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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cp之后(143)

作者:朝陵不夜 时间:2020-07-25 08:43 标签:快穿  强强  边缘恋歌  

  黑袍人抬手,袖袍下一只苍白的手拿出两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老板畏惧地递出钥匙,那只手接过,又收回袖中。
  黑袍人上了楼,老板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他肯定是个巫师,要不就是个亡命之徒,太可怕了。他给两个银币,却没有叫早饭…要不要提醒他一下…万一他认为我欺骗他怎么办?”
  小镇旅店装饰朴素。黑袍人在桌前坐下,摘下兜帽,露出一张冰冷的脸。接着他取出一封信,羊皮信纸上是一个人的信息。住址,职业,守卫力量。旁边还附有画像,炭笔线条勾出威严的山羊胡男人。下注:布兰,格瑞伯爵。
  这些信息在奚白看来并没有意义,这封信交到他手里时,此人的价值就只等于两千金币。
  他是个职业刺客,刀尖舔血,拿人命换钱。不像那些高调的传奇刺客,暗影之刺,生灵挽歌…他低调,籍籍无名,平平无奇。没有人传唱他的名号,为他谱写传说。
  他只是个简单的刺客,简单地干着杀人的事。而且也穷的可怜,所有的赏金都用来购买装备马匹。因为没什么名号,刺客的市场他只能分到边缘的一点,紧巴巴地生活。
  奚白把羊皮信纸点燃。火光在他漆黑幽深的瞳孔中跳动。
  “做完这一单,就去魔导塔换把魔导刀。”燃烧着的羊皮纸,稀碎黑末从雪白指缝间坠落。奚白面色如常,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灼烫。
  他想起今天拦路的精灵,长的不错,黄金一样的发色,宝石般碧绿的眼睛,蜜蜡色看起来甜味的皮肤。让人想要,舔一舔…
  奚白掩饰地摸摸下巴。
  可是他没钱再养一只宠物,虽然他对那只漂亮可爱的精灵很动心。况且籍籍无名的刺客先生还有一项特殊的天赋技能——宠物杀手。
  他的宠物都逃不过死于非命的结局,即使是最皮实的巨龙。
  想起那条龙…它死了之后也没有浪费,为主人贡献了它的身体。奚白也确认了龙肉加火烤,撒上一点香料的确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他为大陆创造了新菜谱!
  奚白默默回味着那次野外烧烤,突然,窗外闪过一道雷。轰!
  魔法元素波动,是魔法师?这种边缘小镇怎么可能有魔法师?那些高傲的施法者只会呆在魔导塔,与贵族教廷来往。
  哐哐哐,门外传来惊慌失措的敲门声。奚白起身去开门,外面站着一脸惊恐的老板。这个老人可怜极了,他吓的瑟瑟发抖。
  “先,先生。”他边说边观察着奚白的脸色,见他虽然神情冷漠却并没有发怒的迹象,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先生,您的马…”
  “我知道了。”奚白神情淡定。
  “不,您不知道…”老板急忙说,额头冒汗。
  “不,我知道。”奚白绕过他往楼下走,果然,门外栓马的地方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看来是被刚刚的雷劈中了。
  虽然早已习惯,奚白的手还是有点颤抖。上一匹马,病死,上上匹被莫名飞箭射死,上上匹被人偷走。这次他花光积蓄买了最贵,智商最高,防御力堆满的魔兽杂交马。七阶以下魔法皮都打不破,就是为了防止意外。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看着这堆残渣,价值三十万金币的残渣。贫穷刺客的心在滴血。
  ……
  “布兰伯爵明天要亲自来这里收税。”夜晚的酒馆点上蜡烛,劳作一天的镇民在这里喝酒,品尝面包熏肉。
  “赞美布兰伯爵!”脸色通红的铁匠高声说“他去年减掉的税让我的儿子可以上学。”
  “我攒的钱马上去就可以送爱丽莎去医院治疗。”另一个农夫模样的男人说,他脸上胡须上还沾着泥土。神情疲惫中透着亢奋。
