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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76)

作者:大叔无良 时间:2018-10-31 22:46 标签:种田文 强强 穿越时空 洪荒

    泰格用力的握紧了拳头,转头看向纳鲁,一字一顿的道:“纳鲁,孙志新我绝对不会放弃!无论什么挑战,你只管提出来,我泰格绝对不会皱下眉头!”

    纳鲁挑了挑眉,道:“你晚了,他把心给了我。”

    泰格豹眼一凝,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随即长声笑道:“这不是由你说了算。放心,我不会输给你,我会赢得他的心!”

    纳鲁不再说话,眼光如刀般凌厉的看过去。泰格正面迎上他的眼光,照样的锋芒毕露!

    作者有话要说:

    整个十一吃吃喝喝的就完结了,完全没有啥感觉……总之现在感觉过节好像感觉不到以前过节的气氛似的。难道是自己老了?

    俺想去远足、俺想去旅游、俺想招集一帮子朋友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结果,整个十一前三天下雨就下了三天,俺远足最大的距离就是到亲戚家吃吃喝喝,远大的折腾就是喝酒的时候很无良的去灌醉俺家的亲戚。

    真没劲……





85、胜利的欢呼! 03 ...

  孙志新正低头看着火口,低血糖再加上长时间的苦守,忽然一阵头晕眼花,身体一歪就向火口一头扎过去。
  对峙的两人忽然就动了,纳鲁如同一头苍狼一样冲出去,一把就勾住了孙志新的腰,把他往怀里带。泰格后发先至,却是如同猎豹一样抢先奔到火口,直冲最要命的位置,伸臂就将孙志新的头脸护住!
  他护住了孙志新的头脸,却无法护住自己的手臂,炽热的火焰舔到他的手臂上,立即就传出一阵皮肉烧灼的味道。
  孙志新大惊,失声大叫:“泰格!”
  纳鲁一手揽着孙志新,另一手伸出去抓住泰格的另一只手臂,随后猛地发劲,带着三个人一起往地面倒。
  孙志新一倒地就惊慌的冲泰格爬过去,情急之中竟是暴发了极大的力量,一把就将一米九几的大高个儿扯了起来,厉声喝道:“你不要命了!走,跟我去河边,把手臂泡到水里!这种烧伤需要迅速降温!”
  泰格咧着嘴,痛得满头冷汗,却是推了孙志新一把,呲牙咧嘴的道:“我自己去,你守在这里。”
  换作平时,以泰格的心计,此时的伤势必然会当作攻占孙志新的心防的筹码,但现在他并没有,只是忍痛抱着手臂独自走向河边,口气淡淡的冲纳鲁道:“人交给你了,守好,别再出事。”
  纳鲁眼光默了默,推了一把孙志新,道:“听他的。这人……让我不得不服。”
  孙志新看了一眼泰格的背影,形势也确实由不得他分神,强行将心神转回来,继续守着陶窑将一步步火焰温度变化的安排指挥下去。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更是容不得半点差错!
  泰格独自一人处理伤势,先是像孙志新说的那样把烧伤的整只手臂都伸进水里用河水侵泡隆温,过了一会儿布库跑回来兑了温盐水给他冲洗干净伤处,又厚厚的涂上一层磨好的田七粉。那伤先头看起来就很严重,此时处理好之后无可避免的整个小臂上全起了大水泡,看起来更加吓人。
  烧伤或是烫伤皆是极疼,泰格却没吱声,涂好药就转回孙志新和纳鲁两人身边。孙志新全神看着窑火没有注意到他回来,纳鲁冲泰格点点头,泰格也向他回以放松的一笑。两个本还是剑拨驽张的男人在对待大事处理的问题是竟是极有默契。
  下午五点的时候停止添加干柴,让剩下的燃料继续燃烧。虽然此时已经用不着再管了,但孙志新仍然不肯放弃,仍是守在陶窑边上。奥瑞克强行将部族的成员押回去睡觉,唯有纳鲁和泰格仍然守在孙志新边上。
  孙志新看了一眼泰格的伤,他整只右臂上大大小小的水泡怕是有十几只。心里顿时一片大痛,让纳鲁去取了亚麻油和田七粉来,重新调和了用羽毛轻轻涂在伤处上。
