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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吉米同行(123)

作者:向家小十 时间:2019-04-19 12:05 标签:重生 励志人生 欢喜冤家 美娱

  但行星乐队中,由于鲍德温在陌生人面前,性格略显腼腆,不喜欢对外发言;西奥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日常连采访都很少接;詹姆斯是不怕发言,可他的问题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所以,这种场合只能是吉他手的活儿了。
  不过,兰斯的行事风格在整个乐坛并不是秘密。
  这个总爱扯些外交辞令的黑发吉他手异常狡猾,很少能从他的话中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所以,参加这次颁奖典礼的音乐人都挂着那种客客气气微笑,以为他又要开始说废话。
  但这一次,黑发吉他手难得地出人意料了。
  一开始,他确实对着话筒说了一通感谢来感谢去的官方辞令。
  可在即将结束获奖感言的时候……
  他却又多说了一句:“但我最想感谢的人,其实,正站在我身边,我们的主唱——吉米莱蒙!”
  正无所事事站后头发呆的詹姆斯惊了一下,继而满脸疑惑地望向兰斯,似乎是在问:“之前你可没说还有这一出啊?”
  但兰斯却侧头含笑地望着他,仿佛不是在对所有的观众和嘉宾发言,而是只对着他一个人讲什么情话:“如果没有吉米美妙的嗓音和努力,那么,我们今天也不可能站在这里。所以,吉米是我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主唱。”
  这句话一落,摄像头自然就转向了詹姆斯。
  一向痞气的金发主唱非常惊喜地咧开了嘴,两颗小虎牙尖尖地露出来,笑得那叫一个明艳灿烂、春暖花开。
  “所以,耽误大家几分钟的时间,我想……我想为他念一小段诗。”
  兰斯继续侧头对着话筒,一边凝视詹姆斯,一边这么说。
  这种时候,自然是没人扫兴去反对的。
  黑发的吉他手有些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才对着话筒念出了诗名:“To a Skylark.”
  “哦——!!”
  在场的所有人立刻流露出了恍然的神色:“致云雀!”
  不少乐坛的前辈们还不禁笑了起来,纷纷点了点头,在心里羡慕地想:“吉米那个嗓子……哎!”
  兰斯一边看着詹姆斯,一边就这么为他念起了诗:“你好啊,快乐的精灵。你似乎从不是飞禽,从天堂或天堂的邻近,以酣畅淋漓的乐音,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
  一种喜悦的感觉无比迅速地席卷詹姆斯的全身,强烈得几乎快有一种晕眩感。
  他忍不住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的吉他手。如果身后有尾巴的话,大概都要翘高高的,再把尾巴毛也给乐开花了。
  因为读书少的缘故,他还在心里用贫乏的词汇胡思乱想着:“哎,他真好,真好!这诗谁写的?写得好!写得妙啊!我明天回去就找出来全背下!”
  兰斯其实也有一点儿不太好意思。
  可考虑到近一段时间那些乱七八糟的绯闻……
  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加强一下在大众眼中的存在感了。
  在报纸上传绯闻算什么能耐,有本事也上音乐奖颁奖舞台上来个PK啊!
  所以,他一眨不眨地回望着詹姆斯,丝毫不躲闪对方有些过于炽热的视线,还语气稳稳地念出了想要念的最后的几句:“从地面你一跃而上……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詹姆斯忍不住地靠近他,情不自禁地又给了他一个拥抱。
  两个人对视一眼,那种奇妙的默契感充盈在心中。
  尽管詹姆斯是第一次听到这首诗,可他却不有自主地和兰斯一起,同时朝着话筒的方向低下了头。
  他们对视着,头紧挨着头,脸也快要贴到脸,那是几乎能感受到对方呼吸的近距离……然后,才一起对着话筒重复说:“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诗念完了。
  两个人久久地对视几秒。
  这次兰斯主动地伸出胳膊,依旧是大大方方地搂过自家金发主唱的头,低头亲了一下。
  詹姆斯配合地侧头过去让他亲,笑容灿烂无比。
  鲍德温和西奥在一旁默默地鼓掌。
  这一刻,除了站在舞台上外,他俩的行为举止和表情神态和底下嘉宾们一模一样(局外人)。
  作者有话要说:singing still dost soar,and soaring ever singest.
  英文其实应该更有感觉,但写小说还是中文吧。


