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15)
他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同时吩咐狼越:“去抓点旅鼠或者北极兔过来。”
狼越不满道:“连我都离队了,万一你们遇到驯鹿群怎么办?”
“驯鹿的气味还很淡,它们离我们还有很远。”狼末下达命令,“快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为了那条小狗。”狼越喉间发出低吼,“反正他早晚要死,你要是不舍得吃他,就把他丢在这让他自生自灭!”
回应狼越的,只有狼末饱含威胁的狼啸。
碍于狼王的威严,狼越只好从命:“你会后悔的。”
狼末:“管好你自己。”
狼兄弟的争吵声吵醒了汪白,他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第一个反应就是好饿。
他或许明白了狼哥为什么本不想带他一起出来,留在营地的话,狼群储存的肉足够他和留守的狼吃上好些天了。
但是对他来说,孤独远比饥饿更可怕,在雪原的时候他就已经领教过寂寞的滋味了,他现在宁可饿肚子,也不想和狼哥分开。
而且谁能保证,如果狼哥没有及时回来,那条留守的狼不会吃了他?
小萨摩耶的苏醒自然逃不过狼末的感知,他转头用眼角的余光探查了一番汪白的状况,确认对方安然无恙才把头转回去。
汪白很想继续睡,但他刚刚睡醒,一时半会很难找到困意。
而且饥饿感阴魂不散地缠着他,折磨得他睡不着。
他不想让狼哥担心,只得闭上眼睛装睡。
失去了视觉,其他感官就变得更加敏锐,远远的,他似乎听到了脚步声。
是动物奔跑的声音,而且目标直指他们!
小心!
汪白惊坐而起,汪汪叫向狼哥示警。
光听声音,他无法辨认声音来自何种动物,唯一能感觉到的是它的速度非常快,和北极狼不相上下。
如果对方也是北极狼那倒还好,狼群之间不存在猎物之争的时候还算和睦。
可万一要是猎犬可怎么办?
猎犬对于北极狼而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们身后的猎人,倘若双方爆发冲突,猎人是不会吝啬枪管里的子弹的。
两秒钟过去了,汪白发现狼哥非但不紧张,甚至还有闲心来安抚他。
什么情况?
没见过世面的小萨摩耶懵了,不过他对狼哥有着纯天然的信任,他相信狼哥的判断不会有错。
既然狼哥都觉得没有危险,那他就不瞎操心了,趴下继续躺尸。
没过多久,脚步声的主人便来到了他们身边,汪白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原来是之前离队的北极狼归队了,嘴里还叼着一只旅鼠。
难怪狼哥一点都不担心。
旅鼠小小一只,身体圆滚滚的,看上去比普通的老鼠要大一些,颜色也更鲜亮。
它的繁殖能力非常强,有数据显示,将子代繁衍数量都统计在内的情况下,一只雌性旅鼠一年就可以生出成千上万只后代,比起数量稀少的北极狼和北极熊,它们才是北极真正的主人。
正因为它们繁殖力超群的特性,爱斯基摩人称它为来自天空的动物,意为它们的数量会在气候适宜的时候激增,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
汪白在对濒危动物育种时曾经查阅过旅鼠的文献,想要找到提高繁殖能力的方法,意外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旅鼠虽然繁殖力很强,但当它们的数量超过一个临界点时,它们就变得暴躁易怒,并开始绝食,连身体的颜色都从灰黑变成明亮的桔红色,以此吸引天敌的注意。
这样自杀式的献祭是为了种群的延续。
有时,它们也会集体迁徙,为其他族鼠保留空间和食物。
但这绝不是自杀,所谓的旅鼠跳海也不过是一场误会,只不过是它们想要过河,却把大海误认为小河,最终酿成悲剧。
至于那部相当著名的纪录片《白色荒野》,则是摄影师为了噱头把旅鼠赶下悬崖伪造出来的画面。
汪白对摄影师不尊重生命的行为嗤之以鼻,却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也会需要旅鼠来续命。
野戈把旅鼠放到狼末面前,一窝就有好多头旅鼠,他在找到旅鼠窝的时候就吃了大半。
带回来的这一头是最肥的。
狼末咬断了旅鼠的脑袋,自己吃下,剩下肥嫩的身体留给了汪白。
从狼哥背上被放下的小萨摩耶还有些发愣,他看了眼面前的半截旅鼠,又看了看将旅鼠叼起来喂给他的狼哥。
汪呜呜,这是什么神仙大腿,爱了爱了!