  “那可太好了!”酒馆里其他人纷纷庆贺。爱丽莎是个可爱的姑娘,被森林里的魔狼抓烂了脸。现在她的父亲总算攒起一点钱再跟友善的邻居们借一点,也攒到钱的邻居们很乐意借给这个老好人钱,这样就可以送爱丽莎去看医生了。
  “赞美布兰伯爵!”他们一齐碰杯。
  一个人独自坐在窗边喝柠檬水,他是个瘦弱的山羊胡老头,神父装扮。胸口挂着光明神像。他摇着头开口,神情悲悯。
  “布兰伯爵确实是善良的好人。只可惜他不信我主,不然主一定会让他升入神国永世享福。”
  神父话音刚落,立刻招来了周围人的无情嘲讽“你的主让传教让我们信奉,可我们还是没钱治病,我们的孩子没钱上学。布兰伯爵却可以。”
  “我主也时常赐予你们粮食。”神父反驳。
  其他人语塞,神父的确是好人,他们都在困难时受过对方的接济。
  酒馆门推开,金发精灵拿着竖琴走进来,嗓音优雅动听“教廷什么都不用做,贵族就会向他们供上税收的十分之四。教廷拿着从人民手里收来的税收,养活一群成天信仰主宣扬主光辉的闲人,然后施舍地拿出一点救助穷人,作为主的光辉与恩泽。”
  精灵倚在墙上,拨动琴弦“不劳而获地夺取人民辛苦劳作的果实,掠夺大半,剩下的再施舍给人民。我走过大陆许多地方,精灵之森,人鱼海,龙族空岛,矮人王国,兽人部落。教廷是我见过最会做生意的。”
  “当然,神父是个好人。他经常自己种地将谷物捐给别人,收养流浪动物。错误的只是某些窃贼。”
  “无耻盗贼窃走奇迹,
  神明骨灰奉上王座。
  英雄行走于黑暗,
  群鸦聆听史诗。
  谁将旧日唤醒?
  谁是神的牧羊人?
  要再将人奴役,奉上鲜血与牺牲?”
  精灵拨动竖琴,声音苍凉渺远,似乎在回忆一段遥远古老的史诗。
  莺简单唱了两句,神父冷哼一声,放下钱出了门“不信主之人,必受惩。”
  “我是精灵,要信也是信母树。”莺笑着说“一份熏肉,龙息酒。”他坐下来坐在一群镇民中间。
  “哈哈哈,你是我见过最奇怪的精灵。居然吃肉,喝烈酒,闻所未闻。”一名铁匠说“我见过森林里的精灵,都是采食树叶饮用花蜜露水。”
  莺喝了一大口酒,压低声音“告诉你们一个秘密。”
  “那些精灵因为小气,所以平时都拿果子露水招待客人。他们都吃肉的。看他们饲养的一大群独角兽,就是用来吃的。”
  镇民们都惊呆了,高贵善良纯洁的精灵居然是这样的吗!那些浑身雪白,圣洁被誉为精灵族朋友的独角兽居然是养来吃的?
  他们怀疑地看向莺,却见他已经拿起竖琴“再继续早上的故事吧。”
  这句话成功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莺的故事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
  “王后艾米拉和嫉妒的儿子,奥德里克。他遇到那个少女后魂不守舍,下令在全国搜寻对方,谁能找到她,赏金一百匹羊。
  少女被找到了,她是在河边替人牧羊的孤儿。她惊人的美貌比起王后爱米拉也毫不逊色,如清冷的月亮,神秘的黑夜。无数青年为她神魂颠倒。
  奥德里克剪下母亲最爱的夜宴玫瑰,独身一人走向河边。少女坐在河边戏水,白的发光的皮肤,完美无瑕的面容瞬间击中了王子的心。这一定是爱神的安排!奥德里克确信。
  少女也发现了站在河边树下,捧着玫瑰的英俊青年。她微微一笑,站起来。是给我的吗?她问。勇猛无畏的奥德里克在心上人面前手足无措,如刚破壳的幼兽。”
  “奥德里克陷入了热恋,和城外名叫黛西的牧羊女。经过国王王后的应允,全国上下开始筹备婚礼。
  这时,怪物入侵了,它们本来被飞速发展的人类们逼入深渊边缘,毫无还手之力。现在却突然如有神眷般向人类发起进攻,战无不胜。人类节节败退。新婚在即的奥德里克决心亲自上战场,将胜利的桂冠作为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神血的他英勇非常,带领人族打下一场又一场胜仗。
  一天夜里,他却梦见了一位样貌丑陋的女神,对方拿着一条毒蛇,往外吐着漆黑的毒液。你将在明天死去,爱将化作利刃刺进你的胸口。让你闭眼,回归大地土壤。她诅咒着说,毒蛇扑出正咬中奥德里克的心脏。奥德里克惊醒,他慎重地回想着神启,但自己爱的人,父母,未婚妻都在王宫等他胜利归来。他相信只要小心,诅咒就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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