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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金丝雀后总是被迫穿裙子(353)

作者:泯妍酱 时间:2024-01-13 10:02 标签:甜文 架空 豪门

  秦一柯越说越上头,“不行,我把他们抓回来挨个打一顿!”
  “哎哎哎——”
  宋一可连忙拉住秦一柯,“你冷静点,教务主任不是让他们每个人写一千字检讨吗?还被你开了会,应该不会再来打扰裴清墨了。”
  秦一柯点点头,“你说的对,要是他们真敢来,我就掏出他们的检讨,当众念给他们听。”
  宋一可愣了下。
  她想了想,又觉得这招真是杀人诛心。
  “其实我叫你出来还有第二件事,”宋一可挽了挽鬓角的发,“就是,你不觉得我有点眼熟吗?”
  秦一柯仔细地看了看宋一可的脸,“好像……是有点眼熟。”
  宋一可眼睛一亮:“哪里眼熟?是不是感觉我的眼睛和嘴唇哪里见过?”
  “感觉……”秦一柯不太确定,“感觉有点像我家老幺?”
  宋一可:“?”
  秦一柯又认真地看了看,肯定道,“不过你嘴唇没我家老幺红,感觉没那么软,眼睛也没老幺好看。”
  “他的瞳色浅,很像小猫,脸又白,腮帮子鼓鼓的很可爱,像小仓鼠。”
  “你的瞳色黑,像黑板的色,腮帮子比较红,像高原反应。”
  宋一可:“……”
  神特么高原反应。
  她那是打了腮红,涂了裸色口红。
  宋一可发出灵魂拷问:“……你真没有跟裴清墨谈恋爱吗?”
  怎么三句不离你家老幺??
  —
  两个人没多久就回了教室。
  从后门进的。
  宋一可看起来很开心,眉开眼笑的,回位置的时候,还跟秦一柯挥了挥手,“放学我们再一起去打饭!”
  “好嘞!”
  秦一柯也挺开心的样子,跟宋一可摆摆手,脚步轻快地走向自己座位。
  裴清墨没回头。
  手里的笔在试卷第三题写了个D,又继续算下一题,耳朵听到后面的金元征嘀咕,“老大什么时候跟宋一可这么好了?”
  他的笔微不可见一顿。
  “老幺!”
  秦一柯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裴清墨分享什么,上课铃却响了。
  “铃——”
  “哒哒哒”
  物理老师踩着高跟鞋进教室。
  物理老师很严厉,对班里纪律抓得很紧,不喜欢有人上课讲话开小差。
  秦一柯刚想说的话就卡在了喉咙里,急得他抓了抓耳朵,偷偷写了小纸条,从课桌底下塞给裴清墨。
  裴清墨看着黑板,动作自然地打开纸条,余光扫了一眼。
  【老幺你肯定猜不到,我小时候认识宋一可哎!】
  裴清墨垂睫遮住眼里的神色,再抬眼,已经看不出翻涌过什么。
  他看了秦一柯一眼。
  秦一柯又兴奋地在草稿本上写了,挪过去给裴清墨看。
  【不过宋一可小时候是假小子,短头发,玩得可野了,爬树掏鸟蛋,下河玩泥巴,还抓手指粗的蚯蚓】
  【我一开始都不知道她是女孩,因为她老是在男生堆里,没穿过小裙子,也没跟女生玩过】
  【后来才知道,因为她身上总是很脏,还爱扯别的小女孩的小辫子,所以女生们都不爱跟她玩】
  裴清墨在草稿本上写字。
  他的字很娟秀,整齐又舒服,像女孩写的。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五六岁的时候,我在京都的爷爷奶奶家过暑假,小区公园里认识的,我俩一起堆沙堡】
  难怪他没有印象。
  比他认识秦一柯要早。
  裴清墨脸色平静,【所以她第一天来的时候,才会对你那么亲近吗?】
  【是啊】
  【她认出我了,我没认出她,想想还怪尴尬的哈哈,不过她变化那么大,我认不出来很正常嘛】
  确实。
  裴清墨心想。
  多年未见的女主角,惊艳变装归来,打脸在男主身边青梅竹马的女配,这才符合小说啊。


