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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不好撩(23)

作者:浪花点点 时间:2017-09-10 22:17 标签:生子 仙侠修真

  踏云极其有灵性,在晋昊要拉着萧锦程上去的时候,作为一只有着骄傲个性的马,自然是极为不愿意,但是当萧锦程塞了一粒紫灵丹后,这个性骄傲的踏云,还不待晋昊呵斥,萧锦程踩着马镫,拉着晋昊的手就上了踏云的背上。
  晋昊自然是察觉到自家小王妃的动作,之前那只野山雀也就算了,就连跟了他三年的踏云,这家伙个性有多骄傲,平日里除了他以外,没有任何人可以靠近。却没有想到被他家小王妃不知道用了什么,就直接贿赂了,叹口气晋昊觉得他家踏云也堕落了。
  踏云小跑着朝京城外行去,聪明的完全不需要晋昊来掌控方向,老马识途,踏云只要走过一次的,就能够记住路线,晋昊说一句踏云就能够明白。这只颇有灵性的马,是晋昊三年前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南荒极为恶劣的草场上,万马之中花费了大力气才驯服的。
  京城出了贵族圈后,大街上就热闹起来,各色行人小贩的叫卖声络绎不绝,晋昊松开搂着少年的手,从马上跳下来,很快萧锦程手里多了不少的东西,冰糖葫芦,酥脆的烧饼,香糯滚了豆粉的小麻球等等,世界虽然不同,但是民众的智慧却相同,这些东西上辈子萧锦程小时候就吃过,这辈子重生在异世,居然还能够在尝一回。
  晋昊极为高大,穿着利落的黑色劲装,牵着踏云,两人的组合像极了淘气少爷和稳重护卫出行……
  穿行过热闹的街区,当马匹来到横街后,这里小商贩就少了许多,为了保持道路通畅,和现代差不多有京城衙役管理,不让小商贩占据街道做买卖。
  策马奔行,踏云看着速度不快,甚至都不需要晋昊的指挥,它就能够自行避开横街上的过往行人和马车。踏云在京中极为低调,若是它嘶吼一声,别说那些拉马车的马,即使战马也得停顿避让,这就是曾经横行南荒的马王风采,马王嘶吼万马避让。
  出了京城后,踏云气势一变,正只马都充满了桀骜不驯狂野的气息,它撒开四蹄飞奔起来,速度越来越快,四周景物快速飞退。
  晋昊的手紧紧的搂住怀里的少年,任由难得出来的踏云踏云狂奔,最近这几天光陪着锦程,他有些忽略了踏云。不过如今看来,踏云和他的小王妃关系不错,以后他可以经常带着小王妃骑踏云出来兜风,想来是易一种不错的消遣。
  太阳逐渐西斜,踏云停在一处林地里,晋昊拍了拍踏云开口道:“去吧,这里水草肥美,明天早上回来。锦程这里还可以,有山有水我们晚上在这里宿营,现在我们打猎去,本王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话的晋昊,也不等萧锦程答应,直接搂住萧锦程,呼啸一声,朝着远处的山上掠去,山中猎物才多,他也带着小王妃见识见识,他实力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支持
  
  第31章 醉酒
  
  风呼呼的在耳边吹着,夏季的天气是闷热的,树林中比外面蒸腾的暑气凉快一些,不过加上晋昊的速度,一丝丝凉风,让萧锦程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山林,他从小就在山林中长大,回过到大山就让萧锦程仿佛回到家中一般身心舒泰。
  晋昊的速度很是不慢,一会儿的时间,他们就来到山脚下,看着郁郁葱葱的大山,晋昊大笑道:“我们现在上山抓猎物。”
  极限的速度,晋昊感觉也很舒1爽,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畅快肆无忌惮的奔驰飞跃了,尤其怀里还搂着他心爱的小王妃,心情和以往大不相同。
  萧锦程指着不远处叫了一声,他的眼睛非常尖,晋昊是开心过头了,猎物什么的,已经在飞奔中忘记掉了,若不是怀里还搂着一个人,晋昊说不定就要长啸几声来抒发他此时极为快乐的情绪。
  不远处一只黑皮小野猪一闪而过,速度极快,若不是视力极好的人,压根无法在树影下看到,当然在萧锦程的灵识下,它无所遁形。
  晋昊身子一折,快速又极为自然的转了个方向,顿时那只黑皮小野猪发出惊人的惨叫,差点被把萧锦程的耳朵给震聋掉,这叫声实在太尖锐恐怖了,让人听一次就不想回忆第二次。
  晋昊也被吓了一跳,这东西晋昊知道,这小野猪是珍奇中的一种,名叫惊奇,尖叫声极为恐怖犹如音波攻击。手在钱袋中摸出一个铜板,铜板以惊人的速度从晋昊手中飞射而出,顿时不远处尖叫着撒开四蹄正钻进树从中的惊奇身子一顿,接着直接扑到在地。
  两人落在树下,萧锦程从晋昊怀里钻出来,直接猫腰钻进低矮灌木,惊奇这种东西他自然是见过,肉质极为鲜美,他们家后面大荒中也有出产。但是数量极少,而且它们极为胆小,个头也就比兔子大一些,和野猪崽子长得极像,奔跑速度极快,它们还会用初步的音波攻击,若是普通人碰到,很可能会被这尖锐的叫声伤到二模,而且它们极善躲藏,只要它们安静待着不动,即使是他都难以察觉到。
  从低矮的灌木中拖出六七斤中的惊奇,萧锦程走到晋昊身边晃了晃手里的惊奇笑道:“晚上果然有大餐了,我们现在回去吗?”
