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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刀呢?(2)

作者:橙子雨 时间:2018-06-17 20:27 标签:甜文 强强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经典 婚恋

  口罩倒是摘了,但这无比眼熟的帽子墨镜,不正是那位跟踪狂小哥么?
  隔着墨镜,仍然能看出对方鼻梁高挺、嘴唇锋薄,完全是雕刻一般的立体五官结构。之前没机会离近看。没想到,这跟踪狂长得还挺好看的!
  再低头一看对方手里,一只咖啡色皮夹子,上面印着谜之品味的成群小黄鸡。
  ……还真的他的钱包喂!
  “真不好意思,多谢了啊。”
  “嗯。”那人点了点头,却只站着,也没打算走的意思。
  纪锴当即很有点想脱口而出“你这几天为啥总跟着我”的冲动,可又觉得才接受了别人恩惠,不能这么不给面子是不是?
  想了想。默默打开钱包,掏了三百块钱递给那人。
  “收下吧!我身份证银行卡重要证件都在里面,感谢费是应该的。”
  那人没接,却望了望旁边的咖啡厅:“有时间么?一起吃个饭。”
  说罢,摘下了墨镜。
  巨好看的单眼皮。
  眼尾带了一点性感的上挑,目光沉寂的扫着这边。配着那线条冷硬的鼻子嘴巴,整张脸很有些金属质感加性冷淡风的高不可攀。
  哎哟喂……
  这种冷飕飕的长相,配上那样无懈可击的身材,就连旁边街道上奢侈大品牌的御用男模简直都相形见绌了。
  纪锴本以为朱凌已经是他现实中能找见的最好看的男人。
  但眼前这个,真的比朱凌一点不差!
  “……”啊!
  明白了!反应过来了!这错不了100%是搭讪啊!
  没想到啊没想到!老子婚后没有放松自我,坚持不辍去健身房保持超级劲爆的好身材果然是明智的选择。
  看这魅力,看这霸气侧漏的荷尔蒙!都奔三的人了仍然是马路型男大杀器。难道这人是在大街上一见钟情不能自拔,才会偷偷跟踪?
  然而,残念~
  这位帅哥!你来迟一步!
  “抱歉,”笑眯眯举起左手,露出白金戒指,“已婚人士。”
  “嗯,我知道。”
  啥?
  “……希望不要很快离婚就好了。”
  哈啊?!
  呼啦啦,一阵盛夏的风吹过。
  “……”纪锴觉得自己应该是听错了。
  还是说,这人虽然长得不错却很没品。勾搭不成,马上就反过来咒人离婚被甩一辈子没人要?
  无论如何,跟踪狂说话莫名其妙的一个男人。虽然帅,目测神经病人群。
  少沾为妙。
  ***
  “收工了!”“辛苦了凌哥!”
  “凌哥回家吗?开车载你?”
  “谢谢,不麻烦,”朱凌摆出职业微笑,“我还有点事。”
  修长的双腿穿过无人的走廊,双子塔楼的另一侧连接着录播厅,人多眼杂一派喧哗。朱凌侧身低调往旁一拐,保安看见他墨镜下的脸,点点头未加阻拦。
  ……
  叶氤的休息室。
  一头金发灿烂,一双套着羊皮靴的白皙嫩滑的腿正软软勾在椅背上,悠闲地听着朱凌新专辑的歌,吃着从家里带的草莓小蛋糕。
  这人从学生时代就是这样。
  不用节食,各种甜品死吃不胖,腰围一尺九。得天独厚的明星体质。
  朱凌轻声关上门,一扭落锁,面色不善。
  “过分了吧?”
  叶氤抬眼狡黠笑着,按下手机暂停键:“怎么,你家那位找你麻烦啦?”
  朱凌的脸色又黑了几分。美貌青年却仍然一派悠闲欢乐:“真被找啦?严重不?有没有被家暴?跪搓衣板了么?”
