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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尸如此(3)

作者:春日柔桑 时间:2018-08-11 21:28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灵异神怪 天作之合

  熟悉的声音传出,王师傅一下子乐了:“这都多少年没看武侠了,正好今天一起看。”他喜欢看抗战的对武侠剧向来没兴趣,但是播的是83那版的,一下子倒勾出他挺多回忆来。
  “支书你瞅瞅。”老王边听声边剪发没过一会儿已经给傻子理出个标准的板寸,再一看傻子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笑道:“跟能看懂似的。”
  “你别说啊老王,没准真能看懂,比比划划的,咋地你是要发功成武林高手啊。”
  傻子似乎意识不到自己被村支书笑话,看着支书笑也跟着傻乐了几声,然后就对电视剧没了兴趣,开始直勾勾的照着镜子,看了一会儿又动气手来戳镜子里的自己。
  再然后就是摸自己新鲜出炉的小寸头。
  “估计是舍不得了。”王师傅收拾好傻子原本的长发,瞅着发质能卖个不错的价格。
  “这头发抵理发钱了啊。”想了想又拿出一百块递给了村支书,傻子好糊弄,村支书不好糊弄啊,不过好在他还有的赚,这傻子到挺会养头发的,瞅着没烫染过再倒卖也能卖个不错的价。
  村长看了看正在擦碎头发的傻子道:“这小子估计是家里有点钱,头发养成这样营养估计是够够的了。”说着抽了一口烟:“就刚才洗澡看他身上,皮肤是真不错。”一瞅就是有钱人家才能养出来的。
  而且也没遭受虐待的痕迹。本来他还有点担心是孩子家里人对他不好才跑出来的或者是有意遗弃的,现在看来估计是不小心和家里人失散的。
  “就是不知道怎么跑来咱们村的。”王师傅纳闷:“就跟突然之间冒出来似得。”
  “谁知道呢,有钱人家破事一大堆。”最后一口烟搞定,村支书直接拍了拍还在摸头发的傻子:“走了啊。”这孩子对这三字倒是有反应。
  本来村支书是想带傻子去他家坐一会儿的,可是年纪大了洗完澡后直犯懒,村支书也没了兴致,索性直接把人送到家,拍拍屁股准备去超市买点下酒菜,卖个头发小赚也是不错了。
  傻子有点不是很开心的回了住处,他的头发没了,虽然这里的男人都是短发,但是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是长发而且是留一辈子的那种。
  今天发生了很多事,又刷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原来有人真的可以飞啊!想到电视里那些人飞檐走壁的样子他就有些羡慕,身为一个尸体,他貌似不能飞,试着做了做降龙十八掌的姿势,也不知道那群人是怎么发功的,一掌就能把石头打碎他虽然也能做到,但是这需要他费很大的力气,而电视里的人做起来却好像很轻松。
  而且他也不能掌心发光冒气什么的,想想就有些挫败,有机会他一定去找那些人,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爬上炕,他从兜内摸出一把瓜子,这玩意还是邻居给他的,连同几个山核桃。
  他喜欢磕这个打发时间,他的身体记得怎么吃到瓜子仁,所以他喜欢。
  一无所知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美好了,他从衣柜里掏出一个手机,开始拿他砸起了核桃,反正无聊打发时间罢了。
  他也是来了下河村之后才知道这玩意叫手机的,村里人貌似很喜欢这东西,但是他很讨厌。
  他有很多个这玩意儿,但是这种名为手机的东西,确着实给他造成了很多困扰。
  冷不丁冒光不说,还会突然之间就开始出声,再么就是嗡嗡的震动,吓人不说还打扰睡眠,他经常被这玩意搞的心脏直突突。
  把手机砸的啪啪作响,本来这东西他都是留在墓内的,不过看着下河村几乎人手一个,他也想跟着学怎么用,于是就都带出来了,可是这么多天下来他还是学不会,带出来的手机也就没了用处,索性拿这几个手机当了锤子。
