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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王爷落魄妃(44)

作者:卡了能莎 时间:2023-05-14 10:23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朝堂之上

  哪知季明尘却道:“可以。”
  我微愕地看向他,他对我一笑,又重复了一遍:“可以。但是要有束脩。”
  他盯着楚彦揣在袍袖中的手,说:“你把手中的东西送给我,我就教你武功。”
  刚才我也察觉到了,自进府来,楚彦手中确实一直攥着什么东西,硬硬的,攥得很紧。
  我疑惑地看向楚彦。
  楚彦沉默了半晌,说:“这是我要还给哥哥的东西。你想要,得哥哥答应送给你。”
  他把手中的东西放在了桌上。
  一块浑然天成,在阳光下散发着微光的五彩石。
  七岁那年我在御花园玩耍,捡到了这块美丽的五彩石。五彩代表着幸运,我一直珍藏着,要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人。
  可是许清泽不要,我便送给了楚彦。
  楚彦低声说:“还给哥哥。”
  三人离开后,我好奇地问季明尘:“你怎么知道他拿的是五彩石。”
  季明尘高深莫测地一笑:“猜的。”
  我不信。
  他欲言又止,许久才开口:“你说过,五彩石要送给最喜欢的人。”
  “他要是了解你,就会知道,五彩石是最好的贺礼。”
  “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他顿了顿说,“大概是因为……我也一样了解你。”
  我似懂非懂,望入他那双明眸,贼贼地笑了起来。
  “仙人,你是不是又吃醋了?”
  他眸色渐深,望着我。
  我想到那一丝掩藏得极好的委屈,心里软得不行,凑上去亲了亲他。
  “不要吃醋好不好。”我说,“我会有分寸的。成亲之后,除了你,我不会再和别人靠得这么近。”
  季明尘低低地叹了口气,把我揽入怀中,他说:“阿翊,你真是……懂事得让人心疼。”
  他埋在我肩头,低声说:“我嫉妒死他了。”
  “不要嫉妒。”我摸了摸他的肩背,轻软地说,“送你五彩石好不好。”
  我珍而重之地把石头捧到他面前,像是捧着我的一颗真心。
  “送你。”
  整座王府都洋溢在欢快的氛围中,我掰着手指数日子,等待着良辰吉日的到来。
  成亲的一应物事都已准备好,宫中和京城各府上的贺礼源源不断地送,父皇和太子的贺礼,更是隆重地抬到了王府。
  一切都是如此顺利和美。
  只有一件事情,为满府喜庆的大红色增添了一丝阴霾。
  刚从灵山回来时,母后提出要见一见季明尘。可等我带着季明尘入宫,却吃了闭门羹。
  母后她不见我。
  自我与楚竣达成和解后,母后对我的态度就冷淡了下去。我隐隐地感觉到,比起和平共处,她更希望我与楚竣斗个你死我活。
  可我做不到。
  对于沉浸在巨大喜悦中的我来说,这件事不过是小插曲,很快就被抛在脑后。
  我想得很简单,母后没有阻止这桩亲事,说明她的愤怒是有限的。只要能顺利迎娶季明尘,其他所有事情,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终于到了成亲前夜。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按照宫里的规矩,迎亲前一夜,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季明尘被送去了宫中。
  这是我与他相识以来,头一回不睡在一起。
  我怎么睡得着。
  兴奋和期盼,思念和焦灼,种种情绪快把我掀翻。我闭上眼用力平复着呼吸,做好了彻夜不眠的准备。
  门口传来一声轻响。
  我心里一动,披上衣服来到门前,试探地喊了一声:“仙人?”
  熟悉的声音果然传来:“睡不着么。”
  我激动地要去开门,想立刻投入他的怀抱。礼官教的规矩却又浮现在脑海,提醒我这样是不行的。
  门外的人却似乎知道我的想法,说:“不开门,我陪你说话。”
  我裹紧披风,搬了个小矮凳坐下。
  他的声音隔着一层门板传来:“夜间冷,把披风拢好,不要着凉了。小凳子上有没有放软垫?垫着会暖和些。夜间新换的暖炉应该还是热的,抱在怀里没有?”
