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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满天星(37)

作者:羊角折露 时间:2023-05-24 09:51 标签:美强 刑侦

  姐弟俩再加一个何观澜,都穿一身黑色正装,前襟别着素净的茉莉花,徐徐穿过墓群,沿着墓园的坡道向上走。
  公墓位于东越市城郊的山上,海拔不算高,但也足以俯瞰市内,于叔的墓就坐落在公墓最高的角落,虽然冷清,却满足了于叔守望市民的心愿。
  之前孟舟还在外飘的时候,扫墓的事都是姐姐操办,如今回来了,当然亲历亲为。眼下不是扫墓的高峰期,墓园里只有他们三个,只听得见偶尔几声鸟鸣虫叫,地上水洼碎开又聚拢,汇成三张笑脸。
  不像是扫墓,倒像是踏青。
  “小舟,叫你买写些白菊花、白百合,”孟横早看不顺眼,对弟弟一顿指指点点,“怎么挑了这个回来?
  孟舟抱着几只骄阳似的向日葵,笑了笑,正想解释,却被何观澜抢了先:“大哥哪里是去买花,我跟他一块去,我都挑花眼,大哥倒好,全程没看花一眼,眼睛都要长在人家江店长身上了。”
  “我那是请教江店长,扫墓送什么花合适好吧?”孟舟一本正经说,“人家是专业人士,说送白菊那些白花,固然是不会出错,可太套路了,欠缺心意。送什么花,最重要的是看对方适不适合。”
  “唔,这么说来,”孟横伸出手,戳了戳孟舟怀里开得肆无忌惮的向日葵,笑道,“花大如盘,确实阔气得和于叔有一拼。”
  何观澜听姐弟俩提过很多次于叔,却是第一次陪他们来扫墓,闻言不由插话道:“我没见过于叔,他脸……有那么大?”
  姐弟俩愣了一瞬,旋即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震得墓园幽静全无,几只小鸟惊飞而起。
  尤其是孟横,笑得完全不计形象,伏倒在湿漉漉的墓碑上花枝乱颤,吓得何观澜赶紧对着墓碑告罪,拉她起来。
  孟横倒是没什么忌讳,拨开粘在墓主姓名、照片上的紫薇,微笑着说:“你自己看,脸盘大吗?”
  何观澜讶然,原来他们已经到了于叔墓前,碑上端端正正刻着于叔的名字“于湛波”,墓主照片显示,男人的脸一点也不大,只是有点方。
  看到这张遗照,何观澜瞬间明白,为什么孟横会说于湛波像向日葵一样阔气。
  那是一张气派到令人凛然的脸,皮肤极白,衬得眉愈浓,眼越亮,生动到照片定格的瞬间都似乎是眉飞色舞的。五官疏阔,大口笑着,露出两排整齐白牙,侧耳去听,风中似乎还能听见他的笑声。
  于湛波不像水乡桨声里泡出来的男人,他是荡平风波、热血滚烫的英雄。
  孟舟第一次见到于湛波,也是紫薇花落的夏天,打老师的罪名压在头上,他被迫辍学,没有学校要他,姐姐虽然还在读书,日子也不好过,妈妈为他俩心力交瘁,没多久去世了。
  他恍恍惚惚走上紫薇街,像条野狗蹲在路边,看他曾经的同学们、小弟们打闹着上学。夏天一过,他们就是高三了,大家都在讨论高考,讨论报什么学校,复习计划,讨论触手可及的未来。
  那条飘散紫薇花的街,像一条紫红色的河,他在这头,同学在那头,泾渭分明。
  孟舟忽然恼火,为什么爸爸要给他取名叫“舟”?他根本渡不过去,哪来什么未来?
  是他害死了妈妈。
  这之后他从家里消失了,没日没夜地找人干架,他躲着孟横,不停地流窜,奔跑,挥拳。
  没钱花,就去抢那些敲诈学生的混混,揍得那些人现在看见他都躲,没地方住,就和乞丐抢地盘。
  他成了这条街臭名昭著的恶犬。
  看什么都不顺眼,活也活得没意思,可又死不成,他还有姐姐。如果他也不在了,只剩姐姐一个,她一定会把责任都揽到她身上。
  可孟舟知道,错的是他,是他命太硬、太独。
  十岁生日的时候,家里和爷爷那边还很亲,爷爷喜欢大排场,在市里的大酒楼摆宴席,为亲孙子庆生,老人迷信,还找大师给孟舟算命,说要讨个彩头。
  谁知大师说,这孩子天煞孤星,花团锦簇都是过眼云烟。太没眼色了,饭桌上大人们脸色都不太好看。十岁的孟舟正是唯我独尊的年纪,哪信这个?他甚至听不大懂那些文绉绉的用词。
  哪知道后来先是和爷爷闹掰了,后来爸爸病逝,姐姐遇到那个姓秦的,再是妈妈……
  不信也得信了。
  从十岁到十七岁,孟舟始终想不通、解不透命运这道大题,只能粗暴地把所有东西连缀成因果关系,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那个大师说得没错。
  青青紫紫的伤痕叠伤痕,像年轮一样记录他那个狂乱的夏天,这些简单粗暴的刺激,让他的神经不至于完全坏死。
  三伏天,孟舟被一伙人堵在巷口,懒抬眼皮,对方呼朋唤友,信誓旦旦说要报之前的仇。
  他早不记得那人和自己有什么仇,也不在乎,打就打,喊什么口号。那时他打架全凭一股狠劲,没什么招术,没多久就跟落了染缸似的,满身血汗黏得衣服血色斑斓,又痛又痒,脏得不能看。
  在外流浪,衣服脏了,换起来很麻烦的。
  孟舟纳闷自己怎么想这样的小事,身体已经像道风朝那群人冲过去。
  然而,风突然静止了。
  一只大手揪住了他的后脖子,拎他跟拎小狗崽似的,毫不费力。
  那是于湛波的手。
  他体型伟健,肌肉把短衫撑得绷紧,手上拎着孟舟这么个半大小子,走路还飞快,步子奇大,又稳健得像百里挑一的骏马,昂首挺胸,势不可挡,仿佛有无穷的精力。
  这是人吗?夸父也不过如此吧?
  转眼,于湛波抓着孟舟离开了那条暗巷,带他离开了泥潭一般的生活。
  再回到这条街时,孟舟有了一个崭新的身份——线人。奉旨流浪的野狗,还是不爱回家,却不再到处挑事打架,反倒主动去亲近之前那些混混,他把这条街当作自己的新学校,从头开始收小弟。
  而促成这些转变的人,正是墓碑上那个神采飞扬的警察。
  这样的人,为什么也会死?
  “哇,好帅……”何观澜看着于湛波的照片感慨。
  这身感叹叫孟舟从回忆里抬起头来,他搓了一把有点冷下来的脸,重新笑开来:“那当然,于叔在我心里,是世界上最帅的人。”
  “哟,于叔最帅,那江店长呢?”孟横斜睨他一眼,脸上掩不住的跃跃欲试,明晃晃写着说错一句话,她就去告状的意图。
  孟舟回她一个白眼,这女人和小时候一个样,爱打小报告。他不怕她,气定神闲说:“哪有你这样比的?根本是两个方向,于叔是帅,江店长那叫美。”
  他指了指自己领带夹上的茉莉花,迎风张开双臂,豪横得仿佛已经坐拥天下:“你们看,这花是江美人亲手给朕别的,你们就没有这个福分。”
  美人留花,原来天煞孤星也会有这么一天,孟舟心想,那个大师到底是不准的。