  “叶氤。”
  “嗯?”
  “成人之间的游戏规则——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你是知道的吧?”
  用辞是犀利的,可语气神态却并不多么严苛。
  朱凌始终是不太舍得苛责眼前这个纤细剔透的小美人。踱步过去,随意地靠在他桌边,看到地上堆满了的粉丝礼物。
  叶氤最近……确实越来越红了。
  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挑起一抹草莓奶油小蛋糕的霜糖。
  甜而不腻,上好的新西兰奶油。比外面店里卖的好吃几百倍。
  一盒四个,打包得一丝不苟。这卖相,这口感,难以想象这么梦幻的小玩意儿,竟会出自某长相冷硬的大公司少东之首。
  “那姓黎的也是真宠你。”
  朱凌眼神幽幽,望着那小美男皮笑肉不笑:“要不要我哪天……也去你家敲个门,跟你那位黎大少爷打声招呼?”
  “你来啊~”
  叶氤却一点不怂,双手捧脸,眼眸中甚至闪出了“期待”的光芒:“我又不像你结了婚,我随时都可以分手。”
  “呵,分手?我跟纪锴结婚三年,算上谈恋爱一共五年。可你跟那人多少年了?十二、十三年?不,你俩从小就认识——二十多年?”
  叶氤扳起青葱手指:“六岁认识,认识二十年,交往十年。”
  “都在一起那么久了,人家大少爷长得帅、对你一心一意又有钱,你到底有什么不满?”
  “跟黎未都在一起十二年,”叶氤打断他,“比不上跟你在一起十二天。朱凌,我说真的。”
  这句话没带一点儿玩笑的意味。
  朱凌愣了愣,说不出话来。
  半晌,懊恼地砸了一拳桌板,带得桌上兔子形的白瓷茶杯一震。
  “现在说这种话……高中那时候又算什么?”
  “是你跑来跟我告白,结果一转头呵呵——你就跟那姓黎的在一起了!我还自顾自开心了好几天,就像个傻子!”
  叶氤却比他更委屈,大大的眼睛里马上蒙上一层雾气。
  “你还说我!既然也喜欢我,为什么不当场答复?我、我那个时候又不像现在……那时候满脸雀斑、又瘦又矮的,可你是什么啊!你是校草!我还以为你是肯定不会接受我的了!回家哭了好几天!”
  “我校什么草?”朱凌苦笑,“反倒是你!人家大少爷整天追在后面,开个豪车天天车接车送!我一个穷鬼,拿什么跟那种超级富二代比?叶氤你知道你那事干的,后来给我造成了多大心理阴影?”
  “从那以后,不管谁来跟我表白我都怀疑!怀疑别人是不是在逗我玩,怀疑别人是不是马上就能转头去找更好的——我他妈……足足六七年最好的时光,就这么被你给废了!”
  “对不起~朱凌,都是我的错!”
  叶氤心疼地扑上去,含着雾气抱着他的手臂。半晌,却又升起了些小小的不甘心:“但……你后来不还是结婚了?”
  是啊……我结婚了。
  朱凌想起家里那个粗暴爽朗的男人,想到餐桌里的那把西瓜刀。
  话说回来,正常人……不可能徒手把刀怼进那么厚的实木里去的吧?
  噗,熊宝宝还简直是天生神力啊!
  不行,不行。
  和小氤在一起,怎么可以想着家里的那个而露出笑容?
  “说起他……我昨天去找他,真的吓了一跳!”
  叶氤幽幽抬眼,表情很是憋屈:“我还以为我敲错门了,或者来开门的是你家疏通下水道的水管工!朱凌你什么时候口味那么重了?”
  “……早就跟你说没什么好看的了,谁让你非要去看?”
  “我就想知道啊!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魅力,才能让你愿意年纪轻轻就扯证定下来!”
  可结果,门里的那什么生物啊?