  看着少年笑眯了的眼睛,尤其是脑袋上沾染了细碎树枝树叶,晋昊很不厚道的笑出声道:“自然是还需要在猎一点的,就这么点东西,哪里算是大餐,给我一个人吃都不够。”
  晋昊说的不错,六七斤重去骨去皮去内脏后,能够剩下四斤就不错,晋昊这样的大将,真要放开肚皮吃,四五斤肉几斤酒水对他来说真不是什么事情。
  接下来晋昊又猎了一只野兔,一只野鸡,对于上百斤的野猪,有了惊奇这样的珍奇,不管是晋昊还是萧锦程,都没有去多造杀孽。接下来萧锦程带着晋昊掏了一个蜂窝,摘下数种野果,两人一起来到山脚的溪流边上,晋昊处理猎物,萧锦程跑去拖一株枯死多时的树木,正在水边处理的晋昊开口喊道:“我来弄就好,那么重你拉的动吗!溪里我看到有虾你要不要抓几只烤着吃。”
  听到晋昊的话,萧锦程果断丢弃那颗被大风挂到的枯树,反正晋昊会去弄,他等着吃就行,而且这里的河虾味道是真的不错,他在晋昊府内尝过几次,味道极为鲜美甘甜,这是他们萧家村和后面大荒中所没有的,应该就是京城附近的特产。
  看着小王妃飞奔过来,看着少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死死的瞪着小溪,一边大气都不敢出,一边小心翼翼去拿洗里的石头,晋昊笑了起来,他随手一抓,就又一只贪吃的河虾,被晋昊抓住,晋昊大笑道:“锦程接着,我抓到一只了,你围个小水坑,把河虾装在里面,记得垫上树叶,要不然河虾会有泥腥味。”
  萧锦程看着草地上活蹦乱跳十几厘米长的河虾,他回头对晋昊道:“知道了爷,我这就去。”
  说完萧锦程飞快的跑去摘下数枚野芋的叶子,在溪边挖了一个小小的坑,把叶子铺上,又捧来几捧水,把这蹦跶的疲惫半死的河虾放进去,接着萧锦程再一次全神贯注的去抓他的虾了。
  虽然萧锦程实力强大,还有灵识这样的作弊器,但是今天是出来玩的,萧锦程并没有如此做,他还是凭着一份属于普通人的直觉,在晋昊洗刷完猎物,他才抓住三只。
  晋昊看着他家小王妃那兴致盎然的样子,内心里笑了起来,果然还是一个孩子,对于外出来玩比什么都高兴。这孩子可不是京城中那些纨绔,那些家伙除了吃喝嫖赌外,还懂什么,即使那些京城中的名望公子,除了会夸夸其谈外,正要把他们丢在外面,不用三天说不定就饿死了。对于晋昊这个大晋名将来说,一个在野外活不过三天的人,那可真是废物中的废物,他家小王妃若是流落荒野,那绝对是饿不死的,连蜂窝都敢掏,胆子果然不是盖的,自家小王妃还是很威武的。
  篝火咧咧作响,太阳已经落下,火堆上的猎物被烤的滋滋作响,萧锦程最终只抓了五子河虾,此时已经有四只进了他的肚子,浇上酸酸果汁的虾肉,极为美味。唯一进到晋昊肚子的,还是萧锦程烤焦了,这家伙才好心的剥壳给身边坐着的晋昊晋大王爷。
  虽然带着些许焦糊味儿,但是小王妃亲手开背穿枝烤起来的虾,带着一丝丝酸果汁和香茅枝味道的烤虾,还是极为美味的,差点就没有把小王妃的指头也给咬下来吞掉。
  一顿大餐,晋昊一手拿着酒囊,一手拿着刀,一刀片下一块薄薄半透明的肉,喂进他家小王妃的嘴里,满意的看着小王妃吃的嘴唇油亮亮的,灌下一口烈酒,喂进小王妃嘴里,看着小王妃小脸蛋儿喷红,晋昊成就感油然而生。
  两人慢慢悠悠的,在晋昊喂他家小王妃没一会儿,几口烈酒下去,萧锦程上辈子酒量还算可以,但是这一世,他才十七岁,还不到喝酒的年纪,加上身边也没有个可以陪他饮酒的。今天气氛佳,心情很不错的萧锦程,就多喝了几口晋昊喂的酒,结果就稀里糊涂的喝的醉醺醺的。
  此时的萧锦程,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酒,模式和晋昊刚才完全一样,只不过现在倒过来了。晋昊完全无所谓,任由他家小王妃醉醺醺的折腾,他非常享受这一刻,一口肉一口酒,都是小王妃亲手喂食,这世界哪里还有比这更加美味的。
  星光满天,晋昊抱着他家已经醉死过去的小王妃,听着小王妃打着小呼,晋昊时不时朝着篝火中添加一两块木柴,这些年冰凉的心,在这一刻无比的温暖踏实。
