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玄幻灵异>

末世之倾城(11)

作者:一叶苇 时间:2019-05-11 09:39 标签:情有独钟 未来架空 末世 随身空间

  王雅桐和辛媛瘫在路边花园式防护林的草地上,连连摇头:“我们一步也走不了了。”
  卫不争也婉言谢绝。
  国道从余浪县城的东边擦城而过,郑笠家在主城区,如果过去,还要再走五公里左右,他急着回中州,一步冤枉路都不想走。
  几个人正在说话,通往临江镇的路上过来一对年轻男女,看样子是恋人,女孩子看起来累得不行了,抱着男孩子的胳膊,一瘸一拐走了过来,女孩子一过公路,就坐在了卫不争他们旁边的马路牙子上,摸着脚脖子表示,她坚决不会再走一步了。
  卫不争问:“你们是从临江镇过来的吗?大桥现在怎么样?”
  男孩子说:“看着好好的,可警察和军队的人把守着,只让行人通过,其他的,连摩托车都不行。”
  郑笠用目光示意了一下女孩子,说:“你们,是从临江镇走回来的?”
  男孩子点头:“我们休年假,后天假满,今天想回乌达,到临江镇,车子不让过桥,大家都在跟守桥的士兵吵,我们的车子被堵在中间,过不去桥也退不回来,闹腾了大半天,最后,车子干脆动不了了。”
  卫不争说:“不是前天就说临江镇大桥不通车了吗?你们怎么还开车?”
  男孩子说:“是那么通知的,可本地的,只要不是大货车和大巴,越野、轿车都过了,警察根本管不了,我们也是今天中午到了那里才知道,今天早上军队把大桥给接管了,连牛车都不让过了,大桥明明看着好好的。”
  “谢谢。”卫不争先对男孩子道谢,然后又对郑笠夫妇说,“我得早点走,我怕明天,连行人都不让过了。”
  郑笠看无法说服他,就让他坐在防护林里稍微休息片刻,自己去去就来。
  一下走了几十公里,卫不争确实累了,防护林的小路上有长椅,他走过去,躺在上面休息。
  李美玉靠在他旁边的树上,抱着郑潇,小声和他说话。
  过了几分钟,卫不争感觉到什么,他睁开眼,郑潇站在他面前,木木地看着他。
  卫不争往里边挪了挪,把小孩抱上来,对他说:“帮叔叔看着包好吗?叔叔想睡一会儿,怕包被人偷了。”
  郑潇还是不说话,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一丝改变,但卫不争觉得,他答应了。
  于是,他拉过小孩的右手握着,闭上了眼睛。
  郑笠用让人惊叹的速度,为卫不争带回了一个塞满衣服和方便食品的五十升容积旅行背包。
  卫不争坐起来,感觉十分过意不去,他并没有把郑笠昨晚上的话当真。
  郑笠推开卫不争给钱的手,帮他把包挂在背上,就把人往路上推:“你快走吧,超市的老板说,我们县城已经出现了几十个腐尸病,大家都在传,说小说电影里写的那种末世来了,很多小超市都关门,不肯卖货了,大点的超市政府下了命令,允许他们晚上提前关门,不允许停业,你如果快点走,沿途还能买到东西,走晚了,我怕你真就走不了了。
  我本来想给你弄个八十升或更大的包,可你后面都要步行,背太重的东西弊多利少,就给你买了这个,快走吧。”
  卫不争没有犹豫,摆了摆手:“那咱们就再见吧。”
  他已经转过了身,却又踟蹰了一下,最后还是转回身,小声对郑笠和李美玉说:“郑大哥,嫂子,你们看好孩子,我觉得,郑潇他,有点不一样。”
  看到郑笠和李美玉惊愕恐慌的表情,他赶紧接着说:“也许是好事,我觉得,他有……异能。”
  说完,他摸了一把郑潇的头:“潇潇再见。”转身往大路上走去。
  卫不争走出了有十来米,郑潇忽然撒开腿,追着他跑了过去。
  郑笠和李美玉叫着他的名字追了上去。
  卫不争转身,等郑潇跑到跟前,把他抱了起来,右手放在他额头,轻轻说:“我知道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好孩子,叔叔特别喜欢你,可叔叔的家离这里很远,叔叔得回自己的家。”
  说完,他把郑潇递给了追过来的郑笠,从胸前的小包里拿出一瓶水递给郑潇:“如果你想叔叔了,就从这个瓶子里倒出一点点水,兑满你的小杯子,在心里和叔叔干杯,好不好?”
  郑潇接过水,呆呆地看着他,不说话。
  李美玉泪流满面,脸上却是在笑:“我们潇潇从出生开始,除了小时候哭过,从来没有主动表达过情绪。”
  郑笠在儿子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我们宝贝好了,好了。”
  卫不争理解他们的心情,但他不可能为此停留,他又伸手捏了下郑潇的脸颊,跟他摆摆手,转身走了。
  王雅桐和辛媛躺在草地上,有气无力地和卫不争摆手:“再见,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
  她们很想和卫不争继续一路同行,可腿实在抬不起来。
  临江镇在余浪县城东南方向,距离十二公里。
  晚上十半点左右,卫不争来到了临江镇。


