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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年代白眼狼(64)

作者:摩卡滋味 时间:2019-02-02 12:27 标签:爽文 年下 随身空间 年代文

  因为家属和孩子们多了,定粮也有些不够吃,干校索性学习南泥湾,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在前溪和黄林交界的小山丘上开辟了一个农场,半山种茶树,山顶平地种菜蔬、养鸡养猪,还放了一群羊。
  这帮下放干部多半都有高工资,在闭塞偏远的山沟里,花上一点小钱就能买好些东西,要不是有些集体劳动相当艰苦,这日子可算得上是滋润。
  一群城里娃和山村孩子整日混一道,弄得村里鸡飞狗跳,小学堂的邹校长看着不像样,一道令下,不管户本在哪儿,通通都要上学!这个土政策得到了干校所有学员和家属们的欢迎,一致镇压了孩子们的抗议,林坎小学堂里头一次学生和老师都爆满。
  曹富贵觉着,光孩子上学不行,撺掇着曹书记在夜校里又添加了中学的课程,不趁着这帮知识分子在的时候加紧学,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虽然现在中学、大学都停了课,可这么大一个国家总是需要年轻一代的人来建设,没有知识,啥都不懂,怎么当社会主义接班人?!
  还有一点不能与人说的,那就是梦里的未来。
  梦里的“乔应年”,混迹在港岛的市井街口,刀头舔血,午夜梦回之际却心心念念贫苦落后的家乡大陆,在那一年,大陆重新恢复高考,他捧着报章的消息,彻夜无法入眠。
  曹富贵至今还牢牢记得报上的时间,1977年。
  掐指一算,那时他都是三十五的老菜梆子了。
  考不考,上不上大学的,和他富贵哥本来也没什么大干系,可身边这帮脑瓜子聪明的,一个赛一个能念书,抓紧这几年好好学,七年后个个都考出去,去京城、去沪市,去上最好的大学,那才叫一个出息呢!
  尤其是小乔和苗儿这两个读书种子,不考大学简直是浪费爹娘给的念书天赋,有他盯着,怎么着起码也得考个清华北大的。
  到时年轻人去大学念书,他也可以跟阿奶讲要照顾这帮孩子,跟着去大城市见识见识,“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嘿嘿嘿!那时俊的俏的,还不随挑随捡?
  所以说,如今年轻人的任务是用心念书,他的任务就是闷声发财,且等日后。
  哎呀!想想“乔应年”梦里的纸醉金迷,虽说那是资本主义的港岛,可大陆后来也逐渐改革开放了,那时他可正当年,想想都是美得不行。
  至于现在,外头激浪恶涛的,啧!小命要紧,还是安分待在山沟里盯着年轻人念书吧!
  曹书记也是相当赞同这个看法,老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万钟粟,书中还有颜如玉呢!如今虽说不让讲究这些,说到底学文化才是走出穷山沟的唯一一条通天路。半大小子们与其跑到外头瞎添乱,还不如就趁着这几年好好窝在山里跟干部、教授们学本事。
  小乔大好的年纪,自然让富贵哥给塞进了中学补习班里。
  除了上基础课,曹富贵也有心让他好好跟着哪位教授学点什么理工专业,可别浪费那颗对数字极敏感的脑袋瓜子。本来是想着让小乔跟越教授学理工,看人家出洋留过学的大博士,又懂英文又懂甚机械物理的,多少厉害。
  可是小乔不干,他反倒问富贵,你将来想要做什么?
  “……做什么?”曹富贵楞了楞,缓缓露出个暧昧的笑容,悄声说出胸中大志,“当然是赚多多的钱,然后吃喝玩乐,浪遍天下啊!”
  小乔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决定了他学习的方向。他找了两位师父,跟着越教授学英文和数学,另一个老师却出人意料地选了胡敬全。
  “我要学怎么赚钱,怎么花钱管钱。不然以后怎么让你能花钱花得爽快?”
  曹富贵哈哈大笑,一把搂过小乔的脑袋一阵揉:“好小子,阿爷没白养你啊!唉,你这话太直白,不像文化人啊!什么学赚钱管钱,大学里头哪有这么俗的学业?人家这叫经济,还有甚甚管理!”