第280章 282.他想要秦一柯的答案了
  秦一柯还在草稿本上写。
  他脸上洋溢的笑丝毫没有作假,欢快地向自己介绍他童年的玩伴,介绍那段他并没有参与过的时光。
  裴清墨忽然升起一股无力感。
  他还能守住秦一柯多久呢?
  一年、两年,还是短短的几个月?
  他不知道。
  如果这么多年秦一柯都没有喜欢上他,迟早有一天秦一柯会喜欢上别人吧?
  没有宋一可。
  也会有张一可许一可。
  “裴清墨。”
  面容严厉的物理老师看出裴清墨在发呆,冷淡地叫了一声,“上来解一下这道题,说说这类电路图怎么写。”
  裴清墨上了讲台。
  那副电路图在别人看来眼花缭乱,他看一眼却已经得出了最优解,随着讲解,白粉笔在黑板落下娟秀的字。
  他想。
  要是感情和做题一样就好了。
  就算步骤很曲折,有很多陷阱,花费再多的草稿计算,只要答案是对的,那都值得。
  裴清墨放下粉笔。
  浅色的眼瞳看向秦一柯,他已经得出了他的答案,但他现在——
  想要秦一柯的答案了。
  —
  灵中热闹喧嚣的食堂。
  一张桌子上,一边坐着裴清墨、秦一柯和金元征,另一边是宋一可、乌江江和方保保。
  “我小时候在乡下和爷爷住过一段时间,我爷爷年纪大,喜欢瞌睡,乡下孩子又野,我就和一帮小子天天捣蛋。”
  宋一可笑着说,“爬树偷鸟蛋、下河摸鱼、炸牛粪,偷邻居果园的果子,不怕你们笑话,和尿玩泥巴的事我都干过。”
  金元征哈哈大笑,“现在是公主,以前是野山猪啊你!这跟跑人家田里吭哧吭哧偷红薯有什么区别?”
  秦一柯一拍金元征的脑袋,“怎么说话的你?”
  “没事儿。”
  宋一可爽快地笑了笑,“我觉得挺形象的,一身蛮力到处闯祸,可不就是野山猪吗哈哈哈……”
  “别说,我真偷过伯伯家的红薯,大半夜不睡觉,跟几个小伙伴在田里用泥块搭窑子,火窑了红薯吃。”
  乌江江好奇问:“好吃吗?”
  宋一可笑着点头说,“好吃啊,红薯被火烧的泥块烤熟,流出蜜汁来可香可甜了,就是吃得嘴巴黑。”
  她看向秦一柯,“我不是还跟你约好了去我爷爷家家,一起去偷红薯窑着吃?”
  “好像是吧?”
  秦一柯不太能想起来了。
  五六岁随口约定的事,都过了十二三年了,他记得才怪,不然也不会第一天见到时,没认出宋一可的名字。
  “咱俩还约好一起去河里抓鱼钓螃蟹,一起捡田螺,捡一小桶回家,让我爷爷跟酸笋辣椒一起炒了吃。”
  宋一可掀起眉毛问他,“我还记得你喜欢吃辣的呢,这你不会也不记得了吧?”
  “……有点印象。”
  秦一柯有点心虚。
  他朋友太多了。
  从小到大,他的人缘都是最好的,跟每一个朋友都约定过很多事,大多数还都是口嗨,他哪记得那么多?
  所以他都是约定完就干了,来不及干的只能等朋友回来讨债了。
  “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
  宋一可哼了一声,也没真生气,但嘴上故意说,“看在你那时候带我玩的份上,我就不生你气了。”
  乌江江:“你和老大一开始咋认识的啊?”
  宋一可想起那时候,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可能你们不信,我和一柯是打架认识的。”
  “啊?”
  乌江江有点谴责,“真的吗老大?你以前连这么漂亮的小女孩都打?”
  秦一柯拍他脑袋,没好气地说,“宋一可以前头发比我还短,晒得又黑,鬼看得出来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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