  叶氤本来想着,如果出来的是个媚眼如丝的绝色大美人,那他也就认了。
  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开门的却是个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个直男的高大糙帅的汉子,没品的黑背心、乱糟糟的小短裤,夹脚拖鞋。一脸低气压没睡醒状,眼神巨凶!
  朱凌一直说,他当初不过是随便找了个人胡乱扯了个证而已。叶氤怎么都不信。
  现在更不信了!
  就算是随便找,也不至于找个这么吓人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出轨组 抓奸组,到齐。
  精致小美男欣赏不了套马的汉子,其实锴哥帅爆了好吗。


第3章
  如果是“随便找”,按照朱凌一向的审美和品味,确实不应该会找纪锴那个类型的。
  所以,更从侧面证明了——当然不是随便找的啊!
  ……
  自打经历了叶氤告白后立马转身和大少爷黎未都在一起那事,朱凌就染上了个坏毛病,变得过度地傲娇了起来。
  以后任何再向他表白、说喜欢他的人,一概被设定了极为严苛的“考验”标准。
  什么叫“考验”?
  就是努力作、尽力作、使出浑身解数拼命作。
  一旦别人受不了他的作天作地最后吓跑了,他就冷冷丢出一句“没有一个是真心的”,继续抱着吉他当愤世嫉俗的单身贵族。
  就这么连续好些年重复着恶性循环,怎么也收不住。
  ……治好他这个毛病的,就是纪锴。
  朱凌毕业后立志投身音乐,习惯性经济拮据。实在没钱快要喝西北风了,也只得放下身段,在一条种满梧桐街道的一家快餐店打打零工。
  那家店那么巧,刚好就在纪锴家楼下。
  两人第一次见面,双双眼睛一亮。
  互相觉得对方长得真心天上有地上没的特别诱人,自然而然地开始了隔着收银台的各种小暧昧、小粉红的眉来眼去。
  正常地吃了几次饭、约了几次会,在一个很热的蝉鸣夏天午后,纪锴闲闲叼着个冰棍儿,一副半带着玩笑的表情问他:“我上次听人说,你整天断粮,房租都快付不起了。”
  朱凌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爽。
  “既然这样,干脆搬来跟我住怎么样?我家条件还行,冰箱食物充裕。你考虑下?”
  朱凌默默更不爽了。他从来都是特别有骨气的那种类型。
  虽然穷,但自尊和自负远高过常人。
  这要是换成别人——换成任何一个不是纪锴的人,敢用这种死不正经的表情和语气在他耳边说这种话,妄图勾搭他回家的同时还要顺便打击一下他的赚钱能力,真的,早完蛋八百辈子了!
  连“被考验”、进入后补席忍受他作妖的资格都没有。
  朱凌暗自腹诽,他是真搞不懂这男人粗暴直白的套路。
  还摆出一副“好心收留你”的贱模样!手都没牵呢,也没亲亲抱抱,直接就叫人搬过去?如果真喜欢,起码认认真真花前月下表白一番“我喜欢你”吧?起码看老子的眼神要多点柔情蜜意吧?起码送个早饭吧!起码……
  “考虑好没,来不来?”纪锴嚼完了冰棍儿,棍子往垃圾桶里“咻”地一丢。
  “……”蝉鸣声骤停。
  斑驳的树影下,朱凌一脸烦躁加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
  自负自信自卑自傲的人生,第一次默默认怂。
  朱凌悲催地发现,他这次竟然不敢作。
  不敢设置任何障碍“考验”纪锴。因为他怕纪锴会嫌麻烦,会反悔,然后一声不响也跑了。更怕现在不赶紧答应搬进去,可能以后都再没有这样好的机会了。
  奇怪吧?自己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明明从以前开始就只喜欢叶氤那样的。柔弱、易碎的,让人想要保护的。
  纪锴虽然非常非常帅,但这种比他高比他壮比他阳刚的类型,遇到之前从来敬谢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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