第31章 茉莉花领带夹
  夏季天亮的时间总是很早,早上孟舟在花店买完向日葵,也不过是七点多,外面已经亮堂堂,热气渐渐升腾。
  他正要走,衣摆忽然被江星野扯住。
  “干嘛?这就舍不得我了?”孟舟含笑转回身,开口取笑一句,眼前忽地一花,颈下的领带飞了起来,被瞎子指尖勾去。
  江星野的手很美,修长笔直,莹润光滑,指甲略长,但是形状修剪得恰到好处,方便折断花枝,掐人腰的时候,很容易留下指印。
  他的骨节并不像一般男人那么凸出,大半隐在皮下,只略有些不平,看起来柔弱无骨似的。
  不过,酒吧那一晚,孟舟在这手上栽过跟头,知道它其实一点也不柔弱。
  现在这双手,缓缓松开打好的领带,两段黑色真丝绸带,滑落白生生的手里,黑白配,很养眼。
  干什么啊,大庭广众的,怎么就开始脱人衣服?
  孟舟眉稍一扬,舔了舔干燥的唇,佯装镇定地环顾四周:何观澜嫌他在江星野这磨蹭,早带着向日葵踩着铜铃声离店,在橱窗外等着;莓莓老实提壶浇花,眼观鼻,鼻观口,口观花;其他店员也各忙各的,早上刚开店,有很多事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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