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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之我娶了个丑哥儿(51)

作者:树千言 时间:2018-09-20 19:15 标签:穿越 架空 家长里短

“跟君儿出门了。“何氏道。
“啊?出门了?上哪去了?那,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啊?”
“这我哪儿知道啊,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呗。”
夏小翠在心里把江柳骂了个千百遍,这个王八犊子,正事儿不办,跑出去躲清闲了,个没良心的小兔崽子。
然而此刻面对何氏,她又有一种想直接挑明的冲动。
这个想法,使得她面露犹豫,一时踌躇了起来,她也不知道江柳到底把她交代给他的事,与何氏说了还是没说。
她看着何氏一脸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八成是没说。
夏小翠一咬牙,便笑起来说道:“呵呵,亲家,你看,你们家现在这么红火,一定有些地方忙不过来吧,我说亲家,你可千万别跟我们客气,咱们两家是什么关系,那可是有过命的交情了,有什么活啊,需要什么呀,尽管跟我们说,我们保证做的好好的,不比那几家亲家差。”
夏小翠拐弯抹角的跟何氏摊了牌。
“过命的交情?“何氏一脸莫名的道:“我们几时有过过命的交情了?”
“那不是你们家当初,说要娶阳年阳月阳日阴时的人,救你家小儿子的命嘛,我们家江柳正好符合,当然是过命的交情了。”
“哼亨,过命的交情不敢当,当初我们可是花了十两银子的聘礼去下了聘的,一个嫁一个娶可没什么过命的交情。”何氏不屑的说道。
嗳,话可不能这么说啊,要不是我生的儿子时辰“正好,你儿子早。。你儿子也不能好的那么快,是不?"夏小翠差点没说出你儿子早死了,可是看见何氏要吃人一般的眼神,就被吓得憋了回去。
“哼,我儿子怎么样跟你没关系,我们娶江柳也是明媒正娶,是下了聘过了礼的,就算像你说的救儿子,那也是江柳救了我儿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诶,这话不能这么说啊,那儿子是我生的,怎么跟我没关系了。“夏小翠不乐意了,怎么就变成没关系了,沈家想不认账可不行。
“我懒得跟你扯皮,你今天来到底有什么事,没事我就走了,我忙着呢。"说完就作势要转身走人。
“有事,有事。“夏小翠连忙拉住何氏,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一定要把握住才行,反正这事到最后,何氏也是要知道的,江柳说还是她说都一样。
“嘿嘿,亲家,是有个事想跟你商量,就是吧,我们想跟其他亲家一样,也做竹筷,你们收不?“夏小翠忐忑又带着讨好的看着何氏。
“竹筷我们家现在已经够用了,做那么多也用不上,暂时不需要。”
“怎么会不需要,我可是知道,那几家亲家可都是天天往你家送货的。”
“那你也看见了,他们次次都会拿来好多,我们用都用不完,要是再多了你们家,那我们家的竹筷就要成灾了,我们家做的是吃食生意,用不是卖竹筷的。”
“那,那你让其他亲家少做点啊,平分一下不行吗?”
