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心后发现室友都是疯狗(76)
方宁学着小时候那样, 钻到秦韫之的怀里。
他双手抱住秦韫之的腰, 把自己的脸颊贴在秦韫之的胸口上。
他像小猫咪一样蹭了好几下, 才抬头:“哥哥。”
软软糯糯的南方口音。
说话时,下巴依旧抵在秦韫之的身上,仰着脑袋看他。
眼神bulingbuling的。
“不要去嘛,都很晚了。”
“拿不拿回来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我今晚跟你睡。”
秦韫之:“……”
秦韫之:“……方宁。”
原本还没有觉得不对劲的。
但现在明显就是不对劲。
偏偏方宁自己没有意识到。
他还冲秦韫之眨了眨眼。
——刻意眨的。
缓慢的, 无辜地眨眼。
睫毛轻轻颤动,眼神天真单纯,乖巧可爱。
方宁简直不要太了解秦韫之了。
对他的弱点和喜好手拿把掐的。
“……”
于是称呼又变成了“宁宁。”
“宁宁。”秦韫之叹了一口气。
他确实很吃这套。
方宁刻意地接近,卖乖, 让他此刻的心跳非常快, 完全陷进了这场有预谋的温柔乡里。
可他又不是傻子,被随便哄哄就什么都不管不问了。
秦韫之甚至都没有回抱方宁。
……
想了想还是回抱了。
一只手揽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托住他的后脑勺,宽大的手掌插-进他柔软的发丝里面。
秦韫之低头,两人鼻尖相抵:“宁宁, 到底怎么了?”
他的语气很是无奈:“怎么自己在家睡觉还能把被子给睡丢?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方宁:“……”
秦韫之对小孩子说话的无奈口吻,让方宁的表情尴尬了一瞬间。
太丢脸了。
他干脆直接埋在了秦韫之的颈间。
脸颊烫烫,瓮声瓮气的声音传出来:“好吧我承认,是我弄丢了。”
没办法告诉秦韫之被子落在厉桀家里了,方宁只能找些其他的借口:“我今天把被子带出去了,然后忘记带回来……”
顿了顿,补充一句不存在的谎话:“回去找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秦韫之:“?”
秦韫之:“不见?”
方宁点头:“……莫名其妙就不见了,没有找到。”
秦韫之:“……”
难以想象竟然是这个原因。
但那条被子很薄,方宁说的情况也有可能会出现。
比如拿出去晒,然后被风吹走了之类的。
尤其方宁还含含糊糊地问他:“新被子,是不是很贵啊?”
“……你给我买的东西都很贵。”
秦韫之:“……”
这样就更很像方宁的作风了。
因为他以前也确实干过这种事情。
弄丢了弄坏了什么东西,就会撒娇讨好,生怕自己赔不起。
尽管没有人会找他赔。
但方宁就是会心虚。
“不贵,再买一个就好了。”秦韫之真的被糊弄过去了,还揉揉他的脑袋安慰:“没事。”
-
危机顺利解除,方宁松了一口气,感叹自己可真是个天才。
但晚上一起睡觉是跑不掉了。
毕竟是他主动跟秦韫之提起的。
无所谓。
方宁又不怕这个。
就是今天睡觉有点太早了。
晚上不到十点,方宁就被秦韫之拖上了床。
方宁很不满,一点也不想听话,但转过头时,看见秦韫之疲惫期待的眼睛……他又硬生生把话给憋回去。
可还是忍不住嘀咕嘟囔:“这也太早了,我平时都是十一点熄灯了才上床的,我才不会那么早睡。”
“……你不能让我这么早睡。”
“可恶的秦韫之。”
“嗯?”方宁嘀咕的声音一向小,秦韫之没有听清。
他微微垂眼,问道:“在说什么?”
“我说。”方宁的声音大了一点,踮起脚尖,扯着他的耳朵:“太早了,现在睡觉太早了!”
哦。
这下秦韫之听见了。
听得清清楚楚地。
“乖。”秦韫之哄着他:“你是世界上最乖的宝宝。”
“乖宝宝就是要早一点睡觉。”
方宁:“……”
这哄了还不如没有哄。
方宁怒:“……我不是小孩子了!”
——然后就跟着秦韫之一块儿上了床。
但还是气不过,事先说好:“你不可以抱我太紧。”
“抱得太紧的话,我就不会跟你一起睡觉了!”
“好。”秦韫之爽快答应下来。
结果一上床就将方宁抱在了怀里。
这么早,方宁根本睡不着。
他侧躺着,拿着个手机准备刷荒野求生视频,秦韫之就很不要脸地靠过来。
温热的胸膛抵在他的肩膀上,手臂也从腰上横过来箍着他。
两人的怀抱中间恨不得一点间隙都不要留。
方宁一开始还忍了忍。
但秦韫之又将脸埋在了他的颈间。
明明都是用的同一款沐浴露,但秦韫之就是特别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
在耳边闻闻什么的都无所谓,方宁懒得管他。
但秦韫之爱得寸进尺。
方宁不管他,他就埋在他的颈窝里面不动。
很过分。
呼吸还越来越烫。
又沉又烫。
把方宁都弄脸红了。
本来这个天气就怪尴尬的,要热不热,要冷不冷。
被秦韫之这么一搞,方宁都想开空调了。
他不想忍,正打算肘击秦韫之时,秦韫之忽然抬起头。
“这段时间,他们有找过你吗?” 秦韫之莫名其妙地问了这么一句。
方宁愣了愣。
“嗯?”
耳垂被捏了一下。
“没、没有。”方宁下意识否认。
秦韫之:“嗯?”
“真的假的?”
“真的真……哎呀,你不要在我耳朵附近说话,很痒的!”被打岔的肘击最后还是落在了秦韫之的身上。
但秦韫之丝毫不受影响。
不仅不受影响,他还闷在方宁的颈窝笑。
他很喜欢听方宁说“哎呀”,觉得特别可爱。
又软又凶的腔调,带着点儿不耐烦,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特别好听。
秦韫之真的很喜欢。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就很喜欢。
在胡同口看见他蹲在地上玩小水坑,然后把他带回去吃饭,帮他洗澡,让他住在自己家里,之后就是亲自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从那么小一点,三四岁的奶娃娃,亲手养到现在这么大。
有喜欢这个概念开始,心里的那个人就一直都是方宁。
他曾经以为他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但很遗憾。
想到了讨厌的人,秦韫之吻了吻方宁的耳垂安慰自己。
动作很轻。
克制又隐忍。
方宁有一点点感觉,但还没来得及起疑,秦韫之的唇就换成了手指,捻了捻他的耳垂。
接着,又捻了捻他耳边的碎发。
“没有就好。”秦韫之说。
最近的日子,平静得让秦韫之有些难以相信,那三个人竟然没找过来……实在是太反常。
不过这种反常是他希望的,最好就不要找来,他想和方宁一直这样下去,不要再出什么差错了。
当然,前提是方宁没在外面闯祸。
但方宁能闯什么祸呢。
会欺负人都算是他胆子大了。
没准是那群富二代大少爷们自己放弃了。
秦韫之也说不上是说服了自己,还是希望如此,反正最好是他们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