  胡敬全面上不敢说,私底下却是相当欣赏富贵哥的“大志”,眯着眼睛擦着他的厚瓶底子眼镜叹气,要不是他心底也存着这样“不合时宜”的梦想,也不至于跌进张普玉糖衣炮弹的坑里,坑得自己众叛亲离,孤家寡人一个。
  唉!
  他暗中收下小乔这个徒弟,不光是看在富贵哥弄来各种东西的本事,也是欣赏这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啊!更何况在林坎的地头上,不拍好曹家“千里驹”的马屁,那真是吃翔都赶不上热乎的。
  双抢收粮,丹山公社又是一年大丰收。
  这一年的劳动果实里,不仅仅有社员们的辛勤汗水,更有干校学员战士们的大功劳。农机站搞出了简易收割脱粒机,还在试验田里试行抛秧新技术,又配出适合当地的农肥,眼见着试验田里的秧苗比大田里壮实许多,大伙都是心头火热,等到来年推广到大田里,说不得还能增收一两成。
  果然,这科学技术和知识就是粮食,就是财宝啊!
  秋收过后,好些人家欢欢喜喜地结亲成双对。
  老曹家的英子也终于相亲成功,嫁入了大姑介绍的县里人家,男人姓诸,原本是农机厂的技术员,如今在厂革委会里当钱家姑爹的助手。为人灵醒,难得的是外圆内方,按姑爹的话来说,是个讲良心的。
  欢欢喜喜又心酸地送了英子出嫁,曹富贵只觉得哪儿哪儿都不痛快。唉!好好的乖妹子,眼见长大了,却要拱手送人,简直没天理!
  苗儿默默坐在大哥身边,给他递上一杯菊花茶清清火。小乔拿出一盒自家晒的枸杞,默默数了五六颗放到哥的杯子里。
  曹富贵老怀大慰,摸摸两个乖巧的弟妹,幸好还有两个省心的陪在身边。
  转念一想,哎呦!苗儿都十七八了,也该是防火防盗防臭小子的年纪了。
  他转弯又抹角,千叮又万嘱地跟苗儿绕了半天圈,苗儿翻翻黑白分明的大眼,抿嘴一笑:“哥,你放心,我才不会这么年轻就嫁人。我还想念书,考大学,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呢!”
  “哎!真乖。”
  曹富贵笑眯眯地摸摸苗儿的脑袋,转眼对上小乔沉静含笑的眼,他微微一笑,也出言安抚落寞的阿哥:“哥,我也要好好念书,考上大学,赚大钱,让你花个痛快。”
  “哎!小乔也乖。”
  曹富贵眉花眼笑,只觉得人生相当圆满,当然,要是能找个伴,那人生就更圆满了。
  秋日骚动的心还没个安放处,曹富贵又听到了一个“噩耗”——
  “富贵哥,我,我要娶媳妇了!”
  二傻满面红光地带着个一脸晕红的女人站在富贵哥跟前,就这憨货,居然也找到了愿意嫁他的人!
  这些年,二傻吃着炼庐里各种增强体质的特效美食,脑筋似乎也清醒了点,虽然仍是憨实,起码偶尔能说上两句整话了。
  曹富贵让二傻帮着种了这么些年的地,自己也没闲着,精神力也是越炼越强,如今炼庐里玉石堆满,又不愁吃喝,他已经很少再让二傻和小乔再进炼庐的宝地种田。横竖那几块地,他自己的精神力已经足够收拾,只不过慢些而已。
  如今小乔长大了,二傻也要成家过自己的小日子,虽然各自圆满,但也再回不去无忧无虑也没有隔阂的日子了。
  “恭——喜!”
  曹富贵从牙缝里挤出个笑,恭喜二傻这老光棍开新花,特娘的还娶到个三十不到,能干又精明的小寡妇,真是——老天疼憨人啊!
  这一晚曹富贵闷酒浇愁,长吁又短叹,想来想去,怎么着也不能让二傻给比下去吧?
  想他富贵哥一世英明,长得又英俊帅气,哪家小娘媳妇不见了他脸红心跳?虽说如今觉着似乎可能也许更喜欢男人一些,说不定娶个媳妇,他又喜欢女的了呢?
