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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音乐大师的奋斗(148)

作者:三字经333 时间:2019-10-05 09:04 标签:情有独钟 重生复仇 都市情缘

这样的见面礼,以后还会遇到很多次,他应该早点儿习惯。
心里酸溜溜的柏大少爷做着自我心里建设。
幸好莫朗的拥抱只短短持续了几秒,就放开了,让柏青心里舒服了一些。仅仅几秒的拥抱,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很快的,他又继续想要掀桌了!
因为,他家亲爱的周小瑾,又被某个女色狼给抱住了!而且抱了很长时间,有!30!秒!钟!
柏青:一—一丄丄
习惯个毛啊!他一点儿都不想习惯!谁愿意自己专属的恋人,被其他人抱来抱去啊!
西式礼仪什么的,最讨厌了!热情的歪果仁什么的,全都离他家恋人远点!
柏青满心的怨念,周瑾并没有接收到,谁让他并没有【他心通】的异能呢?
虽然如此,他也很快挣脱了那位热情过头的女士的拥抱。
他是谨慎保守的华国人,并不习惯陌生人如此热情的肢体接触,让他感觉很不自在。因为周瑾已经和导演温玉请过了假,只是简单的打了声招呼,就带着一行人到了附近一家比较高级的酒店,他已经在那里订好了房间。
至于他们剧组居住的宾馆?
呵呵,在业界以抠门儿闻名的温玉,订宾馆的时候都是怎么便宜怎么来。个人居住的时候可以忍受,但是用来招待客人?
他可丢不起那个人,而且那家小宾馆,也没有可以让一行十个人都落座的房间。
更重要的是,他特意订的那个房间,里面还有一架三角钢琴,虽然不是莫朗最喜欢使用的斯坦威演奏级274,但也是非常优秀的贝森多芙。
贝森多芙的钢琴,高音甜美、可人,低音厚实温柔,基音和低泛音突出,是周瑾最喜欢的钢琴品牌。
当然也不是说其他品牌的钢琴不好,只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而已。
例如莫朗,每次演奏会上,他只会弹奏一个品牌的钢琴,那就是被称作“暴风雨中的呢喃夜莺”的斯坦威。
不过周瑾个人觉得,如果是用来弹奏《花与月》的话,还是贝森多芙更合适一些。
月亮是柔和的、温情脉脉的,演奏它的时候,不需要那么厚重雄浑,只需要轻轻地飘渺的就可以。
***
当看到那架贝森多芙的时候,果然莫朗的眼睛立刻明亮了起来。
他忍不住走上前去,在琴键上一一试过了音,调整了琴凳的高度,坐在那架钢琴前面。
然后他看向周瑾,礼貌的邀请道:“你愿意和我合奏一曲吗?就是那首《花与月》。”
周瑾颔首,从琴盒中取出自己心爱的小提琴,看了一下莫朗改编的曲谱,略微商量了一下,就开始了属于他们的合奏。
《花与月》里面,莫朗改编的地方并不多,只是在某些他觉得乐句不太合理的地方,稍微做了改变,让整首曲子更容易演奏。
当时改编的时候,莫朗以为,那些地方是周瑾写谱的时候弄错了,还好笑的想着,这个音乐天才有些地方还挺马虎的。
周瑾上传的那首中提琴小提琴协奏版《花与月》,他曾经仔细地研究过,唯一的感觉就是惊艳。
那样充沛的感情,那样高妙的技巧,让他听得神魂颠倒。
但是如果按照那张乐谱上,某些乐句来演奏,根本达不到那样的效果。
例如其中一段行板,周瑾的乐谱上标记的是在E弦上演奏。
偏偏那段演奏出来的效果,是如此的明亮如此的欢快,如同夏日清晨的阳光一般,既温暖又不会太过炽热,又像一个豆蔻年华少女的轻笑,那么纯洁那么诱人。
这样的特质,怎么可能在最纤细最娇弱的E弦上做到?和女朋友爱丽丝商量以后,他把那一段挪到A弦上演奏。
所以他才无奈的以为,是周瑾的马虎记错了音符。
但是当他看到周瑾本人,是如何演奏这首曲子的时候,才羞愧的发现,不是周瑾马虎弄错,而是他见识短浅,变成了井底之蛙。
其实周瑾演奏《花与月》的时候,就仅仅使用了两根弦而已:D弦和E弦,前者的表情最丰富,后者的声音最娇弱。
但是他的琴声,却比爱丽丝使用四根弦的时候,还要美妙还要丰富还要有层次。
如果用画作来形容,爱丽丝的琴声,是小学生用蜡笔涂抹的,色彩斑斓但是浮于表面。
而周瑾的琴声,是水彩画大师精心描绘的,用一层层炫丽的染料经过复杂的调色,来完成了这样让人沉醉的作品。
当最后一个音符由莫朗手指下的琴键上发出,周瑾把琴弓轻柔的,从琴弦上收了下来。
他微笑的看向莫朗,像他行了一个感谢礼。
同时在心中赞叹,不愧是被称作钢琴王子的莫朗!