“那你去跟他们说去吧,要是他们同意,我没意见。”
夏小翠被堵得哑口无言,让她去说,她怎么说,这断人财路的事儿,她又不是嫌命太长了
“那还有别的活吗?“夏小翠不甘心的道
何氏眼珠子转了转,道:“倒是有一个活。”
“什么活,我们什么活都能干。”夏小翠激动的道。
“就是我们家现在实在是太忙了,每天的泔水是一桶接一桶的,都堆在那处没人倒,你们要是愿意,可以雇你们倒泔水。"何氏不慌不忙的道。
“什么?倒泔水?“夏小翠一脸的不可置信。
“是啊,现在也就这块缺人,要干就干,不干就拉倒。”何氏不耐烦的说道。
夏小翠觉得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她不自觉的双手握紧,指甲已经扎进了掌心里,可她却恍然未觉。
她瞪大着双眼,恶狠狠的看向何氏,仿佛下一刻就要扑过来撕咬般。
何氏却并没有被她的眼神吓到,她现在每天都在跟人打交道,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呢,会咬人的狗从来都不叫,像夏小翠这样的,实在不算什么。
两人不欢而散,夏小翠带着屈辱回了家,她回到家以后,看到自己的大儿媳正挑着两桶水回来,她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脚,把水桶踢翻了。
大儿媳妇一点准备都没有,一桶水被踢翻,另一桶水的重量让她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就坐在了另一个水桶上。
钻心的疼痛,让她连喊叫的声音都发不出来,她坐在地上,浑身都湿透了,可她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了,这还不算完,夏小翠还在一边不停的骂着,用着她所能想到的最低贱最肮脏的话语,把在何氏那里受到的怨气,一股脑的都发泄在了她的大儿媳妇身上。
以前江柳还在的时候,第一个承受夏小翠怒火的永远是他,现在他不在了,那么自然就要换个人,这个家里就只有大儿媳妇不姓江,不找她找谁。
何氏一脸得意的上了楼,楼上一间不同于其他包房的房间里,坐着两个人,不是沈长君与江柳,又是谁。
何氏一进来,就一脸邀功的笑着说道:“都解决了,以后她都不会再来了。
沈长君竖起大拇指,道:娘,您真厉害,您一岀马,什么牛鬼蛇神都能被您给收服喽。”
何氏被他哄得哈哈大笑,然后转过头看向江柳,叹了一口气,道:“你那个娘,以后能不见就别见了吧,有跟没有一个样儿,以后好好跟君儿过日子,赶紧给我生个小孙孙,你现在并不是没有家的,沈家永远是你的家。”何氏难得的对着江柳说出了这样一番感人肺腑的话。
江柳的眼圈渐渐红了,他点了点头,答应了一声。
他知道,他早就已经有了一个家,只属于他和夫君两个人的家。
何氏也不再多说,把房间留给了小两口,自己下楼忙去了。
这个房间是作为休息间设计的,里面有沙发和床,也有写字台,算是一个小型的居家办公。
沈长君坐在江柳的旁边,单手搂着江柳的肩膀,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
他轻轻的捏了捏江柳的肩膀,道:“别难过了,等以后我们有了儿子,就做一对负责人的父母,把从你身上失去的遗憾都在儿子身上补回来,好不好?”
“嗯。"江柳点了点头答应了一声。
沈长君看这房间里就他和江柳两个人,又开始不正经起来,“媳妇,你说我们也做了那么多次了,你这里,是不是已经有了我们爱情的结晶了"。
沈长君色色的把手伸向江柳的小腹,还顺势的从对方的衣襟里伸了进去,毫无阻碍的摸到小腹的皮肤,揉了一把。
江柳羞恼的推了推他,不过没推动,把头转向一边,只是露出来的耳根红红的一片,还有那变了颜色的小哥儿的标记。
沈长君坏坏的贴了上去,无赖般的亲了亲那处的印记,然后调皮的吸了一口,江柳受不了的颤抖了一下,这下可是挑起了沈长君的恶作剧属性。
沈长君像着了魔般的专门对准那处印记亲了起来,一下一下的把江柳亲的浑身发软,娇喘连连,最后两人一齐倒在了沙发上。
沈长君压在江柳的身上,嘴巴凑近江柳的耳边道:“我们造个孩子吧。"说完也不等对方答应,便把江柳的衣服由下至上的一推到底,两人再一次的白日宣淫了起来,真真是,有伤风化,简直岂有此理。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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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过年

随着天气愈来愈冷,年味儿愈来愈足,每家每户都开始准备起了年货。
这一年,沈家不但盖了新房,还做起了生意,日子过的蒸蒸日上。
独家食肆过了小年就歇业了,沈家人难得的闲了下来。
过新年,穿新衣,这一天,沈家的全体人员除了小孩子,都去到福盈县逛起了大集。
沈家兄弟和嫂子们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也有了自己的小金库,这次上街,每个人的兜里都备足了银钱,他们以前除了赶集以外,很少上街。
男人们不用说,即便逛街的次数很少也没什么,可女人和小哥儿就不一样了。
未岀嫁的时候,她们还能四处逛逛,不过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只看不买,现在好了,兜里有钱,底气也足了。
集市上的摊位很多,她们每路过—个摊位都要停下来看看,什么发簪耳饰啦,什么胭脂水粉啦,无论看到什么,几个嫂子都要聚在摊位前叽叽喳喳的讨论一番,有的甚至还会拿起来比划比划。
沈长君带着江柳进了一家最大的首饰店,没想到这家收拾店的掌柜居然认识他::“这位客官,您又来了,今儿我们刚好有一批新到的发簪,您要不要看看?”
