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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在唐朝

作者:壶妖灵 时间:2018-10-13 16:33 标签: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年下 穿越时空

作为苦逼的八年制医学生,吴议曾经发誓:下辈子学医,天打雷劈。
后来,他穿越了,含泪亲身体验了天打雷劈。
上朝堂下药房,开方子写文章,替妃嫔宫斗,助皇帝壮阳,这!都!不!算!什!么!
他还收了一个小徒弟,除了夜夜要与师父同床共寝之外,哪里都好。
吴议(摔医书):这日子过不下去了!
李璟(笑):我倒觉得过得挺好。

年下小狼狗徒弟攻X唐朝第一护犊子学霸受
1V1,HE,日更,晚上更新时间较晚~

内容标签: 年下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吴议 ┃ 配角:李璟





第1章 捉虫
  七月的天,是说翻脸就翻脸的刁蛮脾气,如火骄阳才刚露了个面,就又躲藏在了蔽天乌云之后,透过重重的黑影施布出一阵撩人心火的闷热。
  吴家别院人丁寥落,唯独夏蝉爱凑热闹,犹嫌这股湿热不够恼人似的,粘在树枝尖上吹拨弹奏,一调高过一调。
  轻轻地敲了两下门,吴九弓着身子放下手里的食盒,里头寒酸地装着一碟小菜和一碗清粥,这是吴夫人特意吩咐下来的,病里的人见不得荤腥,给少爷的饭菜不许沾一点油水。
  门吱呀一声扭开了,透出一股湿冷阴测的光线,铺出地上一道瘦长而嶙峋的影子。
  “小少爷,今天的饭。”
  话音未落,里面的人忽然开始抖筛般地咳嗽起来,他咳得那样惊天动地,有力气得不像个垂垂将死的病人,吴九知道,现在就算来个壮汉也摁不住少爷的咳嗽,因此他笑眼眯眯地看着小少爷捂着脸咳嗽,耐心等他平复下来。
  若不是夫人要他时常回报少爷的病情,他也嫌弃里头一身的病气,是断断不肯多留一刻钟的。
  吴议咳了许久,才从一双惨白的双手里抬起头,轻声说了句:“行了,你下去吧。”
  吴九小心翼翼地打量他一眼,心里扑通一下,给他吓了一大跳。
  ——前几日见他时还算剩个人形,今天瞧他倒真不知是人是鬼了,本来清秀端正的五官瘦得脱了形状,晶莹透亮的一双眸子被病火一烧而空,只留下青寒泛空的眼神,透露出一股病人特有的冷意。
  好端端的一个人,两三个月就病得皮包骨头,吴九不禁屏住了呼吸,深怕自个儿一口气就把眼前这个孱弱的病人吹倒在地。
  造业啊。
  吴九咋心中默默嘀咕几句,在吴议倦怠不耐的眼神中离开了别院。
  吴九一走,吴议才缓缓蹲下身子,捡起地上那盘冷透了的食物,小心地搁在屋里积灰的八仙桃木桌上。
  饭菜虽然简陋了些,倒也不担心其中有什么关窍,吴夫人一贯的温柔贤淑,断不肯落了虐待继子的名头,就连这座人迹稀疏的别院,都是她主动请吴家老爷拨给吴议独居,否则吴老爷还未必记得自己有个病而未死的儿子。
  也难怪他老来糊涂,光凭吴九那难看的脸色,吴议也知道眼下这具身体的样子看上去有多病弱,吴家的人个个都瞪着眼睛嗑着瓜子,拿体己的几个小钱赌着他什么时候去死。
  吴议不仅没有如期而死,还死乞白赖地吃着吴家的米住着吴家的院,隔三差五就冒出点活气骚扰吴府,久而久之,就连吴家仆人的小儿都知道别院里住着个阴魂不散的野鬼,时常被老婆子们威胁不听话就丢进去。
  吴议出神地盯着面前的稀粥,清汤寡水刚好能映出一张歪七扭八的人脸,双颧像两块异石似地突起,下巴尖得能戳瞎别人眼睛,这幅皮肉薄得就像一张纸,堪堪裹着伶仃一身骨头。
  很难想象人能瘦到这样病态。
  这人病了多久?病得多深?他左手搭在右手腕上,几乎摸不到这具身体的脉搏,而他在这里坐了一会,已经感到全身上下两百多块骨头都在疲惫地颤抖着。
  胸前传来一阵隐匿的灼痛,像一团火迅速地弥漫到全身,吴议有些软弱地撑在桌面上,眼神却清醒异常。
  或许这具身体根本就是不是病入膏肓,而是已经死了。
  这种病态的活法,和死也没有两样,也许原主就是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才撒手人寰。
  到底是什么让他病成这样?
  吴议感觉自己指腹下遽然跳动了一下,像一颗小石子在水波中沉浮片刻,有气无力地顶着淡青色的血管。
  这是黄豆脉。
  吴议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在现代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对这样的结果扼腕叹息,但他还真没想过,有一天他竟然自己遭遇了这个可怕的疾病。
  白血病。
  在心底默念出三个字后,吴议甚至觉得松了口气,就算在科学昌明的现代社会,这种恶疾的治愈也跟中彩票的几率差不多,在这个一眼可以看出封建落后的年代,他差不多也可以收拾收拾准备再死一次了。
  不是我不救你,是你无药可救,兄弟。
  吴议刚做好心理建设,准备跟这个陌生的时代说再见,便听见门口一阵笃笃的敲门声。