  清晨的鸟鸣声把萧锦程吵醒过来,他揉揉额头,这个身体没有接触过太多酒,还没有锻炼出来,也不知道晋昊这个家伙给他灌下的是什么烈酒,入口火辣过瘾,结果这后劲也够过瘾的,他多少年没有脑袋疼过了,此时却脑子里犹如浆糊,昏昏沉沉的无法完全清醒过来。
  抬头入目的是他家王爷,他们的火堆在一颗大树下,此时晋大王爷正背靠大树,而萧锦程自然就被他家晋大王爷搂着,完全保护在怀中。
  篝火只剩下几缕袅袅白烟,萧锦程伸手在晋昊的脸颊上捏了捏,这家伙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在他脸上作怪,虽然他还未张开脸上肉多,捏着确实舒服,但是这并不代表萧锦程就喜欢被人捏脸,别说重生者,就算不是重生者,都会不高兴被人当孩子一般对待的。
  可惜人晋昊晋大将军,在南荒边城待了这么些年,刀子一般的风毒辣辣的太阳,别的也许不强,就这脸皮儿厚的很,可不像萧锦程那嫩仔一般容易捏玩。
  萧锦程运转体内灵力,醉意一消而散,最近吃了睡睡了吃,他已经朝着猪的方向进化,连之前勤练不堕的修炼,现在也被他怠慢了,果然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萧锦程如此想着。摇摇头甩掉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想法,他在火堆上加了一些木柴,把昨晚挖来的野山芋埋进火堆中,这东西他以前在山中常吃,软糯香甜味道极好,不管是当晚餐还是早餐都不错。
  蹲在溪边洗过脸后,萧锦程在林子里找了一下,很快就找到他的目标,一丛叶生草,它的味道和薄荷类似,可以清洁牙齿,在野外的时候使用它来清洁牙齿很是方便。
  洗净叶片嚼碎,手指慢慢用碎叶搓过牙齿,里里外外都搓了一遍,萧锦程这才掬水漱口,繁复几次后,嘴里只剩余清清凉凉的味道,让人精神一阵,无处不舒爽。
  萧锦程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晋大王爷,他转身朝着不远处的竹从走去,手里拿着晋昊的腰刀,一刀下来,一颗长有竹米的老竹被萧锦程砍倒,长有竹米的细枝条被萧锦程收集起来,又砍下一根嫩竹的竹筒,萧锦程才带着收获来到水边。
  搓下竹米放进竹筒,萧锦程差不多收集了一捧的竹米,灌上大半罐子的水,萧锦程回到大树下的篝火堆边上,果然火堆再次燃烧起来,把装了竹米的竹筒靠在燃烧的火堆边上,有半个小时,一罐竹米粥就可以做好。
  不能说有多么的好吃,就是吃个稀罕新鲜,不过在野外,这东西还是相当不错的。这样的事情他以前常做,他一个人进山除了寻找草药,也没有个人能陪伴,就经常弄些山珍野味来祭祭五脏庙,倒也算自得其乐。
  晋昊是在一阵米香中醒来,原来是萧锦程喝了一口米汤,把带着清香的竹米汤灌进晋大王爷嘴里,晋昊就是在能睡,也不得不醒过来了,天见可怜,他是在天透出一丝光亮的时候才闭上眼睛的,还没有睡多久,就被他家小王妃给暴力唤醒了。
  “怎么样,味道不错,”萧锦程得意洋洋的开口炫耀道。
  晋昊眯着眼睛,看着笑容灿然的少年道:“很不错,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一顿野味换来小王妃一顿早餐,晋昊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他家小王妃手很巧,在南荒,一个士兵若是无法在野外找到吃的,当他去巡逻时若是迷失了方向,等待着他的就是死亡,若是有本事找到吃的,总能够摸南荒城,所以在南荒的士兵,对于野外生存能力要求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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