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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音乐大师的奋斗(136)

作者:三字经333 时间:2019-10-05 09:04 标签:情有独钟 重生复仇 都市情缘

周瑾不禁好笑,他眯起眼睛,信誓旦旦的承诺道:【我知道的,1113你最厉害啦,如果没有你,我现在连小提琴怎么拉都不知道呢,你就是我人生道路上,唯一的指路明灯。】
人工智能1113:【……虽然肉麻了点,但是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形容我的话,还是有那么几分怡当的。】
努力憋笑的周瑾:【……】
□作者闲话:
(关于这把加农炮,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并没有用来交易,现在属于意大利博物馆,价格也没有那么高,因为小说需要,特地改编。)
今天的第一更~~~
第一零四章震撼
104
在平城天光初亮的时候,大洋彼岸的英吉利却刚刚步入深夜。
伦敦皇家音乐厅,钢琴王子莫朗的钢琴独奏会,堪堪进行到高潮。
灿烂夺目的水晶灯,照亮了这座巨型音乐厅的每一个角落,也照亮了观众席上一张张红彤彤的面孔。
不要误会,这些涨红的面孔,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激动。
莫朗不但是华国的钢琴王子,也是英吉利的钢琴王子。
因为他现在的国籍已经属于英吉利,在这个国家,他的名望比在华国还要高一些,已经得到了女王陛下的亲自授勋,成为新兴贵族。
莫朗也用他在钢琴上的才华,征服了整个世界上的音乐爱好者,所以,他将要举办钢琴独奏会的消息,一经传出,票票在一个月内就卖光了。
虽然这场独奏会,将会在世界上进行巡回演出,但是饥渴已久的乐迷们表示,他们已经等不及了!
就算要花昂贵的飞机票来回,就算要高价从黄牛党手中买票,他们也要第一个听到心爱的钢琴王子的声音!
关云云就是坐飞机来回、买黄牛票的乐迷之一,为了这场音乐会,她还死乞白赖的,从台长那里请了假。
就算飞机票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就算回去要给台长做牛做马,也是值得了!
谁让莫朗是她喜欢的唯二的音乐家之一呢?
至于另一个?
当然就是周瑾啦!
自从在小提琴电视大奖赛时采访了那个美少年后,关云云就把周瑾奉为了她此生的最爱!
而曾经的最爱莫朗,也退居到了第二位。
虽说如此,当【第二最爱】开演奏会的时候,她还是会支持的。
当到达伦敦的时候,就连见多识广的关云云,都被皇家音乐厅的人潮给吓了一跳。
里面被坐的满满当当,别说是成人票,就连家庭套票,都被抢光了。
而家庭套票原本是包括两名成人和三名儿童,但是在这个音乐厅里,却出现了诡异的‘五名成年男子使用一张家庭套票’这样的情况。
关云云表示被惊呆了!
虽然英吉利早就允许男男婚姻,但是这是什么样的情况?难道就是传说中的5p?
关云云的风中凌乱,却丝毫不影响这场演奏会的效果。
宽广的扇形舞台上,莫朗坐在昂贵的施坦威三角钢琴旁边,一首首或激昂或平缓的钢琴曲,在他修长的手指下流泻而出,通过良好的扩音设施,传播到皇家音乐厅的每一个角落。
就连距离舞台最遥远的座位,也能达到最好的听觉效果。
而莫朗也没有让远道而来的乐迷们失望,他们再次被钢琴王子的音乐给征服了,如果不是谨记着遵守音乐会的礼仪,恨不能站起来大喊、鼓掌,给他们的偶像加油!
时间缓缓流逝,就算再不舍得,这场音乐会也快到了结束的时候,当第九首曲子演奏完毕的时候,莫朗从钢琴边站起身来。
他给台下的乐迷们,行了一个深深的致谢礼,然后说到:“大家都知道,这场独奏会上,我将会演奏十首钢琴曲,而最后这一首,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现代音乐家创作的。”
台下的听众们听到这里,不禁一愣,现代音乐家?不知道是哪一位?众所周知,莫朗是古典钢琴方面的权威,对于现代音乐上的喜好,还是第一次听说。
就像是在给他们解惑一样,莫朗继续说到:“这位音乐家来自于我的故乡华国,他的名字叫做瑾。周,请允许我把这首美妙的曲子,献给他。”
“这首曲子,名字叫做《theflowertothemoon》,原本是一首小提琴和中提琴的协奏曲,我将要演奏的,是经过改编的钢琴和小提琴的协奏版本,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喜欢。”
台下的乐迷们,听到这里,不禁一愣。
瑾。周?那是谁?一个现代音乐家?他们怎么没有听说过?
现代音乐家的作品,莫朗还是第一次在如此庄重的场合演奏。
他能够维持在古典音乐上的水准吗?
现代音乐和古典音乐,风格可是完全不同的!
他们不禁面面相觑,虽然没有小声交谈,却在和相识的朋友,交换着担忧的眼神。
而台下的关云云,已经目瞪口呆!
她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喃喃自语道:“我不会是幻听了吧?竟然听到我第二喜欢的音乐家,要现场演奏我第一喜欢的音乐家的曲子?哪里会有这么幸福的事情?”
用力在自家手背上拧了一把,感受到强烈的疼痛后,关云云才相信了,原来这是真的!世界著名古典钢琴王子莫朗,原来也有喜欢的现代音乐家,那就是她的第一男神周瑾!“呵呵……嘻嘻……哈哈……今天我好幸福……男神就是男神,厉害!……”关云云整个人都乐傻了,连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不断低笑。
***
莫朗的演奏,并没有因为一两个人的走神而停止,他邀请了欧洲一位非常有名的小提琴演奏家爱丽丝,与他合奏这首《花与月》。
爱丽丝是维也纳音乐学院的小提琴首席,也是莫朗的女朋友,两个人合奏这首曲子,也算是相得益彰。
本来还在用眼神互相交流的听众,听到钢琴那低哑深沉、小提琴那饱满明亮的交谈般奏鸣后,立刻被拉回了思绪,侧耳倾听起来。
在还没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他们都在猜测,《theflowertozhemoon》?如此直白如此简单的名字,会是一首什么样的曲子?
那个名字古怪的作曲家,文采也太差劲了吧?曲子的名字怎么可以如此简单?至少也要加上个形容词啊!
当他们听到了这首曲子以后,才懂得了,原来不是作曲家没有文采,而是他太有文采了!和那么美妙的音符相比,任何华丽的辞藻,任何堆砌的修饰,都是多余的。
只有那朵默默绽放在月光下的花儿,还有那轮温柔照耀的明月,才是永恒的存在。
这是一首美妙绝伦的舞曲,最适合两个深深相爱的恋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拥抱在一起,慢慢舞动。
轻柔婉转的小提琴声,如同柔弱的花朵,也如同娇羞漂亮的女士,她眼眸含情温柔似水。低沉明亮的钢琴声,如同痴情的明月,也如同矫健俊美的男士,他刚毅强大温情款款。两种乐器一高一低,一刚一柔,你唱我和,而那两位沉浸在爱河中的恋人,也越靠越近,直到两条影子交缠成为一个……
这是整首曲子最低柔的部分,稍微停顿了一下后,音乐继续,这次小提琴的声音变得高了一些,钢琴的声音低了一些。
小提琴的声音里,都是哀伤的挽留,仿佛在恳求深爱的月亮不要离去,她痛恨黎明的到来,因为那样,月亮就看不见了。
钢琴的声音里,都是温柔的安慰,那是月亮最深情最郑重的承诺,虽然即将分别,但是他们在不久的将来,会再次相遇……
而两位恋人的独舞也即将结束,女士优雅的行礼,拎起裙角向男士告别。男士脱下礼帽,绅士得目送心爱的女子离去,同时承诺下一次的约会……
整首乐曲的最后,莫朗的手指重重地在琴键上按下,发出一声悠远的乐音,这个乐音持续了足足有十秒,才在空气中消失。
莫朗和女友爱丽丝,交换了一个眼神,非常有默契的一齐起身,鞠躬向今晚来支持他们的乐迷们表示感谢。
台下的观众们仍旧沉浸在《花与月》中没有醒来,看到音乐家们在谢幕,谨守礼仪的他们,理所当然的站起来回礼。
直到莫朗和爱丽丝离开舞台,音乐厅的工作人员提醒他们音乐会已经结束,他们才回过神
来。
卧槽!音乐会已经结束了!这怎么可以!他们还没有听够啊!本来应该还有一首安可曲的
I
狡猾的莫朗!他们被震撼的忘记了喊安可,他竟然就趁机跑了!
良心大大的坏!
不行!最后那首曲子太好听了,只听一次怎么够?必须再听一次!
什么?下一场音乐会是在另一个国家,需要坐飞机前往?机票还很贵?
这都不是事儿!我们有钱!
只要能够再次听到那首《theflowertozhemoon》,花再多钱也值啊!
果然,莫朗随后的那几场演奏会,场场爆满,不单是航空公司大赚了一笔,就是那些以卖二手票为生的黄牛党,也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
***
关云云倒是没有继续追着莫朗全世界跑,不是她不想,而是电视台的领导给她的假期已经用完了。
不过她已经非常满足啦!
有生之年,她竟然能够亲眼见到第一男神和第二男神合体了!
她的第一男神就是那么吊,用他逆天的才华,和惊世的颜值,征服了已经名满世界的第二男神!
总有一天,她的第一男神会比现在更吊的!
关云云得意洋洋的想着,当听到坐在她身边的人,在讨论着“上帝啊,最后这首曲子真是太美妙了,竟然还是改编的,真想听听原本的曲子,见见那个伟大的作曲家”的时候,她热情的凑了过去。
“你们想认识那个作曲家吗?我想我可以帮助你们。喔,不用谢,其实他是我们国家的人
,我非常的喜欢他,以他为傲,他也非常的可爱,你们一定会和我一样,深深得爱上他的……

