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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导法则(哨向)(174)

作者:凉蝉 时间:2019-08-02 09:03 标签:强强 年下 异能 都市异闻

  太朦胧,太久远了。这种冲动甚至让他有些惊恐:“你知道泉奴吗?”
  “废话。”夏春喝完杯中酒,把烟和火机推到他面前,“只生活在美国黄石的特殊人类,每一个都是男性,都拥有令人吃惊的美丽容貌。”
  她停顿片刻,缓缓吐出一口烟:“寿命和记忆都很短暂。”
  “……我今天看到一个泉奴。”余今说,“你弟弟护送他回酒店。”
  “哦,那位,我知道。”夏春笑道,“他知道我是王都区黑兵的首领之后,一直想让小安带他到王都区见识见识。但危机办没有批准。”
  “太危险了。”余今喃喃说,“泉奴……太危险了。”
  “可能我欣赏男人的眼光和你们不太一样,泉奴是很好看,但他不会让我有亲近或者触碰他的欲望。”夏春耸了耸肩,“他看起来太干净了,无欲无求,没有任何情绪,就像人偶一样。确实很美丽,但除了美丽,他还有任何吸引人的东西吗?”
  余今不能回答。
  他想起地铁上的一眼。那泉奴看了他一眼。
  余今只觉得周围一切都空了,消失了,连揽着自己腰的狼人也如烟一样散去,他只看到泉奴的蓝色眼睛,看到柔软的金发,和唇边似有若无的一丝笑。
  余今在雪里站了很久。
  他知道这样很危险。
  泉奴是受邀来中国参加会议的,是不可被伤害的。但——他也并不想伤害泉奴。
  余今并不确定自己想做什么。他离开王都区来到这个地方,在寒冷的雪夜里枯站了一个多小时,只是看着泉奴的房间。
  要找到一个人对吸血鬼来说并不太难,尤其余今已经闻过泉奴血液的气味。
  余今当时是跟着狼人和泉奴出站的,他和狼人聊天,狼人调笑着问今晚是否要到他家里去,余今回答得心不在焉。他只注意泉奴,但泉奴却没有理会他。金发的青年像是不想参与到他和狼人的私密谈话之中,始终走在两人身前几步。
  余今知道他住在哪儿,现在甚至找到了他的房间。熟悉的血腥气在寒冷的风里,仿佛钩子一样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余今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他在雪里徘徊,把冰冷的手揣入口袋。他不应该这样做:这太危险了,眼看血族的中华区分盟就要成立,任何会让他们被打上“危险”标签的事情,他都不应该做。
  屋顶有风呼呼吹过,他的大衣在风里招摇,像蝙蝠的翅膀。
  他终于转身跃出房顶,像一只巨大的蝙蝠,借助风势,滑落在某个房间的窗外。
  指尖化作稀薄黑烟,钻进窗缝,把窗户推开了一条缝。他的躯体霎时间散为一群蝙蝠,从缝隙进入室内。
  这是一间套房,客厅落地灯还亮着,桌上堆放着许多资料,笔记本电脑徒然发光。
  浴室里有声音,泉奴不在余今可见的视线范围内。
  余今近乎喘息地叹了一口气。哪怕站在窗边,他都几乎要窒息了。
  泉奴的气味充盈在房间之内,余今无处可避。他被这气味吸引,随着泉奴走入地铁,现在又被这气味吸引,不请自入。
  血的味道鼓动着他灵魂中的某些东西。
  他看见泉奴走了出来,穿着灰色的薄衫,正用毛巾擦拭头发。被水润透了的金发似是在黑暗中也闪着光,余今觉得眼睛疼,想流泪。
  泉奴发现了他,但并不惊慌。
  “你是小安的朋友。”他冲余今做了个请坐的手势,“需要我把他叫来吗?”
  余今吃惊于泉奴的冷静。眼前的青年仿佛什么都不害怕,发现有陌生人进入自己的私人空间也毫无紧张感,反而倒了一杯水放在桌上,再次请余今落座。
  余今没动。他有些害怕,但不知道恐惧什么。不安的感觉让他绷紧了神经,想出一个无聊问题:“你叫什么?”
  “尼古拉斯。”泉奴先坐了下来,姿态优雅漂亮,扬头冲他露出笑容,“有时候我的朋友也会叫我爱丽丝。”
  余今死死盯着泉奴。他确认这个泉奴是危险的,或许是吸血鬼对危险的某种警惕本能在驱动着他靠近泉奴,他应该擒获他,毁灭他,否则……
  意识到手指上凉滑的触感,余今猛发觉自己已经抓住了泉奴的头发。
  那双蓝眼睛正炯炯看着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本番外与故事主线无关,但与哨向系列的世界观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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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回顾:
  社会摇同学初中时给自己起的英文名也是尼古拉斯。但是因为拼读比较复杂,他已经忘记怎么写了。
  另:社会摇直到大四才过了英语四级,一度气得沈春澜要跟他分手。