  如水的月光照进来。
  他的声音比月光还要温柔,我把头靠在门板上,轻轻嗯了一声。
  他又温柔地开口了:“是不是睡不着觉。”
  我诚实地说:“想你了。”
  我没有一刻不思念他。
  他寸步不离地伴在我身边,方能略解相思之苦。一旦离开,想念便像冲破了闸门的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
  我说:“讲讲你的故事好不好。”
  门板那边沉默了一会儿。
  我忙说:“要是让你觉得难过,那便不讲。”
  他的声音停了片刻后,轻轻响起了。
  “北漠十八州,原是北鄞境内一片自由贸易的王国。在那里,能看到全世界各地的新奇玩意儿。有各色的宝石,玻璃,名贵的香料,西洋的大狗,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会说话的鸟儿。”
  “聚集在那里的人,大多是行脚商人,他们走遍了全世界各地,去过最远的地方。有人是蓝眼睛大胡子,有人是白皮肤金色头发,有人是黑皮肤……大家说着不同的话,谁也不明白谁,靠比划和连蒙带猜交流。”
  说到这里,他语气带上了笑。
  “日头一落,商人们就收摊,一起去北漠的草原上喝酒。天南地北的人坐在一起,看草原上的姑娘们跳舞,明明语言不通,却时常开怀大笑,喝得酩酊大醉。他们还拉着驻守的将士们一起喝,用蹩脚的汉话说,感谢他们的守卫,才有了北漠商路的繁华。”
  我听得呆住了。
  围着篝火跳舞,共分一碗马奶酒,醉倒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是多么的畅快!这种不分种族、不分国界的友谊把我迷住了,我无比想去看看。
  还有……世界上真有会说话的鸟儿么?那种西洋的大狗狗,我想养很久了……
  “以后带你去看看。”似乎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季明尘含笑说道。
  “我带兵驻守北漠十八州三年,一直无事发生,偶有流寇袭击,都能很快摆平。北漠十八州一直繁华安宁。”他话锋一转,带上了几分沉郁,“两年多以前,一股由西胡和外邦结合起来的力量,蛮横地杀入北漠十八州。他们觊觎商路已久,想据为己有。商人们连货品都顾不上,乱窜逃命,冷冰冰的马蹄把平日的安宁和繁华全踏破了……”
  我心里一揪,似乎看到了大军进犯,美丽又自由的北漠十八州被狠狠□□。
  “那时刚换完营,我手里只有三千兵马。我把那两万铁骑引向丰峡,准备靠着对地势的熟悉,死守到底。丰峡地势险峻奇绝,易守难攻,西胡的军队固然勇猛,可一进入丰峡,就像是找不着北的苍蝇,晕乎乎地乱窜。”
  “我守了一个月,身边只剩下不到两百的亲兵。对方也好不到哪儿去,两万铁骑,只剩寥寥数千,且都是疲惫之师。这个时候,援军一来,腹背夹击,就可全歼敌人。而此战一胜,西胡和外邦短期内再难集结起力量,可保北漠十八州十年安宁。”
  “援军也确实到了。”
  他的语气彻底冰冷了下去:“援军带着粮草进峡,我还没来得及高兴,亲兵营队长却突然拔剑向我砍来,事发太突然,我根本来不及闪避,挨了那一剑。”
  我全身颤抖起来:“那一剑……你胸口那一剑……”
  那道狰狞的伤痕从胸口一直蔓延到上腹,那么深,四周的皮肉都绞在了一起。
  光看一眼,我都痛到无法呼吸。
  “想是那老皇帝觉得援军可尽数歼敌,留我也没有用,便动用了他埋藏这么久的一颗棋子。”他轻轻一笑,“但战场瞬息万变,又岂是他一个目光短浅的老头子能预料的?主帅倒下,我军一乱,敌军士气大涨,连连进攻,我军节节败退。”
  他淡淡地说:“我那时昏迷数日,只剩一口气吊着。眼看着我军要大败,老皇帝别无办法,又派了最好的太医来,我这才捡回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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