第10章 原委
  九点左右出发,大约下午一点左右,沈危四人和其他乱做一团惊声尖叫的乘客一起,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坡上下了车。
  乘客们一下车就沿着公路向南狂奔,沈危四人跑出二十多米后停了下来,看着司机连滚带爬地跳下驾驶室,头也不回地向北跑去。
  他们又看了看坐在大巴右边靠窗的位置上,脸色青黑,浑浊的眼睛茫然看向窗外远方的女子,不约而同地齐声叹了口气,转身向南走去。
  这里距离余浪县城大约四十公里,他们还有得走。
  就在他们的眼前,没有一点预兆,年轻漂亮的准妈妈就那么坐着,皮肤一点点变得青黑,肌肉一点点萎缩。
  丧尸随时可能出现在自己身边,自己也可能随时变成丧尸。
  沈危他们心里越来越着急,几个人不敢有丝毫懈怠,以急行军的速度继续赶路。
  可前面已经连续走了七八天,他们体质再好,心情再急切,也无法改变人体生理的承受极限,走出大约十公里后,他们的速度开始减慢,然后越来越慢。
  到达国道和余浪县城东西方向主干道交汇的十字路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左右。
  王政清坚持不住了,他扶着路边的行道树说:“沈危,休息一会儿吧。”
  高佑翔扒着项蓁的肩膀,眼巴巴地看着沈危。
  他们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夜晚的环境,沈危环顾一周后,指着路口西南的花园式防护林说:“那边,休息一个小时。”
  高佑翔一跨过人行道的路沿就扑了下去。
  项蓁弯下腰拉他:“往里边去一点,这儿的草都让人踩秃了。”
  高佑翔不动。
  沈危和王政清过来,高佑翔象征性地往里面挪了两下,沈危苦笑着拉起他一只胳膊,和项蓁一起把他拖到了里面的草地上。
  高佑翔本来是二线队,也就是技术支持,因为特别向往一线队的生活,他拼着命训练了两年,把自己送进了一线队,但体质这种先天的东西,不那么好改,平时看不出来什么,到了极限时刻,他和另外三个人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
  项蓁也就地躺下。
  沈危卸下包,也想躺,被王政清拽住了胳膊:“你去躺那个椅子上。”
  沈危的左腿三年前负过伤,草地上有潮气。
  沈危还想辩解,被王政清推着来到了长椅前,王政清把他的包放在地上,自己往包旁边一倒:“我看着东西,你睡会儿吧。”
  一路上,他们的车子被其他突然熄火横在路上的车挡了二十多次,刚开始他们四个人全都下去推车,后半程,沈危不让他和高佑翔再下去,他就在车上睡着了。
  不过就算他不睡,沈危也比他辛苦。
  他们这次的任务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到达标的物所在的国家后,他们发现情报有误,他们在情报给出的地方,根本找不到标的物,原本计划一周之内完成任务回国,结果他们光等待新情报就等了六天。
  接到新情报后,他们匆匆赶往另一个城市,在那里找到了标的物的踪迹,可曾经躲掉过十数次追捕和暗杀的标的物深居简出,把自己保护得滴水不漏,他们等待了两周,才等到一次标的物外出的机会。
  可就在他们进入各自的狙击位,潜伏等待了十几个小时,标的物即将出现时,他们的小组联络器同时失去了所有功能。
  现在他们已经知道,在同一时间,不止是他们,那个国家和华厦国霍吉拉地区所有的电子设备都失去了功能。
  可当时他们不知道,他们怀疑,是不是他们的行动被发现了,对方对他们实施了通讯干扰,但没有撤退的命令,也没有其他证据表明他们一定是被发现了,几个人便继续。
  依赖他们在长期的训练和实战中锻炼出的强大心理素质,和被沈危强制进行过的多次模拟原始状态下配合作业,他们完成了狙杀任务,并且结果还远远超出了预期——在狙杀前恐怖.组织领导人暨现恐怖.组织精神领袖的同时,他们还狙杀了前来邀请他去给新加入的组织成员演讲的现任领导人及其副手,这两个人也是华厦国政府追杀多年而不得的。
  因为复杂的国际关系,那位在华厦国犯下过累累罪恶的恐怖.组织前领导人,现在在国外拥有一个高贵的头衔和合法的身份,他们的这次狙杀行动能造成多大的影响,可想而知,那个城市实行了戒严和宵禁。
  而因为通讯断绝,上级许诺的完成任务后应有的支援没有到位,他们四人孤立无援,最后是沈危带着他们昼伏夜出,绕过重重盘查,三天后才离开那个城市。
  当然,这其中也有幸运的成分,那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远远不如华厦国,停电是常态,这为他们在城市安全藏身和夜间行动提供了可能。
  因为那个城市通往边境口岸的所有途径都在戒严审查,他们四个人不能走最近的路径回国,于是他们先步行向东到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的贫民区找了一辆黑出租,前往距离霍吉拉最近的边境城市。
  在距离边境小城五十公里的时候,他们又遇到了那场前所未见的扬沙,出租车当着他们的面变成了一堆废铁,司机大叔又吼又叫,拉着他们不让走,要钱,说自己一大家人就指着他的车过活呢。
  计划中一星期的行程变成了一个月,得不到后续援助,又不能到银行取钱,他们早已经囊肿羞涩,但沈危还是把他们一半的钱给了那个大叔。
  就算这样,那位大叔也死活不愿意,嫌少,说他的车买的时候合五万华厦币,而他们只给了他六千。
  几个人最后变身恶霸,才得以脱身。
  沈危刚满二十八岁,就担负着任务的成败和对部下生命安全负责的双重责任,不用刻意去想,和沈危朝夕相处近八年,共同执行过无数次任务的王政清就知道他的压力有多大。
 

作者部分作品更多

末世之倾城

上一篇:绝壁不是亲爹

下一篇:别动我的尾巴!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