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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27)

作者:秦三见 时间:2021-06-08 08:03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但不知道为什么,余歇觉得自己下意识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
  一顿卤肉饭,两人之间的话题始终围绕着做饭和品鉴美食,余歇说:“我平时放假没事儿的时候时间都用来走街串巷找好吃的馆子了。”
  沈问言就笑:“那你岂不就是本地美食活地图?”
  余歇表示喜欢这个封号,他回去就做个PPT,把这些好吃的馆子都记录下来,并一一标注特色。
  “那你这PPT值钱了。”
  “你买吗?”余歇开玩笑似的说,“我开价很高的。”
  “你说说,多少钱,我还真得看看买不买得起。”
  余歇夹了一筷子小菜送进嘴里,咀嚼的时候还真的思考起定价来。
  “说到这个,”沈问言对他说,“你平时出去吃饭,都是一个人吗?还是有朋友一起?”
  这个问题问出来之后,沈问言为自己捏了把汗。
  他这个人最擅长的就是给自己假想情敌,如果余歇有固定的饭搭子,那好了,那人也一准儿会成为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不过还好,余歇的回答是:“基本上都是我自己。”
  沈问言松了口气,低头偷笑。
  余歇眼尖,看到了沈问言的小动作,他觉得这人挺逗,傻乐什么呢!
  “自己出去吃饭不觉得无聊吗?”沈问言顺杆子往上爬,“我要是自己一个人的话,可能就不堂食了,打包回家。”
  “不会啊,我觉得这种情况自己去吃挺好的,不然两个人口味不一样,也容易出现分歧。”余歇其实就是觉得两个人麻烦,自己想去哪吃就去哪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好吃难吃都是一个人受着,没什么心理压力。
  沈问言听他这话是没有主动邀请自己的意思,那既然这样,只好“山不过来,我就过去”了。
  有句话说得好:只要你主动,我们就能有故事。
  沈问言觉得在他跟余歇的这段关系里,他必须得主动了。
  “商量个事儿呗。”沈问言打好了腹稿,在肚子里把这段话反复审视、删删减减,最后确定应该没什么太大的毛病才说出了口,“以后你要是有什么好吃的馆子,能不能带上我?”
  “啊?”
  “除了应酬,我很少在外面吃饭,没见过什么世面。”沈问言笑,“我也想吃好吃的。”
  后面这句话实在有点可爱,堂堂一个总监,像个小孩儿似的跟余歇说“我也想吃好吃的”,余歇哪儿拒绝得了。
  余歇算是发现了,就算再怎么跟自己说已经对眼前这人没感觉了,可还是没法狠心说出拒绝的话。
  这算怎么回事儿嘛!
  “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没问题。”余歇没把话说死,他得给彼此都留条后路。
  如果。有机会的话。
  谁知道会不会真的有这个机会啊。
  沈问言觉得这样不行,他得要个准信儿。
  也不是信不过余歇,但这种太缥缈的“承诺”最不可信了,随时都能赖账,他必须在这个时候就稳稳抓住机会。
  “别如果了,”沈问言说,“就下次吧。”
  从这一点来看,沈问言还是很会把握机遇的,年仅三十就混到了总监这个位置,倒也不是那么无法理解了。
  余歇本来想蒙混过关,却没料到沈问言这么认真。
  想了想,骑虎难下了,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沈问言开心了,觉得自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那以后我要是有想去的餐厅,是不是也可以叫你和我一起去?”
  余歇挑眉看他,突然明白了什么叫“蹬鼻子上脸”。
  沈问言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赶紧满脸堆笑:“以后再说,反正下次的事儿先定了。”
  他说完,闷头吃饭,生怕再继续下去余歇就反悔了。
  两人吃完午饭出来,沈问言撑得都快直不起腰了,但他不能表现出来,否则就露馅了。
  沈问言说:“意犹未尽。”
  余歇一听,得意了:“我就说好吃吧!”