第128章 未知发展
  那天的颁奖典礼结束后,行星乐队所有人都一起跑出去庆祝了。
  但詹姆斯被自家吉他手在舞台上撩得晕晕乎乎、神志不清,只想和兰斯腻在一起,连香槟酒都顾不上喝了。
  所以,庆功宴才开始,两个人就半路偷跑了。
  詹姆斯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俩是怎么打车回到伦敦的那个家,怎么急不可耐地打开门,怎么反脚踢上门,又是怎么拥抱着、亲吻着,然后,一起栽倒在床上的……
  第二天一早,兰斯难得地起床出门,拿回来一摞订阅的报纸。然后,愉悦地发现,终于如愿以偿!
  他昨晚在NME音乐奖上的表现,在今天直接上了头版头条,名字还直接和自家主唱并列到了一起。
  但有趣的是,没有什么八卦媒体和娱乐小报,只有无数主流媒体的种种赞誉之词。
  他们盛赞行星乐队中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之间感天动地的兄弟情,并称他们为‘英国最佳搭档’,祝福他们在今后的日子中,创作出更多的经典作品。
  穿着睡衣的兰斯坐在餐桌前,左手端着一杯热茶,右手似乎漫不经心地翻着这些报纸,越翻心情越不爽。
  但詹姆斯特别高兴。
  他坐在吉他手旁边,小姑娘一样拿着把剪子,把所有提到两个人的报道都仔仔细细地剪下来,想待会儿全拿回去贴到自己的日记本里。
  等兰斯翻了一圈的报纸和杂志后,就一声不吭地陷入了迷之沉默。
  詹姆斯有点儿奇怪地望过去:“不高兴吗?”
  “哦,高兴。”
  兰斯满脸写着不高兴地敷衍说。
  詹姆斯只当他又闹别扭了,凑过去亲了亲:“哎,我真挺高兴的!刚认识你的时候,可从来没想过会像今天这样。”
  兰斯一怔,似乎想起了以前的事情,终于笑了出来。
  詹姆斯还回忆着说:“那天,我在走廊里罚站,哎,你突然就在我背后说话……”
  “不是。”兰斯突然说。
  詹姆斯愣了一下:“什么?”
  “你也许是那天认识的我,但我可不是那天认识的你。”兰斯笑着说。
  “啊?”詹姆斯有点儿惊奇地望向他。
  “你可是学校里的名人啊,吉米。”兰斯感叹地说。
  然后,他把茶杯放回到了桌子上,抽出一根烟点燃,盯着烟头的些许火星,漫不经心地抛出来了一句话:“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在足球场上挨打……”
  “不可能!”詹姆斯惊讶极了:“我上小学三年级后,就再没挨过打了。”
  兰斯没理地继续说:“……等过了几周,你又打回去了。”
  “等等,这倒是我的作风。但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了啊?”
  詹姆斯觉得这记忆可能有点儿太久远了。
  兰斯没理他,自顾自地吸了一口烟。
  然后,他微微一笑地解释:“我在学校时,座位靠窗,正对足球场。”
  詹姆斯不由得绿眼睛一亮:“所以……”
  兰斯回答:“所以,你从入学以来,只要是在足球场约架,我差不多都看过。”
  “嘿嘿,我打架帅吧?”
  “你对鼻青脸肿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那你还看那么久?”詹姆斯不服气地叫了起来。
  “我无聊看个乐子。”兰斯一边在嘴上回答,一边在心里说:“看看小傻子到底什么时候服软……”
  “等等。”
  詹姆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每回事态一严重就特么会有老师出现?神出鬼没的……”
  兰斯坦然地回答:“对,我干的。”
  “……你,你别告诉我,你那会儿就喜欢我?”詹姆斯不禁满脸狐疑地望向自家吉他手。
  兰斯一下子笑了起来:“你想多了,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
  詹姆斯还想继续追问。
  但兰斯这人太能憋了。
  只要他不想说,把自己活活憋死也不会透露一个单词。
  [说不定……他真暗恋我很久了。]
  詹姆斯在日记里写,然后,又觉得太自恋,难为情地把这句话划掉了。接着,又写了一句:[算了,不想以前的事,反正我们现在在一起了。]
  除此以外,他还随手写了一句:[在卧室里,客厅里,院子里,街道上,舞台上……只要回头,就能看到我的吉他手在哪里。]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把这句话改了改,当歌词用了。改动的地方挺小,就只是把‘吉他手’改为了‘爱人’。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
  凭新专辑证明了自身实力的行星乐队又开始新的一轮巡演。
  但是,这次的巡演却和以前有点儿不同。
  从一开始就状况频出。
  怎么说呢?
  在此之前,一群乡下来的小傻子,连怎么使唤人都不会,所以,除了注重形象的兰斯总带着什么专属服装师、造型师以外,其他成员身边顶多也就是配一个助理,偶尔有事情需要办,多数是找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帮忙。
  但这一次,鲍德温和西奥身边多了一堆不认识的人。
  以至于詹姆斯很快意识到:“如果不算是兰斯的话,我他妈居然是唯一一个独自上路的人?”
  先说鼓手鲍德温的问题。
  他这次出门巡演,居然带上了他老婆。
  那个据说要和他闹离婚,但也算是彼此相爱,似乎还有点儿青梅竹马关系的姑娘,名字叫爱丽娜还是艾丽莎的,詹姆斯记不清了。
  但因为她烫了一个挺有趣的蓬蓬头,所以,他私底下和兰斯说话总是会用‘那个蓬蓬头’来进行指代,说顺口就变成‘蓬蓬’了,后来还不谨慎地说漏了嘴。但那姑娘的脾气和鲍德温简直一样好,不仅没介意,还笑着同意了他们这么叫。之后,大家就都‘蓬蓬,蓬蓬’地喊她了。
  正常来讲,巡演中的摇滚乐队是有一条约定俗成潜规则的,那就是不带家属。
  一来,这可能会分散乐手的注意力,造成在排练和演出中精神不集中;二来,男人扎堆的地方,带女人容易出现纠纷;三来,很多摇滚乐队在外玩得比较疯,带了正式家属,大家都会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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