  接着是一个奶声奶气的小孩声音。
  “地公老爷,我给您上贡来了!”小孩似乎把什么东西搁在了门口,接着便是清脆响的“砰”的一声,吴议感同身受地脑门一紧,门外的小东西却连气都没大喘一口,一连串在地上磕了好几个头。
  “地公老爷,你说我娘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呢?”小孩怯生生地跟门内的“地公”说话,鼻子一抽,带着点软糯的哭腔,“你都吃了我那么多胡饼了,为什么我娘还不好……”
  吴议不禁觉得又心酸又好笑。
  门外的小孩明显是曲解了坊间老太婆的意思,误以为这里真住着什么了不起的英灵神仙,甚至还专门带了贡品过来。
  他嘴里的胡饼,大概早就被原来天天吃剩饭的吴议给私吞了。
  “我爹说,娘看病花了很多钱,我们以后不能天天吃胡饼了,你要是再不救救我娘,以后我就不能给你带胡饼了。”~
  小孩越哭诉越委屈,甚至连房门开了都没注意。
  直到一片阴森森的人影笼罩在头顶,他才后知后觉地抬起头,仰望着突然活动起来的地公老爷。
  接着,“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吴议本来还想逗逗他,没料到他直接吓得哭出声,连忙半哄半威胁道:“你再哭,我就不救你娘了。”
  撕心裂肺的哭声像被掣住喉咙般戛然而止,小孩怔怔地望着他,打了个意犹未尽的哭嗝。
  透亮的眼泪挂在一双水灵的眼眸里,使劲挤着不敢掉出来,吴议看得心软,语气也软了下来:“你哭什么呀?”
  小孩鼻子抽了抽,红得像个小萝卜头,却没有回话,只用无限委屈的眼神望着他,仿佛在反问,难道还要我说吗?
  吴议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好吧,现在这样子确实挺吓人的,装神弄鬼都不用化妆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吴议换了个问题。
  小孩犹豫了片刻,还是乖乖地回答:“我叫李璟。”
  李璟小朋友纯粹是被吴议这幅半人半鬼的模样吓老实的。
  吴议伸手撸了撸小家伙的脑瓜,柔软的黄毛摸起来像只才出奶的小猫崽,李璟明显给吓懵了,任由他在头顶薅了好几把。
  “你想让我救你娘?”
  小屁孩狠狠点着头,眼里又漫出泪光:“地公老爷,你救救我娘,我以后天天给你送胡饼,好不好?”
  吴议垂着眼望着还跪在地上的小孩,怎么挺直了背脊也才够到他的大腿,瞧着顶多五六岁的样子,就这么高高仰着脖子,仿佛仰望天神。
  吴议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行了,你带我去看看你娘吧。”
  院外。
  斜阳欲燃。
  李家老奴李福正等着自家的小主子,急得像只探头探脑的土拨鼠,时不时踮着脚望向传闻闹鬼的吴家别院。
  再不回去,只怕老爷要起疑心,要知道他把小主人领到这种不祥之地,一顿鞭子是少不了兜着的,李福越想越心急如焚,把脚往地上一跺,不禁“哎哟”一声叹了出来。
  和他正相反,他背后的一匹毛光油亮的棕头大马却优哉游哉地甩着马蹄子,朝天的鼻孔喷出两股热气,神色不屑地睨眼四望。
  正当一人一马踌躇之际,却听见别院的后门咯吱一响,李福喜得眉毛一扬,压低声音喊了句:“小少爷!这边!”
  接下来的场景却让他刚浮现的笑容凝固起来。
  他家小少爷身后,还幽幽地飘着一个惨白细瘦的身影。
  李璟欢天喜地地扑到李福怀里,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老仆僵硬的脸色。
  “哎哟,老奴的腰……小少爷……这位,这位是?”
  “他是地公老爷啊!”李璟依恋地赖在他的怀里,用胖乎乎的小手指向身后的吴议,“他可是我花了好多胡饼请出来的呢。”
  吴议也万万没想到这个误闯禁地的小家伙竟然还是个富家少爷,正琢磨着如何开口解释,李福已经面色一变,搂着李璟,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地公老爷,我家公子年幼无知,若多有冒犯,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李福脑袋雨点似的磕到地面,吴议听了都嫌头疼,只好虚拦一把,让他站起身来。
  “你怎么知道我是……地公老爷?”
  李福小心翼翼地一笑:“小人以前在长安时听大法师说过神灵面相,都是如您这样的天庭饱满,四角高起,这叫五岳之相,是一方地主的象征。故而小人才妄自揣测您的身份,还望地公老爷大人大量。”
  吴议听得嘴角一抽,他这哪叫什么五岳之相?这分明就是一脸病相。
  封建迷信害人不浅啊。
  李璟心中牵挂母亲,暗暗牵了牵吴议的袖口,用湿漉漉的眼神催他快随自己回家。
  李福见状,忙不迭地请吴议上了马,又将李璟抱到他身后,自己却谦恭万分地在前牵着马,领着一马两人慢慢悠悠地走向李府。
  作者有话要说:
  黄豆脉就是癌脉,结合症状、年龄粗略诊断个白血病还是很靠谱的,只是分型肯定是不可能的~
  修了下bug唐朝是没有包子这个说法的,胡饼才是真正流行的‘包子’