  沈问言说的“意犹未尽”其实并不是指这卤肉饭,而是跟余歇一起吃饭让他觉得意犹未尽。但沈问言不能说,他得顺着余歇的意思来。
  他连连点头:“你真的很会吃。”
  余歇喜欢听这话,在心里为自己贴上了“美食品鉴官”的称号。
  “行了,吃饱喝足我该走了。”余歇看了眼时间,都已经下午两点半了,“你还要继续回去加班?”
  沈问言特想说自己已经忙完了,想说:你去哪儿?也带上我呗!
  但这人啊,也不能太粘人,俩人的关系刚开始朝着和谐的方向走,他不能操之过急。
  索炀说的嘛,得稳住。
  “嗯,”沈问言装腔作势地说,“还有些工作没处理完,估计今天要忙活到挺晚。”
  “惨。”余歇朝他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余歇的车就停在路边,俩人道了别,他一个人上了车。
  沈问言站在路边目送着余歇离开,虽然觉得有点不舍,但今天也该知足了。
  如此想来,这个周六的加班竟然还是件好事。
  余歇开车走出没多远前面就是红灯,他停下之后扭头看了一眼后视镜,没想到沈问言竟然还在原地站着。
  从后视镜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余歇心里还是触动了一下。他突然想起那年夏天他向沈问言告白之后,是他先一步离开的,走得特急,脚步也乱,在KTV闹哄哄的走廊上走出了山路十八弯的感觉。当时走到他们那个包厢门口时余歇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沈问言还站在原地看着他,手里拿着他送出去的礼物。
  都说了不回忆,说了过去清零,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呢?
  余歇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透顶。
  余歇没去别的地方浪,直接回家了。
  三点钟到家,换了衣服钻进被窝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他看着外面渐渐暗下去的天色骂了自己一句“猪”。
  骂完也懒得动,在余歇看来,周六就应该在被窝里度过。
  他习惯性地拿过手机,有一条未读微信消息。
  余歇赶紧点开,却发现,原来只是QQ邮箱的新邮件提醒,还是一封垃圾邮件。
  没什么意义的一条微信却让他又想起了好久没有登录的“封心锁爱”,切换界面到QQ,余歇登录后发现自己QQ空间的最新访客依旧是“加内言”。
  同学聚会之后,余歇已经把自己的这个QQ空间给锁上了,沈问言就算后来再点进来也什么都看不到。
  但是余歇可以。
  他浏览着自己那会儿写的日记,一共就那么几篇,全都是写给沈问言的。
  十几岁的男生竟然也有这么多矫情兮兮的话,余歇忍不住吐槽,当初不去写小说真是可惜了,那时候如果动笔写了,没准儿现在都开全国巡回签售了。
  他点开最早的一篇日记,这是写于告白前。
  那个年代,“文艺青年”还没像现在这样被用烂,十几岁的年纪也确实容易伤春悲秋,当时的余歇虽然在人前是个“谐星”,可也有“文艺细腻”的一面。
  那时候他把自己那不为人知的一面写进日记,只给沈问言看,他觉得这事儿特暧昧,也希望对方能读懂他传递的暧昧信息。
  他在日记里绞尽脑汁地拽一些词,仿佛沉陷暗恋的他就是那葬花的黛玉,现在再看,他直接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年的余歇有多希望沈问言看到这些日记,现在的他就有多希望对方不识字。
  虽然觉得羞耻,可余歇还是舍不得删,说到底,这些都是他最真实最赤诚的青春。
  余歇就那么拿着手机在被窝里把这几篇日记又都重新看了一遍,外面天色彻底黑了下去,卧室的光线也越来越暗,整个房间只有幽幽的手机屏幕发出来的光,把他的这一小块天地照得闪亮。
  余歇看到最后一篇,那是他上大学之后写的,写完这一篇他就再也没有登陆过这个QQ号码,直到跟沈问言在同学聚会上重逢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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