周瑾并没有参观过这次莫朗的演奏会,这一首钢琴小提琴协奏的《花与月》,还是第一次
听到。
周瑾感觉是非常震撼的。
因为他上传的那个版本,不管是小提琴还是中提琴都是他自己演奏的,虽然受到粉丝圣徒们热烈的赞美。
但是周瑾本人,却清楚得明白其中的不完美。
他是个非常正常的普通人,并不会精神分裂。
虽然表达昙花与月亮的对答之时,他特意调整了心情,努力让那段音乐听起来,就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在对话。
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无法摆脱那段琴声上,周瑾本人色彩的烙印,这也是那些粉丝们,一听就知道中提琴和小提琴都是周瑾演奏的原因。
因为周瑾的个人色彩是如此的鲜明,就像是漆黑夜空中,唯一明亮的那颗星星,也像是皑皑白雪中,鲜艳夺目的那一支红梅。
乐迷们听到一首歌曲的时候,可能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是却能够立刻知道,那首歌曲是不是周瑾的作品!
那样强烈的个性,是任何其他音乐家都无法模仿、无法复制的。
***
当与莫朗完成这首合奏的时候,周瑾满足的低叹,果然这才是真正的合奏吗?
这场合奏,就像是两个人灵魂的交流,音乐的音符就是他们灵魂的触角。
周瑾不需要和莫朗多做交谈,就知道他是一个多么优秀多么骄傲多么努力多么有才华的男
人。
他不禁转过眸子,仔细的打量着这位名声斐然的钢琴王子。
莫朗看起来颇为年轻,当然他的岁数也确实不大,只有三十八岁而已,对于一个男性来说,正是黄金年龄。
莫朗是华国和英吉利两国混血,就像所有的混血儿一眼,他的容貌集合了父母双方所有的优点,英俊的能够让所有小女生尖叫。
他的轮廓很深,脸上的棱角颇为坚毅,看起来很像米开朗基罗那个举世闻名的雕像《大卫
甚至他的头发也像那个《大卫》一样,略微卷曲,让这个俊朗的男人看起来多了几分活泼
也许莫朗的脸上,最富有华国色彩的,就是那双眼睛了吧,是东方人最具有代表性的狭长眼眸,优雅的单眼皮,看起来明亮又睿智。
他的身材很高,但是看起来非常强健,比周瑾要粗壮上两圈。
那是当然的,虽然周瑾并不矮,但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身形看起来难免有些单薄,也没什么肌肉,大多数曲线都很平缓。
但是莫朗的身材却在告诉人们,他是一个非常成熟的雄性。胸膛很厚实,通过单薄的春季衬衫,可以明显看到他的胸肌。
腹肌什么的,周瑾没好意思仔细打量,不过腿部的肌肉也很矫健,在薄薄西装裤的包裹下
,看起来非常的有爆发力。
总而言之,莫朗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当然,周瑾更关注的是他音乐上的魅力,至于外表上的魅力,他可不敢肖想,否则一定会被柏青给教训的。
想到柏青,他情不自禁得看向他,却正好对上他凝视自己专注的眼神,于是无法克制的脸上一红。
虽然柏青的肌肉没有莫朗那么强壮,胸肌也没有莫朗那么壮实,但是……他还是最喜欢柏
青。
