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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呆萌小受(105)

作者:雪兔是个球 时间:2018-10-20 15:28 标签:甜文 宠文




    来信摇头,木心又问:“冷情他好像得了一种病,好像挺严重的样子,你知道吗?”



    来信点了点头,说:“嗯,我知道。”这个答案却是出乎木心意料的,他实在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冷情都这样了,来信还能做到这么镇定,不去看冷情一眼。最后,木心也只是憋出了一句:“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去看看生哥吧,毕竟他以前那么疼你。”



    木心不是好管闲事的人,更别说目前来信的这种情况了。他也就是让来信去看看万漓生,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冷情欠来信的,但万漓生都没有。相反地,万漓生当初那么照顾来信,倒像是来信欠万漓生的比较多。



    其实,也不是谁欠谁更多的问题,而是对于万漓生来说,来信就像是他的孩子,和毛毛,和阿树是一样的性质。当初那么单纯的让人想保护的来信,终于变得成熟稳重了,但终归得让以前把他护在身后的人知道,他长大了。



    木心走之后,直接去了万漓生那,说了这事。万漓生笑着说:“还真是个小孩,不过,这么久以来,他能照顾好自己,也算是不错了。”万漓生拉拉阿树的手,让他去冷情那道个歉,并且承诺,以后不许再乱跑,没多问别的什么。



    阿树离开了病房之后,木心好奇,就问:“你怎么都不问,为什么他会和来信在一起?”



    “没那个必要,还只是个孩子,有些事情,不要强求。”才一会儿的功夫,万漓生就说自己困了,让木心先回去,但有件事情不能耽搁,那就是要随时注意到来信的动向。虽说是随来信怎么办,但还是不要再让人丢了的好。



    阿树回来了,万漓生的心算是放下些了,整个人的精神也恢复的好些了。想着,来信虽然不来看自己,但如果自己的身子好些了,就自己亲自去找来信,丢开冷情的事不说,他也想见见那个曾经“死”过一次的人。



    来信并不知道那个关于自己的案件事情,所以并不清楚,冷情的病具体是怎么来的,只是以为那是因为生意再次失败,有或者是因为冷诗君的官司造成的。完全没有想过,冷情的病会是因为自己。

第一百七十章 叙旧

    那日,来信纯粹只是想出去散散心,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暂时的离开这个城市,至少,那段时间,他真的需要去忘却一些东西,所以才会有卖掉那个书店的想法,刚巧,那时候碰上一个人需要店面,就直接转卖给他了。



    说起来,那个书店,还是当时冷情为了他不那么无聊,帮他随便找的一处地,说是离万漓生蛋糕店也近,结果万漓生搬了,他走了,物是人非,人走茶凉。



    不巧的是,他在之后不久,就被抢了。那个时候还是晚上,因为不想去晓天的公寓里,就自己找了处地方住,结果回家的时候,就被抢了。自己的身份证当时也一并放在包里的,结果没有了身份证,只好办了个临时的,买了票去了别的城市。



    再回来的时候,就听说了冷情官司败了,冷诗君判给了高连,改高姓。冷情也被公司炒了,后来,就没有了什么动静。一直到报纸上爆出他的事情之后,才知道他去了一个金融公司,具体职位不是很清楚,但也只是一瞬的事情,之后又销声匿迹了。



    来信的朋友圈很小,再加上自己根本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事,所以说,等同于是自己一个人。要想了解到冷情的事情,若非不是真的去寻找,估计什么也不会知道。



    来信一直|无|错|小说 m.[qul][edu].com觉得,自己不该再和冷情有什么牵扯,更应该做的,反而是去找寻林墨白的讯息。毕竟,失去林墨白的消息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他就是放不下,有种叫做“剪不断,理还乱”的东西,一直放在他和冷情中间。



    还记得那个时候,去罗锦云那的时候,罗锦云送了他一个镯子,让他好好保存着。那个时候,冷情偷偷的背着罗锦云亲他,对他说:“除非我死了,不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开你。你是我的宝,如果没有了你,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活下去。”



    他们刚闹分手的时候,冷情去他店里,当着高晓天和宋航的面,把他搂怀里,偷偷的捏他的手,轻声说:“信,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失去你吗?我好害怕,好害怕,害怕的我甚至以为我自己快要死了。”



    他明白冷情喜欢说情话,都是不温不火,却能够暖到心里的话。所以,那个时候的来信坚信,自己将来一定会和冷情在一起的,在一起一辈子,怎么都不会分开。因为冷情什么都顺着他,自己那么喜欢冷情,是不可能闹分手的。可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他没想过冷情会****,没想过,冷情会有他自己的女儿,没想过他们之间真的会分手,会多个高美君,甚至还多了个冷诗君。



    但尽管这样,他回来的时候,还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去了解冷情的一切,甚至于忽视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比如:“自己的死”。



    万漓生一直让木心派人看着来信,发现来信乖乖的,虽然不来看自己,但好在也没有偷溜的情况下,很是高兴。病好了之后,自己亲自带阿树去冷情那道了个歉,但并不意味着两人真的能够再和以往一样。



    冷情的精神很差,强装镇静的和万漓生说话时,明显整个人都是有气无力的。万漓生没说来信的事情,只是寥寥的说了几句,临走的时候,还提醒了一句:“别那么想不开,要是你走的那么急,都没有看到来信的话,那就是死了,也不值当。”