  好在这几天这些手机都消停了,基本上没几个再出声或者是冒光了。不过看着砸核桃砸到粉身碎骨的手机,他撇了撇嘴,还没锤子好用呢。
  没了耐性,直接徒手捏碎了山核桃,也许是最近经常听人说话的关系,哪怕他现在没有开电视,似乎也能听到很多人讲话,而他也已经渐渐能明白别人说话的含义了。
  现在他最想做的是尽快学会文字书写,这段时间他心心念念得是把自己的才起好的名字写出来,然后告诉全村,他的名字叫做——何忆。
  何必回忆呢,脑袋会很痛。

  第 4 章

  从衣服判定别人家庭这种事,有时候还是挺不靠谱的。
  何忆穿的好,纯粹是因为死的那群倒霉蛋里和他体型最接近的人是个富二代。刚出土没多久,他下葬时穿的衣服就氧化破烂的不成样子,偏偏何忆刚醒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于是那群死掉的盗墓贼的衣服他干脆都扒了,学穿衣服是个痛苦的过程,好在何忆看图穿衣的这项技能还没忘,于是美妙的误会就这么产生了。
  其实现在的衣服穿起来是很舒服的,只要多练练何忆就能把衣服穿的很精神板正。不过他不会穿也不想穿那群人的内裤,他单纯就是觉得这么贴身的东西他不想穿别人的,这也导致他到下河村的头几天尝尝要忍受磨蛋的痛苦。
  下河村的日子其实是相当快乐的,虽然总被笑话,不过不用为生存发愁还有可爱的孩子教他读书写字帮他适应现在的生活,何忆真的感到很满足。
  但是这种快乐的日子却注定不能再过多久了。
  当欢庆新年的烟花燃起的时候,何忆的储备粮已经全部都没有了。
  别的僵尸吃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的食物是血。人类的食物虽然让他能有饱腹感,但是他似乎不能消化,食用美食确实很享受可是后果却是肚子很不舒服,只有吐出来才觉得肚子好受些。
  唯有喝血能让他感觉轻松有力。何忆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
  面前的尸体何忆已经不忍心再看了,刚醒来的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降温了,虽然起到了些冷冻保鲜的效果,然而几个月下来这群盗墓贼的尸体也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
  血液也是,虽然他想存一些争取能喝个一年半载,但是腐败变质的速度却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尸体的处理也变得极为棘手。
  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尸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座埋葬这他的墓也算是他的家,有群贼死在了他家里这种感觉真的很恶心,更恶心的是每次回家都得看到他们腐烂的样子。
  味道也很难闻。
  有心想把他们都扔出去埋了,但是他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快十具的尸体一旦被外人发现,那下河村一定热闹大发了,他的墓肯定会被其他人发现的几率又会加大很多。
  何忆最近在看《重案六组》之类的电视剧,从电视剧中他知道了很多有用的知识故而他现在很不想和公安警察什么的打交道,更没那个勇气挑战现在的刑侦技术。
  不过这群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也算对他有帮助。
  何忆有时候都在想上天对他是真的不错,运气好不说,死后再活这也是没几个人能做到的。
  这一遭下墓,到底还是便宜了他,先是从棺材里解放,然后有了很多的储备粮。这群倒霉蛋的衣服钱财手机什么的现在也统统成了何忆的东西,现在让他们这群烂透了的尸体暂时呆在他家,他也勉强能忍受了。
  稍微废了点力气把这几具尸体从主墓室挪到盗洞附近,何忆想到:‘下河村是不能多呆了。’
  他最近喝的血还是三天前,不是人血而是鸡血,那个味儿简直了,何忆不想再回忆。可就是这顿难喝到极点的血他也是好不容易弄到的,在下河村偶尔丢只鸡最多是听养鸡的骂几句,可是一旦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村里肯定是要闹腾的,而这个村子又藏不住秘密。