周瑾对着柏青,温柔的微笑,无声得翕动着嘴唇,用唇语告诉他:【不要吃醋,你知道的,我只喜欢你。】
然后得到对方一个让他心头柔软甜蜜的眼神,还有无声的唇语:【Metoo】。
□作者闲话:
第二更~~~等会儿还有一章
第--九章见面礼
119
周瑾和柏青之间的眉目传情,做的颇为隐晦。
周瑾并不是那种行事非常高调,喜欢上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情,都嚷嚷得恨不能全世界都知道的性格。
从他在名人堂【瑾秀无双】的主页上,到目前为止,连一张正面的照片都没有上传就可以看出,他本人的性格有多么保守。
就算他丧心病狂得想要虐狗的时候,也只是放上去一张两手交握的图片,一点儿个人信息都没有泄露。
就像曾经和信徒粉丝们说的那样:【他害羞
但是莫朗的行事作风却和他截然不同。
虽然拥有一半的华国血统,但是常年在英吉利、已经习惯了西式生活的他,感情的表达总是比较直接奔放。
当与周瑾的合奏结束后,克制不住心中欣喜和激动的他,再次奔了过来,给了周瑾一个大大的拥抱。
这次的拥抱比见面那次,用的力道更大一些,时间也更久一些。
同时莫朗还用着沙哑的声音、激昂的语调说道:“太棒了,真的是太棒了!你知道吗,这是我有生以来,最美妙的一次合奏!”
莫朗是一个自由钢琴家,并没有加入职业交响乐团,虽然他曾经受到过英吉利皇家爱乐乐团、BBC交响乐团等世界一流乐团的邀请,但是都被他婉言谢绝了。
在这一方面,他的想法倒是和周瑾有些相似。
比起加入一个大型乐队、与众多的管乐乐器、弦乐乐器、打击乐器一起合奏,担当规模宏大的交响乐演奏中的一个配角。
他们更喜欢独奏,或者和小型乐队一起合奏,在那里,他们是唯一的、当之无愧的主角。
当享受过了用音乐打动所有人的心灵,成为【世界之王】的感觉,谁还会甘心去当一个可有可无的陪衬呢?
当然,也不是说那些大型乐团里面的乐手们,水平就比他们差了,只是人各有志而已。
虽然更喜欢独奏,莫朗也曾经和不少的知名音乐家合奏过的。例如他曾经参加过皇家室内乐乐队,和欧洲最著名的大提琴家艾萨克合奏。
那场合奏,对他来说,是一场非常美妙的经历,但是,绝对没有和周瑾合奏的时候,那么的美妙。
和周瑾合奏的时候,是奇迹一般的舒适自然,根本就不需要刻意调整手指敲击的速度,也不需要再去看乐谱上的音节。
仿佛冥冥中,有一种奇妙的力量在引导着他的演奏,告诉他,什么地方要轻轻的敲击,什么时候手指要迅速的滑动,什么时候需要高音甜美的吟唱,什么时候需要低音含蓄的叹息。
当他用钢琴声表达月亮低声倾诉的时候,小提琴声代表的昙花总是那么怡到何处的喃喃细
语。
当他的钢琴声在恋恋不舍得表达离别的时候,小提琴声也在婉转缠绵的挽留。
如果说,他和爱丽丝合奏《花与月》的时候,他需要努力集中精神,把自己想象成那轮明月。
但是和周瑾合奏的时候,他根本就不需要去想象什么,因为他就是那一轮明月。
***
这次合奏如此的美妙,怎能不让莫朗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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