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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富美成了我的白马王子(38)

作者:我是夏日之祭 时间:2019-04-24 10:55 标签:校园 轻松 暗恋成真

  马冯强喝了一口啤酒,放下了筷子,像是要发表滔滔大论,说:“正确来说梁山水煮的老板今年只有二十九岁,只是看起来比较成熟。他叫张天和,我们都叫他天哥。
  八年前,他还是国新大四的学生,听说当时他的成绩是年级第一,能文会武,长得也帅,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还是大二的时候就有导师找他让他读研,凭他的成绩保研到清华北大都没问题。结果他大四的时候,女朋友怀孕了。
  为了肩负起家庭的责任,他放弃了原本读研的计划,本科毕业就去工作了。凭他的能力本科文凭也能找到一个好工作,听说他进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工资很高,一年的时间就在北京买了一栋房付了首付。”
  马冯强喝了一口啤酒,继续说:“可惜好景不长,一年后他被曝泄露公司机密,信誉损坏,不仅被炒了鱿鱼,其他的公司也不敢要他。他备受打击,待在家里不敢出门,没过多久她的老婆就提出离婚,带着孩子走了。
  他也没有了经济来源还每个月的贷款,就把房子卖了,把钱全部给了他老婆。一个人租了一个地下室,颓废了几个月后,他的一个发小专门从老家赶到北京把他带出了阴霾。
  于是他俩合伙开了梁山水煮这家餐厅,听说生意很好,在北京已经有好几家分店了,只是他还一直待在学校南门的那家店里。或许他和我想的一样,校园才是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啊!”
  马冯强说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豆腐放进了嘴里。看着高扬,等他发话。高扬喝了一口啤酒,点点头表示赞同,说:“果然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学霸开餐厅都能发家致富。他怎么没去找老婆孩子,或者再娶?”
  马冯强摇摇头,说:“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老婆可能早就改嫁了。天哥虽然快三十了,可长得帅又有钱,但从来就没有女人去找他,倒是经常看到他的发小去找他。你觉得他是会泄露公司机密的人吗?”
  高扬没想到小强会问他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说:“我不了解他,但听你这么说他应该不是那种人。他选择留在学校边上开餐厅,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我们学生了,那说明他的内心也是向往纯真和美好的。你和他很熟?知道他这么多事。”
  马冯强笑笑,说:“我在国新待了四年多了,去梁山水煮吃饭没有一百次也有九十九次了。偶尔会和他聊几句,再加上别人说的,就差不多知道故事的大概了。我问过他都过去这么些年了,怎么还是单着,你猜他怎么说?”
  高扬调侃说:“被伤过一次,心死了?”
  马冯强摇摇头,说:“他说他的发小也单着,两个单身汉在一起凑合着过也挺好。”
  高扬嘴里的啤酒差点喷了出来,朝小强竖了个大拇指,眼睛睁大惊讶地说:“果然学霸的世界我不懂,你怎么能一脸轻松地说出这句话?”
  马冯强一脸天真,疑惑说:“怎么了?天哥就是这么说的啊,我一个字都没减也没加。”
  高扬摇摇头,服气说:“没什么,挺好的。”
  马冯强继续说:“所以说天哥是不可能送你啤酒的,我和他这么多年的交情也没见他送我一罐啤酒。老实说,你的啤酒哪来的?”
  高扬没想到小强的求知欲这么强,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上。努力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啤酒是哪来的,突然惊慌地说:“不会是以前的师哥留下的吧。赶紧看一下生产日期,看有没有过期。”
  马冯强见高扬眼睛盯在瓶身上仔细寻找生产日期,接连转了几圈也没发现,有些无奈地说:“不用找了,我喝之前就看了,生产日期是今年十月份。扬哥,你的高智商呢?”
  高扬将眼睛从瓶身上抬起来,笑笑说:“我真忘了,等我想起来再和你说吧。你说了这么长的一个故事,就没从天哥身上学到什么么?”
  马冯强属于一喝酒就上脸的类型,脸色有些发红,笑着说:“当然学到了,所以我很安全地上了研究生。扬哥你也是,不对,你根本就没有女朋友,哈哈。”
  高扬没想到他说的是这个,把空了的酒罐子往他身上一扔,展示了自己的极度不满。
  “你扬哥是不屑交女朋友,没见着都有女生倒追我的吗?”
  马冯强收拾了一下高扬的桌子,笑着说:“我开玩笑的。天哥让我们继续他的梦想,好好珍惜研究生三年的时光,珍惜身边的人。”
  高扬问道:“他的梦想是这个?”
  马冯强靠在椅子上,说:“找个好工作,变得有钱什么的他已经实现了,对于他,缺失的就是三年的研究生时光吧。你看,你上了研究生才能遇见我是不是?”
  高扬斜了他一眼,有些嫌弃地说:“你还真臭美,我遇不见你也没多大损失。”
  马冯强咧咧嘴,笑了笑,说:“我就是打个比方,拿白师哥举例行不行?你要是没考上国新的研究生,你就遇不见他,也就没办法做他的亲师弟了。两年后,他就毕业了,你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两年后吗?两年后,冒牌货就毕业了,自己研三,就会忙着毕业论文,找工作,到那时候,谁会陪在自己身边?自己是选择留在北京还是回青岛?冒牌货肯定在北京,如果自己回了青岛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
  等他毕业也有二十七岁了,会不会一毕业就结婚了,还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呢。像他那种人,谁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啊。长得帅,能力超群,什么都会,典型的高富帅。是谁都配不上他才对。
  高扬想起了以前的事,他胃不舒服时冒牌货背着自己去医院,嗓子难受就给自己泡了一杯薄荷水,身上长了秋痱给自己的背上抹药,下雨了把外套借给了自己,喝醉了送自己回他家留宿,衣服没干就用吹风机帮自己吹干,晚上违反校规教自己篮球,会在自己害怕的时候握住自己的手。这样的一个人真的会在自己眼前消失,再也见不着了吗?
  “所以说,研究生三年看似漫长,实则很短暂。这不,离六级考试只剩一个月了,我们也开始着手复习一下英语了。扬哥,你不会已经忘了六级这茬吧?”
  高扬的思绪被马冯强打断,回到了现实的世界,突然诧异道:“我去!我真忘了,要不我弃考得了。”
  马冯强立马说:“天哥让我们永远不要放弃任何一次机会。离六级还有一个月,复习时间绰绰有余。你最近不是都在看英文文献嘛,总有点效果。还有,白师哥发过那么多篇英文论文,他的英语肯定很好,你每天跟着他也学一学啊!”
  高扬一脸生无可恋地说:“我和他是用中文交流,怎么学英语?”
  马冯强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那你就多看英文论文吧,让白师哥多给你几篇。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高扬扯着嗓子喊道:“他已经给了我一百篇英文论文了,我在实验室除了看论文还是论文。还有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也不是你这样用的吧。”
  马冯强点点头,说:“那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总可以吧。”
  高扬:“……”


