动。
  根据类聚定律,在一个地区遇到一只鬼,他有很大几率会在这个地方碰到其他鬼。以他在初中的经验,遇到鬼最好的办法是跳级转校,可是现在走他舍不得这家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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