“草”,沈长君在心里骂了一句,他想起来了,这家首饰店是原主以前讨好李诗诗那会儿经常来的店铺,店家自然是认识他的,早知道就不来这家了。
沈长君尴尬的转过头对江柳说道:“要不,我们去别家看看?”
江柳瞄了他一眼,没说话,慢慢的走到柜台前,眼睛随意的看了起来。
沈长君觉得自己的心拔凉拔凉的,这都什么事儿啊。
掌柜的不知道这其中的道道,看见有人来挑选自家的货物,忙热情的招呼道:"哎呦,这位客人您真有眼光,这是我们店里最好的全银制发簪,只售价20两”。
江柳拿起的是一支全部釆用纯银打造的发簪,簪首处雕刻的是一朵梅花。
他听见掌柜的介绍后,把簪子放回了原处
掌柜的脸色丝毫未变,又为他介绍起了其他的样式。
沈长君看着江柳没有要走的意思,也三心二意的跟着看了起来。
这些发簪在他眼里看起来都很平平,不是梅花就是桃花没一点心意,不好看不说还特别单调。
他朝着另一面看去,嗯?这支翡翠雕刻的簪子不错,通体翠绿的发簪,簪首是一朵白色的青莲,悄然绽放,栩栩如生,这雕工浑然一体妙手天成。
沈长君拿了起来,道:“这只簪子多少银钱?”
掌柜的忙道:“这发簪可是出自名家之手,要价50两。”
“就它了。”
沈长君说完就爽快的掏出50两,放在了柜台上,然后走到江柳的身边,献宝似的在江柳眼前晃了晃。
江柳接过去后眼前一亮,很是喜欢,嘴角微微的上翘,用手指在青莲的花蕊上摸了摸,然后珍而重之的放在了自己的小布包里。
两人出了店门,就朝着布店走去,刚才他们跟家人分开时,说好要在布点集合。
还没走到布点呢,沈长君就被一样东西吸引了视线。
这是一处摊位,上面摆着几样东西,是几把做工非常精美的匕首,每一把匕首的形状都不一样,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刀鞘都是藏银制的,包括刀柄。
这些匕首看起来像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他看向店家随口问道:“这些都是你做的?”
他随手拿起一把,右手握住刀柄,慢慢的拔起,刀身反射出一道银光,还是开了刃的,沈长君很喜欢
那摊主笑着说道:“哪啊,我可做不出来,这是我行商的时候,路过一处都是色目人的地方,那里这东西遍地都是,可他们那里吃的东西少,又不懂我们这的语言,我是用吃的跟他们换的,嘿嘿。”
沈长君点了点头,然后问道:“哪那这刀你打算卖多少银钱?
那摊主道:“不用多,5两银子一把。”
沈长君没废话,掏出了10两,买了两把。
这两把外貌看起来差不多,只不过一个稍短点,一个稍长点,沈长君把稍长点的那把给了江柳,道:“给你,防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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