□作者闲话:
今天的第二更~
今天就这些啦。
第一零五章抱大腿105
不远万里飞到伦敦,去参加莫朗钢琴独奏会的华国人,当然不会只有关云云一个。
知道那个瑾。周是谁,知道《花与月》这首曲子的人,当然更不会只有关云云一个。和关云云一样,当那些高鼻子蓝眼睛的异国人,一边赞叹着《theflowertozhemoon》有多么美妙,一边遗憾着不能再听一次的时候,他们全都热情的凑了过去,向他们介绍着那位叫做周瑾的年轻音乐家,有多么可爱多么出色。
在周瑾所不知道的时候,他的名字第一次被华国以外的人熟知。
于是当他一边吃着早饭,一边用手机刷着名人堂网页,就意外的发现,自己忽然增加了很多金发碧眼的信徒。
为什么周瑾知道那些人是金发碧眼?
这话问的好蠢,因为他们的头像就是金发碧眼的啊。
名人堂的账号申请是需要实名认证的,只能使用本人的头像,假冒什么的绝对不可能,所以周瑾才知道,他莫名其妙的增加了很多外国的粉丝。
看到下面用各种文字写成的评论,周瑾无奈的嘀咕:“这写的到底是什么啊?不是说英语是世界通用的语言吗?为什么不好好的写英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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