  纳鲁默默的看着,心里不是不吃味,却着实感激危急的那一刻泰格的应变反应之迅速及时。要是让孙志新头伸过去被那么烧一下……他简直不敢想那后果。
  “你怎么这么蠢?”孙志新心疼的抱怨。
  泰格呵呵笑了两声:“当时没多想,要让我多想想的话,肯定没那么傻会把手臂伸过去。放心,没事,我跟纳鲁一样结实,过几天就会好。”
  孙志新心里一悸,顿时不作声了,手里的动作放得更加轻柔,唯恐用羽毛涂药的时候弄痛了他。
  三人一起坐了一阵,孙志新强地将两人赶回去睡觉。打猎中止的事可以偶发一次,但绝对不能再出现。两人拗不过他,又都是做事分得出轻重缓急的伟男子,纵是再心疼孙志新也只得回去睡觉,留下孙志新独自一人一守就守到早上。
  早上时分孙志新的脑子早已经乱得一塌胡涂,哥本带来的早饭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吃光它的。
  然后整个营地的人都来了,估计着温度应该已经降得差不多,塔里木大着胆子伸手小心的去摸了一个火口里的温度,道:“孙志新,只是有些烫手,可以开窑了不?”
  在这之前孙志新有过无数的担心,总是控制不住的想假如万一烧失败怎么办?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和物资进去,连猎人们都放弃了一天的食物获取来帮忙,要是烧失败……想到这个时孙志新就觉得自己连开窑的勇气都没有。可这会听到塔里木的叫喊,心里生出的竟是一种尘埃落定已经无法改变的感觉。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如痛痛快快的豁出去求个结果!
  新志新猛然振作精神,道:“开窑!”
  塔里木也有些紧松起来,跟在孙志新后头叫道:“开窑!“
  现代真正的陶窑容积都非常大,人可以直接走进去堆放陶胚,封窑后开烧,烧成以后再进去拿出来。而像这样的史前土窑只能从侧面挖开取陶。
  本着下次还要使用的原则,塔里木和其它人挖的时候很小心,尽力保证陶窑结构完整,也尽力避免在这个过程中碰坏里面的东西。所有人全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观看,如同孙志新一样屏息静气的等待最终的结果。
  挖了一阵,碰上了已经被烧结得有些陶化的窑室内壁,塔里木回头过来看着孙志新。
  “敲破它!小心些,不要被里面的温度伤到。”孙志新道。烧结的内壁给了他点信心,连内壁都能烧结,想必里面的应该不会差得没底。
  塔里木为主力,几个人一起蹲在那里敲敲打打,直接砸破内壁。
  “当心!”孙志新叫道。
  塔里木脑子笨,可肢体反应迅速,带着几人往旁边闪开,避过喷发出来的热浪。那股子热空气其实已经不是很烫火,但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待得全气散尽,塔里木扒着洞口往里看,吃惊的发出一声:“咦?!”
  “怎么了?”孙志新的心一下就提到了胸口,不是当真烧坏了了吧?
  塔里木怔怔看着里面的东西,张口结舌的道:“这是陶器?”
  奥瑞克大急:“海风部族的蠢货!你倒是掏一个出来让大家看看!”
  塔里木一点没为奥瑞克情急之下的人身攻击而发飙,而是带着一脸惊疑不定的神色伸手到窑室里去掏了一个东西出来。
  那东西是一个陶碗,或者说它本应该是一个陶碗。而事实上它显然不是陶碗,陶碗应该泛黄发黑,表面很粗糙,有着这样那样的杂点斑痕或是细小的裂纹。而这东西看上去光滑无比,整个身体却是作雪白的颜色,除了样子看上去像陶碗,它的材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只陶碗。
  可诚实的说,它显得比陶碗精致珍贵多了,那精巧的模样,细腻的表面,带着一层像是会反光样的质感,其优质的程度和陶碗相比,它在天上,陶碗则在地面,两者了质量相差得就是这个距离。
  塔里木爱不释手的小心翼翼捧着手里的东西,他只看了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觉得它无一不好,就是看上去似乎没陶器结实,容易打破的样子。这算不算烧失败了?他不敢肯定,尽管他实在喜欢这个东西。眼下他差不多已经决定,假如孙志新说烧失败的话,他就会把这个东西珍藏起来,他实在很喜欢它的模样。