第四十二章 投篮
  高扬院系的篮球队成功晋级决赛,明天就是和计算机院一绝高低,争夺冠军的最后一场比赛了。晚上九点半,高扬和白赋嵄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到篮球场练习。
  第一次以后,白赋嵄每次都会带一个篮球过来,他将球轻轻朝高扬抛了出去,高扬伸手接住,带着球绕着场地跑了一圈。回来后,站在离白赋嵄大概两米的位置,嘴角微微勾起,说:“开始了。”
  白赋嵄做好攻防的姿势,微微颔首。高扬带着球小跑冲了过去,在离白赋嵄还有半米的位置处突然往他的左侧一拐,球从身后反手一勾,脱离了他的防守。正当投篮之际,白赋嵄用左手挡住了高扬的视线,右手挡住了球该从空中划过的轨迹。
  高扬只能放弃投篮,带着球重新找突破口,白赋嵄始终挡在他的前方。十一月中旬的天气人体呼出的气体是淡淡的白色,两人的呼吸在空气中纠缠,高扬的带着炙热的温度,白赋嵄的带着薄荷的清香。
  白赋嵄比高扬高出几公分,直接射篮肯定会被他从空中拍开。带着球往外跑去,还以为能拉开了和他的距离,结果他紧追不舍,根本不给高扬任何空中抛射的机会。高扬拿出白赋嵄前几天教他的假动作,只希望不被他识破。
  假装从空中抛射,等白赋嵄的双手都举了上来阻止自己时,高扬一个侧身,身体倾斜在他的外侧。高举的双手没有放下来,随着他的身体绕了一个弧度,一个弹跳,球往球筐射去。
  正当高扬欣喜球一定能进时,白赋嵄以比闪电还快的速度,一个转身一个跳跃,将落在球筐边缘的篮球直接拍开了。几秒过后,球发出砸落在地上的沉闷响声。
  高扬的眼睛顿时睁得老大,完全没看清刚才白赋嵄具体的动作,他就像一场风,瞬间从篮筐边上飘过,篮球不像是被人的手拍走的,而像是被一阵风刮跑的。
  高扬提高嗓门有些激动地说:“师哥,刚才那个动作能不能再来一遍?”
  白赋嵄额角的头发被汗水浸湿,部分散了下来,脸部看起来柔和了不少。他喘着气说“
  刚才的动作是在场上因为惯性而加快速度产生的爆发力,没有那个场景我很难重现。但我可以教你技巧。”
  高扬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手电筒射出的一束光挡住了白赋嵄的视线,他往边上走了一步,躲开了灯光的直射,正好可以看清对方的眉眼。高扬的眼睛闪闪发光,眼神专注,瞳孔一片漆黑,中间有一道亮光。两人的距离隔得不远,白赋嵄可以从那道亮光里看到自己的身影。
  “首先是反应能力,当你全身心投入到篮球比赛中,你的眼睛、手和脚要能跟上球的动作,而你要做的就是抓住机会让它跟着你的意志改变它的下一步的去向,再者是你的速度,当你的速度跟不上时,你的所有想法只能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根本来不及实现。
  你要让你的反应能力和执行速度都超过球在空中运动的速度。最后是你的判断能力,如果你能够判断出每次球的下一步去向或者预测出拿球的人的下几个动作,那么前两点都可以放宽要求。”
  高扬惊叹了一声,不禁说道:“而师哥你这三点都具备了!”
  白赋嵄嘴角稍稍放松了一些,走过去将球捡了起来,在没有运球的情况下直接一个抛射,高扬能判断出这个球是进不了的。
  下一秒白赋嵄一个箭步往前冲了几米,像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脚跟轻轻踮起,向上一跳,同时举起右手朝眼前的球面上重重一拍,球改变了原来的运行轨迹,往篮筐的中心处偏了偏,空中似有风的痕迹,哐当一声,球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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