    冷情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只当是,也许来信在那边都不想看到自己。冷情无奈的笑笑,说:“还年轻着呢,怎么可能那么急着走。”



    万漓生也只是“哼”了一声,就带着阿树走了。之后,就让木心来接他,自己打算去来信那边一趟,让他顺便先照顾好两个小孩。



    木心实在不喜欢照顾小孩,可偏偏草间泓喜欢。也不和以前一样吃醋了,听了万漓生的电话,很乐意的就自己开车去接人了。万漓生看到草间泓的时候,愣了一下,和他打了个招呼,就坐车走了。



    草间泓这边接到两个小孩之后,倒是木心闹了别扭,可无奈是万漓生的孩子。再不喜欢,也要好好的招待着。



    来信正在做午饭,打算吃完饭之后,再去万漓生那。这些天来,也算是想清楚了。就算再不想和冷情扯上关系,万漓生对他的好,他还是记得的。抛开其他身份不说,万漓生至少也是他来信难得的一个朋友。



    却没想,还在做饭的时候,万漓生就来了。穿的还是一件长牙白色唐装,长袖,一直遮到脚踝。衣服不算宽松,但也不算紧,来信却一眼就看出万漓生瘦的不成样子。



    万漓生看到他的时候,难得的露出了这么久以来的一次由衷的笑,打了声招呼:“小孩,还记得我吗?”



    万漓生笑起来的样子好看极了,却少了以往的那层妩媚,更多的确实清秀明朗,让人觉得纯净的不能玷污的笑容。来信尴尬的笑了两声,叫了句“阿生哥”,就让万漓生进来坐着。万漓生看到他桌子上的饭菜,笑着问:“可以一起吃吗?”



    来信倒是不介意,只是没想到万漓生会主动要求一起吃饭。来信的锅里还熬着汤,反应过来,赶紧的就去关了火,盛了汤。



    两人许久没见,难免有些尴尬,尤其是来信,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万漓生却表现的更加自然,只字不提来信的事,更不提冷情的事。无非就是问问来信最近过的怎么样,就像是许久不见的老友在叙旧。完全没让来信觉得两人之间多了一层隔阂,反倒是比以往对对方了解的更多了些。



    “阿树在你这这么久,有没有很烦人?”万漓生问。



    来信摇摇头,说:“不会,阿树很乖,还会帮我干活。”笑着说出这话,万漓生听了,假意吃醋:“那小子整天不学好,都不好好叫我一声爸爸,看来还是你和他比较合得来。”



    “不会,其实阿生哥,阿树一直都很喜欢你。他经常在我面前说你的好,说他自己怎么怎么不乖,明明想做些事情,让你觉得他好的,可最后还是会被你说教,阿树以为叫你大叔,你会比较适应。”

第一百七十一章 错认来信

    “早知道这小子犟,就和木流一个德性。”万漓生笑着说,却自始至终都在看着来信。两人有一下没一下的说了许多。



    最后,来信还是问了一句:“阿生哥,你和木流怎么样了?”



    原本好好的,万漓生在说到这件事的时候,基本只能算是强颜欢笑,说了一句:“还行,只是很久没见了,倒有些怪想那家伙的。”



    “好久没见?”来信有些奇怪,虽说木流偶尔会很忙,但木流一直都很疼万漓生,也喜欢粘着他,要是有一小段时间不见万漓生,整个人都会难受的要命,现在连万漓生都觉得很久没见了。来信心想,那究竟是该有多久。



    万漓生摆摆手,说不提了,夹了菜放到来信的碗里,自己也尝了一口,说手艺见长。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边吃边聊。等到吃完之后,万漓生想帮来信收拾碗筷,却被来信制止了,说来者是客,怎么可以让他收拾。自己把碗筷放进了厨房,就出来了。



    这次来来信这,万漓生并没抱什么希望,也不想为什么来信没死的事。一时间,倒是尴尬了,但万漓生觉得,只要来信不再走了,就好。也许这样子下去,冷情的病真的可以治。即便嘴上说绝交了,但毕竟都这么多年了,那关系哪里是说断就能断的。(无)(错)(小说)m.quledu.com



    来信送万漓生走了之后,就去洗碗。却接到一个电话,是编辑部打来的。说来也搞笑,来信兜兜转转的,最后干了和自己完全无关的专业。去了一家杂志社,当了个做校对的小编辑,忙的时候,就整夜整夜的帮别人做校对。



    编辑部的人对他都很好,不过让人觉得好笑的是,通常编辑部里应该是女人多,可他进的那家杂志社,似乎大部分都是男人,尤其是编辑部,清一色的男人。



    来信去的第一天,就在厕所撞见自己的总编大人和原本做自己身边的那位一说话就脸红的小编辑,在厕所“恩恩啊啊。”原先来信还以为是有谁不舒服,敲了许久的门,都不见里面都反应,后面都砸门了。结果看到总编大人,气场满满的,阴沉着脸出来。再看那还坐在马桶上,一脸潮红的人,立刻就明白了。



    毕竟都是同道中人,来信越是反应的快,越是容易被人发现。也只是一下子的功夫,那小编辑就和他混到了一块。不过也拖他的福,想来喜欢阴沉着脸的总编,对他倒是格外的比对其他人好些。但也只是仅限于在那人面前,要是自己私下里和总编在一起,那脸色绝对比得上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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