第120章 番外:爱人逾期(2)
  “很少有像你这样无理的吸血鬼。”泉奴说, “……不好意思, 你们在意这个吗?吸血鬼,或者该叫你血族?”
  “……什么?”余今根本没听清楚他说的话。泉奴的头发柔软, 在他手心留下水痕, 似是隐约发痒。他看着金色的发丝像金色的流水从指缝滑脱, 慢慢收回手:“只是一个称呼,我不在意。”
  泉奴看他的目光里有别的意思, 余今不知道这是嘲讽还是好奇。他是第一次看到泉奴这种特殊人类吗?在极短的时间里余今疯狂追溯记忆。他不知道。
  但泉奴不可能第一次见吸血鬼。在中国, 吸血鬼数量稀少,但在美国并不是。
  “我说的无理不是指这个。”泉奴说, “你擅自闯入我的房间, 但没有一点歉意。”
  余今终于坐下来, 他交叉长腿,搁在沙发上,盯视泉奴的目光无礼且充满挑衅。
  “受伤了?”他的鼻子动了动,那张永远年轻俊美的脸庞上渗出厌恶, “血很臭。”
  “这不是你们的最爱么?”泉奴看了看手肘, 他洗澡的时候摘下了绷带,现在还没包扎好, 是一个不算浅的擦伤,“我不知道吸血鬼也会讨厌血。”
  余今不说话, 只看着他, 像打量一件无法理解的画作。不够明亮的房间中,眼前的英俊青年仿佛笼罩着一层光, 他本能地察觉危险。但危险是诱人的,那一线在漫长岁月里锤锻而出的警觉在提示他:你在深渊边缘,摇摇欲坠。
  可泉奴——眼前的尼古拉斯,他毫不具备任何危险性。
  珍贵的泉奴,美丽的泉奴,除了这两点之外,余今并不知道他还有什么值得让人保护的。
  出于古老种族的自负和骄傲,余今和大多数吸血鬼一样,他对别的种族没有任何学习和探究的兴趣。像弗朗西斯科这种热衷于到学校里学习知识的吸血鬼,在他们的族群里是异类。
  泉奴直面余今的咄咄逼人。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悬在唇角,他从桌上拿出医用纱布和绷带,草草贴了上去:“危机办办事大厅地上那个坑又被地底人挖开了,我没提防,摔了一下。”
  余今不喜欢泉奴的笑。
  “你们真脆弱。”他低声说,“短暂的寿命……有什么用处?”
  泉奴这回没看他。面对这位不速之客,泉奴显露出鲜见的好脾气。
  “不要把泉奴看作单独个体,泉奴是一个整体。”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我们的记忆,在经过选择之后,是不会减损和遗失的。”
  在全世界的特殊人类中,泉奴永远是被重点保护的“罕见种族”。
  这不仅是因为泉奴特殊的生存和繁衍方式——泉奴的寿命只有三十多岁,在自知寿命将绝时,泉奴会主动走入温泉之中。他们只在黄石的温泉中死去,也只在那里重生。泉奴的身体会在温泉中消融,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又在温泉中重新组合,一个新泉奴诞生。
  新的泉奴继承了旧泉奴的姓名和相貌,同时,也继承了旧泉奴的记忆。
  一个三十多岁的研究人员,当他死亡,他的研究便中断了;但泉奴却不会,新的泉奴继承了旧者的记忆,他会继续后者尚未完成的工作,就像它从来没有停止过。
  因而从另一种意义上看,泉奴是真正具有不老不死生命的种族。
  尼古拉斯至今仍记得第一位泉奴诞生之时发生了什么。年轻的泉奴从黄石温泉中爬出来,他是这个种族的第一人,懵懂、无知,浑身湿透,散发热度。
  迎接他的是一场浩瀚惊人的流星雨,从天外降临地球。
  “那是每个泉奴的第一眼。”他注视余今,“这个记忆就像基因一样,烙刻在我们的生命之中。只要泉奴不灭绝,我们的记忆就是永恒的。”
  “……所有记忆?”余今第一次听到这种事情,他不由得认真起来,“你怎么可能记得住……”
  “当然不是。”泉奴打断了他的话,“我们继承的只有真正有用的记忆,比如必须流传下去的东西,不能中断的知识。至于过去的泉奴遇见过什么人,发生过什么事故,吃过什么食物,那是不重要的。”
  余今叹了一口气。他有点儿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泉奴感兴趣了。
  “你们和我们很像。”
  “是吗?”泉奴似乎并不很相信,“你们也有这么多可以记住的回忆?”
  余今以沉默默认。
  泉奴:“人类大脑的容量并不是无限的。细胞会死亡,记忆会消失,这是自然规律。你还能想起自己第一次猎杀人类是什么感觉吗?”
  余今当然能想起。马斯顿荒原,一场战役,死伤惨重。但他想不起具体的内容了,只记得血液和人类的残肢缠绕在他的脚上,母亲蹲在血泊之中,教他去咬一个将死之人:你在救他,修泽尔,你能让他永远活下来。
  “你们可以选择遗忘,我们不能。”余今说。
  泉奴眼中霎时掠过一丝古怪神情,是怀疑,也是嘲讽。
  “是吗?”他起身,低笑着反问,并且不再听余今的反驳。
  水已经凉了,余今仍没有走。泉奴开始工作,当余今是一个透明人。
  余今他静静看着青年以极快的速度翻阅资料并在电脑上进行整理。他说明日将有一场由他主讲的讲座,跟危机办和两所特殊人类高校的学生分享最近一百年以来泉奴这个种族和地球上其他水生特殊人类、特殊生物之间的沟通。这是一场听起来就很无聊的讲座,在新希望学院举行,余今记得弗朗西斯科也在这个古怪的学校里读过书,还认识了一些更古怪的、他一点儿也不喜欢的人。
  “你有兴趣吗?”泉奴问。
  “没有。”冷淡的声音从余今口中吐出。他说完又有些后悔,或许应该更热情些,更亲昵些。可他这辈子很少有跟谁亲昵过,一时半刻,难以学会。
  “人鱼很有趣。”泉奴没有理会他的冷淡,仍旧用不变的音调说话,“修泽尔,你见过人鱼吗?”
  “没有。”余今深吸一口气,继续补充,“我从来没见过这种古怪生物。”
  “古怪吗?”泉奴回头看他一眼,“我和你也很古怪,修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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