第2章
  李府。
  灯火初上,红光高照。
  萧氏卧房门口挂了两幅笔走龙蛇的画符,这是李素节特意托人从长安请了侍奉大明宫的南山仙人所赐,他择了好日子亲手替萧氏挂在门顶。
  病急乱投医,他也顾不得什么怪力乱神了,只要能保佑他的发妻安然无恙,他并不在乎那人是何方神圣。
  只可惜袁州山高皇帝远,仙人也鞭长莫及,庇护帝后的法力到了这一隅似乎也回天乏术,病榻上的夫人日渐消瘦,形容枯槁,病情竟是愈演愈烈。
  而她的丈夫,堂堂的当今四皇子,却只能坐在床旁干着急。
  袁州到底人远地偏,最精明的大夫也比不上最末流的太医,更遑论治好萧氏的病了。
  李素节也曾西北望长安,长安远在青山外,成日端着脖子望得久了,也就不免酸痛,然后低下头来活动活动,看看这片说不定就是终老之乡的土地。
  其实武后对他也不算太差,好歹也没有把他贬为庶人,还给他挂了个郡王的名号,流放到了这块水米富庶的土地。
  袁州旧称宜春,气候温润,土壤肥沃,只要潜心修养,要过个衣食无忧的平凡日子,其实并不算太难。
  如果不是因为萧氏的病。
  倘若不是因为发妻一病不起,李素节其实对懦弱的父亲、凌人的继母并没有什么恨意。
  他已经在逐年累月被贬谪的旅途里学会了随遇而安,而在流离失所的日子里,他所拥有的似乎也仅仅剩下了不离不弃的萧氏,和几个身为皇孙却跟乡下孩子没什么差别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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