  小心翼翼的捧着走过来,再小心翼翼交给孙志新,塔里木试探着问道:“这算是烧成什么了?失败没?”
  奥瑞克眼睛瞪得滚圆的看着塔里木手里的陶碗,低声呻吟着:“噢,你这个蠢货……”
  孙志新难以置信的瞪着手里还在散发着余温的陶碗。只见它洁白晶莹,因为工艺不足的原因并没有完全真正的洁白,而是微微泛着一层褐黄。它表面光滑而密实,完全找不到裂纹,仅是有些因为烧制经验欠缺和材料处理不当的原因而有些细微的杂砂点。同时因为纳鲁和泰格捏得精良,晾晒脱水也做到比较倒位,它在烧制过程中没有发生不良的形变,几乎保持了送进窑室的模样。
  所以这东西,它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这一窑的陶器,大家伙儿烧失败了,又烧成功了。因为最终的结果没有烧出陶器,却是烧出了更好的东西,瓷器!显然奥瑞克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了陶器和瓷器的优劣之分,才会叫塔里木是个蠢货。
  捧着这碗,孙志新突然有些想哭。把碗交给奥瑞克,孙志新忍了忍,可是没忍住,突地放声大笑:“哇哈哈哈!我们烧成了!我们烧出了比陶器还好的东西!这个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众人可没塔里木那样傻,早见他捧着这个白色的东西出来,只看那模样和品质就隐约在猜它应该比瓷器要好,可心里又不敢完全肯定。此时听到孙志新的确认,众人狂喜之下竟是欢声雷动!
  自己的部族也可以烧制陶器了,而且比那还好,烧出来的东西是瓷器。
  问毛是瓷器?不懂!
  不过这个不重要,以后会懂的,总之以孙志新的说法,它强过陶器许多倍,知道这点就足够!
  捧着这宝贝疙瘩,奥瑞克真的流泪了,一直低声道:“感谢先祖,感谢先祖!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变得更好!”
  “哦野!哦野!”孙志新也在狂喜欢呼,叫了两声一口气没接上来,竟是仰天软倒在地。
  “孙志新!”塔里木大惊,霍地窜上来。
  奥瑞克仔细检查着倒在地上孙志新,半晌后松了口气,笑道:“没事,他太累,睡死过去了。”
  近两天一直坚守阵地,孙志新真的是已经疲倦到了极限。像是印证他的话一般,孙志新立即就发出了震天价响的呼噜,形像全无的睡得四仰八叉。
  哥本和阿尔法两人奔过来,笑道:“我们将他抬回他的帐蓬里去。智者,给个指示,不然他的帐蓬没人敢进。”
  奥瑞克笑得应允,然后一直低头看手里的瓷碗,低声道:“宝贝啊,宝贝啊。”
  那表情,那语气,那动作,如果孙志新醒着,会狂笑不止的说他像《魔戒》里守着魔戒的古鲁姆,一直瞪着碗说他是他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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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午俺和俺女人,还有俺朋友,一对夫妻,四人一起搓麻将。俺那朋友是做生意的,打到中途时突然来生意,就由一个小女孩替俺朋友的老婆打。
小女孩大约八岁,长相一般,但神情说话真是鬼个机灵,显得聪慧狡黠之极。问她会不会打麻将,曰:“会打。只会打对对胡。”
又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答曰:“我妈尿急,我就替上她。很简单啊,几下就就会了,反正能碰就碰。凑拢就可以胡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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