  下河村人对他是真的不错,何忆也不想总是给人家找麻烦。可是没有足够的血液摄入,他的脑子就会变钝且暴躁易怒有时候还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有的时候会很怕自己失控情况下袭击人。
  揉了揉肚子,何忆清点着手上的现金,他在下河村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虽然他挺喜欢购物的但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傻子花钱大手大脚的也太打眼了,故而他很努力的压抑自己的购物欲。
  这群人手头都挺富裕的,他现在手上有将近一万的现金,何忆取出一千包好,这是给他从未见过面的房东的,再包三千给村支书。几个月接触下来何忆大概也有点了解这个老头了,他虽然有自己的心思但是对何忆那是真的很不错。他承支书的情。
  以后的日子也许会很艰难,不过何忆不怕。他最宝贵的财富不是这些现金,而是自己的陪葬品。
  何忆小心翼翼的将自己的陪葬品包好然后放到背包中,他现在已经大概知道自己死亡的年头了,明朝的古董应该蛮值钱的,虽然他还不知道该怎么出手不过缺钱了就卖点古董应该能让他度过最开始的难关。
  启动室内的机关,看着主墓室渐渐封闭何忆感觉自己有些感情泛滥了,世事变化如此大,这么一走也不知道何时还能再回来。
  可是他知道,他必须离开,他的心躁动不已想闯闯这花花世界,何忆选择遵从内心。
  临走之前他挨个踢了踢那群腐尸,尤其是痦子兄,何忆狠狠的给他几脚:
  “行了,我家就给你们先住着吧,瞅你们这德行诈尸那基本是不能了,就在这好好呆着吧,等我衣锦还乡了你们估计是烂成骨头架子了,到时候再给你们弄个墓。”呼,破纪录了,这句话真的可以算是他复生已来说过的最完整流利的话了。
  虽然听众让他很不满意。
  拍了拍手,何忆从盗洞爬出然后填土封好,他得再回下河村一趟,住处他还得好好收拾收拾,在别人家住了那么久他也想做点什么报答一下人家,他现在还没本事把房子好好装修一下不过收拾的干干净净这点他还是能做到的。
  而且他还想看春晚呢,白天支书还给他送来些冻饺子何忆也想把饺子都吃完,复活后的第一个春节,虽然只有他一个人过不过他也想过得热热闹闹,哪怕吃了饺子后会不舒服。
  ……
  新年到了,这个时候也是下河村最热闹的时候,务工返乡的,出门走亲戚的这让下河村的人口迎来了一个小高峰。
  正是一年最闲的时候,村子里的人聊天热情也空前高涨,近期下河村的新鲜事还是挺多的,村东头老刘家小媳妇偷人的事本来都消停很久了现在也被反反复复拎出来说,不过下河村人最常提起的还是傻子。
  他的出现和离开都挺突兀的,刚入冬的时候冷不丁村子里就出现那么一个人在来回晃荡,还是村支书拍板收留了他,傻子在下河村呆的那几个月真的是给下河村带来很多谈资。
  “你是不知道有多可乐。”支书老伴和亲戚笑道:“刚来的时候瞅着村里孩子玩儿□□都能给他吓得够呛,一瞅着那枪指着他立刻就跑,村里那帮孩子也是皮傻子一躲有枪的都开始指着他要打……”
  亲戚一听也是乐了:“有这么个傻子你们村也是挺热闹的啊!”
  “可不是嘛。”支书老伴边剥花生边和亲戚学傻子的言行逗得亲亲一阵阵发笑。
  “就是走的太突然了。”点了点正在看春晚回放的支书:“那傻子一走,他倒是难受了,这几天瞅着也不是怎么乐呵。”
  支书懒得搭理老伴,一辈子过下来老两口感情很深,就是老板年纪大了总是很唠叨搞得支书心烦的不行直接堵了一句:“你懂个啥。”
  瞅着老伴把话题直往他身上引,支书索性穿上衣服离开家去傻子原先住的地方坐了会儿。
  这地方也是这几个月他突然熟了的,清净,有时候他被老伴念叨烦了就喜欢来傻子这坐会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习惯有时候一天得来这两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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