  小乔默默地陪在他身边,悄悄把酒瓶子收了起来,就他哥那二两猫尿的量,再喝要伤身了。
  “唉!小乔,侬讲讲看,凭什么我就混不到个好老婆?二十四五的人被窝都没人热,夜里孤苦伶仃,一个人只能抱枕头,这叫什么日子啊!”
  小乔怜惜地轻轻揽过富贵的肩膀,看着他微红的眼角,忍不住在他耳畔低声道:“哥,你有我呢!我会好好陪你一辈子的。”
  曹富贵呵呵傻笑,拍拍小乔的脑袋,酒入愁肠化作豪气万丈,站起身吼道:“不行,我得再试试,说不定娶上个媳妇我就真喜欢女,女的了……呼呼呼!”
  他一头栽到桌上,流着口水睡着了。
  小乔的笑意凝在嘴角,脸色铁青,咬牙切齿地坐了片刻,终于还是一把扶起这混账阿哥,扶着他到屋里去睡了。


第73章 忍
  乔应年扶着富贵哥上床, 铺好被褥, 扒了他的衣服,把人塞进被窝里。好不容易把个醉猫给整睡下,自己也被折腾出一身的汗。
  他在床头坐下, 忍俊不禁地伸指戳破了富贵哥的鼻涕泡。打来热水, 绞了把毛巾给富贵哥擦干净, 乔应年抿着薄唇静静地看着微张着嘴已经打起小鼾的阿哥, 眼眸深沉。
  他缓缓俯下身,握着富贵的手, 唇齿在哥的耳边轻启:“哥,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让你看清自己的心意。哥,哥……”
  乔应年低声喊着, 满是压抑与痛苦。
  他知道,他不该死死缠着富贵哥。这么好的阿哥,理当有一个温馨的家, 几个可爱又调皮的孩子, 浪荡潇洒、富贵圆满一生。
  可是他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慢慢长大, 走出阿哥的生活, 不再是他最亲的人。只剩偶尔相聚时, 偷来片刻时光, 看着阿哥眉花眼笑地说自己家的那位, 说他有着种种小烦恼的美好日子。
  乔应年知道, 自己就是个冷心冷肺的混蛋,孙光宗说的没错,他就是个白眼狼。阿哥把他从孙家的烂泥坑里拉出来,精心教养,拉拔他长大,他欠富贵哥的何止一条命!可他却喜欢上了自家的阿哥,觊觎着富贵的身体,更贪心想要他所有的爱,整个的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陆陆续续地做一个梦。
  他记不清那些太过真实却又支离破碎的梦境,可在黑夜的噩梦里,他仿佛就是那个活在地狱里的乔应年,坠入无尽的痛苦与黑暗中,他在心底隐隐约约知道,这是梦,这只是个梦!梦里他却像是经历了那孤苦伤痛、孑然一身的一辈子。
  噩梦惊醒的时分,他冷汗淋漓,浑身虚软,一颗心像是沉在河底的淤泥之下,阴郁又痛苦,压得他仿佛要爆裂开来,满腔不知从何而来的愤恨与刻毒,却又茫然记不得为什么。
  只有当他看到富贵哥痞懒的笑容时,忽地就像是被戳破脓包,敷上了一剂清凉的好药,疼痛中却有着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欢愉。恍恍惚惚地从梦中彻底醒来,体味这平淡生活的美好。
  日子久了,噩梦渐渐淡去,即便是在梦中,他也能清楚明白地知道,那不是他的生活,更不是他的地狱,他是阿哥的小乔。
  阿哥是救赎,更是他无法戒除的瘾。
  富贵哥当年无意中丢给他的那本龙阳春宫,已经被他翻得快烂了。
  十四岁时,他第一次做了个香艳的美梦,梦里是富贵哥贼笑兮兮的脸庞,却抱着他做着书里的姿势……
  他热血激涌地从梦中惊醒,从那一刻起,乔应年就知道,他这一辈子,心里只装得下阿哥一个人。
  他就是个白眼狼,恨不得将阿哥吞下肚去,永不分离的饿狼。
  乔应年伸出手,用手背轻轻蹭过富贵脸颊的肌肤,滑过他柔软又泛着潮红的唇。
  富贵哥自小长得俊,他又爱体面,学着城里的学生,将脸刮得干干净净。明明二十四五的人了,却得天独厚,时光仿佛在他身上停滞,看上去就像个十七八的嫩学生。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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