只是这样不合适吧,捕猎他又不用出力,没有先吃猎物的道理。
狼末却不管汪白怎么想,霸道地将食物送到他面前。
那他就少吃点,剩下的留给狼哥好了。
打定主意后,汪白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旅鼠肉,鲜血入喉略带腥味,旅鼠的毛发还有点难以下咽。
味道虽然比不上之前吃的那块肉,但也还算不错了,胜在新鲜。
唯一的缺憾是少了点,吃得不是很爽。
“汪汪!”汪白晃了晃脑袋,想告诉狼哥自己已经吃饱了。
狼末对小狗崽子的食量相当不满意,他用吻部推了推汪白柔软的腹部,瘪瘪的,哪里像吃饱了的样子。
他发出不赞同的低吼,催促汪白赶紧吃。
笨蛋狼哥,一点都不懂得他的良苦用心,他很饿是没错,但是只有狼哥吃饱了,才能提高捕猎的成功率。
就算狼哥不吃,也可以给其他狼吃。
不是他妄自菲薄,他清楚地知道给他吃就是浪费,他又帮不上什么忙。
小萨摩耶想要据理力争,狼哥却不听他的,坚持要他把旅鼠都吃了。
无可奈何的汪白只好又咬了一大口,剩下最肥的旅鼠屁屁和肚子留给了狼哥,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
狼末见毛球态度坚决便不再强求,把剩下的肉吃进了肚子里,继续带着汪白上路。
又过了一段时间,狼越也带着猎物回到队伍。
他逮了一只肥胖的北极兔,这下狼群都不用挨饿了。
汪白也看到了那头北极兔,身材肥胖,体型巨大,浑身布满厚厚的长毛,雪白的颈部有鲜血流淌,可见是被咬断了喉咙毙命。
这让他对这条狼哥的手下败将刮目相看。
要知道北极兔和家养兔几乎是两个物种,它们的腿很长,全速奔跑时就连北极狼都未必能追得上,往往需要两到三头北极狼围追堵截才能捕猎成功。
而且北极兔不仅仅可以吃草,它们偶尔也会吃肉,别看它们可可爱爱,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这次汪白假装睡着,没有参与北极兔的分食。
大概是因为肚子里有食,他装着装着还真的睡着了。
狼末嗅闻着呼吸均匀的小萨摩耶,吩咐野戈把他送到自己的后背上。
尽管小狗已经睡着了,狼末还是给他留了一块兔肉,就含在嘴里,因为他还记得小狗吃不了冷冻的食物。
所以当汪白从睡梦中醒来,胃囊空空如也,狼末将他放下,突然将嘴里的食物喂给他的时候,他差点感动得哭出来。
汪呜呜,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狼?
第13章
北极兔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而且十分有嚼劲。
汪白细细咀嚼,新鲜的北极兔肉汁水丰沛,嚼劲十足却又不会过于柔韧,对他这种牙齿还没发育完全的狗崽子非常友好。
他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顺便蹭了蹭狼哥毛茸茸的大腿表达感谢。
不料狼哥竟然给予回应,宽大的舌苔掠过他的嘴角,卷走溢出的兔肉血水。
等汪白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叼上了狼哥的后背,狼群也在短暂休憩后继续开拔。
刚刚,他是被狼哥亲了吗?
其,其实也没什么,他以前也经常和他救助的野生动物亲亲。
动物们不像人类那么情感丰富,它们的吻部是它们探索世界的重要部位,尤其是以嗅觉见长的犬科动物们,它们的亲吻更多是用来传递信息。
汪白把脑袋埋进狼哥厚厚的皮毛里,他现在也是犬科动物的一员,应该要尽快适应犬科动物之间的交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